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元明] 南宋不咳嗽 作者:第十個名字(已完成)

 
uuuuuuuuuu 2015-11-13 15:45:26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853 226303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4 21:45
第六十章 大宋餐飲業


    大宋朝不光有牙刷和牙膏,還有口香糖呢,也分成高檔和低檔兩種。高檔口香糖和高檔牙膏配方差不多,只是不知道放了什麽東西,它可以凝固。商家會把它用磨具壓成一種棒狀帶花紋,手指長短的小玩意,叫做牙香籌,專門放到一種精美的小布袋裡。比較講究的宋人都會在腰帶上掛著幾個小袋子,其中就有一個是裝牙香籌的。吃完飯之後,就從小袋子裡拿出一根牙香籌,在牙齒上來回蹭一蹭,再用清水漱一漱,滿口留香。那根牙香籌還不是一次性的,可以反複使用,用完之後擦洗乾凈,重新裝回小袋子裡去,很方便。至於低擋的大宋口香糖,那就是柳樹枝子了,吃完飯揪一段柳枝,把葉子和外皮剝掉,塞嘴裡嚼吧,嚼爛了吐掉就成,這不是和口香糖一樣嘛。

    洪濤只買了牙刷和牙膏,口香糖就算了,他受不了那個強烈的麝香味道。不光是他買了,還給卡爾、泊珠和幾家的小孩子都買了,要求他們只要想和自己學認字算術,就必須每天早晚刷牙,否則不教!這回泊福沒心疼,能讓孩子們讀書認字,他覺得用點牙膏牙刷很正常,認字的人就該比不認字的人生活的講究一些,這才像樣兒!

    “他們人呢?我的未婚妻呢?”洪濤還想問問自己用中文說啥了,可惜卡爾的中文還處於聽不懂也說不出來的狀態,只能去問泊珠。但是今天的疍家人錨地裡顯得格外清靜,好像一個人都不在,連小孩兒哭都聽不見。

    “……”卡爾嘴裡含著牙刷不方便說話,只是做了一個雙手合十的動作,又向振州港的方向指了指。

    “哦,拜神去了。你麻利點兒,我們倆也去城裡逛逛,給你做兩身衣服,我這個貴族老爺也得打扮打扮是吧?”洪濤有點餓了,昨天晚上光喝酒沒怎麽吃東西,現在疍家人都去拜神了,自己正好閑下來,可以去城裡好好逛逛,親眼看看大宋朝到底是個什麽樣子的,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嘛。

    振州港非常小,只有一條主街,也就是振海樓門口那條土路,倒是挺寬闊平坦的,再加上南方空氣濕潤,基本沒什麽塵土。洪濤已經算是振海樓的會員了,他可以在這裡白吃白喝,只需要在賬單上寫個名字就可以,合算後世裡說的簽單,大宋朝就有了。他和卡爾進了振海樓,夥計立馬就竄上來了,笑呵呵的把兩人往樓上雅座請,不過洪濤沒上去,他想在一樓吃早餐,這裡人多噪雜,所以才能看到更多東西。

    宋朝的早餐和後世的西班牙、希臘這些地方差不多,非常豐盛。其實宋朝整個的飲食習慣都和西班牙、希臘差不多,搞不好這些南歐國家的飲食習慣就是從宋朝傳過去的。宋人一天正餐只有兩頓,叫做朝食和晡食。朝食的開飯時間基本就是早上9點多,晡食的開飯時間從下午4、5點鐘開始。

    不過吧,宋人很饞,生活比較富裕地區的人都很饞,整天不是琢磨玩就是琢磨吃。所以表面上說是一天只吃兩頓飯,真正吃兩頓的只有城外農戶,城裡人一天至少吃三頓,如果要是當官的或者那些文人,一天吃五六頓也很正常。而且宋人不講究養生、減肥啥的,想吃啥就吃啥,大街上啤酒肚比比皆是,羅有德才不到40歲,身材倒是不胖,卻挺著一個小肚子。

    有了這種飲食習慣,就催生出了風格不同的餐飲行業。像振海樓這樣的大館子,早上開得很早,6點多就營業了,估計南方人喜歡喝早茶的習慣就是從宋朝養成的吧。這一餐不算正餐,算是點心!到了9點左右,正餐上來了,一直賣到日頭頂天,然後把門口的望子一撤,宣布停業,到了下午4、5點鐘,再開門營業,繼續賣晚餐。望子就是一個布簾,掛出去就是營業,撤下來就是停業。

    您要是中午餓了,咋辦呢?也有辦法,總不能餓著。不過就不能去振海樓這樣的大酒樓去吃午餐了,宋朝是沒有午餐這個概念的,只有一些街面上的小攤販會在中午賣一些小吃,餓了就去找他們吧。

    其實還有比振海樓開業更早的飯館,它們天不亮就營業,只是這種很特殊的飯館在振州城裡沒有,要到臨安那種都城去才有,它們是專門給上朝的大臣們預備的。宋朝的皇帝對大臣很寬容,很少砍頭,但軟刀子割肉也挺狠的,上早朝的時間是半夜。淩晨3、4點鐘起床,大臣們總不能空著肚子去上班啊,於是就會有半夜開門的小店,專門提供食物給他們。這種小飯館一般到了中午就關門了,只買早茶、早餐,不經營晚餐。

    還有的飯館只經營晚餐和夜宵,宋人喜歡夜生活,用後世的話說就是娛樂業發達,吃完了晚飯之後才是商人、文人、官員社交的時間,不管是去哪兒玩吧,反正不折騰到半夜是不罷休的。後世裡北京著名的飲食一條街簋街,就是靠著夜店火起來的,如果放在宋朝,簋街就是這種只賣晚餐和夜宵的小飯店。

    酸菜餡燒麥+海鮮麵條,這就是洪濤聽店小二唱了十分鐘之後點的餐。宋朝的飯店酒樓裡沒有菜單這個玩意,只是在櫃臺上面用木板寫一些菜品名稱掛著,叫菜牌。不過那些菜牌都是店家拿手的大菜,大多數人不會特意跑到櫃臺前面去仰著脖子看,都是聽店小二唱菜名。

    怎麽唱呢,除了口音之外,還真和相聲裡報菜名一樣,很押韻的用一種特殊的強調唱給客人聽,不光唱菜名,還要把主要原料和做法唱出來。每個小二唱的詞兒都不太一樣,他們的唱詞和唱功並不是統一培訓的,全靠是自己琢磨。看來在宋朝當個店小二也不容易啊,沒有一些音韻知識、一副好嗓子和強大的記憶力,連刷盤子都不夠格兒。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5 10:19
第六十一章 商業


    可惜店小二不管唱得多動聽,對洪濤和卡爾而言都是對牛彈琴,他們倆一個聽不懂南方方言,一個乾脆連漢語都聽不懂,最終只能拜託小二幫著點了個早餐吃。小二給洪濤和卡爾點的就是燒麥和麵條,不過這兩個玩意在宋朝的叫法不一樣。燒麥叫兜子,麵條叫湯餅,味道都不錯,只不過燒麥裡那種酸酸的東西是什麽洪濤沒搞清楚,暫且叫酸菜吧。

    “哥們,你踩我腳了,沒硌著您?”吃飽喝足,洪濤正望著窗外琢磨下一步該去哪兒轉轉呢,腳上突然傳來一陣痛。轉頭一看,三個頭頂用綢布把頭髮裹成一團、穿著斜襟長袍,外面還罩著一件非常薄的紗質外套的人正背對著自己互相作揖告別呢,其中一位的腳後跟正好踩在自己腳上,他穿著鞋,自己沒穿鞋,能不疼嘛。

    這種打扮和羅有德差不多,頭上那塊紗巾叫東坡巾,是宋代文人的最愛,身上的斜襟長袍叫襦裙,外面那件不繫扣的長袍叫對襟衫,標準的士人。如果這是明朝或者清朝,洪濤就忍了,踩一腳踩一腳吧,但這是宋朝啊!雖然疍家人算是連戶籍都沒有的賤民,但這個時代的階級壓迫並不是很厲害,四民平等啊,你憑啥踩我白踩?就算不道歉我喊兩句總沒罪吧。

    “掃興……”洪濤這一嗓子把多半個廳堂裡吃飯的人都驚到了,那個踩他腳的人都原地蹦了起來,你說他這個嗓門不去混歌唱界多浪費吧。

    “嘿!孫賊!你踩就踩了吧,還跳起來跺一腳,這是成心的吧?不成,你別走了,給我道歉!”其實前面那一腳並不是太疼,洪濤就是閑的沒事兒幹了,自己和卡爾這個打扮根本沒人搭理,他想找宋人說幾句話,哪怕是吵架也成啊。可是後面這一腳就真疼了,疼得洪濤把手裡的牙香籌都扔了出去,正好打在了那個踩他腳的文人臉上,上面還有洪濤的口水,啪的一下,就貼在了臉皮上。

    “你……你你……”那個文人被洪濤一把揪住了脖領子,差點沒給勒死,雙手抓住洪濤的手腕和打秋千一樣掙扎著,卻掙不脫。

    “小哥……小哥……休要動手,他們是讀書人……”這時掌櫃的跑了過來,插在二人中間,一邊向洪濤求情,一邊衝著洪濤使眼色。意思很明白,這些讀書人不能惹,趕緊撒手。

    “他大爺的,讀過書認識字就TM了不起啊,老子我還是大學畢業呢,艹!”洪濤一看掌櫃的那個模樣,知道是為了自己好,罵罵咧咧的鬆了手,和卡爾一前一後走出了酒樓。後面那幾個文人這時也緩過了神兒,廢話又開始多了起來,好在洪濤聽不懂他們說什麽呢,就當沒聽見吧。

    “大人,我們應該去買一雙鞋,這樣光著腳,肯定得不到別人的尊重。”卡爾只知道剛才洪濤和別人起了衝突,並不知道為什麽,看到洪濤怒氣沖沖,肯定是沒占到便宜啊,於是開始給洪濤出主意。

    “也對啊,走,我們去那邊轉轉,看看有沒有賣鞋的。”洪濤並不是真生氣,他主要是閑的蛋疼,總想惹點事兒,但是又不敢太過放肆,所以才對自己不滿意。

    振州城很小,從碼頭到城門只有一條主街,長不過半里多,可是今天非常非常熱鬧,幾乎滿街都是人,很有點90年代王府井的感覺。這可不是天天如此,只有節假日才這樣,宋人的節日挺多,聽說大部分都是帶薪假日。比如說中秋節吧,就休息三天,平時呢,每十天休息一天,叫旬休,一旬休一天,星期、禮拜這個概念在宋朝還沒有呢。

    宋人對休假的執著非常強烈,這個休假可是真休假,大家誰都不許工作。你說你要加班,你的上司會罵你一頓,他們認為在休息日還不照顧家庭的男人很不是人,所以在宋朝別以加班為榮,惹惱了皇帝,說不定就把你貶到海南島去了。那休假都幹什麽呢,就是吃喝玩樂了,還是皇帝帶頭玩,他不能四處亂跑,於是就在京城裡使勁兒折騰,以此來做個表率,號召全國百姓以他為榜樣,大家都使勁折騰。

    洪濤很贊同宋朝皇帝和大臣們的這種做法,看上去這個國家的皇帝和大臣都不太靠譜,其實這叫拉動內需。只有給百姓提供更多的休閑時間,市面上才會衍生出更多的服務、娛樂行業,於是國內的買賣就增多了。買賣行為一多,國家的稅收就多了,內需拉動起來,國內的商業才會繁榮,國內商業以繁榮,自然吸引外國人過來交易,進出口貿易也拉動起來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經濟手段,不光不是不靠譜,還是非常靠譜的事情。

    那宋人都玩些什麽呢?如果沒來到宋朝,洪濤絕對想不出宋人的日子過得這麽舒心,幸福感很高。他們的娛樂業真的很發達,元明清三個朝代在這方面根本就不能拿出來和宋朝相提並論,差太遠了。就算放到後世的中國,這些娛樂設施一般的二線城市都比不上,太多、太全了、太專業了,怪不得能催生出來宋朝的簋街呢。

    振州城裡這條街大致分成了兩部分,從振海樓算起,應該叫商業街。兩邊所有的店鋪都開門營業,還有兩排擺攤的人,從吃喝到穿用賣什麽的都有。宋代的飯館、酒樓有一個特別讓人匪夷所思的習慣,他們不在乎有小攤販擋著自己的大門擺攤,只要別把大門堵死,不影響客人進出,門口的攤位越多,店主就越高興,哪個店門口的小攤多,就說明那個店裡的生意好。這些小攤販還可以拿著自己賣的小吃去店鋪裡推銷,只要別死纏爛打,店主是不會干預的,隨便賣。

    所以說吧,宋朝的酒樓飯店不光不限制食客自帶酒水,還鼓勵客人叫外賣,你只要掏錢,凡是附近有的小吃,店小二都能給你叫來。這種共生關係洪濤一直都沒鬧明白,難道說這些小吃攤能幫著酒樓飯店招攬顧客?不應該啊,根本就不是一個消費群體,只能說是宋朝的食客胃口比較好,大菜小吃都想嘗嘗。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5 14:13
第六十二章 裝逼很貴


    除了飯店酒樓之外,最多的就是成衣店了,這種店鋪只賣成衣或者來料加工,不賣布匹綢緞,想買布料,可以去專門的綢緞莊。原本洪濤以為古代人都是自給自足,衣服啥的除了富人,一般都是自己加工縫製,一直到清朝末年都是這樣啊。可宋朝不是,就連振州城這個偏遠地區的小港口城市中,也有幾家成衣店。

    洪濤本來是想買一身正經宋人的衣服,他已經問過羅有德了,一般在宋朝,短打扮的都是苦力和衙役,但凡讀過書認過字的,不管身上有沒有功名,都可以穿士人的衣服,不用像唐代一樣,當官的穿什麽、士人穿什麽、商人穿什麽、農民穿什麽都有死規定,亂穿算犯法,輕則鞭刑,重了就蹲監獄去了。宋代除了正式的官員服裝不許亂穿,代表皇家的明黃色布料別亂穿之外,你愛穿啥穿啥,不光顏色上沒限制,材質上也沒限制,只要你自己不怕別人笑話,就算是打漁的買一身讀書人的綢緞長衫穿也可以。

    但當他問完了這家成衣店裡的衣服都多少錢之後,就打消了穿士人衣服裝次逼的念頭,價格有點貴!一件斜領的布料襦裙就要370文錢。問題是這個襦裙不能單獨穿,外面還得披著一件沒有扣子的對襟罩衫,這個罩衫最次也是羅紗的,要價600多文。您穿上襦裙和罩衫了,總不能披散著頭髮吧,還得在腦袋上用一個叫做襆頭的布片把頭發包成一個拳頭大的疙瘩,這個玩意居然也要300文!

    光有外衣還不成,總不能光著屁股就穿兩件大袍出門吧,所以還得來條褲子,便宜的也得500文,再加上條腰帶200文,一雙麻布鞋30文左右,如果您想出遠門啥的,還得買個叫做搭膊的宋代背包,又是300多文沒了。算下來置辦一身中低檔的文人行頭最少也要小3貫錢,怪不得窮人家的孩子都讀不起書呢,買兩身學生裝就得頂兩石米了,夠一家人吃好幾個月的。

    洪濤只是想裝逼好玩,他可不喜歡這種長袍,太累贅了。如果要是便宜的話,他就買兩身和卡爾穿著玩,這麽貴還是算了吧。成衣沒有合適的沒關係,這裡還能買料訂做,料子多少錢,就收三分之一的手工費,很公道!於是洪濤給自己和卡爾買了兩匹用棉和麻紡織的軟麻布,一匹象牙色一匹黑色,讓店裡的裁縫按照自己身上穿的這身後世裡的夏季便裝,給自己和卡爾各做兩套出來。沒有扣子沒關係,洪濤只讓店家原樣鎖扣眼就成了,扣子他自己會送來。海裡有的是厚重的貝殼,回去磨幾個,鑽兩個小洞就是扣子嘛。剩下的布料再一人做一個搭膊,正好!

    不過衣服今天還取不了,至少需要兩天時間,洪濤倒也不急,乾脆讓成衣店做好了衣服就送到振海樓掌櫃哪兒去,錢自己先給齊了。衣服有了,那就該鞋了,說實話,洪濤還真不適應整天光著腳走路,在海上那是沒辦法,但是到了陸地上,腳上有雙鞋還是很必要的。

    那種便宜的麻鞋洪濤肯定不會再買了,便宜是便宜,太不禁穿,花30文錢買它還不如10文錢一雙買草鞋呢,更便宜實惠,其實鞋帽店的小二就是這個意思,他只是沒好意思說。

    “這是豬皮還是牛皮?”洪濤是誰啊,小二臉上的表情他用眼角看得一清二楚,都說裝逼打臉特別過癮,這次洪濤打算親自試一下,看看到底舒服不舒服。

    “回客官的話,是牛皮……”店小二的素質還是不錯的,洪濤和卡爾兩個人一身短衣短褲的苦力打扮,還光著腳,能有問有答就已經很仁義了。

    “你這裡能訂做鞋吧?來,拿紙筆來,我來畫個圖樣,就按照圖樣給我訂做……十雙!”洪濤拿起一雙牛皮鞋看了看,不滿意,底太薄了,軟和倒是軟和,不適合走長路,而且海南島這個天氣,穿皮鞋好像有點捂腳。

    穿草鞋洪濤受不了,腳趾頭很快就會被磨破,萬一發炎感染了,這個年代沒有抗生素,因為一雙鞋丟了小命非常冤。穿麻鞋穿不起,那玩意太不結實,只適合不怎麽勞作的城市居民日常穿,一旦沾了海水,再晾乾,折騰兩次就破了。穿皮鞋有點熱,這時候的皮鞋還不是低幫的,中幫,有點像短靴,常年20多度以上,還潮濕,穿一雙短靴?這也太能裝了。

    所以洪濤要自己出樣子做鞋,做後世的皮涼鞋,既比草鞋舒服,又比麻鞋結實,還比皮靴涼快,價格高點無所謂,洪濤穿得起。不過在鞋底和鞋面的皮質選擇上,洪濤又和這家店鋪的做鞋師傅廢了半天話,好不容易才說服了他給自己做鞋。這些宋人太實在,做出來不結實的人家不給做,怕砸了牌子,就算客人樂意他們也不樂意。

    三層厚牛皮縫製在一起當鞋底,上好的軟牛皮裁成細條,然後手工編製成皮帶寬窄,在鞋面上形成一個叉子,這就是鞋面,鞋面後面還延伸出一截,正好到腳腕子的地方,是個皮套,用皮繩繫上,這雙鞋算是固定在腳上了,走跑都跟腳,就是模樣有點怪。

    別說大宋人說怪,洪濤自己看著都怪異。這尼瑪就是後世裡女孩子穿的那種涼鞋,無非就是沒有跟罷了。但由於材料和工藝的限制,洪濤也想不出更好的做鞋方式了,女孩子穿的就女孩子穿的吧,大宋男人還穿連衣裙呢,這也算入鄉隨俗了。說到這個問題,洪濤很不滿,他覺得大宋朝別的地方都好,就是宋朝男人有點娘娘腔。穿連衣裙不說,沒事還就愛插個花、化個妝啥的,身上的衣服還要用香料熏了,再掛上一個香囊,弄得比女人還香。

    洪濤已經暗下決心,不光要救大宋朝,還要把大宋朝男人這個臭美外加娘娘腔的毛病改過來,否則大宋朝再這麽發展下去,以後這個國旗就可以改成六色旗了。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5 20:17
第六十三章 自己找樂子


    買完了衣服和鞋,洪濤和卡爾依舊是一身短打扮光著腳,啥也沒改變。沒成品啊,都是訂做,當時穿不上,無奈,只能是先買兩雙麻鞋穿上,這樣去逛街好歹不用再怕別人踩腳了。

    再往北走,就不是商業街了,變成了娛樂街,兩邊也不是賣東西的商戶,而是賣藝的藝人。雜耍、木偶戲、講故事、唱故事的都有,不過洪濤大多數都聽不懂,也就沒去捧這個場。最北面的街邊是兩大片土場子,左邊圍著一群人在看摔跤比賽,右邊圍著一圈人,在看蹴鞠和踢毽子。

    宋朝流行摔跤和踢藤球,這個洪濤有所了解,羅有德在船上沒事還拿出一個藤球來耍幾腳呢。這玩意據說是足球的起源,叫蹴鞠,不過洪濤覺得這個東西和足球還是有很大差距的,和藤球更像,或者就是一種大號的毽子,以花樣為主,競賽為輔,是一種表演項目。

    摔跤嘛,洪濤更感興趣,因為他本身也會,做為一個半專業人士,自然要好好看看宋朝同行的技戰術水平了。角抵,這是人家跤場上掛出來的招牌,兩個人在木臺上相搏,組織者還會當場開出賠率來,就地坐莊,每場都可以參賭,一文錢都可以押,摔跤的是摔跤的,坐莊的是坐莊的,兩撥人,誰也不耽誤誰,估計是個合作關係。至於裡面有沒有內幕,有沒有故意放水吃大賠小,洪濤就不清楚了,反正宋人真是好賭,只要有機會就得賭一把,還不分貧富,就像後世買彩票一樣,全**動。

    “幫我提著鞋,看我上去給咱把鞋錢掙回來。”在臺下看了一會兒,洪濤大概搞清楚了宋代摔跤的規則,還小賭了兩把,都贏了,於是他又開始不安份起來。看到有觀眾也可以上臺參賽,還可以自己押注自己,他也想上去試試。贏錢是小事兒,主要是樂呵樂呵,來大宋好幾個月了,除了喝多了一次,就沒啥娛樂項目。這個人整天光幹活兒也不成,也得發泄發泄,沒有樂子就自己給自己找樂子嘛。

    “好……”宋人除了好賭之外,還愛看熱鬧、愛起哄,屬於那種看熱鬧不怕事兒大的。洪濤一上場,立刻就引來臺下一陣喝彩聲,不過怎麽聽都不像是真喝彩,有點盼著他趕緊挨揍的感覺。

    洪濤還不太過癮,他乾脆把上衣給脫了,直接扔到了臺下卡爾的腦袋上,然後在臺上擺了幾個健美比賽的姿勢,讓臺下的觀眾好好看看自己身上的腱子肉,還有後背上那個五彩繽紛的大老鼠腦袋,主要是給臺下那些大姑娘小媳婦看的。宋朝婦女的地位不太高,但這是相對的,如果和唐、元、明、清比起來,就高多了。至少不用裹著小腳藏在家裡鬱悶一輩子,宋朝女人不管結婚沒結婚的,都可以上街亂逛,還能下館子吃飯去角抵場這種娛樂場所遊玩,沒人會說三道四。

    “好……哦……好手藝!”宋人看過健美比賽嗎?肯定沒有。宋人見過洪濤這樣高大健美的身材嗎?不能說沒有,但是很少。

    洪濤這麽一亮相,立刻就引來了更多的叫好聲,這次好像有點靠譜了,起哄看熱鬧的成分少了很多,大部分人是真心喝彩的。不過這個喝彩還不是給洪濤本人的,而是衝著他後背上那個大老鼠腦袋的紋身。宋人也喜歡紋身,但都是黑色和青色,沒有後世裡那麽多色彩。洪濤這個紋身放在這時候就是絕技了,五種顏色還種種艷麗,很是誘人,臺下有幾個小娘子都開始往臺上扔花朵了,眼睛裡全是熱烈的崇拜。

    對了,這裡要多囉嗦兩句,在宋朝可千萬別用姑娘、小姐這兩個詞兒稱呼女性,這兩個詞全是對專業技術人員的稱呼,和後世裡坐臺是一個意思,你這麽稱呼良家女子人家保準和你玩命。那怎麽稱呼宋朝女人呢,叫娘子,認識不認識,歲數別相差太多的,都叫娘子。如果太年輕的就叫小娘子,聽上去有點流氓腔調,但確實就這麽叫,宋人不會怪你的。

    男人之間稱呼也有講究,漢子、老漢別亂叫,算是罵人呢。碰見年紀差不多的男人,叫兄、弟都可以,上了歲數的男人叫老丈可以,叫老頭他們聽不懂。

    女人可以叫娘子,那男人能叫相公不?不成,宋朝的相公不光普通人之間不能叫,夫妻之間也不能叫。這時候的相公是一種尊稱,帶著官職的尊稱,除了當朝宰相之外,只有特別受尊敬的大官才有資格用這個詞兒稱呼。比如說岳飛,就可以叫做岳相公。

    宋人摔跤手的技術如何呢?還湊合,宋朝的角抵在洪濤看來,更像是古典式摔跤、國際式摔跤、蒙古式摔跤的綜合體,也有一定的套路,但都不太精細。對人體各種關節、重心的研究還不是太透徹,上肢力量運用的比較多,利用全身各部位發力的方式還不太成熟。

    “好……哦……”只用了不到三分鐘,洪濤就把和他對壘的那位用一個跪姿背負投給扔了出去,然後他還沒立刻起身,在原地保持著那個單腿跪地,屁股向上頂起的姿勢,歪頭衝著臺下幾個小娘子玩命拋媚眼。他這個媚眼人家看得到看不到很難講,主要是眼睛太細了。不過臺下觀眾的反應很給力,無數支鮮花都扔了上來,其中還夾著兩只香囊,也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麽,扔得還挺準,打在臉上生疼。

    第一場洪濤贏了80文錢,還不太滿足,這種被別人認可的感覺太好了,洪濤打算多享受一會兒,所以他把贏來的錢又押在了自己身上,開始第二場比賽。讓他這麽一鬧騰,附近很多看別的項目的觀眾也都圍了過來,整條街上就角抵場這裡最熱鬧。

    第二場這個對手並沒吸取上一場那個失敗者的教訓,上來就發起了主動進攻,但是面對身高臂長的洪濤他占不到先手,幾次試圖搭手都被洪濤破解了。一著急就有點冒進,結果被洪濤抓住了他的左臂,還沒等他掙脫,洪濤一低身,就又靠到他的懷裡去了,然後他就從洪濤身側飛了起來,結結實實的一個肩車摔在了木臺上。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6 11:44
第六十四章 新玩具


    連勝兩場,洪濤更高興了,在木臺上跳起了機械舞,這種怪異的舞蹈大宋人絕對沒看過,看著洪濤渾身骨頭節都和斷了一樣,大家的興致更高了,這次扔上來的不光是花朵和香囊,還有銅錢,都是照著腦袋上扔的,太孫子了!

    第三場稍微廢了點力氣,這位比較聰明,他吸取了上兩位的經驗,輕易不主動做動作,兩個人你來我去的在臺上折騰了五六分鐘,誰也沒抓到誰,光鬥手上功夫了。這下臺下的觀眾們不樂意了,他們不懂太多技術動作,只是來看熱鬧的,你們倆在臺上和打太極拳一樣有什麽意思啊。

    “嗨……啊……咣噹!”為了讓觀眾更高興,洪濤決定冒冒險,他用了一個捨身技,賣個破綻給對手。等對手把自己上身抱住,已經開始發力的瞬間,突然用腿別住了對方的支撐腿,然後纏住對方的身體,借著對方用力的方向倒下去。最終的結果是兩個人都倒了,但洪濤壓在了對手身上。

    平局!宋朝的角抵不玩寢技,倒地之後不許再繼續做動作,誰先倒誰算輸,兩個人都倒了,那就是平局。平局就平局吧,反正洪濤就是圖個樂,輸贏並不重要,第四場也別比了,人家靠摔跤混飯吃也不容易,踢場子的事情最好別幹。不過洪濤長了一個心眼,他特意和這個角抵班子的領隊老丈聊了聊,連比劃帶說,終於弄明白了一件事兒。自己這點技術已經能在廣州當上二流摔跤運動員了,這些人並不是振州本地的,而是從廣州組了班子,趁著中秋節特意來走穴的。第三場這個對手,就是廣州小有名氣的角抵手,二流還靠上呢,算是鎮場子的了。

    “老子要是混不下去了,就去廣州撂場子摔跤混飯吃去,等蒙古人打過來,我駕船就跑,去歐洲當個通譯應該沒問題吧?卡爾,你們國家需要通譯不?”洪濤打聽角抵的事情是有目的的,他在給自己找後路呢。發展遠洋貿易這件事兒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望,能不能成、能不能趕在蒙古人打過來之前完成還是個未知數。

    “如果大人能駕船回到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陛下一定會親自接見您。拯救一個帝國騎士就是很可貴的,再能穿過阿拉伯人的封鎖,我覺得冊封一個男爵和一塊領地都是您應得的。”卡爾對洪濤這個假設給出了高度的評價。

    “齊了!就這麽定了,五年之內,我一定送你回家!不過在這之前,不管多危險,你都要和我站在一起,我可能是你這輩子回到祖國的唯一機會了。”洪濤此時腦袋上也插著兩朵花,肩膀上搭著五六個香囊,正挨個聞呢,看哪個味道更好。

    “請大人放心,我沒有別的選擇,雖然賽里斯國比我家鄉富裕百倍,但做為一名忠於皇室的騎士,我還是要回去為家族效力的。我想把在這邊看到的東西都記錄下來,很多東西都對我的國家有幫助。”卡爾還是個很愛國的傢伙,當個騎士難道就這麽有成就感嗎?洪濤很難理解。

    “大宋帝國!你要多學學這裡的語言了,我需要一個完整的團隊,以後不能總讓我給你當通譯吧?給你三個月時間,必須要學會這裡的話,至少要像我一樣。走吧,我們該回造船廠去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呢!”爽也爽了,逛也逛了,洪濤的心思重新又回到了他的龐大計劃上,現在還不是高興的時候,距離目標還有很遠很遠呢。

    新船還在維修,溫老二帶著兩個兒子一直在和這艘船的船頭較勁兒,總想用一種辦法讓船頭能抵禦住海浪的沖擊。另外一個兒子已經駕船出海,要去萬寧把溫老大一家也叫過來,加入洪濤這個合作社,這樣才能多占一些股份。疍家人也不傻,看著泊家、黃家、陳家、翁家、布家的孩子隔三差五就運過來一船一船的海魚、海蟹,再傻的人也知道他們肯定找到了快速捕魚的方法,再見過洪濤這艘能飛的帆船,還不趕緊跟著一起幹等什麽?

    洪濤很喜歡溫老二這種刻苦鑽研的態度,世界上的事兒,只要你肯琢磨、有機會實踐,就總能找出更合適的辦法。不過他自己沒加入溫老二的研究團隊,而是拉著溫七又開始琢磨新鮮玩意了。他們倆用一整塊樟木板削來削去,最終削成了一塊兩頭尖尖、略向上翹起的3米多長的木板。然後又開始在這塊木板中間和尾部開了兩個長槽,插進去一長一短兩隻魚翅模樣的玩意,尖頭衝下。

    “這叫帆板,在大海上跑得可快了,比那艘會飛的帆船還快。”泊珠自從中秋節後就是洪濤的準媳婦了,可以整天跟在洪濤身邊,只要別睡一起就沒人說閑話。

    “做什麽用?”做為一個大海上長大的女孩子,泊珠對船這個玩意很敏感,一句話就問到了關鍵處。

    “呃……訓練水手用,不玩會這個,就不能駕駛新帆船。別小看這個木板,它是駕駛帆船的基礎,另外還可以鍛煉身體,在大海上沒有一個強健的體魄是不成,以後我還會造更大更快的帆船,讓每個疍家人都能上去,但是在上大帆船之前,先得把這個玩意學會。”洪濤本來想說是給自己做的大玩具,但考慮到眾人的反應,只能編了一個更高大上的理由。

    “我能學嗎?”泊珠最大的願望就是像疍家男人一樣駕著船去大海上捕魚,別人滿足不了她這個願望,只有洪濤支持她。

    “不是能不能學的問題,是必須學,不光要學,還得幫我一起做。我的媳婦將來要當大帆船的船長的,別聽你阿爺的,他們過時了!”洪濤很喜歡泊珠這種性格,他不需要那種嬌嬌氣氣在家守著丈夫的伴侶,沒意義,能享受到的溫存、甜蜜他上兩輩子早就享受全了。

    “你教我……”泊珠呲著一嘴白牙笑得非常開心。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6 14:34
第六十五章 夫妻板


    帆板的構造很簡單,就是一塊木板削光滑,兩頭是圓是尖無所謂,中間插一塊穩向板,尾部再弄一個短一些的尾鰭就完事兒了。加拿大和美國沿海地區的年輕人都會自己做這種器械,除了專業運動員,很少有去買成品的,在自家車庫裡搗鼓幾天就完工了。不過他們有地方去買配件,也有現代工具,洪濤目前沒地方找零部件,所有的加工都要用原始工具。最關鍵的是沒有萬向軸,怎麽固定桅桿呢?

    帆板上的桅桿不是死的,是通過一個萬向軸插在帆板中部。換風向和加速的時候,還要不停搖動這根桅桿,帶動帆具吃風。可是這個年代連軸承都沒有,哪兒去找萬向軸呢?洪濤和溫七試著用黃花梨等硬木雕了幾個試了試,效果不太好,再結實的硬木,也不如鋼鐵好用,尤其是體積不大的時候,稍微一較勁兒就哢吧了。最終還是泊珠給他出了一個主意,不用什麽萬向軸了,不就是想讓這根桅桿連在帆板中間這個小洞裡不脫落還能前後左右搖晃嗎?直接找根繩子,從竹子做的桅桿中間穿過去,穿到帆板下面,綁個死結,不就把桅桿連接住了,還能隨意搖晃,繩子磨壞換一根,反正麻繩多得是。

    解決了桅桿的固定問題,這具帆板就基本成功了。帆具好辦,用幾根竹條擰成一握粗的竹棍,用細麻繩一道一道的纏死,在桅桿一米多高的地方連接好,這就是帆撐了。兩根帆撐利用竹子的彈性自然形成一個弓形,不僅可以撐起帆布,還能很方便的握住不打滑,既輕便又結實。

    這時候帆板還不能下海,在板具的上面兒中部還要沾上一塊粗麻布,這是人腳站立的位置,不打滑就可以。固定器就免了,反正也不是必須的,許多選手都不用固定器,他們需要用不同的站立姿態控制帆板的重心,過份限制雙腳的位置反倒成了累贅。

    夫妻板!這是洪濤給新帆板起的名字,寓意是他和泊珠這對兒小夫妻共同創造出來的。第一具做好之後,洪濤在海灣裡試了試,挺好!帆的重量稍微大了一些,不太適合女人和孩子用。不過這沒關係,多做幾具大小不同的帆和桅桿就可以,這玩意的帆和桅桿是連在一起的,要換就換一整套。有了第一具帆板的製作經驗,第二具和第三具就省事了,一天多時間就能削完主體,連漆都不用塗,樟木這個玩意很耐水,有了漆之後腳踩上還打滑呢。

    “這孩子果真是在海邊長大的,他搞出來的東西不是一家人、一輩人能想出來的。”看著在海面上踩著一塊木板、拉著一面小帆高速飛馳,時不時還騰空跳起的洪濤,溫老二算是心服口服了。他這個祖傳了好幾輩子的老船匠也從來沒想過人類能在大海上這麽自如的奔跑,如履平地這個詞兒他不知道,但他心裡就是這麽想的。

    “多虧了阿珠,否則咱們疍家人留不住他,這個伢子的心很大,幾百貫錢他根本看不上眼。這不是我說的,是羅家那個把生意做到南番的海商說的,就是不知道他能帶著阿珠這些疍家仔幹出什麽來。我家小子和我說,他給我孫子講了,疍家人可以把大海變成自己的國家,比土人的國家還大。”黃海沒跟著大家回寧遠河口,留在振州負責和岸上的商家聯繫海鮮,順便也給洪濤繼續當翻譯,疍家話對洪濤來說,還是一個難題。

    “子孫自有子孫福,我們疍家人從來不怕日子難過,他說不定真是從龍宮裡來的,海裡的國家除了龍王爺還有誰?別說孩子們了,如果他帶我去龍宮,老漢我也想去看看!”溫老二屬於那種實幹派的,誰的本事比自己強他就信誰。既然洪濤答應把造船之術教給溫家後輩,他就一門心思跟著洪濤幹了,哪怕讓他去造反,只要能保住他的兒孫,他也會去。不管在哪個國家、誰當皇上,有門手藝就餓不死,他的想法就這麽簡單。

    “你不想去試試?咱們疍家人跑了一輩子海,可曾這麽痛快過?”看到洪濤、阿珠和溫七折騰累了,紛紛把帆板駛回了岸邊,黃海也有點忍不住了。駕船的人和開車的人一樣,看到好車就手癢,有機會上去開一圈絕不會放棄。

    “我還要幫伢子把這艘船補好,那玩意到了大海不頂用,真正的好東西在這兒呢。看什麽看?幹活兒!我讓你彎的大料彎好了嗎?你師傅過幾天要開著它去趕大海,耽誤了時辰他能教你學手藝?”溫老二咽了一口吐沫,忍住了誘惑。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洪濤那艘帆船還沒修好呢,看到溫三正伸著脖子看著海中的帆板,溫老二差點把手裡的斧子扔出去。以他這個老船匠的眼光看,帆板再好也是個不實用的玩具,而這艘帆船才是寶貝東西,自己這個兒子太不開眼了,放著手中的寶貝不伺候,還要眼饞別人手中的廢物,太讓他生氣了。

    溫老二確實眼毒,帆板確實不是什麽實用的東西。洪濤主要是閑得沒事幹,想出了這麽一個不太浪費又能過癮的玩具,順便還能培訓培訓孩子們對現代帆的理解,給他們講什麽伯努利原理全是白搭,想讓他們明白現代帆的使用技術,只能是采取最笨的方法,就是熟能生巧。不斷的練習、不斷的摸索,最終把對帆、對風的感悟融到血液中去。

    大帆船沒時間讓他們整日練習,那個太高級了,反倒失去了體驗樸素道理的機會,帆板這個最簡單的玩意正合適。洪濤原本想跟著泊家回到寧遠河口去看看螃蟹籠子的,自己造出來三個捕魚工具,地籠和滾鉤都試過了,只有螃蟹籠子沒親眼見過捕撈效果。可是泊福和陳名恩一致認為他應該留在溫家的沙灘上當孩子王,一邊盯著他的新帆船,一邊給孩子們上課,算是全職老師了。溫老二和黃海對這一點也深以為然,按照他們的說法,有了三種捕魚工具,幾家人一起出海,完全能養活這個合作社裡的所有人,根本不用洪濤再去出海冒險,萬一老師出了事兒,他們的孩子上哪兒找老師去啊。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7 10:38
第六十六章 趕大海


    小事情洪濤就隨了他們的心意,但在大事兒上誰說也沒用。九月中就是漁汛來的日子,所有疍家男人都會駕著小船出遠海,他們叫趕大海。能不能成為家裡的頂樑柱,不在於你平時趕小海能捕多少魚蝦、能撈多少鮑魚海參,而是要看你能不能趕大海,能不能滿載而歸。到時候會有從瓊州、廣州甚至泉州特意趕來的商人,用大船收購這些成噸的海魚,一家人一船魚,就夠吃小半年的了。

    這件事兒洪濤必須參與,他倒不是看中能捕回來多少魚,有了先進的捕魚工具,合作社的疍家人一年一次大海都不趕,照樣能天天吃大米飯。他看中的是疍家人對趕大海的重視,如果能在趕大海的時候出彩兒,自己就是疍家人裡的英雄,你說啥人家都信,否則你再有本事,也成為不了疍家人裡的話事人。洪濤既然想把疍家人當成自己發展的第一個臺階,那成為疍家話事人就是最好的捷徑,通往這個位置上的唯一一條通道,就是趕大海。

    “蛟鯊算不算?”為了讓自己在趕大海的過程中出彩兒,洪濤可算是挖空了心思。但是想來想去,唯一有機會讓他成為捕獲最多漁獲的方式就是接著去殺鯊魚了。

    疍家人趕的漁汛洪濤打聽過了,是沙丁魚群。這種魚一來就是上百萬條,個頭一尺長左右,還是上層魚,滾鉤和地籠對它們基本沒用。讓自己去撒網肯定玩不過經驗豐富的疍家人,現學也來不及了,想玩拖網又沒那個工具。別看他對釣魚很精通,對捕魚卻並不拿手,就算給他兩條現代的拖網船,他也不一定知道該在什麽時候下網合適。

    “你又要去殺蛟鯊?它們會聽你的,去哪兒找?”黃海聽了洪濤的問題,馬上不淡定了。上次和蛟鯊搏殺,是碰巧趕上迫不得已,那東西來無影去無蹤,除非洪濤真是龍王的兒子,否則他怎麽會想殺就能殺呢?

    “我有辦法讓它們出來,不見得管用,但我想試試,殺了蛟鯊算不算數?”洪濤沒去管黃海狐疑的眼神,什麽龍子太郎的傳言他也知道了,並不故意去解釋,裝神弄鬼是他的長項,這個傳說對他也沒什麽害處。太郎就太郎吧,只要別突然蹦出一個哪咤來把自己抽筋扒皮就成。

    “算是算……你可都和阿珠訂婚了……”黃海也不知道該說什麽好,吧嗒了半天嘴,終於想出一個說辭,但願阿珠可以拖住洪濤,讓他別去冒險。

    “阿珠和我一起去,我們是夫妻了,不管是享福還是受罪都要一起,是不是阿珠?”洪濤早就和阿珠說好了,這個女孩子自從和自己訂了婚,就一門心思撲在自己身上了,連她阿爺的話都敢不聽。用她的話說,她已經是洪家的媳婦了,阿爺管不了她。

    “嗯,我和他一起去!”阿珠比洪濤還興奮,她骨子裡就流著疍家人的純正血脈,只可惜托生了一個女兒身。

    “我讓黃浪跟著你們……”黃海徹底沒招兒了,洪濤雖然說是疍家人,可誰也沒把他真的當過疍家人看待,總想是一個來自遠方的貴客,和他講什麽疍家規矩一般也沒用。

    “不用,我們夫婦倆自己就可以,免得別人不服氣!”洪濤把黃海最後一點好意也拒絕了,黃浪不會駕新帆船,殺鯊魚他又不熟悉,去了也幫不上什麽大忙。

    農曆九月十五,振州港外突然變得和往常不一樣了,無數艘疍家人的小木船掛著各種各樣的補丁帆,好像突然從海底冒上來一樣,雲集在港口之外,只留出了一條航道。天擦黑的時候,又有大批的連排船趕到了,整個振州港外成了星海,每艘連排船上都會掛出一盞小燈籠,這個燈籠將會一直點到第二天天亮。

    一年兩次的疍家人趕大海日子就要到了,面對未知的命運,每個疍家男人都把家裡最後一點錢拿出來,去岸上買來最次的米酒,和家族的人聚到一起,借著船頭的燈光豪飲,通宵不止。振州港的宋人對疍家人這種大排場到沒什麽過度反應,估計早已經習慣了,除了港口的海巡營裡派出了幾艘車船在航道上來回巡邏之外,一切照舊。倒是很多頭一次見到如此盛況的外地海商忍不住好奇心,紛紛划著小船出港,想到疍家人的連排船附近看個究竟,結果都被海巡營的車船攔了回去。

    這個時候的疍家人是最兇狠的,連自己還有沒有命回來的人,一旦惹怒了就是連鎖反應,歷史上不是沒出過這種事兒,所以海巡營的車船把試圖靠近連排船的船隻都驅趕開了,任何人不能靠近。反正每年疍家人只折騰兩天晚上,即便疍家人是大宋朝最低賤的族群,宋人也願意給他們兩天相對自由的空間。

    洪濤是不敢再去和別人拼酒了,他打算把酒戒了,這玩意太耽誤事兒,自己還要藉機當疍家人的英雄呢,怎能貪杯誤事?他把泊珠送回泊家的連排船之後,就帶著卡爾在自己剛剛修好的新帆船上開始了例行檢查。船舵、船帆、纜繩、帆索、淡水、食物、魚叉、備用器材一件一件的翻騰出來,再收拾好放回去。一直折騰到半夜,這才鑽進船艙睡下。

    新帆船比疍家小木船大一米多,中後部有一個小船艙,封閉式的,裡面吊著兩張吊床,這就是洪濤的臥室,三個人輪流駕船,輪流休息。在建造這艘船的時候,洪濤本來想弄個更大的船艙,可惜它的主體結構中有幾個隔斷板形成的隔水艙設計。這玩意安全倒是安全了,但是把船艙裡的可利用空間分隔得七零八落,很不經濟。

    寅時剛過,本來就沒平靜的振州港外又重新喧鬧了起來,每家即將要有人去趕大海的疍家人都在船頭上擺上了簡陋的祭祀品,插上香火。女人全部躲在船篷裡,男人則按照輩份跪在船頭上向龍王和媽祖叩拜,祈禱自己家人能風平浪順,滿載而歸。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7 11:00
第六十七章 捕鯊計劃


    “濤伢子,一定要小心,我們幾家的娃子還指望你回來帶他們讀書認字呢。”泊福親自划著小船把泊珠送到了洪濤的船上,但是用淩厲的眼神把泊珠釘在了船尾,這才開始囑咐洪濤。

    “阿爺,放心吧,我是大海的兒子,大海不會對它兒子下毒手,在排船上等著我吧,我會帶回來一大堆蛟鯊,以後您泊家的女婿就是疍家人裡最棒的男人了,嘿嘿嘿……”洪濤像哄小孩一樣,沒大沒小的摟著泊福的肩膀,把老人連騙帶哄的弄上了小船,然後衝卡爾點了點頭,主帆徐徐升起,帆船慢慢的離開了碼頭。

    “阿珠,不許去船頭!”泊福看著帆船離自己越來,越遠心裡也越來越空。他嘴笨,想不出什麽送別的話,憋了半天,就衝著帆船大吼了一句,聲嘶力竭!

    天邊剛剛露出一絲絲亮青色,振州港外所有疍家人的小木船就出發了。千帆競海,雖然帆不夠高大,船也沒有一千艘,可是一百多條船朝著一個方向行駛的景色也很壯觀。大海仿佛也被這種盛況感動了,或者它在挖坑,潮水變成了順潮,風向也變成了西北風。借著潮水和風力,這些小船義無反顧的衝向了大海的懷抱,領頭的是一艘掛著黑色帆的大船,洪濤就站在船頭,抱著阿珠擺了一個泰坦尼克的姿勢,卡爾一個人扶著舵輪,看著船頭那一對兒男女,直在胸前劃十字架。

    疍家人的趕大海有多遠呢?自振州港出海,順風向東偏南行3日。按照疍家小木船的航速,每小時差不多3海里左右,3天永遠是順風,滿打滿算也就400公里,差不多就是西沙群島以北的海域。

    西沙群島在南宋就已經有了明確歸屬權,它歸吉陽軍管轄,但上面並沒有固定居民,只有甘泉島上有一口淡水井,並蓋了一座小廟,做為來往商船的重要補水港和避風港之用。這裡正是季節性洋流通過的地方,有洋流的地方就有大規模水層交換,會把深海的一些有機物泛上來,滋養了大量浮游生物。

    本著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蝦米吃淤泥的原理,浮游生物多了,小魚就多,小魚多了,大魚就多,於是每年洋流交替的時候,大量的洄遊性魚群就會來此覓食,跟著它們來的,還有大批兇猛魚類,這就是完整的生物鏈。站在這個食物鏈最頂端的就是人,利用魚類的洄遊習性大量捕撈,這個技術不知道是從什麽時候發明的,但宋朝的疍家人已經能熟練掌握了。只是他們這個食物鏈頂端還不是特別舒服,搞不好頂端就變成了末尾,變成了魚蝦的食物。

    洪濤的船快,但他也沒很自私的一馬當先跑出去,後面還拉著三條疍家人小船。泊小二、泊小三一艘,泊蛟、陳琪鴻一艘,黃浪、黃濤一艘,就算這樣,航速依舊可以保證在5節以上,其實還能再快點,就怕他們的小木船受不了。球帆洪濤是不敢再玩了,近海裝裝逼還湊合,出了遠海,再這麽搞就不是冒險,而是自殺。

    400公里的距離,洪濤的新船一天就能跑到,拉著三艘船也用不了兩天。不過不用著急趕路,疍家人對漁汛、氣候、節氣之間的關係算得很準,去早了魚群還沒來,白耽誤功夫。所以船剛離開陸地不久,洪濤就開始用纜繩綁上魚鉤開始拖釣了。熱帶海域裡別的玩意不好釣,海狼這種討厭的東西到處都是,只要有一點點葷腥,它們就真和餓狼一樣,追著就來了,一來就是一大群。

    “釣這些做什麽?它們不好吃!”泊珠這是頭一次跟著漁船出遠海,為了能讓自己在船上算個有用的人,她不光幫著卡爾操控帆具,還幫著洪濤釣魚,可她不清楚洪濤一條又一條的釣海狼做什麽,還把它們放到了海水艙裡養著。

    “當誘餌用,越多越好,咱們是去殺蛟鯊的,需要很多魚的血液,不管大小,只要上鉤的都留著!”洪濤原本打算買點豬肉或者牛肉帶著當誘餌,後來一想,算了吧。船上也沒冷庫,這麽熱的天氣,兩三天就得變質,太浪費了。既然咱會釣魚,那就別閑著,一路上正好可以準備魚餌,鮮活可口。

    “蛟鯊真的那麽容易殺嗎?”泊珠沒有洪濤那麽樂觀,做為一個生活在海邊的女孩子,就算沒出過遠海,也知道鯊魚這個東西不是善茬。祖祖輩輩被蛟鯊禍害的疍家人不在少數,誰能碰巧殺死一隻就是疍家人的勇士了,哪兒有像洪濤這樣還專門出海找鯊魚的啊,不光找,還要找一群一起殺。

    “嘿嘿嘿……放心吧,咱倆還沒拜堂呢,就算死我也得入了洞房再死。”洪濤沒法和泊珠解釋鯊魚並不是主動攻擊人類的動物,它們嗜血兇猛只是天性使然,而這個天性很容易被人類利用,變成誘捕它們的方式。

    “不和你說了!”泊珠就算再直率,也禁不住洪濤這種後世臭流氓的挑逗,當下弄了一個大紅臉,把纜繩一扔,跑到船艙裡躲著去了。

    “卡爾,給我講講你們國家貴族的故事吧,尤其是男女方面的,我很喜歡你們那邊的女人。”泊珠跑了,洪濤失去了磨牙的對象,又把矛頭對準了開船的卡爾。

    “在背後議論一位貴族女士是很不名譽的……”卡爾比泊珠還掃興,直接回絕了洪濤的建議。

    “還尼瑪名譽,要是沒老子出錢救你,你現在早就累死之後餵鯊魚了!等你回國的時候,看老子怎麽禍害你們國家的那些貴族!”洪濤討了一個沒趣兒,嘴裡嘟嘟囔囔的抱怨,順手把一條剛上鉤的海狼扔到了海水艙裡。

    “對了,卡爾,你有妻子和孩子嗎?”可惜沒過幾分鐘,洪濤就又開始問上問題了,他這張嘴是閑不住,只要沒有太大壓力,分分鐘需要張著。

    “我有兩個孩子和一個美麗的妻子,她長著和你們宋人一樣的黑色頭髮,還有黑色的眼睛,是我見過最美的女人……”卡爾剛開始還吹牛呢,可是說著說著就沒聲了。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7 14:03
第六十八章 力量


    “別傷心,你既然選擇了去做騎士,那就早晚有一天會戰死的。不過上帝好像比較憐憫你,沒讓你死,還讓你碰見了我,這難道對你來說不是一件好事嗎?”洪濤都不用回頭看,就知道這個卡爾又想家了,有時候他會坐在沙灘上一個人看著大海掉眼淚。

    “大人,請您負責任的告訴我,我們真的能回到我的國家去嗎?我問過碼頭上的大食商人,他們說從海上是無法前往神聖羅馬帝國的,走陸路的話,一定會被蘇丹的軍隊抓住當做異教徒處死。”卡爾幹脆把頭轉了過來,第一次向洪濤表示了懷疑,這些話已經違背了他的誓言。

    “你還是不相信我啊……大食人算個屁,他們的破船頂多沿著海岸蹭過來。我告訴你吧,在埃及的南邊,還有一個非常非常大的陸地,上面生活著一群一群的黑色皮膚人,比埃及人皮膚還黑,就像是石炭一樣黑。如果我們有足夠大、足夠結實的帆船,那我就能帶著你和一大堆宋朝的絲綢回到你的祖國。到那時就是你的自由之日,你願意留在家鄉陪著你的老婆孩子,那些絲綢就當是我給你妻子和兒女的禮物。”洪濤並不擔心卡爾會背叛自己,他此時就像一個落水的人,哪怕只是一根稻草,也得死死抓住不放,除非出現更粗的一根稻草。問題是在這個年代,洪濤還真不擔心有比自己更粗的稻草出現,自己就算天天揍他,他也得忍著。

    “那您呢?您不留下嗎?我可以把您介紹給國王陛下,他是我的表哥,會給您一大片領地,讓您成為帝國裡最受尊敬的領主。”卡爾還挺仗義,沒忘了是誰把他送回國的。

    “傻瓜,你那個國家能有大宋富裕?振州只不過是大宋流放犯人的地方,連個真正的城鎮都算不上,我要是想當富人,在這裡當不好嗎?”洪濤現在的感覺就是一個詞兒,燕雀焉知鴻鵠之志!

    “那您準備做什麽?”卡爾真是搞不懂洪濤到底想幹什麽,當一個領主都不幹?

    “我要當全世界海洋的主人!誰能造多大船、誰能在海上運輸什麽貨物、誰可以去哪裡都要聽我的,否則我就讓他們的船出得來回不去,也包括你的國家!”洪濤又開始暢想了,還說的津津有味,就和真事一樣。

    “上帝啊,您是要當海盜!”卡爾終於聽明白了,合算他出了虎穴又入狼窩了。

    “啥海盜,說得這麽難聽。這叫做力量!懂不?你表哥憑啥當皇帝啊,還不是他掌握的力量大,別人不聽他的他就幹死別人。同樣道理,我在大海上也有這麽大力量,誰不聽我的我也幹死誰,這有什麽區別嗎?陸地上可以收稅,誰說海上就不能收了?我開創了一條新航線,能讓千千萬萬人收益的新航線,就不該給我交點稅嗎?”洪濤有一大堆歪理等著卡爾呢,想聊這些國家、政權的理論,洪濤就是當今世界上的頭一號理論家,能著書立說的那種。

    “可是……可是大海是自由的……”卡爾自己說著都沒底氣了,如果按照洪濤這個理論,陸地可以占領,那大海憑啥就不能占領呢?

    “誰說大海是自由的?你那個上帝規定的?如果我不信上帝呢,他還能管得了我嗎?波斯人、阿拉伯人和你們打仗,為什麽?你們的十字軍吃飽了撐的,大老遠去和阿拉伯人打仗,為什麽?還不是在爭奪一個話語權!誰力量大誰說話就算數,誰說話就是法律,對不對?”果然,洪濤的嘴又開始撇歪了,每次一說到王權、神權這個問題,卡爾最終保證是挨洪濤一頓揍,而且還不白揍,揍完了還要告訴你,這就是權!我打得過你,就我說了算,你打不過我,就給我聽著!

    “可是你沒有軍隊,沒有領地也沒有城池,你沒有力量!”卡爾是個一根筋,挨了無數次揍,依舊是脾氣不改,按照後世的話說,他就是個杠頭,屬王八的,咬住了就不撒嘴。而且他碰到了一個不錯的主人,洪濤揍他是在教他學柔道,只是下手黑了點,有點公報私仇的意思,但是不限制他辯論,只要說的有道理,洪濤就承認。

    “要不說你是傻瓜呢,大海上需要城市嗎?需要城池嗎?需要太多軍隊嗎?你腳底下踩的是什麽?”洪濤嘴撇得更歪了,一臉的蔑視。

    “船板……哦,是船!”卡爾隨口這麽一說,看到洪濤把身邊的魚叉拿了起來,趕緊又補充了一句。

    “這不完了,船就是大海上的城池、就是大海上的領地、就是大海上的軍隊!只要有足夠快、足夠多的船隻,誰也在大海上打不過我,你覺得這艘船比你們國家的船如何?”洪濤不怕卡爾了解自己的思想,他希望有更多人了解並認同自己的思想,這樣就算自己做不到這件事兒,依舊會有別的人去做,只要去做了,早晚能成功。

    “它是我見過最美妙的帆船,如果我的表兄能有這樣的船,我就不會被俘了,不過它有點過於小巧。”卡爾還是個很誠實的人,不管他同意不同意,該承認的他肯定承認,該抬槓的還得和你抬。

    “這就是問題所在,也是我們還沒有揚帆起航去你老家的原因。我能造好船、能造大船,但是造船需要錢啊,需要很多錢。”洪濤有些無奈,一分錢難倒英雄漢啊。

    “靠打漁能掙夠造大船的錢?”卡爾覺得自己的希望好像有點渺茫。

    “我們打漁是為了生活,不管你有什麽想法,首先你得活著然後才能去實現。光有錢還不足以成為大海的皇帝,你表哥也不光是一個人管理國家吧。人是要有階級的,你表哥是團結了貴族階級,我沒有這個條件,我只能先團結身邊的人。給他們溫飽的生活,讓他們的後代接受教育,把我自己的利益和他們綁在一起,於是我也有自己的階級了。”洪濤必須讓卡爾了解自己的一部分想法,他是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像疍家人那樣好忽悠。他會思考,如果什麽都不告訴他,他嘴上不說,但是陽奉陰違肯定會。
uuuuuuuuuu 發表於 2015-11-28 15:50
第六十九章 出師不利


    “您的老師是個智者,我很難想像,比宋朝還發達的社會是個什麽樣子。您和所有宋人都不一樣,就像海船一樣,他們的船只能跑很慢,您的船更快。”卡爾算是聽明白洪濤的意思了,他也認同洪濤的說法。

    “現在有信心啦?沒事兒多向你那個上帝念叨念叨吧,對了,你見過教皇本人嗎?在你們國家,你表哥是不是沒有教皇權利大?”點到為止,既然卡爾恢復了信心,洪濤就不想和他多解釋了,信任這個詞兒在洪濤這裡是有很多限制的,沒有平白無故的信任,每個人都有他的可信額度,還不能透支。

    “我表哥痛恨教皇,這次東征他就不願意出兵,如果不是教皇,我也不至於被俘!”卡爾膽子也大了,反正這裡沒有教會,他都敢對教皇不敬了。

    “聽說你表哥被教皇開除了好幾次,是真的嗎?”洪濤其實骨子裡是個很八卦的人,總喜歡打聽別人倒黴的新聞,別人一倒黴,他就和吃了蜜一樣。

    “你是怎麽知道的!”這次卡爾終於忍不住了,洪濤知道他表哥是誰已經很讓他吃驚了,這還可以解釋成為是通過阿拉伯商人傳過來的消息。可是他表哥被教皇開除只是在教會內部和貴族高層才知道的事情,不可能會傳播得這麽廣泛。

    “好奇心別那麽重,該告訴你的就會告訴你,有些你不能知道的事情,問多了對你自己沒好處。你只需要知道,我對你們的國家並不是一無所知的,就連法國和西班牙我也很熟悉,以後別指望在這方面騙我就可以。好了,我累了,先去睡會兒,控制好船速和航向。”洪濤知道自己又說漏嘴了,但這時候不能慌張,更不能解釋,要用更強大的氣場把對方壓住,讓卡爾不敢再問,否則就沒法解釋清楚了。

    一條大一些的帆船拉著三艘小帆船行駛了整整十六個時辰,後面的泊小二發來了信號,到地方了。他的船上有一只沙漏,這是疍家人唯一的導航工具,只要通過星座和太陽確定好大概方向之後,他們就是靠著這個簡陋的方法來確定航行距離的。太粗糙了,算上風力和洋流的影響,這個目的地有可能相差幾十海里之多。所以疍家人出遠海一般都是集體行動,一艘船跟著一艘船,晚上掛上燈籠,依靠經驗最豐富的老水手帶領。一旦脫離這個組織,遠航經驗再不是特別足,很可能就找不到目的地,到不了甘泉島,就沒有淡水補充,沒有淡水補充,在大海上就不能待好幾天時間。就算遇到大魚群了,也捕撈不了,只能返航。

    洪濤不用顧忌這個問題,他的船大,可以帶著足夠的淡水儲備,不過他還是嚴格按照星座的指示,利用牽星板把航線固定在同一緯度上,就算這樣,也沒有找到甘泉島,向北偏離了十海里左右。因為他不清楚甘泉島的緯度,只能是根據三亞的位置來猜,可見一份準確的海圖對遠航的重要性,這才跑了400公里,就相差了近20公里,如果要跑更長距離,誤差就會成倍的放大,能不能找到菲律賓大陸都是個問題。

    可是洪濤命比較好,碰上了一隊順著洋流南下的大宋海船,靠他們的指引才知道了自己的確切位置,並找到了甘泉島。本來洪濤也想去補充點淡水的,可是當他嘗了一口之後,立刻就打消了這個念頭,寧可喝陶罐裡已經不太新鮮的淡水,也不換甘泉島上這些水了。這尼瑪不叫淡水,這叫鹹淡水,能喝是能喝,但是水裡含有太多鉀和鈉,喝多了會對身體有害處的,口感也非常不好。

    “二哥,你們就在這裡休息休息吧,估計後面的船隊晚上或者明天才能到,我先去四周轉轉。”洪濤是個閑不住的人,駕駛這種帆船短途航行又不是很累,所以他打算先去找一個合適的誘殺鯊魚海域,最好別在疍家人的漁場裡,那樣自己爽了,別人咋辦啊。

    “別跑太遠!”泊小二管不了洪濤,只能是盡一盡義務,愛聽不聽吧。

    “明白!”洪濤果然把泊小二的話當成了耳旁風,他打算再往東走上十幾海里看看。

    “我要有這麽一艘船,也想去更遠的地方看看,阿珠好運氣,這是媽祖的恩賜!”泊小三看著洪濤的帆船緩緩離開了錨地,向著東邊駛去,滿眼都是羨慕。疍家男人不怕大海,只是他們沒有能力去探索更廣闊的海域,被困在海邊了。

    “會有的,濤伢子說過,他會給我們疍家人造更大的船,我相信他。”泊小二比弟弟老成一些,歲月的蹉跎已經把他的銳氣磨光了。

    當甘泉島已經變成天邊的一個小黑點時,洪濤落了帆,開始用大砍刀把海水艙裡那些海狼一條一條砍成幾段,開始往船尾的海水裡扔。海水很快就被幾十條海狼的鮮血染紅了,不到兩刻鐘,下面就出現了一個個快速游弋的黑影。

    “蛟鯊來了!”泊珠看到這些黑影時,不由自主的抓住了洪濤的胳膊。

    “不是蛟鯊,我們的運氣不好,來的都是海狼,一條蛟鯊都沒有,它們都去哪兒了?難道今天它們也趕大海?”洪濤一點高興勁兒都沒有,水面下的那些黑影不是鯊魚,而是更多的海狼,這些玩意只要是肉就吃,什麽同類不同類的無所謂。

    “那邊有……有大魚群!”泊珠剛想安慰安慰洪濤別著急,可是遠處一群海鳥卻引起了她的注意,盯著看了幾分鐘之後,抓著洪濤胳膊的手更用力了,臉上因為興奮泛起了紅霞,說話都不太利落了。

    “那群海鳥是等著魚群的?”洪濤也盯著海鳥看了一會兒,發現有海鳥在不斷俯衝。

    “嗯……我阿爺說過,在大海上捕魚最好的時候就是有一群海鳥久聚不走,他就趕上過,一網下去都拖不動!我們快去!我們快去!”阿珠都快蹦起來了,拉著洪濤的胳膊猛搖,生怕洪濤不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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