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照示意停車 19歲少女被警察連開4槍活活打死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30 13:59:14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1 148982
Charleshpc 發表於 2014-4-30 16:13
看看最近的學運抗爭等等, 台灣的警察太溫柔了
jay111101 發表於 2014-4-30 16:43
跟民眾合法持有槍枝有什麼狗屁關係
在台灣不能合法持槍,就沒人持槍了嗎??
還是說不會持槍的民眾就不危險???

拜託別只會窩在家看網路洗腦好嘛.....
出門看看台灣真的民主自由度算很高了
美國警察執法爭議也很常被罵
不要只是國外的月亮比較圓 本帖最後由 jay111101 於 2014-4-30 16:45 編輯

xboxgogo 發表於 2014-4-30 16:59
看到沒 民主美國喔~

看美國警察怎麼做

給美國警察都攔截了還跑

不是作賊心虛嗎

可惜了一條寶貴的生命

唉 ~

台灣警察行使公權利 必須硬起來...
xboxgogo 發表於 2014-4-30 17:01
08570204 發表於 2014-4-30 16:11
上面那些人都錯了
就是因為美國合法開放民眾持有槍械
美國警察才有這麼大的權力

?

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有人說台灣要開槍嗎?

大家只是想表達

台灣警察行使公權利 必須硬起來...
cge1820 發表於 2014-4-30 17:17
來....來......來........來............
不對........不對啦............就不對啦................
砰................................
真是乾淨俐落,冷血殘酷!!!!!!
來.來..來...來...........
快來台灣吧!!!!!!
ctmkjj 發表於 2014-4-30 17:24
哀~隨便拿篇文章就想忽巄台灣老百姓???~美國他們有很多配套措施~跟法律的拑制他們執法的權力不會給警察有濫執法的狀況~你回看台灣~如果你們放那麼大權限給那些警察~你覺得台灣不會亂?台灣不會出很多冤獄?光看之前的攻佔行政院的那件事情就好了~你去看美國他們警察哪敢中斷錄影~就除了那些未開放國家敢那樣做外~在美國哪個警察敢那樣做~拜託不要動不動拿國外的事件來恐嚇台灣老百姓~拿一些片面的東西來忽巄台灣人~
如果說當初的行政院事件~警方法當時的蒐證錄影帶完全公佈沒有剪接的公告出來~今天來談警察擴權的事件我還比較能接受~你自身的法律跟相關配套都沒做好~就拿這些東西來比合理??
講句難聽點啦~如果台灣警察真的很好~那以前哪來那些~冤案~
a0955511615 發表於 2014-4-30 17:50
看到一堆北濫的回文真好笑
美國警察水準太差?
不要自己無知還遷拖...
美國為了保障警察執勤的人身安全臨檢時可是有一套固定的流程
你不聽被射死剛好而已
他們可是槍枝橫行的國家
美國有多少警察臨檢時被幹掉那些白痴應該不知道
不過我想台灣某些暴徒愚民只有情況對自己有力時才會想到法條
當暴民時只會拿民主自由來企圖掩蓋自己違法的行徑
本帖最後由 a0955511615 於 2014-4-30 17:51 編輯

kilua7679 發表於 2014-4-30 17:57
"薩曼莎車上的乘客則跳出來反駁,痛斥泰勒一直追趕他們"
被警察追還一直跑?
感覺事情不單純

請別拿台灣警民情況比較
美國人民可以擁槍
台灣可不行
況且抗爭方式也不同
警察公權力大
民眾抗爭起來恐怕也越大
到時候兩邊都沒好處
真搞不懂那些希望警察要硬起來的想法
非得台灣抗爭出現死人(不論警民)才滿意? 本帖最後由 kilua7679 於 2014-4-30 18:01 編輯

asadaame 發表於 2014-4-30 18:19
一堆人講得這麼好聽
如果台灣也真的比照美國的情況
我看沒3天就又一堆人出來該該叫的說警察權力太大無視人民生命安全了
濫桃花 發表於 2014-4-30 18:46
無罪就稱得上是公權力
就算最輕的過失殺人也得蹲個三五年
民事賠償的部分大概也多半是推給國家
像李宗瑞哈爽 事情沒有捅破就叫做風流
被害人一一出來指控就變成妨礙性自主
所謂的被害人真的就是被害嗎
事後有抄出點大麻或槍械可能最少可以多緩刑個幾年
如果開槍擊殺只是因為是女駕駛 技術又不純熟
他如果來台灣做警察每天得打死多少人
光怠速車開單就開不完了
能成為新聞就是事件有所爭議
港片神槍手劇中的凌勁 算是有類似的遭遇
他一直不諒解當初對他做不利證詞的任賢齊
如今這個警察的情況只有更加不妙
調監視器多半是想看該車行進中是否有過多不合理的舉動
對照事後的證據以及證人的證詞以後
開一槍的凌勁就躲不掉刑責了
沒事連按四次 沒有個合理的解釋
連上頭都得背黑鍋的
這道理就像海扁學運學生的警察們 因為認不出來而且可以推託是從各地調來
還比較有運用公權力的味道 但是蠢到把照片上傳留下證據 還說打你剛好的
不是馬上就被處分了 在台灣警察扁人是無罪的  但是自己承認就是你扁的
長官也幫不了你  因為法律是講求證據的 要證明你有做或沒做都是有難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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