22K在台中彰化一些地方還是很普遍啊!!
有些還沒有到這水準勒!!
26K 有是有啦!! 但是要到達這樣的薪水我記得當時我每個月在統計加班時數時候
幾乎都是 65小時以上才有這樣的水準。 幾乎每天都要加班3小時!
馬大人大概不知道一些中小企業的薪資文化吧!
明白人都知道自己的基本底薪到底在那,有時候那個馬政府公布的最低薪資,都不是本薪。
只是一些加給後的數字罷了! 底薪+一些職務津貼+全勤 = 超過19K 然後就認定說這樣符合勞基法。
實際上的底薪才14K15K,然後加班的時薪在用那最低的底薪去算(還不是全部加給起來的)。
加在多班也只是領那些。 我當初也想不明白,每天工作超過12小時但是領的真的就那點點。
馬大人大概真的不知到民間疾苦吧! 必竟他出身家竟就不是能夠讓他能去體會的。
所以他說在多也只是一個字 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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