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明星] 文藝生活 作者:薪越 (連載中)

 
kevin1217 2016-11-8 04:59:59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80 98034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15
第十章 沒有觀眾的人生

    在這個電腦還屬於科研單位緊俏物資的時代,寫作還需要自己動手。

    林子軒決定寫一部中短篇的,貼近這個時代生活的小說,他想到了《頑主》。

    「頑主」是京城俚語,意思是游手好閒,不務正業,整天瞎混的一群人。

    他們和一般的痞子不同,他們喜歡玩,還能玩出花樣來,他們想過一種自由的生活。

    但在正常人看來,他們就是混混和痞子。

    《頑主》這部小說講了三名無業青年,在京城開了一家「三t公司」,專門替人排憂、替人解難、替人受過,所以叫做「三t」。

    他們的業務範圍很廣。

    比如替人談戀愛,要是有人沒時間和女朋友約會,可以請他們去陪那女的聊天。

    還有人為了不挨老婆罵,就請他們去挨罵,讓老婆消氣。

    他們還為所謂的作家頒發文學獎,還替人到醫院照顧老人,兼職心理咨詢師等等。

    這些都是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的事情,每個人都有不順心的時候,也都有想幹卻幹不成的事,他們這個公司就是幫人解決麻煩的。

    這其實反映了這個時代百姓的心態和思想轉變。

    小說用諷刺和調侃的態度寫了社會百態,這是一個開放和保守共存的年代。

    老一輩人的生活方式和年輕人之間的衝突,社會上舊觀念和新觀念的衝突,這些都通過三個人的故事展現出來。

    最後,因為被顧客告上法庭,他們的公司被國家勒令停業。

    三人突然想到街上打人,於是他們衝到大街上,對著那些來來往往的中年人撞了過去。

    「你敢惹我麼?」面對被撞的中年人,他們這麼問道。

    那些中年人並不理睬他們,而是急匆匆的走掉了。

    這一代的青年人迷茫和困惑,他們不想按照父輩的生活走,想幹點什麼,卻發現社會對他們不理解,認為他們在瞎胡混,是失足青年。

    小說中有這麼一段話。

    「人生就是那麼回事。就是踢足球,一大幫人跑來跑去,可能整場都踢不進去一個球,但還得玩命踢,因為觀眾在玩命地喝彩,打氣。人生就是跑來跑去,聽別人叫好。」

    但他們發現他們的人生連觀眾都沒有。

    他們想去打人,想要發出自己的聲音,卻根本無人理睬,這才是真正的悲哀。

    林子軒看過《頑主》的小說和電影,覺得特別有意思,不僅是其中的調侃和幽默,還包括一種普遍的人生態度。

    社會由中老年人控制,他們永遠不理解青年人的想法,在任何時代,都是如此。

    到底是和社會妥協,還是走自己的路,這是一個艱難的選擇。

    林子軒選擇這篇小說,是因為這讓他感同身受。

    在這個時代,追求流行歌曲被認為是玩物喪志,唱歌成歌星,被認為是不務正業,就連為了方便上班租房子都是好逸惡勞。

    勤勞簡樸,踏實工作,為國家做奉獻這是老一輩的傳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

    年輕人則想要生活的更為自在一些,不受拘束,他們嘗試新的生活方式。

    這兩種觀念的衝突正發生在1990年的京城裡,正發生在林子軒的身邊。

    京城廣播電台少兒欄目組裡那位長時間請假的員工據說就是跑到南方搗騰買賣去了,把南方的新鮮玩意帶到京城,能賺不少錢呢。

    林子軒記得在電影《頑主》裡有一段時裝走秀,把模特和話劇演員混搭在一起走秀。

    這絕對是一個天才的創意,太驚艷了。

    他覺得這部電影即便幾十年後看仍然不會落伍,仍然能看得津津有味。

    說幹就幹,林子軒趁著上班的空閒和晚上的時間開始寫小說。

    《頑主》只有六七萬字,一個星期足夠了,唯一麻煩的是要改一下時代背景。

    整部小說由一個個故事片段組成,故事性不強,勝在京味十足。

    第二個週末,又到了約會的時間,這一次他們準備去香山,大熱天的在山上濃郁的樹蔭下休息,也算是避暑了。

    最重要的是,爬山不用花錢。

    兩人早早的騎著車子來到香山腳下,把自行車放在山下的車棚裡,上了鎖。

    這時候剛剛七點鐘,太陽才露臉,等他們來到香山上面,選擇好一塊清涼的地方,剛好避開刺眼的陽光。

    林子軒從背包裡拿出一張麻布單子鋪在草地上,還拿出準備好的零食。

    「吆,想的挺周全啊,怎麼感覺你這不是第一次了,老實交待。」慕姍姍挑刺道。

    「怎麼可能,我這是和電視裡學的,為了這個,我可是看了好幾晚電視劇,就為了看男主角和女主角約會,想學習人家的經驗。」林子軒訴苦道。

    「那你都學到什麼了?」慕姍姍坐在單子上,很有興趣的問道。

    「基本上該學的都學了,就是兩人進屋關上門之後的事學不了,電視沒播,直接就轉到兩人第二天出門了。」林子軒遺憾的說道。

    「啐,滿腦子壞思想。」慕姍姍白了他一眼,恨恨道。

    「這是正常的思想好吧,人生大事啊!」林子軒辯解道。

    「什麼事到你嘴裡都不正經,以前我怎麼沒發現你這麼貧呢,四年時間啊,你這也太能偽裝了吧。」慕姍姍懷疑道。

    「那不是偽裝,以前我那是低調。」林子軒糾正道,「再說那時候高調也沒有人懂得欣賞啊,這不是碰到欣賞我的人才開始展現真實的一面嘛。」

    「誰欣賞你啦,你這叫自戀。」慕姍姍諷刺道。

    「這叫自信,是你給了我自信,讓我重新懂得了生活,你是光,你是電,你是唯一的神話。」林子軒做出詩朗誦的模樣,誇張的說道。

    「停停停,太沒有誠意了,等一會我就該上天了。」慕姍姍叫停道。

    「你覺得怎麼樣,我在電視裡學的,人家約會都這樣,對白特深沉,特有內涵,一聽就知道是夜大畢業的。」林子軒認真的說道,

    「合著你剛才不是真心誇我啊。」慕姍姍無語道。

    兩人打趣一番,躺在樹蔭下,看著從樹葉間漏下的一圈圈光暈,美麗極了。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17
第十一章 女生外向

    濃密的樹蔭下,慕姍姍在看著一疊手稿,正是林子軒剛寫好的小說《頑主》。

    他拿出手稿來不是為了顯擺,而是讓慕姍姍把關,看看這篇故事有沒有問題。

    慕姍姍的父親在文化部門工作,對刊物出版和發行的尺度非常瞭解,《頑主》裡有不少諷刺社會不良現象的地方,林子軒拿不準分寸。

    這個時代講究思想正確,他可不想招惹麻煩。

    時間流逝,慕姍姍看完了小說。

    她瞥了一眼閉著眼睛躺在一邊的林子軒,想不到在學校裡一直表現平平的林子軒變化這麼大,會寫詩,會唱歌,現在又開始寫小說。

    由於家庭的熏陶,她自幼就對文學藝術很有興趣。

    不過她只是喜歡看,並沒有動手寫的想法,她認為自己沒有那個天賦。

    然而,慕姍姍沒想到陰差陽錯的和林子軒交往,竟然交往出來一個作家。

    林子軒的這篇小說她覺得很有意思,至少比那些發表在文學雜誌上的小說有意思。

    怎麼說呢,這篇小說沒有通篇的說教,也沒有訴說苦難的歷史,而是採用一種調侃的筆調來描寫生活,這種寫作方式非常新穎,容易被年輕人接受。

    或者說,這就是一部寫給這個年代年輕人的小說。

    她雖然不認同小說中的有些做派,但不得不承認,這小說看的有些解氣。

    這個社會很沉悶,單位裡的人按部就班,每個人都各司其職,井然有序,作為年輕人,她有時候也想透透氣。

    慕姍姍又看了林子軒一眼,或許,她真的找到了一個有才華的傢伙。

    「喂,大作家,起來啦。」慕姍姍拿著手稿拍在林子軒的身上,叫喊道。

    「啊,你這麼快就看完啦,那還等什麼,趕緊讚美我吧。」林子軒翻身起來,得意道。

    「就你還想要讚美。」慕姍姍鄙視道,「知不知道你這字有多難看,人家編輯看到你的字就直接扔掉了,也就是我還能看的下去。」

    「不會吧,我的字雖然不大符合大眾的審美標準,但還是能認清的啊。」林子軒爭辯道。

    「還大眾的審美標準?你就給自個臉上貼金吧。」慕姍姍嘲笑道,「你想想,雜誌社的編輯一天要看多少稿子,字跡的好壞影響編輯的心情,就算你小說寫的再好有什麼用,你以為自己是著名作家,要編輯親自向你約稿啊。」

    「難道我還要先練個幾年字,等練好了字再去寫小說?」林子軒鬱悶道。

    「算啦,看你可憐,我就勉為其難的幫你謄寫一遍吧。」慕姍姍漫不經心的說道,「等你成名了,就算你的字再爛那些編輯也會看的下去。」

    「你突然對我這麼好,我有點不習慣,不會有什麼企圖吧?」林子軒小心翼翼的說道,「你可別逼我,你要是逼急了,我只能以身相許了。」

    「你少給我貧,你還是把這股貧勁用在小說上吧。」慕姍姍恍然道,「我總算明白你為什麼寫這部小說了,你就是犯貧呢。」

    「怎麼樣?這小說裡沒有什麼犯忌諱的地方吧?」說到正事,林子軒認真起來。

    「我也說不好,應該問題不大,我看著挺好。」慕姍姍評價道,「要不我拿給我爸看看。」

    「這不太好吧,上次的事情就麻煩咱爸了,這次再麻煩……」林子軒尷尬道。

    上次詩歌的事情多虧了慕致遠,如果小說還走慕致遠的路子,他總覺得有點難為情,而且可能會給慕致遠留下不好的印象。

    再說,慕致遠雖然是上級主管部門,但也不好一再的做這種事情,要講究影響呢。

    「這時候知道生分了,早幹嘛去了,那是我爸。」慕姍姍不以為然道,「我就是問問,要是沒問題你再去投稿。」

    「那行,反正早晚都是一家人,我就不矯情了,你做主吧。」林子軒灑脫道。

    「誰和你是一家人,差點被你繞進去。」慕姍姍拿稿子打在林子軒的身上,佯裝生氣道。

    「來人啊,家庭暴力啊,警察叔叔在哪兒?」林子軒大喊道。

    兩人在樹蔭下嬉笑打鬧,肆意揮灑著青春。

    光陰從他們身邊悄悄走過,把這些畫面轉變成回憶,永遠的留在他們的心底。

    慕姍姍回到家裡,開始謄寫《頑主》。

    她自小練字,字跡娟秀整潔,看起來賞心悅目。

    慕致遠和李虹非常驚訝,發覺女兒晚上躲在房間裡不出來,難道是失戀了?

    做母親的心細,在吃飯的時候旁敲側擊一番,慕姍姍沒有隱瞞,他們夫妻才知道原來是女兒幫著林子軒謄稿子呢。

    夫妻倆對視一眼,頗為感慨。

    他們對女兒呵護百倍,不願意讓她受累,想不到女兒卻心甘情願的替林子軒謄稿子。

    這真是一個讓父母傷心的故事。

    慕姍姍謄寫好稿子,交給父親審查,慕致遠要比女兒看的深刻。

    他發現《頑主》寫的很聰明。

    小說只是把社會問題擺了出來,但沒有提出解決辦法,由此避開了很多麻煩。

    故事看起來有點憤世嫉俗,卻很好的控制住了節奏,沒有朝著更深的層次發揮,用一種調侃的態度來逃避現實。

    這種寫法無疑很討巧,既迎合了年輕人的需求,又沒有觸及社會的根本。

    這真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寫的?

    如果真是林子軒寫的,那慕致遠就有點擔心了,這說明林子軒的思想很成熟,自己的女兒恐怕不是林子軒的對手。

    他轉念一想,男女之間交往不是戰爭,兩者也不是對手,關鍵還是要看彼此是否合得來。

    慕致遠關心則亂,不由得患得患失起來。

    當然,小說發表沒有問題。

    《頑主》這種京味小說只有北方人,尤其是京城人才能懂得其中的精髓所在。

    慕致遠建議小說投給《京城文學》。

    《京城文學》面對的是北方的作家群體,偏愛《頑主》這類京味小說

    「《京城文學》的主編是周叔叔麼?」慕姍姍詢問道,「要不我給周叔叔打個電話,就說是我同學的投稿,不然他們不會重視。」

    慕致遠暗自搖了搖頭,都說女生外向,果然不假,這還沒嫁過去呢,心已經過去了。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20
第十二章 痞子文學

    正如慕姍姍擔心的那樣,現在的文學雜誌大多都被一些著名作家佔據,新人想要出頭並不容易,除非能夠得到著名作家的提攜。

    這些著名作家大多在四十歲以上,寫的文章以說教為主。

    他們總是回憶和緬懷過去的時光,對現實中的問題視而不見,這導致他們的創作和現實嚴重脫節,和年輕人背道而馳。

    說白了,就是沒有生活氣息,不接地氣。

    進入90年代,隨著娛樂生活的逐漸繁榮,文學已經不再是青年人的必需品,他們可以選擇唱流行歌曲,看電影,到舞廳跳舞等等娛樂方式。

    文學正在陷入僵化之中,不少人甚至喊出「文學已死」的極端口號。

    這反映出一個現實問題,年輕人越來越不愛看文學雜誌,雜誌銷量銳減,雖然還沒有出現危機,但長此以往,後果堪憂。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林子軒的《頑主》投到了《京城文學》編輯部。

    由於慕姍姍事先打過電話,這篇小說出現在主編周天涯的辦公桌上。

    周天涯五十歲出頭,在主編的職位上待了十多個年頭,審閱過無數的稿件。

    他一看字跡便是一愣,這顯然是女人的字跡,不過作者叫林子軒,是個男人,聯想到慕家那丫頭打來的電話,不由得露出一絲笑容。

    都說人老成精,周天涯稍微一琢磨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慕家那丫頭還說是同學寫的小說,恐怕不會是那麼簡單,否則也不會又幫著謄寫,又打招呼了,也只有慕家的女婿才有這種待遇。

    下次見到老慕一定要取笑他一番。

    想到此處,周天涯繼續看稿子,剛看了個開頭,他就停了下來。

    他察覺到這篇稿子和以往的稿子不同,以往的稿子都是非常正經的故事,這篇稿子從開頭就不正經。

    給人的感覺就是平日裡京城人聊天時互相調侃的狀態,話裡話外都帶著損人的意思。

    周天涯喝了口茶,調整了一下坐姿,讓自己更為舒適一些,不是那麼的正襟危坐。

    看這種小說,就不能端著,最好是躺著,或者趴著,反正怎麼舒服怎麼來,否則就是打開的方式不正確。

    他繼續往下看,沒有出乎他的預料,整篇小說就是可著勁的調侃,逗悶子。

    社會上的大事小事都拿來當素材,葷腥不忌,都在小說裡冷嘲熱諷一番。

    作為老京城人,他覺得看的很過癮,就像是搬個板凳坐在胡同口和街坊鄰居侃大山一樣,最後侃完了,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媽,該幹嘛幹嘛去。

    至於這些事誰解決,不知道,反正不是自己的事,愛誰誰。

    看罷之後,周天涯陷入沉思之中。

    這篇小說投給《京城文學》算是找對了門路,如果投給《華國文學》或者《小說月刊》那種國家級的文學刊物,發表的可能性不大。

    僅僅是這種毫無顧忌的調侃就過不了關。

    《京城文學》相對來說自由一點,但也是有限度的自由,不過既然慕家那丫頭打了招呼,說明慕致遠看過這篇小說,發表出來問題不大。

    周天涯把《頑主》放到編輯部內部討論,想聽聽各位編輯的意見。

    編輯部的編輯們對《頑主》見解不一。

    三十歲以下的編輯覺得這篇小說貼近生活,京味十足,肯定能受到讀者的歡迎。

    老編輯則認為《頑主》沒有品味,粗俗不堪,不能因此降低了《京城文學》的格調,咱們又不是地攤文學。

    「這算是什麼文學?這就是痞子文學麼?」一位老編輯激憤道。

    這位老編輯沒有想到,他的這句無心之言給《頑主》,以及和《頑主》類似的小說下了一個定義,以後這類小說就被稱為是「痞子文學」。

    痞子文學是對以往那種崇高話語的反叛,描述的是底層人們最普遍和典型的生活狀態。

    通過不斷的調侃和自嘲,來逃避社會帶來的壓力,從而達到精神上的自我滿足。

    周天涯最後做出了決定,在《京城文學》上刊登《頑主》,一來是給慕致遠一個面子,二來是試探市場的反映。

    大家都知道文學雜誌到了需要改變的地步,卻不知道應該向哪個方向改。

    或許《頑主》可以作為一塊探路石,讓讀者來做出選擇。

    林子軒不知道雜誌社內部激烈的爭論,也不知道慕姍姍打了招呼,否則要是他自己投稿,還不知道何年何月能夠發表呢。

    他按部就班的來到廣播電台,繼續琢磨著發財計劃。

    七月底的一天,少兒欄目組那位一直請假的職員終於出現了,此人這次來不是為了上班,而是要辭職,這件事在廣播電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抱著鐵飯碗不吃,竟然想從單位辭職,這人有病吧。

    這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京城廣播電台正在進行專業化,幾個頻道會陸續開播,正是用人的時候。

    當然,少兒欄目組是冷門,發展前途不大,但也不能就這麼辭職啊,太不珍惜機會了,多少人想進都進不來呢。

    林子軒在辦公室見到了那位風雲人物。

    三十多歲的年紀,一身筆挺的西裝,紅光滿面,意氣風發,有種成功人士的派頭,見了林子軒就送了一支鋼筆。

    據說是從香江過來的,好東西,值十幾塊錢呢。

    這人在辦公室高談闊論,說南方怎麼怎麼掙錢,就好像是遍地黃金一樣,隨便撿,從香江弄過來一批貨,轉手就能賺上千塊。

    這次他回來辭職,還要把家都搬到南方去,做大買賣,發大財。

    林子軒知道京城人說話不能全信,有一大半都是水分,不過這人應該是有了賺錢的路子,否則不能辭掉工作,不留一點退路。

    在這個年代,個體經濟活躍起來,有一批膽子大的人跑到南方找門路,通過轉手貿易的方式賺錢,一條龐大的產業鏈就此形成。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奔向南方,從而進入了一個「全民下海」的時期。

    在這個過程中,有人發了大財,也有人吃了苦頭,酸甜苦辣,自己的人生只有自己清楚。

    一個喧囂和浮躁的時代就此拉開了序幕。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22
第十三章 綜藝時代的來臨

    林子軒沒想過要到南方去淘金。

    林伯清和鄭秀蓮都是老派人物,他要是敢辭職,父母就敢和他斷絕關係。

    那將爆發一場家庭戰爭。

    何況,他覺得自己不是那種路子野的人,也不擅長做生意,到時候被騙的可能性很大,還是老老實實的經營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實在。

    八月初,京城廣播電台的經濟頻道正式開播。

    為此,電台內部小小的慶祝了一番,台領導發表了一通鼓舞人心的講話,大家的熱情非常高漲,似乎明天就能升職加薪,實現美好生活。

    少兒欄目組還是原來的樣子,組長不怎麼管事,等待著兩年後的退休生活。

    副組長是個女同志,只想著安穩過日子,沒有上進心,只要這個欄目不撤銷就行。

    林子軒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工作,經過一個月的考察,組長見林子軒還算安分,沒有調到其他欄目組的想法,就給他加了擔子。

    除了以前的工作,林子軒又有了一項重大的任務,那就是接收聽眾的來信。

    聽眾收聽了節目,有意見就會寫信給電台。

    林子軒負責閱讀這些信件,把聽眾的意見記錄下來,根據意見對節目進行細微的調整。

    有時候,為了讓聽眾覺得受到了重視,還會從中選擇一兩封有意思的信件在節目中念出來,進行回復,這樣可以激發聽眾繼續寫信的熱情。

    少兒欄目組接到的信件大多來自小朋友,基本上都是一些稀奇古怪,或者常識性的問題。

    還有些小朋友想要再聽一遍某一篇童話故事,或許希望講一些新的童話故事。

    林子軒看著這些信件,從中能看出這個時代孩子童年娛樂生活的匱乏,無論是童話故事還是電視裡的動畫片種類都不豐富。

    但他目前沒有更好的辦法。

    廣播電台有明確規定,廣播的節目內容必須經過審核,稿子要有來源,不能信口開河,誤導聽眾,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也就是說,你不能自己隨便編故事講給孩子聽。

    誰知道你講的故事內容是不是健康,有沒有毒害,那些來自兒童雜誌的故事經過編輯審核,沒有問題,才是最好的選擇。

    如此少兒欄目就給人刻板的印象,沒有創新,翻來覆去就那些故事。

    這個時代提倡改變,但人們的思想觀念不是短時間能夠改變的,是一個逐漸摸索的過程。

    在華國電視台,很多人都沒有想到慕姍姍選擇了綜藝主持人這個方向。

    以慕姍姍的背景成為新聞主持人很容易,新聞主持人的工作高端大氣上檔次,是電視台的臉面,只要每天播報新聞就可以,不需要處理那些雜事。

    綜藝主持人就要忙碌不少,要聯繫節目,要活躍氣氛,還要和演員打好關係。

    和新聞主持人相比,檔次稍低一些,不少人都是申請新聞主持人被拒絕後才會從事綜藝主持,而慕姍姍是自己申請成為綜藝主持人。

    這件事在電視台內部成了一個不小的話題。

    林子軒給慕姍姍分析了以後電視台的發展趨勢,認為隨著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對綜藝節目的需求會越來越強烈。

    一旦成為新聞類主持人,就會被定型,大家就認為你應該嚴肅刻板,不苟言笑。

    即便是日常生活中也應該如此,久而久之,你自己就變得刻板起來,想想多可怕。

    成為綜藝類主持人就自由很多,在節目中遇到開心的事情可以笑,遇到難過的事情可以哭,觀眾不僅不會苛責你,還會認為你有人情味。

    「最關鍵的一點,綜藝主持人可以穿漂亮的衣服,正適合你的性格。」林子軒總結道。

    「你的意思就是說我喜歡臭美唄,還囉哩吧嗦的一大堆。」慕姍姍不滿道。

    「這怎麼能是臭美呢,這是一種正確的生活態度,不追求漂亮的女孩不是一個好主持人。」林子軒辯解道。

    「又胡說八道。」慕姍姍嗔怪道,「我媽就說落了我一頓,我爸倒是支持我的選擇。」

    「這我就要批評一下咱媽了,思想觀念太陳舊,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林子軒指點江山道,「我敢肯定,以後綜藝節目主持人一定比新聞主持人吃香,相信我沒錯的。」

    「行,我會把這話原封不動的告訴我媽。」慕姍姍點頭道。

    「別啊,我就是隨便說說,幫你呢,你可別害我,我膽子小著呢。」林子軒趕緊說道。

    「我看你不是說的挺痛快麼?」慕姍姍得意道。

    「你這人,分不清好賴,我可是站在你這邊的,你不能當叛徒出賣我。」林子軒勸阻道。

    「我這屬於檢舉揭發,不是叛變。」慕姍姍堅持道,「你以為我媽真看不清形勢,台裡早就有增加綜藝節目的計劃,只是綜藝主持人辛苦些,不如新聞主持人輕鬆,她是不想我辛苦。」

    「可憐天下父母心,咱媽是為你好,我為我的不當言行鄭重道歉。」林子軒認真的說道,「記得把這句話原封不動的帶回去。」

    「還真被你給找回來了,這個把柄沒有了。」慕姍姍鬱悶道,「你這腦子怎麼長的啊。」

    「每回照鏡子的時候我也這麼問過我自己。」林子軒深沉的說道。

    「行啦,別自戀了,我都快成台裡的笑話了,他們都說我太任性,不知道珍惜機會,弄得我像是不懂事的小孩一樣,還不都是因為你。」慕姍姍抱怨道。

    「放心吧,一切包在我身上,我給你弄一檔綜藝節目,絕對火遍全華國,讓你成為家喻戶曉的主持人,像大明星一樣,讓那些笑話你的人後悔去吧。」林子軒意氣風發的說道。

    「你行不行啊?」慕姍姍懷疑道。

    「以後能不能不要問我這個問題,作為男人我很受傷啊。」林子軒無奈道。

    「我發現你的思想真齷齪。」慕姍姍反應過來,鄙視道。

    「你想什麼呢,我是說你就算不相信我,也該相信你自己的眼光吧,你看上的男人能不行呢,我給你量身打造一套綜藝節目,把你包裝成高端知性的主持人,一看就特別有文化、有內涵,和平常的綜藝節目主持人區分開來。」林子軒保證道。

    「我本來就有文化好吧,被你說的我好像很心虛一樣。」慕姍姍不依道。

    「那個,你不說我還真沒看出來。」林子軒打量著慕姍姍,一臉無辜的說道。

    「你找死是吧。」慕姍姍抬腿踢了出去。

    「形象,注意形象啊,你這樣怎麼當主持人啊。」林子軒一邊跑,一邊提醒道。

    夜色中,兩人沿著馬路一前一後的奔跑著,散落一地的歡聲笑語,整座京城都成為他們生活的背景。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25
第十四章 世界真奇妙

    林子軒腦海裡有不少綜藝節目的創意,不過很多創意都超越了這個時代。

    他不能讓幾個男人領著孩子到野外去郊遊,弄一檔《爸爸去哪兒了》,也不能建一座豪華的播音大廳,舉行大型的歌唱比賽。

    這個時代沒有那個條件。

    在1990年,華國電視台只有一檔綜藝節目,叫做《文藝天地》,週末黃金檔播出。

    這是一檔綜合性的娛樂節目,包括歌曲、相聲、戲曲、雜技、魔術等,就是一個大雜燴。

    然而,正是這種節目成為觀眾週末的娛樂大餐,只要有電視的家庭在週末基本上都看《文藝天地》,甚至被稱為「小型的春節晚會」。

    由此可見,這時候百姓的娛樂生活是多麼的貧乏。

    林子軒給慕姍姍設計的自然不是這類節目,他想的節目是集知識性、趣味性和娛樂性為一體的專業化欄目。

    那就是他那個世界的《正大綜藝》,這個欄目的看點是在全世界旅遊。

    「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

    這句台詞可是紅遍了大江南北。

    在這個時代,華國人渴望瞭解世界,但沒有相應的渠道,這檔節目可以開闊百姓的視野,增長知識和見聞,還具有娛樂性。

    帶著攝像機,領著觀眾前往世界各地,見識各地風光美食,古怪習俗。

    今天在德國海德堡的大學城,下周就出現在了日本北海道,從南極一望無際的冰川到熱帶雨林中千姿百態的植物,從北歐清幽的小城到生機勃勃的非洲大草原……

    觀眾在家坐地日行八萬里,看著旖旎的異域風光,展開熱烈的討論。

    如果僅僅是這樣,那就成了一檔單純的旅遊節目,為了增加趣味性,還會邀請嘉賓回答問題,猜一猜國外的風俗趣事,帶動觀眾的積極性。

    嘉賓可以是明星,也可以是普通觀眾,重在參與。

    在節目結束之後,還設有一個劇場,播放國外的老電影,讓觀眾在看了國外的風光之後,還能欣賞到國外的電影藝術。

    「你覺得怎麼樣?」林子軒拿著用三天時間寫成的策劃案,邀功道。

    他們已經不局限於在週末約會了,有時候晚上下班之後也會找個地方見面,無論是茶館還是路邊的攤子上,就算是走在馬路上,也覺得快活。

    在父母看來,這就是陷入熱戀了,做父母的是既欣慰又擔心。

    欣慰的是兒女長大了,擔心的是年輕人把持不住,做出不好的事情來。

    「行啊你,這個節目有意思,比單純的綜藝節目好多了,還能到國外旅遊,我還沒出過國呢。」慕姍姍興奮道。

    「那是,也不看看誰想出來的。」林子軒自得道,「這可是我費盡心思的成果,你準備怎麼獎勵我。」

    「你想要什麼獎勵?」慕姍姍詢問道。

    「我說,咱們是不是該更近一步了?」林子軒小心的問道。

    「就知道你沒安好心思,你還屬於考察階段呢。」慕姍姍白了他一眼,揭穿道。

    「不是吧,我以為咱們已經過了考察階段,可以更深入的交流了。」林子軒爭辯道。

    「裁判權在我手上,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你的請求被本裁判駁回了。」慕姍姍理所當然的說道,「以後好好表現,我會酌情處理的。」

    「你這比華國足球還黑啊,我還有出線的希望麼?」林子軒吐槽道。

    「你要是再貧,別說出線了,直接取消你的參賽資格。」慕姍姍強勢道,「怪不得晚上出來的時候我媽提醒我要注意安全呢,感情就是為了提防你啊。」

    「別啊,咱媽這警惕性實在是太高了,我這不是為了活躍氣氛麼?說說吧,還有什麼難處,我一併給你解決了。」林子軒轉移話題道。

    「節目是好,就是出國旅遊要花錢吧,台裡可沒多少資金。」慕姍姍為難道。

    「這樣,咱們拉贊助。」林子軒想了想,出主意道,「找一家大公司,最好和國外有業務往來的,咱們用他們公司的名字命名,比如他們叫藍天集團,咱們就叫藍天綜藝,他們叫綠草集團,咱們就叫綠草綜藝。」

    「他們要叫耗子集團,你還叫耗子綜藝。」慕姍姍接茬道。

    「那不行,咱們要找那種大氣的公司,名字一聽就有一股國際味,這也能提高咱們節目的檔次,洋氣嘛。」林子軒總結道。

    「這不是變相的廣告麼?會不會太出格?他們能幹麼?」慕姍姍猶豫道。

    「你太小看華國電視台的影響力了,上億觀眾啊,你的節目越火,他們的名氣就越大。」林子軒解釋道,「這種好事哪找去,這叫冠名權,他們肯定樂瘋了啊!」

    「我怕台裡不同意,沒這個政策啊。」慕姍姍擔心道。

    「這事我也拿不準,你先回去問問咱爸媽,現在提倡搞活經濟,電視台也該靈活一點了,不過就是掛個名字而已,不至於有什麼惡劣影響吧。」林子軒不以為意道。

    「行吧,我問問,要是能成功,記你一功。」慕姍姍大方道。

    「記住啊,這個主持人一定要爭取,不能隨便發揚風格,謙讓出去。」林子軒提醒道。

    「我有那麼傻麼?這種事怎麼可能謙讓?」慕姍姍不滿道。

    「我這不是擔心你麼?你是新人,容易受到排擠,到時候最好找一位成熟穩重的老主持人和你一起主持,這樣就有底氣了。」林子軒囑咐道。

    「看你這麼為我著想,本裁判決定給你點獎勵。」慕姍姍突然道。

    「真的麼?什麼獎勵?」林子軒期盼道。

    「獎勵你送我回家。」慕姍姍狡黠道。

    林子軒騎著自行車,慕姍姍斜身坐在後座上,用手摟著林子軒的腰,秀髮在夜風中飛揚。

    回到家,慕姍姍把林子軒的策劃給母親看了,還講了企業冠名權的事情。

    李虹在華國電視台負責節目製作,偏向於電視劇方面。

    她覺得林子軒的這個綜藝策劃很符合觀眾的需求,台裡也有不少綜藝策劃,不過要麼太刻板,要麼太大膽,不夠系統和完善,都不如這個節目好。

    真正體現了「寓教於樂」的思想。

    至於這個冠名權,需要慎重考慮,一旦開啟了這個先河,那台裡的其他節目都可以冠名,這將是一大筆收入,牽涉到多方的利益。

    她只能稍微提一下,這是台領導需要考慮的事情。

    李虹拿著這份策劃案,發覺林子軒還真是一個人才,或許女兒真的找對了人。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27
第十五章 發薪記

    1990年8月10日,林子軒領到了一張工資條。

    上面註明了工資的各項名目。

    基本工資80元,副食補貼20元,效益工資20元,醫藥費2元,文娛費五角,洗理費8元,交通補助3元,福利費10元,互助金20元。

    其中,互助金是要扣除的,到年底一起發放。

    林子軒實際領到的工資也就一百四十多塊錢,這算是中等工資水平了。

    這個年代大家的工資相差無幾,不同的無非就是福利,效益好的單位福利高一些,但也高的有限,不能高出幾百塊來,那是要出問題的。

    比如慕姍姍的工資,基本工資和林子軒一樣,在補貼和福利上比林子軒高了20元。

    好單位的福利還包括逢年過節發的禮品,經常組織旅遊活動,住房分配寬鬆等等。

    這些都算是隱形的福利,所以大家都願意到效益好的單位上班。

    有了工資條,明天就可以到單位會計那裡領工資,林子軒也算是能自食其力了。

    發了工資,他開始琢磨怎麼花錢,先拿出50元交給家裡,沒錢的時候白吃白喝,現在該為家庭做貢獻了。

    林子軒的家庭條件還算不錯,但有兩個孩子上學,在錢財上總不是那麼寬裕。

    他打算給父母買件衣裳,給妹妹買條新裙子,現在穿著的裙子還是前年的。

    還有慕姍姍,也要送一件禮物,這個時代的女孩子不時興穿金戴銀,戒指項鏈耳環什麼的都不用考慮,就算買了,她也不敢穿戴出去。

    會被人指指點點,除了那些混社會的才會不顧及這些。

    當然,林子軒那點工資也買不起,他準備送一條絲巾,這或許是女人唯一的裝飾了。

    到了九月,秋高氣爽的時節,女人頸子上花色不同的絲巾就會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至於慕姍姍的父母,他還沒有想好送點什麼,送茶葉還是煙酒,或者送一套圖書。

    他還有寫詩的稿酬30元,《頑主》的稿酬50元,足夠花銷了。

    《京城文學》是按照新人作家的稿酬支付給林子軒的,和詩歌的稿酬不能相比。

    拿到工資後,他和慕姍姍商議著該買些什麼東西。

    「這樣吧,我出錢給你父母買禮物,你出錢給我父母買禮物,這樣就能節省一筆錢。」慕姍姍精打細算道,「我有不少絲巾呢,不急著買,咱倆先去看看,需要什麼買什麼。」

    「第一次發工資總要花個痛快,你們女孩子不是喜歡逛商店麼?」林子軒不解道。

    「我們喜歡逛商店,但不一定花錢啊。」慕姍姍瞪了他一眼,用教訓的口吻說道,「你這種消費思想要不得,以後還要過日子呢,哪能一次花完啊。」

    「行,聽你的,以後咱家的財政大權就交給你了。」林子軒爽利道。

    「我怎麼覺得你不怎麼在乎錢啊?好像自己有個幾千塊一樣。」慕姍姍懷疑道。

    何止幾千塊,幾十萬我也有過,可惜不是在這個世界,而且時代不同,消費水平也不同。

    現在為了如何消費這百十塊錢而傷腦筋,讓林子軒頗為感慨,不過他不會表現出來。

    「那當然啦,我是誰啊,以後賺錢的機會多得是,我去寫小說,一個月寫個幾十部小說,咱們就發財了。」林子軒誇張道。

    「你就吹吧,你以為寫小說是買冬儲大白菜呢,一買幾十顆。」慕姍姍搖頭道。

    她沒有告訴林子軒自己給《京城文學》打了電話。

    在慕姍姍看來,林子軒有才華,只是小說是那麼好寫的,需要靈感,否則早就遍地都是作家了,她覺得這個時候只要鼓勵林子軒就好了。

    林子軒知道慕姍姍不相信,他也不想弄得驚世駭俗,要真一個月寫幾十部小說,估計會被抓起來切片研究吧。

    他要循序漸進,慢慢的出名,這才符合正常人對事物的認知,符合客觀規律。

    兩人雖然經常唱反調,但那只是增添生活的樂趣罷了,他們毫無疑問的在關心著對方。

    商議完畢,他們開始逛商店。

    這時候商店裡的商品種類簡單,服務員的態度不怎麼好,愛理不理的,也不講價。

    在京城,想要買到好東西要到招待外國人的商店去,不過那裡的東西太貴,需要購物券。

    兩個剛剛上班的年輕人根本消費不起,他們從各自的工資裡總共湊出來90塊錢,準備來一場瘋狂的大採購。

    最終滿載而歸。

    包括給各自父母的衣服共計三件,慕致遠的茶葉一包,林曉玲的裙子一件,林子軒的鞋子一雙,慕姍姍給自己買了一個漂亮的頭箍。

    兩人很興奮,花自己的錢的確很爽。

    他們把戰利品掛在自行車的車把上,騎著車子在馬路上穿行,高興的哼唱著歌曲,一串串快樂的音符在風中飄蕩。

    把慕姍姍送回家,瓜分了戰利品,林子軒返回家中。

    在路上,他買了半隻烤鴨和一瓶二鍋頭,這算是改善生活了,回到家裡,把禮物一分,家裡頓時快樂起來。

    尤其是林曉玲,正是愛美的年紀,拿著新裙子不捨得鬆手,老哥老哥的叫得那個親熱。

    林伯清和鄭秀蓮雖然埋怨兒子亂花錢,但臉上露出了笑容。

    這算是慕姍姍買給他們的,未來兒媳婦的禮物自然要收下,他們誇獎慕姍姍會持家,和埋怨林子軒亂花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就是不同的待遇啊!

    晚上的時候,林伯清和林子軒爺倆喝了不少酒,看著兒子踏入社會,能養活自己,還有了對象,做父親的就知足了。

    林子軒有點愧疚,他畢竟是穿越來的,不過經過這些日子的相處,他融入了這個家庭。

    他喝了杯酒,看著這個面積不大的房屋,有些微醺的父親,在一邊看電視的母親和妹妹。

    不管怎麼說,以後就是一家人了。

    第二天醒來,太陽照常升起,林子軒照常上班,只是他感覺自己有些不一樣了,或許是他對這個世界更為認同了。

    與此同時,八月份的《京城文學》開始發行。

    這份文學雜誌主要面向的是京城的讀者,也包括京城周邊的省份。

    不少讀者驚奇的發現這一期雜誌裡有一篇叫做《頑主》的小說,就像是漆黑夜裡的螢火蟲,在一眾說教型的小說裡顯得那樣的鮮明出眾。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29
第十六章 純真年代

    《頑主》是一部富有爭議的小說,喜歡的讀者極為喜歡,不喜歡的讀者完全接受不了。

    青年讀者覺得小說寫出了他們的心聲,引起了共鳴,他們和小說中的主人公一樣迷茫,在這個變革的大時代面前不知所措。

    他們想要做點事情,卻發現困難重重。

    社會的衝突,家庭的衝突,感情的衝突,說到底是新舊兩種社會觀念的衝突。

    中年或者老年讀者則不以為然,他們甚至認為這是公然宣揚壞思想,會教壞青年人。

    《頑主》裡的故事都是瞎胡鬧,是低級趣味,是庸俗思想,這樣的小說就不該發表出來。

    《京城文學》收到了不少觀眾來信,大多是關於《頑主》的,有支持和讚揚,也有詆毀和謾罵,雙方爭論的非常激烈。

    周天涯早已預料到這種結果。

    在編輯部內部的爭論蔓延到了讀者之中,或許不久之後會引起整個文學圈子的大討論。

    他隱約覺得這件事或許會改變當今文壇的格局,開啟一個文學的全新時代。

    紙媒的傳播速度不快,不像是網絡,可以即時分享,想要引起大討論,還需要時間醞釀。

    林子軒知道《頑主》發表了,他還買了一本《京城文學》,這樣就能向父母說明稿費的來源,雖然有編輯部的來信作為證明,但遠沒有拿到手裡的雜誌來的實在。

    在這件事上,家人的反映不一。

    林伯清看了小說,批評了林子軒一番,作為機關的工作人員,他比較敏感,擔心會出問題,兒子還年輕,萬一因為這篇小說犯了錯誤,影響以後的上進。

    他批評也有維護的意思。

    鄭秀蓮不樂意了,兒子寫稿子賺錢,這是好事,只是叮囑林子軒以後別寫這樣的小說了,別人怎麼寫咱們就怎麼寫,那才安穩。

    林曉玲則力挺老哥,覺得這小說特有意思,比那些沉悶無聊的小說強多了。

    而且,她以後也可以在同學面前顯擺,自己有個作家老哥,想想就特有面子。

    當然,她在家裡沒什麼發言權,只能在精神上支持林子軒。

    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小社會,也反映了整個時代的面貌。

    和小說的遭遇不同,林子軒在詩歌上得到了不少的讚譽,《當你老了》和《一代人》被認為是近期極為優秀的詩歌作品。

    90年代華國詩歌開始走下坡路,詩歌比小說更需要靈感和激情。

    一首高質量的詩歌可能需要一個月或者更長的時間才能寫出來,當激情耗盡,理想不再,詩人也需要生活,也要面對現實。

    在物質貧乏的年代,年輕人喜歡詩歌,喜歡寫詩,因為詩歌代表著理想。

    一旦進入一個物慾橫流的時代,就不會再有偉大的詩人了,吃飽喝足之後寫出來的詩歌沒有生活,只有無病呻吟。

    「所以說,詩人就要貧窮,貧窮才能寫出好詩來。」林子軒總結道,「詩人在快餓死的時候一定特有生活,特感慨,絕對會寫出驚世之作。」

    「你的意思是要把你餓上幾天才能寫出詩歌來?」慕姍姍打量著林子軒,似乎真想把林子軒餓上幾天試試看。

    「怎麼可能,我和他們不一樣,天才不需要生活。」林子軒趕忙說道。

    「不需要生活你拉我來酒吧幹嘛?你不是說要來體驗流行文化麼?」慕姍姍反問道。

    週六晚上,他們在一家酒吧裡坐著,想要體驗京城的流行文化。

    京城的酒吧和歌舞廳大多在後海公園附近,旁邊有京城戲劇學院,還有小吃一條街,是青年人常來閒逛的地方。

    這個年代的酒吧很簡單,沒有調酒師,也沒有那麼多花樣,就是聽音樂喝啤酒的地方。

    愛玩鬧的青年會去歌舞廳,喜歡清靜的則來到酒吧。

    「咱們怎麼說也是文藝工作者,肩負著引領人們群眾正確文藝觀的重任,有必要深入實地的考察一下當下青年人的文藝生活,看看是不是健康,有沒有不良嗜好。」林子軒一本正經的說道,「怎麼考察呢?當然是融入其中啦。」

    「你就給自己戴高帽吧,你是少兒欄目組的,應該去幼兒園和小學考察,和小朋友打成一片,成為知心大哥哥。」慕姍姍取笑道。

    「那你就是知心大姐姐,咱倆誰都跑不掉。」林子軒不甘示弱道。

    「我可是要到國外旅遊的人了,跑的遠遠的,你想抓都抓不到。」慕姍姍得意道。

    「節目批下來了?速度夠快的啊,電視台什麼時候效率這麼高了?」林子軒驚訝道。

    「今天剛批下來,台裡一直有類似的計劃,剛好覺得這個節目不錯,就批了。」慕姍姍回答道,「說說吧,你有什麼想法?」

    「什麼想法?」林子軒不解道。

    「你就不擔心麼?你沒聽過外國的月亮比華國圓,到國外的人開闊了眼界,就會變心,我們台裡有個在國外跑新聞的男人,現在回來正鬧離婚呢,說什麼沒有共同語言。」慕姍姍看著林子軒認真的說道。

    「瞎想什麼呢?你只是去做節目又不是不回來,弄得咱們好像要勞燕分飛一樣。」林子軒打趣道,「再說,要說擔心也該你擔心?把我一個人留在國內,你就放心?」

    「我才不擔心呢,除了我誰會看上你啊。」慕姍姍不滿道,「要不咱們先偷偷的結婚吧。」

    「咱倆要是連這點考驗都經受不住,就算現在結了,那以後還是得離,別折騰了,這樣就挺好。」林子軒安慰道。

    「我說你怎麼這麼冷靜啊,你就真不擔心?」慕姍姍生氣道。

    林子軒很想說在他那個世界看慣了男女之間結婚和離婚的遊戲,認真的感情越來越少,但他知道此時此刻的慕姍姍是認真的,所以他也要同樣認真。

    「我這不是相信你麼?以後的日子還長,面對的考驗更多,這只是開始,所以說彼此的信任很重要。」林子軒握著慕姍姍的手,慢慢的說道。

    這時候,酒吧裡那位駐唱歌手結束了演唱,正準備下台。

    林子軒起身,來到台上,向那位歌手借了吉他。

    他很想唱一首歌來送給這個即將落幕的純真年代。

    「我曾經問個不休,你何時跟我走,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我要給你我的追求,還有我的自由,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

    「腳下這地在走,身邊那水在流,可你卻總是笑我,一無所有。為何你總笑個沒夠,為何我總要追求,難道在你面前我永遠是,一無所有。」

    「告訴你我等了很久,告訴你我最後的要求,我要抓起你的雙手,你這就跟我走。這時你的手在顫抖,這時你的淚在流,莫非你是在告訴我,你愛我一無所有。」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34
第十七章 承諾

    這首歌叫做《一無所有》,有很多種解讀,被傳奇,被神話。

    在林子軒看來,這就是一種對過去年代的告別。

    時代在改變,以前堅持的很多信念和理想都消失了,前面不知道有什麼,無論是精神還是物質,都處在一段空白的時期。

    過去是個講理想的年代,現在開始講錢了,過去的感情很純粹,現在慢慢的變質了。

    林子軒和慕姍姍正處在這樣的時代。

    他們周圍的環境在改變,人們的觀念在改變,這種改變自然而然的影響到他們,他們不知道自己的感情能不能經受住這種改變的考驗。

    這是時代的浪潮,沒有人能夠避開。

    慕姍姍想用婚姻來尋求一個承諾,林子軒看得更為透徹,婚姻並不能保證感情永遠不變。

    如果沒了感情,一個空洞的婚姻只能讓兩個人痛苦。

    林子軒演唱的並不專業,唱不出那種滄桑感,他不是搖滾范,但歌詞中表達出的那種強烈感情震動著酒吧中為數不多的客人。

    慕姍姍覺得自己聽懂了,忍不住流下了眼淚。

    林子軒唱完,酒吧裡響起了掌聲和叫好聲。

    「哥們,這歌太棒了,你是混哪裡的?這是誰的歌?」那名酒吧駐唱歌手興奮的問道。

    「我不是歌手,就是隨便唱唱,這是我自己寫的。」林子軒應付道。

    「啊,人才啊。」那歌手驚訝道,「我能唱呢?」

    「當然,隨便唱。」林子軒大方道。

    在熱情的掌聲裡,他拉著慕姍姍走出了酒吧,消失在夜色之中。

    沒有人想到,隨著《一無所有》的走紅,多年後,在酒吧裡的這一幕成為了傳奇。

    所有在酒吧裡的客人都覺得與有榮焉,因為他們見證了華國搖滾樂興起的那個歷史時刻。

    逃出酒吧的兩人走在胡同裡,這裡有不少京城小吃,散發著濃郁的香氣,他們要了兩碗酸梅湯慢慢的喝著。

    「看不出你還有唱搖滾的天賦。」慕姍姍盯著林子軒,似乎想看透對面的這個人。

    她和林子軒同學四年,有過不少的接觸,原本以為自己很瞭解林子軒,可隨著交往的深入,才發現這個男人像是迷一樣。

    或者說,林子軒像是一塊磁鐵一樣,吸引著她。

    「你也知道,我這個人向來是多才多藝,只是不喜歡顯擺。」林子軒大言不慚的說道,「這就是一瓶子不響,半瓶子光當,也有人管這叫有內涵。」

    「你這還不顯擺呢?尾巴都快翹到天上去了。」慕姍姍逼問道,「老實交待,你還會什麼?」

    「你等等,我要拿個本子寫下來,會的太多了,一時半會寫不完,半年後再給你好了。」林子軒玩笑道。

    「說你胖你還喘起來了。」慕姍姍鄙視道,「你那歌就讓他隨便唱了?」

    「唱吧,咱又不當歌星。」林子軒無所謂的說道,「我要是敢說當歌星,我爸媽非打死我不可,流行歌曲多低俗啊,咱可是未來的大作家。」

    「你還說流行歌曲低俗,你寫的《頑主》不少人還說低俗呢。」慕姍姍笑話道。

    「那是他們沒眼光,不懂得欣賞,下一次我寫個深刻的,嚇他們一跳。」林子軒不忿道。

    「好啊,我等著你的大作,可別讓我失望啊。」慕姍姍鼓勵道。

    「我先給你講一個科幻小說,當阿爾法狗故意輸給李世石之後……」林子軒如此說道。

    「接下來呢?」慕姍姍疑惑道。

    「這就完了啊。」林子軒解釋道,「阿爾法狗是個機器人,李世石是圍棋高手,他們兩個下圍棋,機器人故意輸給了李世石,你說可怕不可怕,機器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下一步就該統治全世界了。」

    「你外國科幻小說看多了吧,機器人會下圍棋?」慕姍姍無語道。

    「會有這一天的。」林子軒略帶神秘的說道,「這個世界變化的越來越快,咱們只能被動的去適應這個世界,重要的是互相信任,無論你是不是出國,都不會影響到什麼。」

    「我也是胡思亂想,這是我第一次要去那麼遠的地方。」慕姍姍有點迷茫道。

    對於此時的華國人而言,國外就是另一個世界,那是一個腐朽的、墮落的,但物質非常豐富的世界,是一個讓他們害怕又渴望的世界。

    「歐洲其實也沒那麼遠,你用鐵鍬從咱們的腳底下開始挖,挖到頭就是歐洲了。」林子軒指著腳下的土地,肯定的說道。

    「胡說什麼,那要挖多久?根本挖不通啊。」慕姍姍搖頭道。

    「你要是在國外不回來,我就從這裡挖下去,一直挖到那頭去找你。」林子軒認真說道。

    慕姍姍愣了一下,想像著一個男人一直朝著地底下挖土的場景,突然之間心頭一痛,眼淚不由自主的流了下來。

    「討厭,又惹我哭了。」慕姍姍拿出手帕擦著眼淚,抱怨道。

    「我錯了,我就是想讓你放心,絕不會丟下你,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林子軒趕忙說道。

    「你說什麼呢,怎麼那麼討厭啊。」聽到這話,慕姍姍一下子沒有了哭泣的情緒,怒氣值上升,朝著林子軒打去。

    「我是實話實說啊,從這挖下去肯定會累死,只能是我的鬼魂去找你了。」林子軒一邊跑一邊辯解道。

    「你還說,本來挺感動的,讓你弄的一點情緒都沒了。」慕姍姍惱火道。

    兩人在胡同裡追趕了一陣,在一個昏暗的地方停了下來,依偎在了一起。

    八月底,華國電視台的攝制組前往歐洲拍攝取景,慕姍姍作為主持人隨行。

    林子軒以男朋友的身份到機場送行。

    因為有慕姍姍的父母在場,兩人沒有說什麼悄悄話,臨別時,林子軒做了一個拿鐵鍬挖土的姿勢,惹得慕姍姍瞪了他一眼。

    登上飛機後,慕姍姍坐到位子上,想著林子軒剛才孩子氣的動作,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她永遠不會忘記在1990年的那個夏天,一個男人承諾過要挖穿整個地球來找她,雖然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有了這個承諾,就已經足夠了。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37
第十八章 一個時代的印記

    看著慕姍姍走入登機口,林子軒知道自己要努力了。

    或許華國電視台只是想嘗試一種新的綜藝形式,但林子軒比誰都清楚這檔節目的影響力。

    一旦這檔綜藝節目在電視台播出,慕姍姍就會成為華國家喻戶曉的主持人,說是一夜成名也不為過,她的職業生涯從一開始就進入了快車道。

    名氣的提升,身份的改變,這些都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性格,影響到她的價值觀念。

    當看過更遠的世界,就不會滿足於蝸居在陋室之中,這是很正常的現象。

    可以說這是林子軒一手造成的,不過他並不後悔。

    他明白兩人想要長久的相處不能依靠遷就和憐憫,而是要站在同一個層次上,互相扶持。

    林子軒覺得到了寫一本讓自己小有名氣的小說了。

    三人走出機場,李虹把林子軒叫到一旁,說起一件事情來。

    「小林,你會寫劇本麼?台裡正在籌備一部電視劇,我覺得你可以試試。」李虹建議道。

    就目前而言,李虹對林子軒頗為滿意。

    不僅因為女兒的堅持,還因為林子軒的才華,關鍵是林子軒是真的為慕姍姍著想。

    這一次,為了給慕姍姍爭取主持人增加籌碼,林子軒放棄了在策劃案上署名,這份綜藝策劃案算是慕姍姍想出來的。

    他放棄的不僅僅是上百塊的酬勞,還有隨後可能帶來的榮譽。

    如果這檔節目成功了,林子軒在這個行業就有了名氣,但他就這麼毫不在乎的讓給了慕姍姍,這才是李虹對林子軒滿意的原因。

    不過在華國電視台內部,很多人都認為這是李虹的策劃,只是讓女兒來領功。

    即便大家心裡都這麼想,卻沒人出面阻撓。

    畢竟是一檔剛剛籌備的節目,誰也不知道能不能成功,沒必要因為一個主持人的職位而爭的你死我活,這點臉面還是要的。

    要是這檔節目失敗了,那李虹和慕姍姍就丟臉了。

    就這樣,作為新人的慕姍姍在林子軒和李虹的支持下成功上位。

    李虹在電視台負責電視劇的製作,最近台裡準備製作一部反映百姓生活的大型電視劇,正在挑選劇本。

    電視台有自己的編劇,劇本一般是出自這些編劇之手,有時也會邀請著名作家參與創作。

    目前傾向於改編已經出版的長篇小說,原創的話太困難了,花費的時間也長。

    李虹和林子軒說這件事,是想給林子軒一個機會,一是彌補他沒在綜藝策劃上署名的損失,也是為了想把林子軒調到電視台去。

    她雖然認為林子軒有才華,但並不認為林子軒能寫出一部被台裡認可的劇本來。

    不過只要林子軒寫了劇本,看起來不太差,她就有理由給林子軒調動工作。

    作為過來人,李虹看的很清楚。

    如果林子軒和女兒的差距越來越大,感情遲早會出問題,如果兩人都在電視台工作,經常見面,差距沒那麼大,就能相處下去。

    她也是看著女兒似乎鐵了心的要和林子軒在一起,否則女兒不會今天讓林子軒來送行。

    兩人在公開場合,當著電視台同事的面一起有說有笑的出現,這就表明了態度。

    正因為如此,李虹才有了這個提議。

    「我試試吧,是反映什麼的?部隊還是廠區?」林子軒詢問道。

    「就是平常百姓的生活,要樸實點,感人點,四十到五十集的長度,你要有了想法先寫個大綱給我看看。」李虹描述道,「別是《頑主》那種調侃,要貼近生活。」

    「行,我寫好了拿給您。」林子軒爽快的答應道。

    他清楚這是李虹給他創造機會呢,華國電視台可是國家級單位,編劇至少有十幾位,怎麼也輪不到他這種不出名的小字輩。

    不過他不是矯情的人,長輩的好意當然要領,否則就是不知好歹了。

    想要報答這種好意,就要拿出能給李虹掙面子的劇本來,不能丟人。

    在回去的路上,林子軒把看過的電視劇在腦海裡大略的過了一遍,想到了一部反映這個時代百姓生活的電視劇,絕對對得起李虹的推薦。

    回到家裡,他鋪開稿紙,在上面寫了兩個字,《渴望》。

    林子軒要把在他那個世界轟動全國的電視劇寫出來,想必同樣能感動華國的百姓。

    《渴望》到底火到什麼程度?

    「舉國皆哀劉慧芳,舉國皆罵王滬生,萬眾皆歎宋大成」,這絕對稱得上是一部神作。

    《渴望》講述了在特殊年代兩對年青人複雜的愛情經歷,通過普通百姓日常的生活點滴,表現了人們對愛情、親情、友情以及美好生活的渴望。

    溫柔善良的惠芳,憨厚老實的大成,成了一個時代的印記,無數人心底永遠的回憶。

    林子軒先在稿紙上寫了故事的大概情節。

    他不懂怎麼寫劇本,就到外邊的報攤上買了一本《世界電影》雜誌,這是專門介紹外國電影資訊的雜誌,上面會刊載翻譯過來的電影劇本。

    他照著電影劇本的樣式一集集的寫下去,都是腦海裡的影像,他只是把影像轉變成文字。

    《渴望》總共五十集,林子軒把上班時間也用上,一個星期寫了十集劇本。

    到了週末,他把故事大綱和十集劇本拿過去給李虹看,如果被認可了,他就接著寫下去,如果有問題,他還有時間改寫,或者換一部電視劇。

    李虹頗為驚訝,同時也有些失望。

    一部電視劇是那麼好創作的?要真是這樣,電視台的那些編劇也不用成天發愁了。

    林子軒還是太年輕了,太過急於求成,不懂得珍惜這次機會,這麼短的時間能寫出什麼好劇本,若是過於粗製濫造,她都不好意思推薦上去。

    到底還是年輕人啊!

    李虹沒有責怪林子軒,畢竟是女兒看上的人,這次就算了,下次再找機會幫他吧。

    她收下了劇本,沒有說什麼。

    林子軒有點害怕李虹,和慕致遠不一樣,李虹給人的感覺是那種管人的,很嚴厲的印象,而且,女婿對丈母娘在心理上有一種天然的畏懼感。

    林子軒走後,李虹朝著丈夫抱怨了幾句。

    晚上睡覺之前,李虹有讀書的習慣,她想想還是看看林子軒的劇本吧,就拿過來翻看著。

    在電視台,她經常審核劇本,林子軒的劇本看起來很正規,給她不錯的印象。

    慕致遠來到臥房,發現妻子正坐在床上低聲哭泣,他頓時慌張起來,趕忙上前詢問原因。

    「姍姍有眼光,小林很不錯。」李虹拿著劇本,評價道。

kevin1217 發表於 2016-11-8 05:39
第十九章 一堂社會課

    《渴望》無疑是一部虐心的電視劇,有極強的催淚效果,李虹也不能倖免。

    更何況,這部電視劇裡所講的故事正是她所經歷的那個年代,或者說就是發生在她身邊的故事,她能從中看到自己的影子。

    劇本寫的就是一代人生活的縮影,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為什麼《渴望》能引起觀眾強烈的感情共鳴?就因為它貼近生活,高度還原了生活。

    李虹只看到第五集就已經認定這是一部優秀的電視劇了。

    她在電視台工作多年,看過不知道多少劇本,早已到了很難動感情的地步,但這部《渴望》讓她流淚了,能夠感動她,也一定能夠感動觀眾。

    「你說小林怎麼能寫的這麼有生活?」李虹不解道。

    「我也納悶呢,看他的《頑主》就知道是個思想成熟的人,我還擔心咱家姍姍會吃虧呢。」慕致遠苦笑道。

    「我看小林不錯,家裡父母都是實在人,自己沒有不良嗜好,有才華知道上進,姍姍有點小孩子脾氣,小林成熟點挺好,要是倆人都不成熟,那就有的鬧了。」李虹分析道。

    「下午你還抱怨小林不知道把握機會呢,這會就覺得他哪都好了。」慕致遠取笑道。

    「那不是沒看劇本麼?」李虹瞪了丈夫一眼,辯解道,「從這件事看小林做事挺靠譜,知道輕重,這本子能給我掙不少面子。」

    「劇本真有那麼好?」慕致遠懷疑道。

    「也說不出具體哪裡好,就覺得寫到我心坎裡了。」李虹思考道,「我想起咱們剛回城那會,在工廠裡第一次見面的情景了,一晃二十多年過去,女兒都要成家了。」

    「是啊,時間過得真快,我記得那時候你是車間裡最漂亮的女孩,也挺厲害,廠子裡的男人沒一個敢和你說話。」慕致遠回憶道。

    「那你怎麼敢請我看電影了?」李虹疑問道。

    「我那是跟人打賭了,被擠兌的。」慕致遠實話實話道。

    「好啊,你要是不打賭還不理我了?」李虹佯裝生氣道。

    「哪能啊,我本身也有這個心思,就是沒有勇氣,剛好有人打賭,我就趁機會約你出去了。」慕致遠想想年輕時候的往事,不由得微笑起來。

    「那賭注呢?」李虹好奇道。

    「賭注就是兩張電影票,咱倆剛好去看電影了。」慕致遠解釋道。

    「敢情你連電影票都沒買,還說請我看電影,我說怎麼是一部兒童電影呢,人家約會都看愛情片,我看兒童片。」李虹不忿道,「我看你就是王滬生,一肚子小算計。」

    「王滬生是誰?」慕致遠疑惑道。

    看著丈夫的表情,李虹想到《渴望》裡的劇情,不由得笑了起來。

    作為一名電視工作者,她太明白一部電視劇成功的要素了,引人入勝的劇情,深入人心的角色和精良的製作,這幾點缺一不可。

    《渴望》已經有了成功的基礎。

    無論是劉慧芳還是宋大成都會在觀眾心裡留下深刻的印象,可以想像,等到電視劇播出,類似她和丈夫的對話會發生在華國的千家萬戶。

    「想知道王滬生,去問你的好女婿吧!」李虹沒好氣的說道。

    「看來小林真的寫了一個好劇本。」慕致遠看著妻子的模樣,就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我就是擔心這劇本太好了,小林太能幹了。」李虹皺眉道,「我要是從外邊拿來一部這麼優秀的劇本,台裡那些老編劇會怎麼想?」

    「你是擔心他們會阻撓?」慕致遠想了想,同意道,「也是,一旦開了先例,他們的地位受到威脅,肯定給你找茬挑刺,再好的劇本也禁不住瞎琢磨。」

    「就怕有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李虹無奈道。

    「你打算怎麼辦?要不要我……」慕致遠示意道。

    「我先問問小林的意思吧。」李虹打斷了丈夫的話。

    她的思想較為獨立,一般情況下不想借助丈夫的能量,電視台的事情她自己能夠處理。

    第二天,林子軒接到電話,晚上來慕家吃飯。

    他在慕家吃過好幾頓飯,以往都有慕姍姍在場,這次沒有慕姍姍,所以三人的話題都圍繞著那個在歐洲的女孩打轉。

    林子軒說了慕姍姍在大學裡的一些事情,李虹也講了女兒小時候的趣事。

    這頓飯吃的極為融洽,林子軒能感覺到他被這個家庭接受了。

    吃完飯,李虹和林子軒談論劇本的事情。

    林子軒說了劇本後續的大概情節,得到李虹的認可,她可以確定林子軒有了完整的故事。

    「小林,你這個劇本寫得很好,不過很多事情不是光有才華就行的。」李虹沉聲道。

    她要給這位未來的女婿上一堂社會課,讓林子軒懂得如何處理各種錯綜複雜的社會關係。

    這也就是女兒看上的人,否則李虹才不會浪費口舌呢。

    華國電視台的編劇都是老資格,對於劇本有發言權,他們要是強烈反對,台領導也要重視他們的意見,想要找一個劇本的問題實在是太容易了。

    「你能不能接受編劇聯合署名?」李虹提議道,「只要讓他們署名,他們就不會鬧了。」

    林子軒明白這就是電視台內部的規則,他寫《渴望》是為了給李虹掙面子,現在面子有了,其他東西倒是不怎麼在乎。

    關鍵是他現在沒什麼名氣,如果不是李虹的關係,想把劇本遞到電視台都難。

    「我沒問題,就讓他們署名吧。」林子軒平靜道。

    李虹驚訝的看了林子軒一眼,她以為年輕人難免氣盛,聽到別人要佔有自己的勞動成果,應該義憤填膺才對。

    「你不生氣麼?」李虹奇怪道。

    「阿姨,生氣有用麼?我還年輕,以後總有出頭的時候。」林子軒淡定道。

    他不是剛踏入社會的新人,在那個世界早已看慣了這種事情,生活不是給人看的,而是要自己認真的努力走下去。

    看著這樣的林子軒,李虹更為滿意。

    她不需要一個整天想著和世界為敵的女婿,而是一個能在現有社會體制下按照規則做事的女婿,這樣她才能放心。

    「你想不想來電視台上班?」李虹詢問道。

    「再等等吧。」林子軒答覆道。

    「也好,那就再等等。」李虹沒有勉強。

    她以為林子軒想等到《渴望》播出後再調到電視台,那時候電視劇大獲成功,調動工作是很容易的事情。

    林子軒則在猶豫要不要到電視台上班。

    天很藍,世界很大,他想過自由一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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