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襲胸還是不當肢體接觸,當事人都已伏法認罪了,如果台灣是個法治社會,那他該盡的法律責任已經了結。現在面對的,不過是道德上的重新檢視,不論當事人是否是真心悔改,亦或是只是面對選舉下的妥協。不過,台灣人道德跟良知真的如此高尚嗎? 面對一切犯法或有嫌疑的情事都採取最高的道德標準嗎? 對於已經伏法的人,窮盡力氣要翻個徹底,對面無能貪腐濫權的當前政府卻連個屁也沒聽過放一聲,一句"清廉"就可以騙六年,沒聽過有誰大聲疾呼過,標準這麼兩極,只讓人覺得事情並不單純而以。
雖然這樣的問題被關注的程度很高,但候選人能不能當選,跟道德常常都是脫鉤的,Wego吳犯了通姦罪,但他老婆沒有告發他罪刑,等於無罪,但被許多人用道德的進行審判,媒體跟大眾指責他背叛、不忠,不值得信任,指控他瑕疵的人格,但選舉的結果顯示,他選區的選民根本不在乎這些,王世堅也是一樣的情形。台灣的選民很多時候很務實的(或者現實),自己的選區有沒有人服務,候選人有沒有深耕基層,才會是選民決定的關鍵,透過媒體跟網路論壇根本看不出來候選人在地方的實力。陳為廷能不能當選在於他有沒有為苗栗發聲,跟苗栗選民有沒有產生互動、是否深耕基層,如果這是肯定的,自然會有選民支持。我甚至懷疑苗栗當地會有人在乎陳為廷過去犯罪的事嗎?如果陳為廷只是藉著之前各種社會運動而在媒體產生大量的曝光,但對苗栗基層選民沒什麼連結的話,就算他的過去是一片清白,選民對他的印象也只是個常常在電視上出現的衝動年輕人而已。 本帖最後由 caseykcc 於 2014-12-24 07:2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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