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照示意停車 19歲少女被警察連開4槍活活打死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30 13:59:14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1 148989
sendra 發表於 2014-4-30 18:46
中華台北的警察最溫柔最民主了啦

絕對不會拿警棍打爆你的頭

絕對不會用腳踩爆你的身體

好棒棒喔

有中華台北最溫柔最民主的警察和最聽人民話的馬總統大人

趕快去支持核能

689好棒棒喔
k75g 發表於 2014-4-30 19:03
台灣警察應該這樣才對
該使用公權力的時候
不用對人民太客氣
台灣警察就是對人民太客氣
才會出現那麼多亂來的暴民
22008 發表於 2014-4-30 19:13
k75g 發表於 2014-4-30 19:03
台灣警察應該這樣才對
該使用公權力的時候
不用對人民太客氣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不懂裝懂

還是根本就在狀況外



我贊成警察這樣做

但是前提必須開放槍隻

這樣警察才有必須自保的手段


nilson280na 發表於 2014-4-30 19:23
一堆白目在反觀,國家不同,文化不同,價值觀不同,根本就不能相提並論。

臺灣會發生這些事就是因爲是在臺灣。喜歡美國的處理方式怎麽不去美國?
遼情 發表於 2014-4-30 19:35
美國他的正義才是正義邪惡大美帝
看看以往美國幹的好事就知道囉
zoidsdx44 發表於 2014-4-30 19:38
這是美國的標準SOP
假如你未按照執法機關的要求去做
那他們會合理的懷疑你的身分是否是恐怖分子或具有高度攻擊性的暴力罪犯
並懷疑你車上有著違禁物
這時他們直接開槍射殺
畢竟他們不會等你掏槍
就算你手無寸鐵也是
因為那裏是能合法擁有槍枝的國度
是個毒販與恐怖分子覬覦的國度
buga 發表於 2014-4-30 19:40
這也太扯了,無線上鋼的警察用槍權,害死多少無辜生命
k75g 發表於 2014-4-30 19:43
22008 發表於 2014-4-30 19:13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不懂裝懂

還是根本就在狀況外

你說要有相對的條件

那用棍棒總可以了吧

被警察打叫剛好

mmc007 發表於 2014-4-30 19:51
一群猴子在講什麼屁話
你現在可以坐在電腦前當酸民就是人家抗爭來的
現在還要當國民黨的順民
去好好學學"黨外歷史"吧
被洗腦還被剝削還很開心
22008 發表於 2014-4-30 19:57
k75g 發表於 2014-4-30 19:43
你說要有相對的條件

那用棍棒總可以了吧



真是一堆人搞不懂狀況耶

槍隻之所以危險 是因為就算一個5歲的小朋友

只要手上有槍 就可以殺人


也就是說

一個帶槍的成人VS一個帶槍的5歲小朋友

5歲小朋友有微小機率會贏


而一個帶棍棒的成人VS一個帶棍棒的5歲小朋友

5歲小朋友的勝率完全是0 (不是趨近0 而是完全等於0)


按照統計學的觀念

在一定的基數下  只要機率不為0的事件 其必定會發生



所以說所謂棍棒合理的論點 根本就是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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