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人員月休4天25k,平均一個小時也才120~121元而已。
有能力的人會想去做?
一開始就用低薪來請人,然後一直怪請不到人?
當老闆只會說原物料貴、租金貴、競爭大,為了賺錢或維持只能開低薪。
那你們有想過對員工來說也是一樣嗎?
物價高、房租貴、競爭多,為了能存錢買房,當然也會想選高薪的工作。
對台灣大多數老闆來說,員工就是消耗品,一個人不做,還有很多人等著做,不會因為少了一個員工就倒閉。
對員工來說,老闆也是一樣,一間店倒了,還有很多人等著開店當老闆,不會因為少了一間店就找不到工作。
在台灣能當老闆真的沒什麼了不起,只要有錢就能當,問題是要有能力去賺到客戶的錢,而不是用低薪剝削員工來降低成本。
一間店只能以低薪聘請員工,不是老闆太吝嗇就是生意不好,基本上老闆本身責任至少佔50%。
但在台灣卻很多老闆把自己當神,生意差不怪自己沒能力,只會認為員工不努力。
一堆明明在喊生意差,減少員工薪水和福利的老闆卻可以買新車、新房、四處消息奢侈品,這不是很奇怪?
老闆常以新人還看不出能力成績來開低薪,員工就不能以新環境還看不出發展性只做基本薪水內的事?
當老闆要求員工有所成績時,有多少給得出相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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