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張童林前有鋪墊 李冬庭配合默契
審判長望著李冬庭道:「被告李冬庭,出院以後,你一直在服藥嗎?」
「是的。」
「你看看,這是不是你一直服用的藥。拿給他看看。」
審判員將三瓶藥遞給一個書記員。
書記員拿著三瓶藥走到李冬庭的跟前。
李東庭看了看書記員手中的三瓶藥,然後道:「這——是我——一直——服用的——藥。」
「被告代理人,你繼續。」
「謝謝審判長。我的當事人出院以後,雖然一直沒有離開過教師崗位,但每學期,都要回家養病一至兩次,特別是春秋兩季,常識告訴我們,春秋兩季是精神疾病發病的高峰期。」張童林一邊說,一邊從文件夾裡面拿出兩張紙,「這是兩份談話筆錄,一份是多倫路小學的幾位老師的談話記錄,一份是李冬庭班上學生的談話記錄。他們雖然不能確定李冬庭是不是發病,但他們證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我的當事人確實每學期都要回家養病一至兩次。這足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李冬庭的精神狀態一直處於極不穩定的狀態。」
書記員將兩份談話筆錄遞給了審判長。
「審判長,我現在可以問我的當事人幾個問題嗎?」
「可以。」
張童林走到李冬庭的跟前,聲音微低,語氣舒緩道:「李冬庭,我問你幾個問題,你心裡面怎麼想的就怎麼說——明白嗎?」
「明白。」
「在作案之前,你的精神狀態如何,你能陳述一下嗎?」
「在作案之前,我心緒不寧,焦躁不安。」
我們有必要回顧一下張童林和李冬庭在看守所的對話內容。
關於這段對話,張童林和李冬庭是這麼說的:
張童林問:「在作案之前,你是不是出現了心緒不寧,焦躁不安的情況呢?」
李東庭是這麼回答的:「在一月十二號的上午,我的情緒突然變得很糟糕。」
大家看出來了吧!張童林的問題,現在變成了李冬庭的答案。由此可見,張童林和李冬庭的第一次談話是為今天的提問做鋪墊的。
張童林果然聰明,以李冬庭的智商,他肯定不會辜負張童林的希望。
大家看,李冬庭回答的多好啊!兩個人配合的多默契啊!
「你能具體描述一下當時的情形嗎?」
「心裡面顯得很煩躁,腦袋很亂,昏昏沉沉的,就跟做夢一樣,身體就好像不是自己的。」
「你一連殺害了三個人,你難道就沒有想到後果嗎?」
「當時,我什麼都沒有想,更不會考慮後果了。」
除了開頭和第一次談話有所不同意外,下面的內容和第一次談話不差分毫。
「審判長,我的問題問完了。」
「被告代理人,你還有什麼話要說嗎?」
「尊敬的審判長,尊敬的審判員,尊敬的合議庭的法官們,事實說明,我的當事人在作案的時侯正處在發病期,在此期間,他已經喪失基本判斷力和控制力。不可否認,我的當事人殺害劉曉雨老師一家三口,實屬罪大惡極,但法庭應考慮到李冬庭是在喪失基本判斷力和行為控制力的情況下所實施的犯罪,所以,本代理人懇請法庭在量刑上給予考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