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失蹤案似有結果 煉洛丹早有去意
既然靜平有寫日記的習慣,那麼,他一定會將離開鳴晨寺之前發生的的事情和心中所想寫在日記裡面。
最後一篇日記的時間是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一號,根據同志們手上掌握的信息來看,煉洛丹離開鳴晨寺的時間應該在四月二十一號以後。
日記的內容也證實了五個人的判斷。
讓我們來看看四月二十一號的日記:
1995年4月21號,天氣陰。
「近一段時間經常做惡夢,我本以為鳴晨寺是我安身立命的地方,可沒有想到母親到上山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了,只要一看見她,我的心裡就非常難受,非常痛苦,心情久久平靜不下來。看到母親絕望的眼神,我更加絕望,她想知道我為什麼到鳴晨寺來,我能跟她說嗎?我想在這裡平平靜靜地過一生,可是老天爺連這點小小的願望都不能滿足我。慧覺住持讓我放下一切雜念,心無旁騖。在佛祖面前,人很渺小,不過是一副皮囊而已。可我很難放下一切雜念,恐怕只有到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我的心情才能真正平靜下來。
哪裡才是我安身立命之所呢?」
歐陽平用鋼筆在「我本以為鳴晨寺是我安身立命的地方」、「我能跟她說嗎?」、「恐怕只有到一個沒有人知道的地方,我的心情才能平靜下來」和「哪裡才是我安身立命之所呢?」四句話下面劃了一道波浪線。
這四句話所透露出來的信息是:
第一,靜平有離開鳴晨寺的意思,這個「離開」有兩層意思,一是到一個家人找不到的地方度完餘生;二是結束自己的生命,天國是「沒有人知道的地方」,只有到天國,我的心情才能真正平靜下來。這從「哪裡是我安身立命之所」中也能看出來。事實是,除了鳴晨寺,煉洛丹還真沒有其它的安身立命之所。
第二,我不能跟母親說的事情應該就是養父煉樂雅糟蹋蹂躪自己的事情,這種事情確實沒法跟自己的母親說。
第二篇日記是一九九一年七月三號寫的:
1919年7月3號,天氣晴朗。
「今天,我們終於拿到了報到書,我終於可以離開這個可怕而又骯髒的家了,聽說醫院有宿舍,我們班上的美子和我分在一家醫院,她的媽媽已經和醫院領導打過招呼,醫院已經為美子安排好了床鋪。我相信,隨著歲月的流逝,那些痛苦難堪的記憶一定會慢慢沖淡」
「骯髒的家」,指的應該是養父煉樂雅。他利用蓮洛丹的年幼無知和柔弱膽小的性格,長期蹂躪煉洛丹,「痛苦難堪的記憶」指的應該就是這件事情。
在七月六號的日記中,煉洛丹則再次跌入無底的深淵,字裡行間,充滿了無助和絕望。
1991年7月6號,天氣,中雨。
「今天本應是我最高興的日子,今天卻變成了我最痛苦的日子,醫院領導說,單位的宿舍非常緊張,沒法滿足我住宿的要求,我本想和美子擠一擠,可美子被安排在上鋪,關鍵是雙人床太窄,沒法睡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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