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劉大羽負責審訊 李明堂仍存僥倖
十幾個記者扛著長槍短炮跟了出去。
此時此刻,還有勇氣呆在會堂裡面的只能是李明堂父子倆,當然,還有那位不可一世的錢重為和自以為是的張大律師了。張大律師還得忍受一段時間的煎熬,在審判長沒有宣佈休庭的時候,他作為被告方的律師,是不能隨便離開會堂的。
「篤——篤——篤!」
在三聲法槌聲中,審判長宣佈庭審到此結束以後,李冬庭在六個法警的押送下離開了法庭;嚴建華和陳傑則押著李明堂走出會堂的正門——準確地說,李明堂是被嚴建華和陳傑拖出會堂的。
在法庭外面的台階下停著三輛警車,其中有一輛寫著「警察」字樣的依維柯,這輛依維柯是特地為李明堂李老先生準備的。
台階上、台階下,汽車的周圍聚集著很多人。
人們看著警方將李明堂抬上依維柯——李明堂的雙腿已經不聽自己的使喚了。
眾人目送著警車消失在廣場前面的拐彎處。
吃過中飯以後,歐陽平對李明堂進行了審訊,馮局長也參加了這次審訊。
李明堂被柳文彬和李文化帶進審訊室的時候,老淚縱橫,他的眼淚中有懊惱,唯獨沒有懺悔。
李明堂在手銬加身的那一刻起,精神上已經徹底崩潰和垮塌。這應該是他一生中所做的最愚蠢的一件事情。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遇到大大小小的坎,但李明堂這一次所遇到的是一道過不去的坎。他把兒子送進了地獄,把一家人帶進了萬丈深淵。人一旦進退失據,結果都不會好到哪兒去。
李明堂的眼睛只看著自己的手,準確地說是只看著手腕上的「手錶」,就像一個剛買了一塊名表的人在欣賞名表,這塊「手錶」的價值大了去了,它所代表的是一個人一生榮耀和尊嚴,一般手錶只戴在一個手腕上,這種手錶可以戴在兩隻手腕上,在這個世界上,能戴得起這種「手錶」的人鳳毛麟角。
審訊由劉大羽負責,韓玲玲負責記錄。
歐陽平和馮局長坐在一起,他們在低聲地談論著著什麼,坐在旁邊的嚴建華和陳傑不時插上一兩句話。
一點四十,審訊開始。
「李明堂,你把轉移手提包的過程交代一下。」
李明堂低著頭,一言不發,他大概還沒有緩過神來。當然,也有可能是在思考怎麼回答劉大羽的問題。
歐陽平和劉大羽很想知道,李家到底有多少人參與了轉移贓物的活動。
「李明堂,你家到底有多少人參與了轉移贓物的勾當?你如實交代。」
李明堂突然抬起頭來:「警察同志,這——這件事情是我一個人做的。」
「事實已經擺在面前,我們警告你,如果你不老老實實交代問題,一旦我查出來,我們就不會客氣了,在法律面前,我希望你懷一點敬畏之心,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這樣,不但會害了你自己,還會殃及全家,你已經錯上加錯,千萬不能在錯誤的道路上繼續往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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