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來就是國情不同,公司讓人來實習就是要培養自己未來的人才庫。(當然只限本公司)
如果是和公司有簽定合約;保證退伍或是畢業後立即來公司上班。這樣當然可以用實習員工的薪水來算!
如果沒有,那公司就不一定會想付你薪水了!(又不是待在我們公司,幹嘛幫人訓練啊!)
用一句話來說最明顯,你想幫人家養老婆嗎?
雖說這樣講很現實,但是現況就是這麼殘酷。
其實實習也應該要給與維持最基本開銷的薪水吧!不然是要讓人自己吃老本嗎?還是喝西北風?
不過和正職的薪水是應該要有不同的,不然大家都來當實習的就好了!
可以領一樣的薪水,而且不用承擔正職的壓力。每天都快樂的上下班。(這應該是全台灣上班族的夢想吧!)
可惜夢想就只是夢想,永遠不可能會成真!除非你努力把這個夢想變成真的!
(當老問就可以什麼時候上班就什麼時候上班,但公司倒了的話。就真的不用上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