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戰職場] 覆手 作者:蝦寫 (連載中)

 
mk2258 2018-11-2 22:27:22 發表於 都市言情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4 133760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08
第三百一十三章 亂局


    東方微笑:“曹律師果然是聰明人,我知道事不可為,但是不能不為。”

    曹雲道:“東方先生,是不是不太清楚事情原委,是因為我的介入才導致白夢樓案件出現逆轉。嚴格說,我應該是東方先生的對頭,現在……”潛台詞意思,你現在找我,是不是搞錯立場了?

    東方:“據我所知,曹律師從來沒有背叛過雇主,沒有對不起雇主的事。如果你願意受雇,我自然對你非常放心。我不太了解曹律師的性格,但是我知道司徒岩的為人,能得到司徒岩讚許,說明曹律師的品德是沒有問題的。”

    律師所眾人一起看曹雲,你羞不羞,羞不羞?

    曹雲回應:“我和司徒前輩屬於君子之交……”誰踩我腳,王X蛋!聽不下去,聽不下去怎麼當律師?不過曹雲知道,東方意思不是說自己品德的高尚,而是指自己的職業道德。

    維護職業道德很簡單嗎?

    不,相反,維護自己職業道德非常難。以醫生為例,你願意救濟天下病患,但是住院有指標,你一直不送病人來,這算什麼?有些病去門診,醫生已經看出你得了什麼病,但是他還是會要求你去做一套檢查。他只是為了檢查費抽成或者是指標嗎?未必,一者,他必須這麼做,不這麼做,就無法在醫院幹下去。二者,醫患矛盾非常頻繁,檢查結果出來,按照檢查結果來治療,即使錯了,那也是檢查結果錯了。

    每一行要維護職業道德都不容易,其中很大一個原因是劣幣驅逐良幣。諸如一個賣蘋果的人,一斤五元錢,看起來比較乾癟,成色不夠。他的附近也有賣蘋果的人,一斤六元,使用了大量農藥,並且還打了蠟,看起來光澤非常漂亮。實際上,味道差不多,但是別人蘋果就是好賣,自己的蘋果識貨的人不多。那怎麼辦呢?他要繼續經營下去,就只能使用大量農藥和打蠟。

    還有油條,含鋁量不達標的油條才好吃,不含鋁的油條真心難吃。原則大家會選健康,但有多少人知道呢?

    “不過……”曹雲停頓許久:“東方先生可能不知道,我是業內死要錢出名的人……”

    東方道:“白茹說,這只是你偽裝自己,生怕自己露出一點善良的手段而已。”

    “哇。”曹雲有些驚訝,這句話誇獎太受用了。雖然也是如此。原因是前文所說,曹雲一直做好事,很善良,有一天做了壞事,人家會說他虛偽。相反,曹雲一直做壞事,有一天做了件好事,人家會說他有良知。不過曹雲是不理會別人怎麼說,他只是想用錢來包裝自己,最少不虧。

    “謝謝誇獎。”

    白茹微笑道:“是令狐蘭和我說的。”

    難怪,令狐蘭是狐狸。

    曹雲正色道:“我可能不能接受這單委託。請東方先生理解,我屬於受害者未遂,有資格原諒元凶。但是一名警備人員為了保護我而死,那我沒有資格原諒元凶。雖然這是他的職責,但是有些事我做不到。”曹雲知道東方親自來,還提出要求,他能給的錢肯定比自己現在有的錢還要多。如曹雲所說,這件事多少錢也不行,這個坎自己過不去。如果曹雲很窮,他不會去理會自己內心得負疚,會立刻站到元凶一邊。所以曹雲並不算什麼好東西,有了錢後,他的原則底線才提高到現在這程度。

    東方點點頭:“很好,如果曹律師接受,我反倒會看不起曹律師。曹律師可能也誤會了,紙包不住火,該怎樣就怎樣,我會努力請律師讓她脫罪,能不能脫罪不是我說的算。我請曹律師幫的忙是白夢樓。我懇請曹律師相信白夢樓是個好人,他是被誣陷的。”

    曹雲沉思中……

    安靜之中,一分鐘過去了,東方出現尷尬之色。看了看白茹:“曹律師有些累了,我看今天拜訪就先到這裡吧。對不起曹律師,強人所難了。另外……我保證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情。”

    “不是,我在想事情。”曹雲伸手示意東方別著急,曹雲有些狐疑看東方:“我有個問題,東方先生是不是最早提出在東唐建設烈焰法庭的人?”

    東方點頭:“沒錯,當時東唐司法還存有很多問題。早年司法不夠透明,被民眾指責。後來又矯枉過正,對罪犯過於仁善,過於追求證據的完美,導致一些匪類無罪釋放後又禍害社會。”

    “東方先生為什麼沒加入烈焰法庭呢?”曹雲再問。

    東方回答:“我只是聽說烈焰法庭後,產生了這個想法。當時我被一條社會新聞氣到了。後來在司徒岩的開解下,我才明白和清楚法律的一些相關知識。正義是被強者詮釋的產物,並不公正,法律努力的做到相對公正。自稱代表正義的烈焰法庭,實際上就是自詡正義,擁有很多跟風者的一個法庭。”

    曹雲慢慢點頭:“東方先生難道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出現王虎,白夢樓,甚至是張子喬?東方先生就沒想過為什麼要請張子喬來殺我?難道雇傭張子喬的人不知道張子喬的性格嗎?非要把事情搞那麼大嗎?”

    東方一臉懵圈:“什麼意思?”他從不理會俗事,有人處理好就行。甚至包括上次烈焰甩鍋,他也不是很在意。

    “這……這有點難以思議,如果是這樣,東方先生那是很純粹的一位商人和富豪了。”

    東方認真問:“難道其中還有故事不成?”

    曹雲苦笑:“故事說起來那就長了。”

    東方道:“我有時間。”

    曹雲想了好久:“雲隱,你來說吧。”見到東方,雲隱滿不在乎的痞子氣還在,由雲隱來說,肯定更快。自己來說,就會考慮到東方想知道什麼,對細節進行全面的說明。

    雲隱看了看曹雲,吊著眼皮:“事情是這樣的,大聯盟懷疑東方你是鬣狗老闆,於是收買還是威逼王虎誣陷白夢樓。”

    大家:“……”

    雲隱無奈道:“一句話已經概括了……好,要釣你東方,必動白茹。白茹不是每個人能隨便動的,葉樂恰巧是合適的可以動白茹的人。接著呢,王虎襲擊葉樂,而後說明是白夢樓主使。一旦白夢樓入獄,東方你的內院就亂了,而後再循序漸進。以東方你的身體,只要你的後勤一亂,你就活不了多久。”

    曹雲道:“這裡有點不同看法,我認為他們有打算在白夢樓被定罪前後和東方你進行聯繫。如果東方你願意解散鬣狗,他們就放過白夢樓。另外我認為張子喬的事很可疑,完全是想把事情搞大,這不符合我的想法和主謀者的利益。我和烈焰合作過幾次,我比較了解他們,我認為他們還是希望以最低的成本來解決這件事。”

    雲隱道:“你也說是烈焰,要除鬣狗的很可能是你的爸爸。”

    東方本來就一臉懵圈,似懂非懂,雲隱說曹雲爸爸主謀策劃攻擊自己,高智商東方當場當機。

    雲隱一見東方表情苦笑:“看來要解釋清楚東方你的疑問,估計最少要半小時。”

    ……

    曹雲和雲隱先介紹東唐局勢,說明勢力分部,介紹每個單位和情況。而後開始說明鬣狗和大聯盟相愛相殺的歷史。其中沒有提到越三尺,並且有一些細節曹雲和雲隱看法存在不同。完了後補充,很多內容屬於推測,不保證可信度。

    在有條理的說明後,東方終於明白了自己遭遇的事是什麼事。為什麼自己會惹這麼多麻煩。

    東方道:“曹律師,你認為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曹雲道:“你面臨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雇傭張子喬的人,這件事你已經有主張。”

    東方點頭:“我不會出賣她,會請律師為她辯護,同時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我負責。”

    曹雲道:“第二件事,白夢樓的事,對於這件事,我建議你去拜訪歐陽逸。他願意繼續為白夢樓辯護的話,白夢樓無罪的概率還是很大的。當然,也可以通過一些偏門的手段。”

    曹雲道:“第三件事,怎麼處理事態。這要看東方先生你要文,還是要武。”

    “文怎麼說?武怎麼說?”

    曹雲道:“文的話,我可以幫你聯繫,不肯定,有很大概率大聯盟願意和你進行商談,結果應該會比較如意。缺點是,東方半島出了這麼大事,這麼多事,全部因為大聯盟而起。這口氣你要吞下去。武則相反,東方先生可以聯繫自己圈子內的人尋求幫助,和東方先生不同的是,這些人都是很有能量的人。武就是用自己的實力向大聯盟復仇。好處是東方先生不在乎錢,並且有不少有本事的朋友,肯定可以給大聯盟重創。壞處是,東方先生從此就捲入了是非之中。”

    東方問:“又文又武呢?”

    曹雲回答:“如果東方先生能把握節奏和分寸,那自然是最好的。就我個人認為,大聯盟應該已經確認你並非鬣狗老闆的身份,你不出聲,他們不會愧疚,也不可能向你認罪和道歉。他們也不會因為自己的行為而道歉。這個江湖只講利益。”

    東方看了眼白茹,白茹拿出一張名片給曹雲,曹雲看名片,很簡單的名片。東方,電話號碼XXX,郵箱XXXX。

    東方道:“麻煩曹律師將名片訊息發給烈焰法庭,就說我給他們24小時聯繫我,如果不聯繫我,後果自負……呵呵,別誤會,我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資源。但是我並不怕失去任何東西……好了,我的護士已經暗示了十次了,我必須告辭了。”

    大家站起來,東方道:“曹雲,有空給我電話,到我家裡吃飯。”

    “好。”

    “盡快哦,說不準我明天就會死亡。”

    “哈哈,真會開玩笑。”

    大家將東方送出門,目送車隊離開,曹雲道:“這傢伙……不是善茬。”

    雲隱疑問:“怎麼說?”

    曹雲道:“我們說了二十分鐘全球高端犯罪網路,白茹和兩位護士始終保持淡定,絲毫沒有震驚之色。特別是護士,只關心東方的身體情況,對我們的話題完全沒興趣。很顯然,她們是知道的。也就是說,東方是知道黑色世界,知道事情來龍去脈,他只是在裝傻而已。”

    高山杏不同意:“可是我看東方非常真誠、善良和誠懇。”

    曹雲道:“杏子,能成為東唐首富的人,怎麼可能擁有你才擁有的美德呢?不過,東方本人很有涵養和修養。有心機未必就是壞人。沒心機未必就是好人。我甚至沒資格定義好人還是壞人。”

    陸一航道:“我比較在意曹律師說的張子喬,我和曹律師看法相同。我不認為大聯盟希望張子喬出現在計劃中。”

    曹雲笑問:“那你覺得?”

    陸一航搖搖頭:“我不肯定。應該是劉長發誣陷了東方,讓東方引火上身。會不會是鬣狗故意鬧大事情?”

    曹雲不同意:“於私於公來說,我不認為鬣狗和張子喬有關。現在知道張子喬原委的,只有東方的內保負責人安德烈了。”丫頭將除掉曹雲的事交給安德烈負責和安排。小管家丫頭哪怕有一點頭腦,也不希望張子喬重回東唐。

    ……

    目前有兩個案件,一個是推遲庭審的白夢樓案,其涉嫌雇傭王虎襲擊葉樂。

    一個是張子喬案,在東唐不惜代價,甚至從國外請最著名的外科醫生到東唐做手術。張子喬在ICU住了五天后,終於是被搶救回來了。甦醒的張子喬採取了絕食態度,但其沒有多少反抗能力,被插入胃管,警方24小時輪班對其進行監護。目的只有一個,讓他活著。

    張子喬的雇主安德烈已經被捕,安德烈原本是打算用主謀丫頭和檢方交易,但是檢方態度非常強硬,這不僅是犧牲了一名警備人員,更重要的是張子喬。東唐第一悍匪,無數年輕人崇拜的偶像,如趙雲七入七出曹陣般的傳說,更有民間人氏將其故事添油加醋,隱然成為一名傳奇豪傑。

    民間人氏有多少能量?陳世美就是典型的代表,硬是將一名滿清清官變成了北宋駙馬。最可怕是竟然被社會主流文化接受,印上不可磨滅的烙印,並且幾乎沒有翻身的可能。他算是幸運的,畢竟考證者還是知道這情況。其他存在有爭議的呢?這裡就不敢說了……

    在美領事館派遣的律師周旋下,檢方終於給出免死的交易。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08
第三百一十四章 免死交易


    安德烈的招供讓案件更加撲朔迷離。根據安德烈所說,他聯繫的是一位東南亞非常有名的刺客,名叫黑俠。黑俠的黑,不是因為穿黑衣,而是皮膚黑,他是斯裡蘭卡人。俠之說屬於民間流傳的故事,斯裡蘭卡是個很窮的國家,仇富是底層人最喜歡討論的話題,黑俠當然不是為了成為英雄而當刺客,他純粹就是為了錢,他的目標自然多是有錢人,於是他就被掛上俠之名頭。

    安德烈通過斯裡蘭卡一位朋友聯繫上了黑俠,黑俠和安德烈通過郵件聯繫,最終以一百萬的價格敲定交易。

    東方給了斯裡蘭卡幾百萬後,黑俠被送到了東唐。黑俠對此表示,自己這三個月一直在醫院。他刺殺目標多是權貴,這也導致其引火燒身。他被抓住後,仇家沒有弄死他,而是砍了他的四肢,挖了眼睛,然後給醫院一筆錢,他活一天醫院就可以賺一天的錢。

    警方在機場接到黑俠就懵圈,這不可能是刺客。斯裡蘭卡那邊也證實了黑俠所說是真實情況。

    另外一邊,安德烈詛咒發誓自己是和黑俠聯繫。

    這就出現兩個可能,一個可能是安德烈撒謊。第二個可能,安德烈如果沒有撒謊,那麼有人截取了安德烈的郵件,冒充黑俠和安德烈交易。而後此人再和張子喬聯繫,買張子喬前往東唐做刺客。

    安德烈同時也招供自己受到了名為白丫的指使,白丫就是白夢樓的養女,東方山莊內院的小管家。白丫似乎早有心理準備,在被刑拘後不回答警方所有問題。其律師團主辯護律師令狐蘭則和檢方進行商議,以認罪為條件換取免死交易。

    檢方因此開了四次會議,同意派認為,白丫不是什麼人物,沒必要弄死她,目前缺少鐵證。同意白丫的要求後,就可以連串張子喬。重點是張子喬,張子喬身上有幾十條人命。反對一方認為,白丫行為導致警務人員殉職,不能接受交易。

    看似兩派,實際上就一派,核心重點在於能不能將白丫定罪。同意派實際上悲觀派,反對方則為樂觀派。

    就在這時候,王虎突然改變口供,表示自己被人威脅才會誣陷白夢樓。有人聯繫李墨,自稱是大聯盟的人,表示是他們威脅王虎。原因是和王虎妻子去年一樁交通事故有關。

    去年,王虎妻子晚上駕車在西鎮附近發生交通事故,一位四十多歲的男子騎行摩托車和汽車相撞,事故導致男子死亡。警方勘察現場,認為男子酒駕,並且從撞擊痕跡和汽車受損判斷,摩托車的車速非常快。最終警方認定王虎妻子20%責任,不追究刑事責任。

    大聯盟聯繫人拒絕提供指證王虎妻子的證據,他們給了和王虎聯繫郵件的內容,郵件上有清晰的時間。

    王虎案很快開審,由於唯一重要證人王虎的翻供,白夢樓無罪釋放,王虎屬於故意傷害罪中的重罪,又因為阻擾司法調查等原因,最終王虎被判處七年監禁,王虎當庭表示不上訴,服從判決。

    ……

    曹雲對此只有嘆息,王虎是一枚棋子,很重要的棋子,又是沒有價值得棋子。他背負了所有的罪名。要問他願意嗎?當然不願意,人生有幾個七年,何況是其黃金年華的七年。江湖就是江湖,既然吃上這碗飯,有時候不是你不願意就可以拒絕的。

    王虎一錯,為了錢財幫助白夢樓處理一些灰色事件,導致其擁有成為棋子的價值。

    王虎二錯,為了保護妻子他反主幫助大聯盟。

    王虎三錯,沒有價值。大聯盟和東方和解,需要一個背鍋的,沒有價值得王虎自然是不二人選。

    小人物有時候就是這麼的無奈。

    大聯盟和東方真的和解了嗎?曹雲自認為,自己如果是東方,肯定要報復。老子有錢,老子有仇,老子快沒命,三個基本條件成立,不尋仇都說不過去。那會怎麼尋仇呢?

    陸一航告訴了曹雲答案,陸一航拿手機坐到後院曹雲身邊的椅子上,邊看手機邊道:“國刑正式將大聯盟列入國際犯罪團夥組織。”

    “國刑?”曹雲反問,這有什麼用?

    陸一航回答:“這就厲害了。”

    “厲害在哪?”

    陸一航道:“任何和大聯盟進行買賣,交易,還有任何幫助大聯盟成員的行為,都涉嫌違法。比如曹律師你,你如果再出席烈焰法庭,你會被捕。原因是你參與了國刑認定的國際犯罪團夥組織組織的活動。出席烈焰法庭的被告,原告,全部都涉嫌犯罪。好消息是,之前國刑沒有確定其性質,你之前和大聯盟的合作不涉嫌犯罪。雞蛋挑骨頭的話,曹律師你和烈焰的郵件來往也可能涉嫌犯罪。”

    國刑成員有近兩百個國家,要將大聯盟定義為壞蛋,需要大部分的成員國同意。一旦定下來,除非退出國刑,否則最少在明面上不能公開縱容大聯盟,這是遊戲規則的底線。

    陸一航道:“國刑會議上通過了法國警方的提議,同時二十多個國家國刑代表都發表聲明堅決支持打擊大聯盟。本次國刑會議定下三個月後的國刑大會主題:跨國團夥犯罪。”

    曹雲:“也就是說我不能再出席烈焰法庭?”

    陸一航點頭:“是的,就算東唐不理會,你也會有麻煩。你要去某個國家,這個國家已經把你檔案錄到系統中,你就無法通過海關。法庭影片證據非常清楚,國刑成員國的警察隨時都可以抓你。比如你在東唐公共場合出現,沒有被捕,國刑會指責東唐縱容犯罪。”

    曹雲想了好久:“如果我拿到免罪金牌,還是可以出席烈焰庭審賺點零花錢,對嗎?”國際犯罪法律,曹雲知識儲備遠不如陸一航。

    “怎麼免罪?”

    曹雲道:“我以東唐警方官方臥底線人的身份參加烈焰庭審的話……”

    陸一航愣了許久:“曹、曹、曹律師,你這麼無恥的想法已經不是我可以理解的。”太過份了吧?以警察線人身份出席烈焰庭審以賺取金錢。曹雲怎麼弄到線人身份,鬼知道,陸一航覺的曹雲應該弄得到。

    曹雲更關心實際話題:“可以?”

    陸一航想了很久:“如果是這樣應該沒有問題。你去烈焰法庭參加庭審也是協助警方打擊大聯盟。甚至你如果受傷,還能算英雄?”這什麼邏輯理論?

    接下來的數天,多個國家陸續抓捕了原本處於監視的大聯盟商戶。最要命的是法國警察抓捕了一名大聯盟二級商戶——知更鳥的成員。知更鳥在大聯盟中擁有極為特殊的地位,他們不僅販賣大聯盟商戶所需要的情報,他們甚至和一些國家情報機構也有來往。因為成員的被捕,導致知更鳥暫停大聯盟業務。

    東唐警方召開記者發表會,說明了大聯盟的性質,並且提醒市民,任何參與烈焰法庭運作的人,包括被告,原告,證人等,都涉嫌團夥犯罪。

    另外一方面,搜查一課還在頭疼張子喬的案子,他們在主觀上相信安德烈的證詞。問題是,誰移花接木請張子喬到東唐殺人。

    但是檢察官不這麼認為,證據比想法更重要。安德烈的證詞不具備說服力,基本可以認定白丫讓安德烈聯繫人處理曹雲,安德烈聯繫了張子喬。這個證據鏈中,除白丫下令這個環節未證實之外,安德烈聯繫張子喬的證據鏈已經非常完善。

    另外還有一個法律問題的爭論。白丫讓安德烈聯繫人處理曹雲,白丫是不是要對張子喬負責呢?很明顯,雇傭黑俠和雇傭張子喬兩者的性質是不一樣的。黑俠在東唐無罪,張子喬在東唐是重要通緝犯。

    這個問題還是要看檢察官手頭掌握的證據,看證據能不能釘死白丫。四次會議,兩派爭論不休,互不相讓。在這種情況下,檢察院通過律師委員會發出了十多份請帖,請東唐律師一起對案子進行診斷。

    ……

    曹雲也拿到了邀請信,令狐蘭作為白丫的律師沒有在邀請行列。

    律師委員會還是挺給力,舉辦了自助雞尾酒會。中午吃飽喝足休息夠後,請十多位律師前往會議室。

    會議室中司馬落說明了案件的情況,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沒有保密的需要,白丫的律師團已經完全掌握了警方材料。不過,這次會議是非正式會議,不允許記錄和拍照,司馬落也請大家對會議內容保密。

    材料很少,能指證白丫的只有安德烈的口供。

    一位律師:“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關係推理,按照我的想法,可以讓在東方內院工作的人員出庭作證,證明白丫的權利和管轄範圍。能請安德烈做壞事的人有白夢樓、白丫和東方三人。白丫不會咬東方,白夢樓當時被羈押。這期間東方山莊的事全部由白丫做主,我認為法官是可以接受這個關係推理。加上安德烈的證詞,可以坐實白丫的罪名。”

    另外一位律師:“我不太同意。X律師說的有道理,但是麻煩在安德烈的證詞。安德烈說自己聯繫的是斯裡蘭卡的黑俠,並非張子喬。證據顯示,安德烈聯繫的是張子喬,並非黑俠。安德烈始終堅持自己的證詞,這麼一來,除非證明證據是錯的,否則法庭無法採納安德烈的證詞。”

    安德烈:我聽從了白丫的命令,雇傭了黑俠。

    這句話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白丫給了他命令,他服從了。第二個意思,他雇傭了黑俠。現在證據表明安德烈並沒有雇傭黑俠,而是雇傭張子喬。那麼白丫律師就可以通過這點,打掉安德烈的證詞。既然法庭否決安德烈雇傭黑俠的證詞,為什麼又采信安德烈聽從白丫命令的證詞呢?

    又另一位律師:“沒錯,這點很矛盾。我如果是白丫律師,我會通過黑俠和張子喬之爭,讓安德烈的證詞作廢。如果沒有安德烈的證詞做依託,幾乎不可能將白丫定罪。白丫的律師是令狐蘭等四人,我和令狐律師交過手,她不可能忽視這個細節。”

    又又另外一位律師:“我同意關係推論,安德烈和曹律師沒有任何利益衝突,白丫才有利益衝突。我認為法官會接受安德烈是受到指使才聯繫張子喬。”

    XX律師:“司馬檢察官,這案子不好說,為什麼不請歐陽逸律師呢?他應該最有發言權。”

    司馬落遺憾道:“歐陽逸律師在白夢樓案件結束之後,暫時隱居修心。好不容易聯繫到他,他最終婉拒了邀約。各位,張子喬是誰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因為案件特殊,也不會麻煩和打擾大家。這案子拖的越久,張子喬就能活的越久,我想在座各位都希望看見張子喬被繩之於法。張子喬本人並不想被審判,他已經嘗試自殺了四次。我們要盡快結束白丫案,對此案有結論之後,我們才可以將案情歸張子喬檔,新賬老賬一起算。”

    法律就是這樣,一位殺人犯逃跑,案件調查清楚,人一抓到就可以送審。但是如果這個殺人犯在逃跑期間,又做了新的案子,那麼就必須把新案子調查清楚,一同送審。鑒於張子喬求死,懼怕被審判的行為,客觀上檢方有快速結束白丫案的需求。

    張子喬身體虛弱,可以控制,其身體慢慢恢復後,要看管他的難度是越來越高。作為司法人員,不能用壞的藥讓張子喬始終保持身體虛弱,這是違法的。

    XX律師:“司馬檢察官,我聽說白丫提出一份交易,她要求免死。”

    司馬落:“這個,大概可能吧。”

    XX律師:“為什麼不答應呢?我一直是死刑的反對者,白丫不死,這輩子也不太可能出來。”

    XXX律師道:“張子喬的襲擊導致一名警備成員殉職。在警員殉職的情況下,檢方還沒有同意交易的先例。也許白丫上了法庭未必會被判處死刑,但檢方也不能提出任何交易。”

    XX律師:“可是安德烈免死交易怎麼說?”

    XXX律師一愣,司馬落解釋:“法理上安德裡屬於主犯,其責任次於首犯。不過並非第一次。”張子喬肯定沒交易,張子喬是大頭。司馬落這話的意思是,為了能了結大頭,檢方不排除做出一定的讓步。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16
第三百一十五章律師是什麼?

法律小小常識:主犯和首犯是有區別的,簡單來說,首犯肯定是主犯,主犯未必是首犯。

    以鬣狗結構來說明,鬣狗老闆是首犯,走叉是主犯,部門主管屬於主犯,部門工作人員屬於從犯。雖然鬣狗老闆沒有實際管理鬣狗,管理工作由走叉負責,但是他必須為走叉所有行為負責,並且他的刑罰一定會比走叉重。除非走叉有其他的案子。

    沒有特殊情況下,從犯量刑標準必須低於主犯,主犯量刑標準低於首犯,如果罪行特別嚴重,從犯、主犯和首犯都可能被執行死刑。用高岩和東唐法律不好說明,可以用無死刑國家法律來說明。很多人看新聞:某罪犯被判處三百年覺得很不可思議,覺得法官無腦,甚至有人問,人死後屍體繼續服刑?首犯三百年,主犯不高於三百年,從犯比主犯期限會更低。只是因為高岩和東唐死刑是最高刑罰,所以無法再突破。

    比如某人被判處無期,正常服刑期限是20-22年之間,如果表現好,又立功,又可以減為十來年,法律規定最終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高岩)

    沒有死刑的國家中通常有累加罪,導致幾百年的刑期出現。這種情況下,犯人即使每天都立功,也無法在活著的狀態下離開監獄。當然,到了老朽不堪的年齡,通常會通過保外就醫或者假釋等方式讓他們離開監獄。

    曹雲開口:“司馬檢察官,你們就是拿不准是不是要給白丫免死權,對吧?如果有把握將白丫定罪,那你們肯定不會同意交易。現在什麼意思?要讓我們投票嗎?”

    司馬落苦笑:“我們想聽到絕對將白丫定罪的辦法。”

    曹雲道:“我個人認為,檢方將白丫定罪可能性不大。”

    “為什麼?”

    “因為陪審團。控方你們的弱點不能挖底。白丫有很多優勢,殘疾,毀容,這兩點會得到女性陪審員同情。控方你不能沒事找事,把白丫為什麼會殘疾和毀容的底挖出來給陪審團看。東方為什麼聘請令狐蘭為律師團之首腦,為什麼律師團的成員都是女性?甚至包括了水平不怎樣,但是名聲很不錯的女律師。”

    曹雲道:“這就是令狐蘭的過人之處,她想得到陪審團中的女性的同情票。而且證據存在有爭議性,加上法律精神是寧可放錯一千,不可冤枉一人。我認為你們的贏面並不大,我實話實說。你們要贏,現在要把官司炒起來,把白丫底細挖出來,讓世人憎惡此人。”

    司馬落:“這是犯法的……大家有別的看法嗎?”

    XX律師:“曹律師很細心,竟然注意到辯護團的細節。這麼一想令狐律師確實很可能用這招。除非能證明安德烈僱傭黑俠是真話,讓證據沒有存疑。否則我也不看好庭審結果。”

    在曹雲說明細節後,大部分律師都覺得檢方勝算很低。檢方畢竟是司法方,不能如曹雲這樣,去和安德烈商量證詞。

    司馬落最終很無奈道:“謝謝大家,打擾大家了。”

    第二天,檢方接受了令狐蘭提出的交易條件,白丫承認了自己命令安德烈的事實。由於安德烈和白丫對罪名和事實沒有疑義,庭審中,兩人的律師盡可能的想辦法為兩人減輕罪責。最終兩人都被判處無期。東唐無期和高岩無期有一些差別,有興趣自己找資料,這裡就不說明了。

    ……

    司馬落經過千辛萬苦的遊說,最終總檢察長無奈給他批了半年假,總檢察長頭疼的由誰來接任司馬落的檢控官工作。這個職位首先需要有一定能力,其次有一定能力的人願意在這個職位工作。問題是有能力的人要麼追求更高的職位或者是工作價值更高的職位,要麼更願意做一名律師。和高岩不同,發達國家的公務員地位和收入在社會中為中等,並不是有才能的年輕人熱衷的職業。

    休假的第二天,司馬落就到高山律師所報導。這傢伙也不老實,先找了高山杏,結果自然不用提了。高山杏感動司馬落的進步、謙虛和學習精神,二話不說就拍板。

    午飯時候曹雲才看見司馬落,對視了許久,曹雲撫額苦笑,許久後道:“午飯後,大家都去會議室,我們上一節律師的基本課:律師到底是個什麼玩意。司馬,你不能白吃白喝白住白學吧?”

    司馬落低眉順眼:“我覺得就我們的關係,談錢傷感情。”司馬落這才明白,為什麼有時候曹雲可以不要臉,不是曹雲習慣不要臉,而是因為不要臉可以節約很多口水,有時候不要臉可以達到要臉不能達到的目標。

    司馬落這麼一說,曹雲也被嗆著,你好歹是檢察官:“這樣吧,每週請家政是一筆很大的開銷,這活就交給司馬你了,你要幹不了呢,一會上一節課就走,算是我這做朋友的一點意思。你要能幹,就留下來。”

    高山杏小聲:“曹雲,餵,是不是太過份了?”

    曹雲看司馬落:“你覺得呢?”

    司馬落苦笑,他算是學院派,從來沒有看人臉色去學習。現在曹雲就是要為難他,司馬落也知道曹雲擁有一票否決權。司馬落微笑:“不過分,不過分。”

    “看你能堅持多久。”

    ……

    律師到底是個什麼玩意?一百個人眼中有一百個哈利波特、呸!哈姆雷特。從不同角度看律師,律師給人印像不同。多數人認為,律師是熟悉法律,是平民和法庭之間一個橋樑。這個認識是正確的,但是對於橋樑本身的認識各不相同。這一課不僅是曹雲為司馬落開的,也是為魏君、雲隱和陸一航開的。至於高山杏吧……學那麼多幹嘛?找個男人嫁了才是正道。既然長的漂亮,為什麼還要學習?

    “節約時間,我也不問你們的看法。”曹雲道:“我先給大家出道題,現在是2019年7月。有個人叫甲,他很頭疼,因為他借給朋友的一筆錢一直收不回來。我是律師,你們是甲,我拿借條看,甲在2015年7月借給乙一百萬,年息24%,約定2016年1月還清本息。現在沒辦法,只能打官司,那麼問題來了,甲要請律師嗎?”曹雲把訊息寫在寫字板上。

    “要。”司馬落回答。

    陸一航道:“如果是普通人,應該要請律師。”

    “你們現在就是普通人。”

    魏君、雲隱和陸一航回答:“要。”

    曹雲道:“我是一個有良知又沒有良知的律師,我看了借據之後,就告訴甲也就是你們:這個官司不用律師也能贏,因為證據齊全。如果你非要請我幫你打官司,先給我五萬塊。我還會說明,給了五萬,我未必能打贏官司,並且輸了官司,五萬也不退,你們還會請我打官司嗎?”律師和醫生有些類似,他們不能保證絕對能打贏官司,或者是治愈病人。特別是律師,他們很少用絕對這樣的詞語。

    在座五人互相看看,不知道曹雲的套在哪,高山杏先開口:“你會告訴我訴訟流程嗎?”

    “自己去網上找,很簡單的。”曹雲道:“順便補充一句,我告訴你們,我打這個官司最多花我一個小時時間。你們還願意出這五萬嗎?”

    司馬落:“正常應該不願意。”一個小時五萬。

    曹雲問:“你呢?”

    司馬落道:“我自己上網查資料,寫訴狀,了不起花點錢請別人寫訴狀。再不行,既然是必贏的官司,我找最便宜的律師。為什麼要找五萬元的律師呢?”

    “明白人。”曹雲道:“杏子,你現在是最便宜的律師……”

    “我超貴好不好?有錢都請不動我。”高山杏不滿。

    “行,你厲害。司馬落找你打這個官司,你怎麼贏下官司?”

    高山杏看寫字板好一會,道:“借據真實的話,法院肯定會支持我的委託人。按借據時間,乙借了半年,年利率為24%,利息是12萬,加上本金,乙一共要還112萬。”

    “恭喜你,打贏了。”曹雲示意雲隱:“你如果是委託律師呢?”

    雲隱道:“高小姐賬算錯了,我會要求他償還2015年7月到2019年7月,也就是現在的利息,一共96萬,加上本金,乙要還我196萬。”

    高山杏:“你搶劫?”

    雲隱回答:“為什麼不行?”

    曹雲鼓掌:“雲隱你才是贏家,恭喜你。魏君,你怎麼看?”

    魏君道:“我要求不是到2019年7月上訴時的利息,我要到判決生效時間的利息。如果是普通的借貸官司,通常需要排隊,一般是三個月到半年,就算三個月,也可以多拿六萬塊利息。怎麼能以起訴時間為準呢?應該以判決時間 準。”

    曹雲佩服:“還是魏君厲害,恭喜你,你也贏了。一航,你的看法呢?”

    陸一航道:“我會要求利息一直存在到乙還清本金為止。判決生效後,還需要執行的時間,除非乙第一時間還清欠款,否則利息就會每天都在增加。假設乙在判決生效後立刻還清,乙要還一百萬的本金,加上利息一百零二萬。乙這時候只有一百萬,他說先還本金,我會拒絕,一百萬先還利息。本金還要繼續生利息。假設乙還了一百五十二萬,還欠五十萬,乙希望接下去每天的利息是按照剩餘五十萬欠款計算。我會拒絕。我會堅持在還清本金之前,即使只少一毛錢,都要按照一百萬的利息計算。”

    所有人一起看陸一航,這是典型的周扒皮,吃肉喝血還不剩骨頭。陸一航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我是甲的律師,肯定要幫助甲將利益最大化。”

    曹雲道:“一航給的才是正確的標準答案。如同幾位給的結果不一樣,律師也分為這麼多等。現在再問大家,陸一航要五萬的律師費,你們給嗎?杏子要五萬的律師費,你們給嗎?答案很明顯。我這裡補充一句,一般來說不存在杏子這樣的律師,雲隱這樣的律師不少,魏君這樣的律師比較少,一航這樣的律師都是名律師。”

    陸一航站起來,抱拳作揖:“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獻醜,獻醜。”

    雲隱不爽:“切!”

    曹雲道:“司馬落,我是個閒人,幾個月難得接一單。這里四名律師,你願意當誰的助手?高小姐你肯定是高攀不上……”

    高山杏很沒有風度踩曹雲的腳趾。

    曹雲忍痛,姐姐,我讓你不要參與會議了,你非要參與會議,我能怎麼說呢?

    曹雲:“雲隱他不笨,他比較懶,他更喜歡粗活。他的優點是思路多,想法多。”

    曹雲:“魏君是一位相當不錯的律師,她做事認真仔細。缺點是缺乏一定想像力。”

    曹雲:“一航似乎是你最應該選的人。一航缺點是,他非常客氣,他不會主動教你任何東西,因為他性格謙虛,他覺得自己沒有資格教導別人,也沒有資格去改變別人的看法。一航優勢很多,一航不缺案源,工作量很大。和你檢控官的工作有幾分類似。所不同的是,一航一次只接一個案,檢控官經常壓著好幾個案子。”

    司馬落思考良久,道:“我選魏君魏律師,接下來半年時間請魏律師多多指教。”

    魏君忙回答:“不敢,曹雲,我不太合適吧? ”

    “沒事,使勁使喚他,他會很開心。如果不給他工作,他才會不高興。”曹雲道:“不過……為什麼選魏君?”

    司馬落道:“就剛才借貸案子來說,陸一航回答是滿分。但是陸一航的回答不太符合檢控官的立場,過於追求利益最大化有時候反而不是好事。比如一樁搶奪案,罪犯在頑抗數天后終於認罪。我為 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我就會打掉他認罪的說法,讓他多被關幾年。這就不符合檢控官的立場了。魏君的提議操作最為合適與規範。我知道法官同意陸一航的提議,但是從被告乙角度來說,他肯定帶有不滿和不理解。魏君的提議合情合法,不僅法官同意,被告也無話可說。”

    司馬落:“檢控官不想將罪犯朝死裡整。比如甲作為檢控官能讓這名罪犯坐牢五年,乙能讓罪犯坐牢七年。乙是不是更合適的檢控官?未必如此,從工作和想法性質上,我更偏向魏君魏律師。”

    曹雲嘆氣:“我還以為你來學東西的,沒想到你是來上班的。”

    “啊……”司馬落一愣,自己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理由,卻忘記了初衷。自己到高山律師所為的了解一些極端律師的想法和做法。陸一航的提議完全出乎自己意料,有越界的感覺。但這不就是自己想要了解的東西嗎?

    曹雲不理會:“散會,大家古德拜,我去釣魚。”司馬落還是沒跳出習慣思維,魏君這樣的對手你未必會贏,但也未必會輸。面對陸一航這樣的對手,你才是輸多贏少。既然你是來了解這類律師的,為什麼又選擇和自己工作性格略同的魏君呢?選雲隱都比選魏君強,雲隱雖然懶,雖然粗,但是他有腦洞,思維不固化。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22
第三百一十六章投訴

南湖垂釣,超黑已經來了兩個小時,看魚兜收穫不錯。

    曹雲上餌下竿:“怎麼樣?”

    超黑回答:“安德烈和美國人似乎沒撒謊,安德烈是通過美國伺服器以郵件方式聯繫斯里蘭卡的朋友,朋友數天后給安德烈一個郵箱。這個郵箱不是黑俠在用,是張子喬用的郵箱。”

    曹雲道:“安德烈很可能被朋友坑了?”

    超黑道:“不,我認為是安德烈被坑了。就我看,這是一名很優秀的駭客所為。郵箱寫信,收信都有一個伺服器。安德烈朋友提供的很可能是黑俠的郵箱,但是在安德烈發郵件到伺服器後,有駭客在伺服器改寫了郵箱地址,更可怕的是,我認為駭客篡改了張子喬和安德烈之間互相發送的郵件內容。”

    曹雲:“有證據嗎?”

    超黑搖頭:“沒有,我只是發現在那期間郵箱伺服器中高級代碼出現的過於頻繁。這個代碼實際上是伺服器運營商的最高ID,相當於最高通行證,類似網遊中的GM身份。正常情況下,最 高通行證持有者是不會用通行證登錄伺服器,最少不會那麼頻繁的登錄伺服器。但每次張子喬發郵件給安德烈,或者是安德烈發郵件給張子喬,最高通行證ID就會很快的登錄伺服器。”

    曹雲問:“不會被發現嗎?”

    超黑道:“肯定會被發現,問題在最高ID持有者只有一人,他願意不願意承認自己的ID被盜呢?連他的ID都會被黑的話,那誰還相信這個伺服器呢?”

    曹雲問:“你有查到駭客的蜘絲馬跡嗎?”

    超黑回答:“他只是盜用最高ID,我認為他不是從伺服器中獲取的ID訊息。對伺服器的操作屬於ID權限,沒有任何技術殘留,我無法找到他的訊息。”

    曹雲:“知道了。”有人故意想將事情鬧大,按照道理來說應該是鬣狗。但是曹雲有幾個理由否定是鬣狗所謂。第一個理由,鬣狗有一定底線,既然他們自詡除暴安良,就不可能讓張子喬到東唐殺人,他們應該把張子喬從泰國抓出來,這能有利塑造他們的形象。第二個理由,曹雲對桑尼還是有一定信任感,他不認為桑尼會讓張子喬來殺自己。要知道那天在寺廟埋伏了警備隊,也險些被張子喬得逞。

    越三尺?不,曹雲認為越三尺不至於會引惹張子喬,事情性質輕重她還是知道的。如果是越三尺,肯定會想辦法在張子喬進攻寺廟之前示警。

    東方案是東唐勢力的一次明暗交鋒,就目前來看,大聯盟損失最重,東方屬於私人損失。鬣狗或是最大贏家。原本越三尺和大聯盟合作剿滅鬣狗的計劃進行的比較順利,鬣狗損兵折將。在東方案後,大聯盟發展和行動受到了極大的製約,對鬣狗來說肯定是一件好事。

    這件事似乎還沒有結束。

    ……

    近一年來,曹雲在東唐司法界立足,並且有上佳的表現。因此曹雲被票選為律師委員會非常務委員。非常務委員的主要工作就是審核大律師證,調查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的案子。如果調查對象存在違法行為,一切以法官判決為主。

    工作時間為三個月,沒有限製成員的工作時間和地點。通常來說就是個形式,當選後聽取常務律師的工作報告,而後就沒有強制要求了。假設今天為大律師證面試日,你沒空,也可以不來,全部非常務律師都不來也沒關係,有常務律師負責。

    當選後曹雲去了一次委員會,和另外六名本季度當選的非常務律師聽取了主席的工作報告。十五分鐘的報告之後,大家一起吃飯,然後各回各家。

    兩天過去了,曹雲上廁所開社交群,看見了一份工作通知:對呼延屏律師資格審查的工作將在明天上午九點開始。曹雲沒有興趣,沒有報名。或者說,曹雲是相信律師委員會的。

    再兩天過去,一位東唐女大學生聯繫了曹雲。她是通過網路查詢到本季度非常務律師,她聯繫了照片看起來最年輕的曹雲。聯繫曹雲的目的是投訴自己姐姐的律師。曹雲聽完目的後,第一反應,好像沒錢拿?第二反應,翻看會議內容,查詢自己是有接受投訴的義務,還是有接受投訴的權利。

    好消息是,這是權利不是義務,但在接到投訴後,如果自己不想處理和參與投訴調查,必須將事情轉給常務律師。

    正常情況下,曹雲肯定是轉了。但是他在電話裡聽聞女生投訴的對象竟然是司徒岩曹雲愣了半晌後,決定和女生見一面。曹雲和司徒岩是君子之交,見女生不是為了給司徒岩潑髒水,而是為了維護司徒岩的形象。

    見面地點是一家咖啡廳,時值下午,咖啡廳內顧客很少。女學生給曹雲的印像是美貌女漢子,屬於敢說敢做,比較較真的類型。

    女學生和曹雲握手落座後,開始說自己的故事。

    女學生叫衣美,是東唐大學工商專業的大二學生,她的姐姐叫扇美,是一位小小有名氣的漫畫作者。

    扇美今年二十五歲,是一名自由作者。她畫一期的漫畫後,就把手稿發給幾家漫畫社,如果漫畫社滿意,可以進行約稿。扇美在一家名叫瘋狂漫畫社網站上連載了半年的漫畫,收穫了一些粉絲。她開始以衣美為原型,創作一個高中女學生的漫畫故事,在漫畫故事中,衣美是一位擁有魔力的女主角。

    多家漫畫社認為扇美畫的不錯,但是故事太老套,滿街都是有魔力學生的漫畫。扇美和連載自己漫畫的瘋狂漫畫社重點聯繫,說明自己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完全和別人的不一樣。不過瘋狂漫畫社的編輯建議她專心目前連載的漫畫。

    扇美很愛自己妹妹,這次沒有因為被拒絕而停止創作。開始了漫畫《柯哀鑰匙夏》的第二期創作,在經過數月的創作後,她將第二期漫畫交給瘋狂漫畫社的編輯。編輯本是客套的看看,但一發不可收拾,被裡面的系統和世界觀所吸引,立刻找老闆要買《柯哀鑰匙夏》。

    雙方簽訂了合同,漫畫社給了一個相當不錯的價格,並且在漫畫社說服下,結束了原漫畫的連載。

    第一期柯哀鑰匙夏(下面建成哀夏)更新後,口碑比較一般,扇美的粉絲還是比較看好扇美的,為扇美加油。

    第二期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展現後給漫畫帶來不一樣的味道,扇美的人氣瞬間暴漲,哀夏甚至一度成為了漫畫界討論的熱點。在第二期結束,準備上第三期的時候,漫畫社收到了律師信。

    原來一位叫石梅的女漫畫作者,通過和自己簽約的高尚漫畫社,要求瘋狂漫畫社停止哀夏的連載,因為哀夏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抄襲她的漫畫熱冬。瘋狂和扇美簽訂有合約,如果扇美提供的漫畫為抄襲,那麼扇美要賠償瘋狂漫畫社所有損失。

    扇美是一位宅女,突然收到律師信,心頭如同小鹿亂撞,不知所措。同時也很憤怒,她知道哀夏系統是自己原創的。

    扇美和石梅在兩家漫畫社協調下坐在一起,開始就系統問題進行當面對質。

    高尚漫畫社出示了一份證據,石梅在幾個月前就聯繫他們的編輯,給出自己下一本漫畫的構思,其中重點說明了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根據時間計算,石梅提出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在扇美和瘋狂漫畫社簽訂合約之前。

    也就是說,石梅還沒有動筆劃熱冬,但是她將自己系統完整的給了編輯,編輯因為她提出了魔力系統和世界觀非常有吸引力,所以提前和她簽訂了合約。約定在石梅結束目前漫畫的連載後,開始熱冬的創作。

    扇美發現,石梅提供的證據竟然是自己曾經向瘋狂漫畫社編輯推銷的產品。扇美在畫完哀夏第一期後,向瘋狂推銷哀夏時,將自己準備好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整理後交給編輯。編輯沒有被打動,直到看了第二期連載後編輯才被打動。

    核心問題就出在編輯上,扇美在瘋狂的編輯叫一河,一河收了石梅一期作品和系統,婉拒了扇美。此後,一河跳槽到了高尚,成為石梅的編輯。扇美認為,一河把自己的創意交給了石梅。石梅和一河則否認這個說法,一河表示自己沒有存檔扇美的稿件。雙方沒有談攏,各自準備打官司。

    扇美性格柔弱,覺得很委屈,考慮到打官司要很多錢,不是她能負擔的起,一時間壓力很大。週末來扇美家蹭飯的衣美知道此事後,非常生氣。不過她也有頭腦,她沒有直接找對方算賬,而是去找了東唐大學客座教授司徒岩,諮詢法律意見。

    衣美作風剛硬,大大咧咧,性格很好,加上長相原始漂亮,在東唐大學算是一位小名人。通過學生會很順利的約到了司徒岩的時間。

    司徒岩在聽完事情后,將扇美提供的材料帶回家看。第二天司徒岩告訴衣美,這官司沒得打。扇美第一期作品雖然成文,但是並沒有涉及到魔力系統,世界觀只打開一角。石梅簽約時,附上了自己即將創作作品的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法律上只認可這份證據。加上一河不可能為扇美作證,所以打官司沒有任何勝算。

    司徒岩建議扇美向對方道歉,再和瘋狂漫畫社說明,請求漫畫社的諒解。兩家漫畫社可以通過商業合作方式進行協商,最終達成一個不太壞的結果。

    曹雲聽到這裡,基本明白了背景,然後等待……

    衣美也以等待態度看曹雲。

    曹雲好一會後,小心問:“然後?”

    衣美:“沒了。”

    “什麼鬼?”餵,你是投訴律師,投訴司徒岩,你這叫什麼投訴?司徒岩也沒幹什麼。

    衣美憤慨道:“司徒岩是東唐大學法律系的客座教授,是著名的法律學者。而他竟然罔顧正義和真相,讓受害者去求得壞人的諒解,這難道是一位教授,一位學者,一位律師應該做的事嗎?”

    曹雲撫額低頭許久:“什麼時候的事?”明顯感覺和衣美不在一個頻道。

    衣美:“前天。”

    曹雲無奈道:“衣美,你對我們工作是不是有誤會,我們接受民眾對律師的投訴……”

    衣美:“我現在就是在投訴。”

    曹雲道:“投訴什麼呢? ”

    衣美:“我剛才說了,投訴司徒岩助紂為虐,欺負好人。”

    曹雲解釋道:“如果司徒岩助紂為虐,是可以投訴的。但是司徒岩向你說明的法律知識是沒有錯的。你姐姐和對方作品衝突點在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上,你姐姐無法證明自己之前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但是對方有證據證明自己完成了世界觀和魔力系統。”

    衣美質問:“你也認為打官司我姐姐一定輸?”

    當然有機會贏,問題是司徒岩知道你請不起好律師。

    現在問題出來了,司徒岩說的不太對,司徒岩所說官司沒得打這句話是錯誤的。但是又是正確的,司徒岩略過了投入和產出的說明。

    衣美很聰明,見曹雲這表情,立刻小心問:“官司其實是可以打的?我姐姐能贏?”

    曹雲點頭:“沒錯,不過司徒岩也沒錯。你要打贏這官司需要一位比較好的律師。按照案子的性質不適合風險委託,因為需要調查和收集證據,事情比較繁瑣。我預估費用價格大概在八萬到十萬之間。不過不是給了八萬十萬就一定能打贏官司,這件事主觀偶然性有可能成為決定因素,所以司徒岩不建議你姐姐打這個官司,建議和解協商是正確的。”

    衣美想了很久,再一臉懵圈看曹雲,沒聽懂。

    曹雲耐心解釋道:“官司有可能贏,也有可能輸。你要爭取贏的話,必須投入很多錢。即使投入很多錢也未必會贏。簡單說,你給十萬塊,就是買一個贏的可能。司徒岩認為這種做法不合適,不符合你姐姐的利益。順便問一句,哀夏能賺多少錢?“

    衣美:“每期三萬塊。”合約是買斷合約,不是分成合約,這是針對非知名作者的一個好處,由漫畫社來承擔風險。同樣的,賺了錢,漫畫社拿大頭。這對作者來說是不是很吃虧?不,恰恰相反,就本部熱賣的作品來說,作者經濟利益受到損失,但是作者通過這部作品出名這才是最重要的。並且作者也有選擇權,比如可以只出四期就結束,重新開始其他作品的創作。有名氣後很多事是可以商量的。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28
第三百一十七章學習(上)

曹雲道:“我看今天就到這裡吧。我會將你的投訴內容反饋到委員會,具體投訴結果會有人和你聯繫。”

    衣美:“那明天……”

    “明天?”曹雲不理解。

    “你說今天就到這裡,語法上意思,明天?”

    曹雲道:“結束了,投訴結束了。”

    衣美:“啊?就這樣?”

    曹雲點頭:“是。”

    衣美看曹雲數秒,提高音量質問:“你是不是在包庇司徒岩?”

    曹雲道:“天地良心,絕對沒有。”

    衣美:“你一定認識司徒岩?”

    臥槽,這個問題不能否認,否則衣美鬧到委員會,自己會有麻煩。曹雲點頭:“認識。”

    衣美:“關係好嗎?”

    曹雲牙疼:“還不錯。”

    衣美:“你叫曹雲?”

    曹雲點頭:“是的。”

    衣美:“我要投訴你。 ”

    曹雲哭笑不得:“投訴我什麼?”

    衣美:“你沒有說明和司徒岩的私人關係……”

    我去!貌似真有點問題。難道這女生大智若愚?看不出來啊。

    衣美:“你在包庇司徒岩。”

    曹雲道:“小姑娘,這樣吧。我和你去見見瘋狂漫畫社的老闆,再見見石梅和一河。運氣好,下午就可以把事情解決了。 ”

    衣美:“運氣不好呢?”

    “運氣不好……”你這樣問問題我怎麼回答?曹雲道:“運氣不好,就自認倒霉。”

    衣美:“你倒霉,還是我倒霉?”

    曹雲:“你姐倒霉。”

    衣美:“那我就投訴你。”

    曹雲無語:“投訴我沒有用的,你投訴司徒岩也沒用。司徒岩沒有收你的錢,雙方沒有法律關係,司徒岩只是提供法律意見。並且他不可能對案件完全了解,他是基於自己了解的情況,也就是你說的一面之詞而做的判斷。”

    衣美反問:“既然這樣,你為什麼還要幫我?”

    曹雲竟然被問住了,好久後才回答:“因為我是一個好人。”

    衣美:“既然你是好人,就要好事做到底……難道不是嗎?”

    曹雲不耐煩道:“那你還是投訴吧。麻煩你,買單。”

    衣美:“我看出來了你不怕投訴。”

    曹雲點頭:“沒錯。”

    衣美:“你不是好人。”

    “……”曹雲看衣美,衣美毫不畏懼看曹雲,曹雲道:“我下午跑一趟行不行?運氣好的話我是好人,可以嗎?”

    衣美:“好人和壞人是運氣 決定的?”

    曹雲:“這是反問句,還是疑問句?”

    衣美:“我不知道。”

    什麼鬼?曹雲不想再說什麼,把錢給服務員:“不用找了……我們走吧。”

    “去哪?”

    “瘋狂漫畫社。”

    “為什麼去漫畫社?”

    “要解釋起來很麻煩。”

    “我不怕麻煩。”

    “我怕麻煩。”曹雲提高音量:“走不走?”

    衣美問:“到底是你虧欠幫我,還是我求你辦事?”

    曹雲:“反問句還是疑問句?”

    衣美:“不是,我不知道應該持什麼態度。”

    曹雲看衣美眼睛道:“我叫曹雲,接案百萬起步,低於百萬的案子我看都不看一眼。你覺得是虧欠,還是你求我辦事?”

    衣美:“我沒錢給你,所以你是虧欠才願意幫我?”

    貌似是這個道理!曹雲閉目深呼吸兩次,睜眼後用平和語氣道:“你最好讓我開心一點,否則你只能去投訴。我開心了,你姐姐才可能開心。”

    衣美:“萬一你開心了,運氣不好怎麼算?”

    曹雲終於怒了:“老子現在是義務幫你,麻煩你不要唧唧歪歪。OK?”

    衣美被震住了,哦了一聲點點頭。

    “走吧。”曹雲打電話:“讓司馬落打一份通用委託書,送到瘋狂漫畫社來,在漫畫社門口等我。很急,火速。”通用委託書是一種很便捷、簡單的合約書。XXX委託XXX負責處理和XXXX有關的法律事務。這份合約書不涉及金錢,更像是一份授權書。律師只有得到雇主的授權,才能代表雇主進行調查和起訴。

    ……

    官司的勝負真的和律師有直接關係嗎?

    這個問題似乎很顯而易見,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首先要明確一個律師的標準。假設都是盡職的,熟悉法律的律師,那律師之間區別不大。實際上不是因為律師影響官司勝負,而是律師隊伍素質參差不齊。

    以本案來說,司徒岩說的一點都沒錯,扇美要和石梅打官司,必敗無疑。假設扇美是原告,扇美必須舉證,問題是扇美手上沒有人證,沒有物證。扇美作為被告,石梅擁有合約作為證據,扇美無法反駁這項證據。簡而言之,扇美無法舉證,所以官司必敗無疑。

    但事情是人做的,曹雲要做就是稍微繞個圈子,這是曹雲領著衣美去瘋狂漫畫社的原因。

    “等很久?”曹雲在漫畫社門口接過委託書看了一眼。

    司馬落:“為曹律師服務。”拍馬屁中。

    “走吧。”曹雲進入漫畫社,對接待人員道:“我是高山律師所的律師曹雲,需要見你們的老闆。”

    “稍等。”

    曹雲道:“告訴你們老闆,我只需要十分鐘……對了,忘記介紹,他叫司馬落,是東唐檢察官。”

    臥槽!司馬落擠出點微笑。

    接待員看了看兩人,到一邊打電話去了,掛電話走過來:“這邊請。”

    漫畫社老闆辦公室在二樓,辦公室內堆積了大量的打印和手畫稿件,即使在訊息時代,紙質材料還是不可或缺的。

    老闆四十來歲,謝頂,和曹雲他們握手,讓座。在介紹情況時,接待員隨之送來幾杯白水,關門離開。

    曹雲道:“現在需要老闆你的幫助。”

    老闆問:“怎麼幫?”

    曹雲將委託書放在老闆面前:“你委託我處理和扇美小姐有關的法律事務就可以了。”

    老闆還是比較警惕:“你打算用這份委託書做什麼?”

    曹雲回答:“老闆你應該知道扇美並沒有抄襲,事實真相是一河將扇美的稿件交給了石梅。對貴公司來說,這也是一個巨大損失和一個不小的麻煩。”

    老闆道:“就此事我諮詢過我們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他告訴我,最好的方式是和解,由扇美賠償一部分金錢。我們公司不打算追究扇美的責任,已經給扇美的酬金也沒有打算索回。”

    曹雲道:“所謂的常年法律顧問,就是每年交千把塊錢,遇見法律問題進行諮詢的律師。老闆你認為打一個官司需要多少錢嗎?”

    老闆反問:“你是說我的法律顧問欺騙我?”

    曹雲道:“不,我認為一兩千元的年費不值得讓你的律師費心。另外本案的收益很少,麻煩比較多,除了我這位好律師外,我不覺得有律師願意接這案子。目前估算過損失了嗎?”

    老闆道:“扇美的新漫畫還是比較有人氣的,但是我和你說實話,漫畫界盜版業猖獗,並且漫畫社實在太多了。扇美在網路上連載,付費的讀者始終是佔少部分。加上我們公司並不是大公司,本身流量就不足。按照我的 算,一期大約兩個月,扣除扇美的酬勞後,稅後一期漫畫公司可以賺五萬到八萬元。”錢太少了,不值得去打官司。

    曹雲道:“你現在簽字,你還是可以賺到錢。”

    老闆:“你可以告訴我你準備怎麼利用這份委託書。”

    曹雲搖頭:“對不起老闆,我現在說了,恐怕我的勝算就不高了。”

    老闆有些不滿後仰靠在沙發上,似乎想起什麼:“你叫曹雲?烈焰曹雲?”

    曹雲謙虛道:“是的。”

    “哇,不好意思。”老闆忙站起來喊接待員送茶水,而後和曹雲再握手,態度轉變的非常熱情:“不好意思,我真沒有想到曹律師你會跑這樣的小案。”

    曹雲苦笑:“沒辦法,扇美是我女朋友的姐姐。”

    衣美看曹雲。曹雲心想:看你妹啊!那你要我怎麼解釋?從律師委員會開始說起嗎?

    ……

    老闆很爽快的簽署了委託書,並且將三人送上汽車。

    一上車,衣美就耐不住問:“為什麼說我是你女朋友?”

    曹雲看委託書,回答:“方便辦事。”

    “你想占我便宜?”

    曹雲:“想。”

    面對曹雲直接的回答,衣美反而不知道怎麼說了,傻愣了許久。

    司馬落:“去哪?”

    曹雲:“到分局,我們要報案。”

    ……

    警方報案接待員很公式和曹雲他們握手,請他們落座,詢問他們要報什麼案。假設報案訊息比較模糊,他會把資料收集匯總,交給警局相關負責人,由負責人和曹雲他們聯繫,以確定是否進行調查。如果訊息很明顯,會立刻通知相關負責人。

    但這次的訊息是明顯還是模糊呢?接待員不好判斷。

    曹雲道:“情況就是這樣,瘋狂漫畫社懷疑前員工一河涉嫌盜竊公司商業機密,也就是扇美小姐的漫畫手稿,作為漫畫社的委託律師,我懇請分局立案調查。”

    接待員問:“有沒有實質的證據?能說明一些問題的證據。”

    曹雲道:“我原本打算收集扇美粉絲的評論,扇美就手稿少部分內容和部分粉絲進行過討論。雖然內容太少,不足以作為證據,但我相信足夠警方插手立案調查。”

    接待員道:“對不起,麻煩你先收集這方面的證據可以嗎?”

    曹雲道:“警方應該更有時間,更有經驗的收集相關證據。”

    接待員回答:“曹律師,我知道你是很有名的律師。但按照警局規定,你必須拿出一些東西來,我們才能判斷是否立案。”

    曹雲問:“人證行嗎?就有現成的。”

    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組織語言,準備出場。

    接待員點頭:“如果有說服力當然可以。”

    曹雲一指:“他叫司馬落,有說服力嗎?”

    接待員看向一邊耷拉腦袋的司馬落,驚訝:“檢控官司馬落?”

    “餵,抬起頭來。”

    司馬落抬頭,微笑:“我現在……”

    曹雲直接打斷:“可以嗎?”

    接待員點頭:“當然,我會立刻將案件轉給搜查三課的白領犯罪調查科。”

    曹雲站起來,和接待員握手:“謝謝,謝謝。”

    ……

    司馬落憂鬱的開著汽車,曹雲在副駕駛座上看手機,衣美一肚子的問題,但是曹雲已經習慣了她的節奏,任何問題,都以哦?咦?嗯?來回答。

    司馬落:“原來被人賣的感覺是這樣的。”

    曹雲:“高興?”

    司馬落大怒:“你才高興,你全家都高興。”

    曹雲:“最少你有被賣的資格。後座那位,連說話的資格都沒有。”

    衣美:“你說我?”

    曹雲:“嗯?”

    司馬落:“曹雲,你這麼操作是違規的。”

    曹雲道:“我沒違規,你有。放心了,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確實打算通過扇美粉絲收集訊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過這個環節。另外,難道你就一直生悶氣,沒學到點東西?”

    司馬落反問:“能學到什麼東西?”

    曹雲道:“物盡其用。在檢控官指控中有一個通病。你們掌握的證據太多了,掌握的證據很全面,就因為如此,所以你們才會提出指控。但是又因為如此,你們始終找不到重點,只能被動的等待辯護律師攻擊。如同遊戲一樣,你開了金鐘罩,辯護律師來打你,要麼是辯護律師累死,要麼是你的金鐘罩被破。為什麼你們沒考慮到進攻呢?”

    司馬落問:“怎麼進攻?”

    曹雲道:“曹家兵法之物盡其用第一策:坐地起價。搶奪和搶劫。嫌犯被控搶奪,你就可以通過提問,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級,將搶奪轉變為搶劫。這時候對方會和你在這個新戰場進行廝殺。你的目的只是為了定嫌犯的搶奪罪。嫌犯稱手包是地上撿得,辯方律師說明,很可能是搶奪犯搶奪手包後,遺落在某個地點,被被告無意中拾取。”

    曹雲道:“是不是被告撿到的?不著急。我們首先要 確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辯護律師會說,控訴的罪名是搶奪罪。你可以說,我今天很開心,決定升級成搶劫罪……”

    司馬落:“你才會這麼說。”什麼鬼?

    “沒幽默感。你就說早上重新看過資料之後,你認為提出搶劫罪比較合適,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驚嚇。精神受到驚嚇和身體受到傷害,都屬於對人本身的傷害。”

    這裡又出現一個法律問題,公訴人或者檢控官有權當庭改變指控罪名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權改變指控罪名,當法官讀取足夠訊息,認為檢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適,會當庭要求改變指控罪名。

    真實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檢方指控貪污告上法庭。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認為,村委不符合貪污罪的主體,不能指控貪污罪,而應該指控職務侵占罪。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36
第三百一十八章學習(下)

曹雲道:“這時候辯方律師就尷尬了,他如果全力和你爭辯搶奪罪和搶劫罪,就必須承認被告是搶奪者。他不爭奪的話,被告就有可能被控搶劫罪。通常來說,檢方會提出指控是掌握有優勢資源的,實際證據的。我如果是辯護律師,我不會僥倖的認為被告有可能脫罪,我必須和你爭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兩者的罪行完全不一樣,刑期也是天差地別。好,遇見南宮騰飛這樣的老油子,未必有效,但是你要想一個問題,你吃虧了嗎?你沒有吃虧,你仍舊可以繼續指控搶奪罪。這就叫物盡其用。”

    司馬落感覺挺有意思的,但是總感覺是不是太無恥了點。曹雲的說法可以具體化到一百塊錢,司馬落有五十塊,被告有五十塊。司馬落在不丟失自己五十塊的基礎下,盡可能的去搶被告的五十塊。能搶到多少算多少,搶不到我也沒損失。

    這是要做筆記的,這個想法很好。司馬落態度立刻轉變:“曹律師,晚上吃什麼?我請客。”

    曹雲:“吃是小事,你隨便叫個自助餐,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司馬落擦把汗:“曹律師,我的收入和你們不能比,不能動不動就自助餐。”請酒店到律師所佈置自助餐,很貴的好不好?

    曹雲道:“司馬,有句老話說的好,吃虧是福。你剛才很不高興,我能理解。但是你只是不高興,我就不理解了。難道你就沒有發現一些東西嗎?正常來說,司馬你有這個腦子。但是你生氣了,生氣的人是沒有腦子的,他們會有強烈的主觀意願排斥任何對他們不利的訊息。順便說一句,激怒檢控官也是律師的一個策略。反過來,你就沒想過怎麼激怒被告,激怒辯方證人,激怒辯方律師嗎?”

    司馬落若有所思。

    曹雲再問:“值得自助餐嗎?”

    司馬落苦笑:“我明白了。那……這吃虧又能學到什麼?”

    曹雲道:“書非借不能讀也,沒有慘痛的付出,你怎麼能努力的學習和思考呢?你花一千塊買馬,和你傾家蕩產買馬,兩種狀態能一樣嗎?”

    司馬落想了一會:“有沒有可能你就是想吃自助餐,所以才忽悠我呢?”

    曹雲驚嘆鼓掌:“你看,這就有效果了,竟然一眼看破了我的心思。”

    司馬落不知道怎麼用詞語來形容自己的心情,自己應該感謝曹雲,還是一腳踹死曹雲?

    ……

    接下去就要和石梅、一河和高尚漫畫社進行會談。就曹雲來說,他並不希望打官司。官司打贏了也沒有利益點。這也是司徒岩建議衣美不打官司的原因。

    又是一個法律問題。

    很多人不清楚抄襲是什麼罪,是違法還是犯罪,或者是民訴。

    按照法律規定,以盈利為目的的抄襲屬於違法行為,比如一些網站轉載蝦的書,就屬於違法行為,其盈利點在網站的流量。雖然蝦的書不能貢獻多少流量。一旦抄襲盈利數額較大,就構成犯罪,也就是刑事罪。(高岩)

    本案是抄襲嗎?不一定,侵權,抄襲和詐騙的因素都存在。如果民訴,曹雲會告侵權,而不是抄襲。因為石梅現在還沒有正式連載漫畫,還沒有盈利,就算抄襲官司打贏了,賠償也很少。侵權則不一樣,侵權可以要求賠償自身所有的損失。但如果告侵權,也有一個缺點。

    侵權屬於違法行為,民事責任範疇,除非侵權行為具備嚴重社會危害性,否則不屬於刑責範圍。實際上,是違法還是犯罪,區分點在於是否對社會存在有比較嚴重的危害性。

    如果曹雲控告抄襲,官司贏了,扇美獲得的利益很少。如果曹雲告侵權,對方不會畏懼,因為不用坐牢。所以曹雲捨棄了石梅,轉而對一河下手。一河的弱勢在於他涉嫌職務犯罪。

    四方會談,曹雲也不想浪費時間,直接說明了目前的情況,道:“現在是我方提出的協商條件,條件一:賠償扇美小姐五十萬元。條件二:紙質文字形式承認扇美為哀夏魔力系統和世界觀為原始作者。條件三:承諾不再侵犯扇美小姐的著作權。我能提供的是,撤銷立案申請。商業訊息盜竊案屬於輕罪,從申最後批准立案的時間在一到三天之間。不過作為一名小有名氣的律師,我相信明天上午就會收到立案通知。幾位不是法盲,應該知道,刑事案一旦立案,我是無法阻止調查的。在刑事案結果出來之前,我也不能就相關案件提出民訴。”

    曹雲看手機:“現在是下午五點,六點之前請給我回覆。順便說一下,我不想事情太麻煩,否則我應該等司法機構對案件有明確判決後,再進行民事索賠。相信我,在有刑事判決的基礎上,我要的不會是五十萬,少翻十倍。”

    曹雲:“接下去你們自己商議,我在會議室外等你們的回覆,一會見。”曹雲禮貌微笑點頭,和衣美離開會議室。這次司馬落是打死都不進去了。曹雲偏偏這次沒打算利用他,如果曹雲說明司馬落檢察官身份,很可能會被倒打一耙。

    ……

    在高尚漫畫社的茶幾坐下,接待員送來了水,衣美問曹雲:“他們會答應嗎?”

    曹雲道:“我不太在乎他們是不是會答應,我今天純粹是義務工,你們也沒多少錢可以給我。如果他們不答應,那就不一樣了。等刑事判決書下來之後,你們可以委託我為律師。不需要你們給律師費,我只要你們索賠金額的30%就可以了。他們答應,這事情就結束了。他們不答應,我有錢賺。”

    司馬落一邊問:“警方立案好像是沒有問題了,但是你有把握警方一定能找到證據,最終將一河定罪?”

    曹雲道:“白領調查科能不能找到證據我不太肯定。但我相信搜查一課要查這樣的小案子,那是手到擒來。”

    司馬落反對:“搜查一課憑什麼介入這種案子?”

    曹雲笑嘻嘻:“因為我的面子。”不應該說面子,準確來說應該是有利用價值,曹雲對搜查一課未來有不確定的協助和幫助價值。搜查一課調查這種小案是違反規定,但不違反法律,和李龍說明,李龍肯定願意給曹雲一個順水人情。

    曹雲也沒想欠人人情,不過如果一河死不認罪,白領犯罪調查科又比較笨的話,那就沒有選擇了。有時候人是被一步步逼到一個境地的。

    這時候兩位男子進入會議室,在會議室溝通十分鐘後,一名男子請曹雲到一邊談:“曹律師,五十萬是不是太過份了?”

    當然過份,哥是坐地起價,你可以落地還錢。還多少就看你這位律師的本事。曹雲道:“王律師,對受害者的傷害我就不廢話了。就他們利益來說五十萬是不多的。”

    王律師道:“目前還沒有造成實質嚴重的傷害,你看……”

    曹雲:“你認為多少比較合適?”

    王律師:“兩萬怎麼樣?”

    雖然臥槽,但這律師不錯。

    曹雲笑了起來,想了一會道:“看來王律師也是同道中人,我直接說底價,十五萬,一個很合適的價格。”

    王律師想了一會:“曹律師是大律師,人稱曹百萬。不要為難我們混口飯吃的小律師好不好?”

    曹雲:“你說……”

    王律師:“十萬,立刻轉賬。”

    曹雲無奈,伸手和王律師握手:“你不應該是小律師。”

    王律師和曹雲握手,笑道:“曹律師見笑。我是銀河的專座律師,出版社老闆是我姐夫。”

    曹雲呵呵笑:“我就說嘛……衣美,你過來。”

    王律師商議很客氣,但是曹雲能知道王律師退讓了。王律師多次看向司馬落,這是曹雲一個麻煩點。成也司馬,敗也司馬。王律師通過看司馬落給曹雲施加了壓力,同時在態度和言語上絲毫沒給曹雲壓力,把台階完全放好等曹雲下來。

    這是一個弱勢律師的正常協商態度,王律師作為銀河專座律師。他知道一旦立案,不僅是石梅和一河,就連高尚出版社都會牽扯進去,加上對手是曹雲,王律師也沒有太多信心。但同時王律師是以退為進,他保留有反擊的能力,也就是曹雲一時疏忽的司馬落。律師和檢察官一起辦案,可以做很多文章。

    這時候就應該下台階,沒必要你死我活。王律師特別說明,出版社老闆是他姐夫,代表了私人關係。一來是承曹雲的情,二來表達自己底線。為了自己姐夫,他可以一戰。

    於是這個案子就這麼結束了,曹雲和王律師成為了職業上的朋友。說不准以後有什麼需要對方幫助的,先加上聯繫方式再說。

    ……

    “先送她回去。”辦完事後,曹雲交代司機司馬落。

    司馬落沒有什麼不滿,今天跟曹雲半天學到很多東西。衣美正在用手機和扇美聯繫,他心情非常好。聽曹雲這麼說,道:“我姐請你們到家裡吃飯。”

    司馬落立刻回答:“好。”

    “……”曹雲看司馬落,司馬落不在乎,不去扇美家吃飯,那自己就要大出血。現在想想,臉有時候真的可以不要的。司馬落邊開車邊想著以前辦的不是很滿意的案子,他發現如果自己可以不要臉一些,說不定結果會不一樣。

    不要臉屬於低俗的,庸俗的一種缺乏道德觀的行為。但是不可否認,不要臉是一種人自我能力增長的一件法寶。紙上談兵比較簡單,實際上要讓普通人不要臉,他們還是做不到的。

    比如某人在地鐵上看見一位自己喜歡的小姐姐,他明白一個道理,自己上去搭訕,十有八九是不成的。但自己不上去搭訕,十成十沒有機會。這時候他可以厚起臉皮上去搭訕,最少還有一點機會,萬一小姐姐正巧需要人幫助,正巧失戀想報復前男友……當然,更可能會被鄙視和臭罵一頓。

    道理是:被鄙視和臭罵一頓,他有損失嗎?當然沒有。他明白這些道理,但是就是做不到。

    這就是想的,說的和做的之間存在的區別。

    作為一位單身檢察官,薪水讓司馬落衣食無憂,但也沒幾個閒錢。面對晚上要請自助餐的情況下,他毫不猶豫的捨棄了臉,勇敢選擇了蹭飯。人的性格有時候是被後天塑造而成,也就是被逼的。當人這次從不要臉中嚐到甜頭後,再遇見難以處理的事,他就會順理成章的不要臉了。

    性格因為環境而變化。

    江湖險惡,適者生存。

    ……

    扇美和衣美是完全不同類型的女生,扇美說話待人非常輕柔。扇美廚藝不錯,雖然是臨時來吃飯,但是還是弄出幾個漂亮的菜色。

    這飯沒有意義,就是一頓飯。晚飯結束後,大家一起喝杯熱茶,再聊了一會,看時間快到九點,曹雲和司馬落告辭。

    不說飯,曹雲認為今天的工作也沒有什麼意義。

    司馬落對曹雲這個看法有看法:“幫助了一對需要幫助的姐妹,怎麼就沒有意義呢?難道有進帳才算有意義?”

    曹雲道:“你覺得我們今天是在主持正義,對吧? ”

    司馬落:“差不多。”

    曹雲道:“我不喜歡主持正義,我不喜歡為了正義而戰。因為每個人對正義都有自己的理解。我更喜歡把正義當成工具。比如你們檢控官是很吃這一套的,很多人很吃這一套。就本案來說,你有沒有想過,魔力系統和世界觀是扇美抄襲的呢?”

    司馬落一驚:“有嗎?”

    曹雲道:“未必有,未必沒有。你現在認為扇美是正義的。萬一出現更為弱小的倒霉蛋,你又會認為扇美是邪惡的……我接電話,哈羅……”

    曹雲愣了數秒:“你們最近還要開庭?這我肯定沒辦法參加,而且我還得報警……沒辦法,你們現在被列為犯罪團伙……哦?答辯會……我不知道……好的,再見。”

    曹雲掛斷電話,司馬落問:“烈焰法庭?”

    曹雲點頭:“烈焰法庭準備開一個答辯會,他們說檢控官太弱,完全按照法庭模式運行非常不公平。於是準備一個正反方的答辯會。”

    司馬 道:“烈焰法庭是大聯盟的商戶,你參與烈焰法庭的活動,等同為烈焰法庭工作。”

    曹雲道:“我知道,對方說他們是知會我一聲,希望我能參加。合法和不合法的問題,他們會先處理好。司馬落,如果烈焰法庭改名烈焰答辯會,你們是不是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司馬落無奈點點頭:“沒錯,烈焰答辯會不屬於國刑認定的犯罪團伙,在國刑認定書上,清楚寫了烈焰法庭,知更鳥等隸屬大聯盟。”

    曹雲道:“答辯會開完,國刑加上了烈焰答辯會。烈焰答辯會變成烈焰答辯會20 。哈哈……”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42
第三百一十九章答辯會

司馬落不想再說什麼,這次認定大聯盟為犯罪團伙是比較草率,甚至違反各國法律規定。認定一個犯罪團伙,首先最少要先認定一位主要團伙成員身份,另外還有團伙結構,盈利手段,犯罪手段,最終才能設定出犯罪團伙的框架。比如烈焰法庭被定性了框架後,烈焰答辯會因為和烈焰法庭運行模式接近,主要成員參與,就可以直接認定為烈焰答辯會為烈焰法庭。

    曹烈背叛了高岩警隊,警方懷疑他去了大聯盟,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去了大聯盟。大聯盟運作方式,資金動向等等都不清楚,這時候就將大聯盟定性為犯罪團伙,只是遏制了大聯盟的快速發展而已,對打擊大聯盟並沒有任何幫助。相反,有可能會助漲大聯盟的業務擴張。

    比如明天,大聯盟宣布倒閉破產。後天,小聯盟宣告成立。小聯盟就不算認定的犯罪團伙,需要國刑再次重新認定後才行。要認定大聯盟,必須必須必須認定一名重要成員。

    問題在於沒有什麼國家對打擊大聯盟有太大的熱情,沒有興趣投入大量資源去搜尋大聯盟的訊息。

    為什麼沒有熱情呢?大聯盟的出現在一定意義上反而是提升了治安,降低犯罪的惡劣性。比如一家綁架商戶,他原本是沒有規則的,他想綁架誰就是誰。加入大聯盟後,他的行為就受到了約束,比如不能隨意撕票,比如保障肉票的健康,比如收到錢之後必須釋放肉票,比如在兩年或者五年之內,不得對肉票直系親屬進行再次綁票。商戶增加了信譽,被綁親屬相信大聯盟,願意給錢,願意贖回肉票。

    無論有沒有大聯盟,因為市場的存在,綁架團伙就是存在的。滅了這夥人,還會有其他人看見這個市場。沒有規則的約束,他們會殘暴對待肉票,侵犯肉票,甚至在收到錢後撕票。

    大聯盟的危害肯定是存在的,但是並沒有導致治安的劇烈惡化,並且大聯盟的目標和買家是上層人,對占據多數的底層和中層人來說,更多是談資而不是恐懼。目前各國並沒有按照一個大團伙對大聯盟進行打擊,而是在本國區域內對犯罪的商戶進行打擊。

    曹雲也是才明白東方採用的半文半武內容。雖然半文半武的方式是他提議的,但顯然東方做法更為聰明和理性。東方不想捲入是非,他利用朋友對大聯盟進行遏制,但是並沒有對大聯盟產生實質的傷害。大聯盟在知道東方不是鬣狗後,作為一個成熟的團體,也不會因此進行損人害己的報復。雙方接受目前的局面,將往事一筆抹掉。

    ……

    曹雲想過烈焰囂張,但沒想到這麼囂張。第二天電視一台播放了烈焰的廣告。

    烈焰答辯會將於某年某月某日,在公海某郵輪進行,就某案件法律問題進行研討,具體案件細節和參加細節,登錄某某某網站進行諮詢。

    怎麼辦?電視一台態度很明確,這廣告沒有違法,所以他們播放了。網站也沒有違法,不能封停。烈焰答辯會的舉辦公司為註冊在南美一小國的名為烈焰法律諮詢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業務提供法律諮詢。由於他們公司接到了一單業務,以公司之力無法完成業務,所以才向東唐投放廣告,希望東唐司法人氏參加答辯會。

    案件內容:A和B是兄弟。他們家附近停車場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案發後,警方在他們家中找到了證據,A在上大學,在家的B一聲不吭。於是B被捕,最終零口供判決B罪名成立,無期。

    十五年後,A出車禍死亡,B的律師幫助B提出了申訴,說明B不是殺人兇手。理由是,案發期間,B在五十公里外的城郊銀行。B在城郊一家工地工作,案發當天B前往工地領取薪水。三個小時後也就是下午四點,停車場命案發生。下午三點五十分,B將自己領取的薪水通過城郊銀行存入A的戶頭。

    也就是說,B是絕對不可能在十分鐘之內飛到五十公里外的停車場作案。

    警方查詢了證據,B當天三點五十分確實存錢,存單附件還在,上面簽字人確實為B,B在存錢之後經過銀行工作人員的遊說,開辦了銀行卡。基本可以確定,B不是殺人兇手。

    B承認自己回家之後,發現A在家中非常慌張,身上還有鮮血。A告訴B,自己惹事了。B讓A回學校,什麼都不要說,什麼都不要管。第二天警察持搜查令進入他們的家。

    B是知道A犯罪,但是他選擇了沉默,替A扛罪。在A死後,B說明真相。

    經過法庭裁決,A犯有妨礙公務罪,包庇罪,最終被判處五年監禁。由於其羈押期限超過五年,當庭釋放。

    出獄後,B則通過律師進行司法索賠,按照法律規定,提出了3650X500,一共182萬的賠償要求。

    法庭一審認為,B主觀故意隱瞞真相,公務人員不存在不當行為,也不存在主觀故意過失。

    一審中司法律師認為,B存在有主觀欺詐司法賠償的嫌疑,作為一位健康的自然人,他本可以阻止自己的冤案發生。在警方多次詢問,律師多次詢問,法官多次詢問下,其始終保持沉默,所以其要求賠償的行為不受支持。

    在二審之前,B通過親戚朋友或者什麼鬼,知道了南美洲有個小國家有個小公司提供法律諮詢,於是B向此公司發出諮詢。這家公司特別牛氣,收了B一塊錢後,在東唐電視台打廣告,租借了郵輪,準備就B的案件開答辯會。

    最厲害的是網站的一句話:歡迎東唐檢方參加郵輪答辯會。

    曹雲通過警方人脈拿到了真實案件,不過在一審結束之後,原告B沒有進行上訴。並且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等同原告認同一審判決,放棄賠償。這案子完全沒有意思。難道烈焰法庭是試風?看看情況?

    李墨的想法和曹雲差不多,雖然是向司法機構索賠,但屬於民訴案件。並且已經過去兩年了,原告當時服從了一審判決,這時候舊事重提,似乎烈焰法庭是在試探警方的底線。

    司法部門會議決定,因為法律上的問題,不對此事不進行干涉。並且讓越三尺、司馬落報名答辯會,目前東唐能拿出手和烈焰單挑的只有這一個半,越三尺算一個,司馬落算半個。或者越三尺算一個半,司馬落算零個。

    烈焰法律諮詢公司:“曹律師,本次活動車馬費是二十萬。如果曹律師願意加入某陣營參加答辯,取勝方每人將獲得一百萬的獎金,失敗方將分文不得。”

    曹雲:“二十萬?一百萬?老實說,就我現在的身家,我對這兩個數字興趣不大。”

    烈焰公司聯繫人笑:“就算是一千萬,曹律師興趣也不會很大。我理解曹律師對案子沒有興趣,不過也許還有其他案子呢?我不能說,我說了曹律師就必須告知警方,警方必然會阻止答辯會。”

    曹雲問:“很有意思嗎?我一直覺得答辯會,還有辯論會很無聊。”

    烈焰公司:“我相信不會讓曹律師失望的。”

    ……

    報名參加只是個噱頭,東唐有三萬多人報名,實際上能參加的都是通過電話聯繫過的司法人員。一共有九位參加者,其中有越三尺和司馬落。其他七人全部是律師,基本都是老熟人。有因為偽證風波暫時隱退,希望藉機復出的南宮騰飛,有銀河律師所的一名合夥人級律師何英,宇宙律師所的王牌歐陽逸也參加了答辯會。此外,還有曹雲等,讓曹雲頗為驚訝的是東方首席律師軒轅法的左右手,被吊銷律師執照的呼延屏竟然也在被邀行列。

    經過律師委員會的審議,吊銷呼延屏律師執照,三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律師執照。曹雲作為非常務律師投了贊成票。

    每位來賓可以攜帶一位助理。因為此,高山律師所的雲隱、魏君和陸一航進行了PK戰,他們都想以助理身份前往答辯會。烈焰法庭隱然已經成為業內公認的最有挑戰性的法庭。為了公平PK,高山杏竟然整出了一份幾年前的司法考試試卷,最終魏君成為曹雲這次烈焰行的助理。

    到了時間,九名賓客攜帶助理從兩個地點登上游船,遊船開出外海,進入公海後兩個小時,賓客登上了海豹號郵輪。越三尺吃驚的是,海豹號不是小國家的船隻,而是註冊在法國一家旅遊公司旗下的郵輪。是法國國刑向國刑總部遞交認定大聯盟為跨國犯罪團伙的申請書。這是挑釁嗎?

    海豹號和海獅號類似,仍舊是五六層為賓客活動與答辯區域。

    在賓客全部到達之後,賓客所住的房間電腦收到了訊息,訊息說明了答辯會的規則。同時向大家道歉,答辯會的內容並非之前所說的司法賠償案。而是和銀河集團代理董事長孫地有關的一個案件。

    四十五天前,孫地接任代理董事長一個月之後。警方接到報警,稱大蝦酒店1303房間聽見女生喊救命。警方立刻調派附近巡警前往大蝦酒店1303房間,在酒店經理幫助進入房間,房間內有兩人,一人為孫地,一人為銀河集團總部行政處行政秘書。

    行政秘書稱,她因為工作需要前往酒店客房送報表,但沒想到孫地想談感情,被行政秘書拒絕後,在孫地以工作要挾,和承諾提拔,並且被壓制的背景下,行政秘書最終還是屈服了。

    孫地稱,大蝦酒店距離集團總部步行五分鐘,1303房間是自己長年包房,經常在這裡午休,晚上加班比較遲的情況下,也會住在酒店。事發當時為下午兩點,行政秘書以工作理由進入房間,主動以身體語言表達了談感情的願望。感情談論結束之後,行政秘書索要一百萬元封口費,被孫地拒絕,雙方發生了一些口頭和肢體衝突。

    警方經過調查,行政秘書是有前科的,三年前其原本是小發集團公關部成員,小發集團總裁報警稱行政秘書拍攝影片勒索自己。時值重要董事會開幕之前,小發集團總裁不想惹麻煩,給了行政秘書五十萬元封口費。董事會結束後,總裁還是被解職,於是向警方報警。警方經過調查,行政秘書承認了自己敲詐的行徑,最終被判處兩年監禁。

    孫地案最終因為沒有完成金錢交易,行政秘書承認自己敲詐未遂的情況下,最終檢方沒有起訴行政秘書。

    案件明面情況就是這樣,但實際上有些衝突,特別是最後的結果。行政秘書稱,檢方說明如果她認罪,就不提出指控,無奈之下她才認罪。自認為被冤枉的行政秘書,聯繫上了南美洲一個小國的烈焰法律諮詢公司,諮詢公司特別仗義,為了行政秘書王小姐,不惜自己拿出巨資包下郵輪,還發電視台廣告,邀請東唐知名司法人氏上船參與答辯會。

    答辯會的內容有幾條。

    第一條: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嗎?

    第二條: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

    第三條:王小姐稱檢方以指控為威脅,要求她認罪,是真的還是假的?

    由於王小姐此案最終沒有指控,所有物證封存後放入普通倉庫,這類案件的物證封存只有幾年時間。不同刑事案有最低二十年的證物封存時限要求。因為超人或者蝙蝠俠的存在,這份物證現在出現在海豹郵輪上,其中包含了物證,口供,筆錄等大量證據。

    本次來賓中,銀河律師所合夥人之一何英律師,就是當時孫地的律師。他在巡警等待警員到達現場時,先到達1303房間。並且全程陪同孫地走完司法程序。

    本次來賓中還有一位特殊人物呼延屏,呼延屏是王小姐的高中同學,王小姐在遇見此事後聯繫的律師。根據說明顯示,是呼延屏說服王小姐認罪的。

    何英與呼延屏在看完案子後要求離開郵輪,郵輪方面稱目前沒有接引船隻,請兩位耐心等待。答辯會的接待人員兼司儀分別和兩人談話,同意他們不以證人身份接受訊問條件,兩人最終留在了郵輪。

    第一場答辯會將在明天上午九點在六層會議室進行。各位來賓可以在晚餐時自由討論,各自選擇陣營加入。每個問題的贏方律師可以獲得一百萬元的獎金,輸方將沒有獎金。勝負將由三名東唐退休法官做決定。

    本次活動中,烈焰法律諮詢公司只派遣了一位司儀主持答辯會。當然,司儀在工作期間會保持和外界的連線。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46
第三百二十章站隊

下午五點,曹雲和魏君正在看材料,不僅有電腦上的材料,也有郵輪服務員送來的紙質複印材料。可以看出,搜查三課負責探員還是很重視本案,做的筆錄非常詳細,核對電腦提供的審訊錄像,幾乎一字不差。

    魏君:“他們這次請了真正的法官來斷案?”

    曹雲:“這不是我們關心的問題,怎麼樣?整理出來了嗎?”

    魏君道:“王小姐有幾個劣勢:一個是前科,第二個是王小姐入職時候隱瞞了自己曾經在小發集團工作的經歷,並且隱瞞了自己有前科的履歷。第三個是報警人,隔壁房客稱自己聽見了救命的呼聲,如果王小姐說的是真的,她委屈求全情況下不可能喊救命。如果孫地說的是真的,雙方在事後因為錢財沒談攏情況下,王小姐喊救命以脅迫孫地,這才符合邏輯。第四個劣勢,按照通訊記錄,是王小姐給孫地撥打電話,不是孫地撥打電話約她來。”

    曹雲道:“每一條都可以有解釋,你直覺呢?你直覺認為誰說的是真話?”

    魏君道:“不知道,不能因為有前科就有先入為主的看法,也不能因為孫地是有錢人就用另類的眼光看他。這案子檢方似乎有過錯 ”

    曹雲道:“檢方是勸說認罪還是威逼認罪呢?如果王小姐沒有問題,為什麼她要認罪?她怕上法庭嗎?檢方如果掌握有鐵證,為什麼還要讓王小姐認罪,為什麼不能直接指控呢?”

    魏君問:“曹律師,那你站哪一方?”

    曹雲看電腦的三個問題想了許久:“我們站勝利的一方。”

    魏君問:“誰會勝利?”

    曹雲道:“說實話我現在還看不懂。烈焰通常會選取有爭議的案子,但是烈焰同時也握有真相或者接近真相的底牌。如果我沒有猜錯,這名檢察官現在可能已經失蹤了,以配合烈焰的這次活動。”

    魏君:“晚上十二點之前必須選取自己陣營。”

    曹雲問:“聽說過濫竽充數嗎?”

    “怎麼?”

    曹雲道:“我們暫時先充數,能賺點算一點。”

    魏君苦笑:“可是你知道哪邊能賺嗎?”

    曹雲道:“南宮騰飛和歐陽逸,特別是南宮騰飛,這隻老狐狸肯定想贏,他應該會追隨歐陽逸。我們就追隨南宮騰飛。晚飯再說吧,你找機會和呼延屏聊一聊,盡可能收集一些訊息。如果有機會,能將南宮騰飛和歐陽逸將死,我也是很樂意的。”

    ……

    答辯會有三個課題,三個課題陣營可以不一樣,首先要面對的第一個課題,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嗎?這個課題是單純從物證、人證角度去分析,技術含量較高,庭辯成份較少。這一關,是考驗律師和檢控官們的物證分析水平。

    你可以說我長得醜,但你不可以說我笨。醜沒辦法,無法掩蓋,只好認了。笨就存在爭議。第一個課題是考核司法人員的基礎能力的課題,這題輸了,面子掛不住。

    曹雲雖然說跟風歐陽逸和南宮騰飛,想濫竽充數,但是能參加這次答辯會的都是有頭有臉的律師,大家同一階層同一階級,正是考試的時候。你要願意問,別人也願意回答你,但你好意思問嗎?

    皮厚也分場合和情況,曹雲內心對職業是有驕傲的,來賓們能成功,對自身職業領域都有一定驕傲。這種驕傲就造成了寧可戰死,也不苟活的局面。

    自助餐晚宴大家客套的多,交流的多,唯獨沒有人認真的談論案情,談論證據。晚宴結束比大家預料的都快,在稍微交流和填飽肚子之後,大家各回房間,為明天的答辯會做準備。

    曹雲:“從邏輯上來說,如果控方缺乏證據,那就不會讓王小姐二選一。反過來看,控方是不是存在由訛詐王小姐的可能?王小姐的律師呼延屏當時又是什麼情況呢?這個案子還有很多疑問沒解開,從邏輯上是無法分析了。目前能真正站對隊伍的只有呼延屏。”

    魏君:“何英呢?何英全程陪同孫地。 ”

    曹雲道:“何英是有立場的,無論案件怎麼變化,他必須死站孫地立場。這次就是證據之拼了。王小姐的優勢在於她是被告。你再重複一下王小姐的劣勢。 ”

    “前科,隱瞞前科,報警人。”魏君道:“最關鍵一條,是王小姐聯繫孫地後去1303房間。並非孫地聯繫王小姐去1303房間。確實有工作需要,但是王小姐可以選擇下午或者明天見孫地,但是王小姐選擇了午休時間去見孫地。”

    曹雲道:“反過來說,孫地是什麼身份?午休時間竟然同意王小姐來打擾 。不不不,王小姐作為一位隱瞞了前科的人,膽子應該很大,但是她應該對孫地的性格與為人不了解。相比王小姐,孫地更為反常……不過,現在不是追究真相的時候,現在是站隊的時間。”曹雲看時間,已經八點一刻。

    曹雲靠躺自己床上看雙方的第一次筆錄,孫地說的有條有理,避開了各種雷區,顯然是何英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對其面授的機宜。孫地肯定有鬼,但現在孫地是好人壞人不是辯題。再看王小姐的筆錄,午飯時間,行政部副經理讓她將一份子公司報表交給董事會過目,後天才是董事會,時間比較充裕。王小姐詢問,副經理說孫地近期常駐公司,不過工作時候比較忙。於是王小姐就問副經理,午飯後她沒有安排,能不能去找孫地?副經理不置可否,讓王小姐先打電話給孫地的私人助理。

    撥打孫地的私人助理電話,私人助理說自己在外面,孫地剛回酒店,應該還沒休息。王小姐就直接聯繫了孫地,孫地讓王小姐過去一趟。於是王小姐就過去了。幾位旁證都證明王小姐說的是實話。

    關鍵點在客房發生了什麼事。

    孫地:王小姐把材料給我後,就靠近我進行身體接觸解釋報表。自己沒經受誘惑,和王小姐就感情問題深入的探討了一番。事情結束後,王小姐要求百萬,自己拒絕並且推搡了王小姐,王小姐喊救命,自己讓她閉嘴。沒想到警察來了,原本我是打算給點錢了結這件事。

    王小姐:材料送到之後,孫地就抱住我,自己掙扎喊救命。孫地壓住我,許諾將自己提升為行政部行政秘書處副主管,最後自己屈服了。

    按照法律定義,如果王小姐所說為實情,那麼孫地涉嫌強姦。在法律上沒有誘姦的罪名,誘姦的行為屬於強姦中的一種。

    曹雲:“無論是孫地還是王小姐誰說實話,如果沒有驚動隔壁房客,這件事就不會事發。因為警方介入,導致雙方開始維護自己的立場。從利益來說,王小姐沒有必要咬孫地,孫地是有必要咬王小姐的。我們梳理下檢方指控的理由。”

    魏君也學曹雲靠躺自己床上,拿著資料道:“前科累犯是一條,還有是警方將王小姐列為嫌疑人,進行審問的時候,王小姐的說詞和第一份筆錄不太一樣。王小姐第一份筆錄稱,孫地突然抱住自己,審問口供為:孫地瀏覽了報表,對一些問題進行詢問,靠得近后孫地摟住自己。警方詢問口供和筆錄不一致,王小姐稱記不太清楚當時的細節,只記得突然被抱住。”

    魏君:“要命的口供中一些內容,警方問,假如孫地現在願意私了,將你提拔為主管,你會告他嗎?王小姐回答:不知道。警方問:如果有一定好處,你還是願 的?王小姐回答:每個人都有價格。警方問:你認為應該多少價格。王小姐回答:孫地要私了,最少也得一百萬。”

    曹雲驚訝的翻到這份口供,看了一會道:“這是誘供。這份口供就說明,可以用一百萬收買王小姐,反證了孫地的證詞……有意思。”

    “怎麼?”

    曹雲道:“我覺得兩個人都在撒謊,孫地沒有承諾給王小姐好處,但是孫地應該主動的要求談心。王小姐有幻想,並沒有太多抵抗。還有一些二次審問,三次審問的材料我沒看,我沒有猜錯的話,王小姐在這個問題上會出現很多前後矛盾。這應該才是控方的王牌。呼延屏是中後期才介入,看完王小姐幾次審訊錄像和筆錄記錄後,建議王小姐認罪。另外一面,何英應該和檢方有溝通,受害者孫地不希望把事情鬧大。所以才有了檢控官詢問王小姐是否認罪之說。”

    材料是很多的,每次審問時間最少也有半小時。有經驗的警察不會一直圍繞重點去問問題,他們會詢問一些被審問者莫名其妙的問題,中間穿插一些核心問題。這是審訊心理學中的一環,很多嫌疑人在被審問之前,其內心都會進行演練,分析和告誡自己哪些話不能說。

    在曹雲說明之下,魏君捨棄了其他材料,專門對幾份審問口供和筆錄進行比較,果不其然發現了很多問題。諸如,警方問,你單獨去年輕男子的房間之前,有沒有考慮過會發生一些事?王小姐筆錄:我相信孫地的為人。口供A:肯定考慮過,反正我不會吃虧。口供B:有些害怕,有些期待,感覺挺刺激的。

    警方:你有沒有第一時間推開孫地。

    王小姐筆錄:是的。口供A:猶豫了一下,還是推開了。口供B:我力氣太小,沒推動。口供C:他直接把我拉倒。

    警方:你喊救命是在談心之前,還是談心之後?

    王小姐筆錄:談心之前。口供AB:談心之後,他推我。口供C:我有喊救命嗎?

    魏君:“不對啊曹律師,警方在四分鐘左右到達客房,如果是談心之前喊救命,警察到達時,應該還在談心。”

    曹雲想了一會:“也許孫地很快呢?喊救命,談心,結束,爭吵,推搡,警察到達。”

    魏君:“一分鐘?”

    曹雲道:“鬼知道,反正你就記好,有可能是談心之前,也可能是談心之後。沒說的,站隊控方,以王小姐前科,加上漏洞百出的證詞,可以將王小姐告上法庭。檢控官在法庭上詢問王小姐,在很多重要問題和細節上,王小姐怎麼回答都會違反自己和筆錄和口供。檢方通過來回詢問,導致出現蓋然性證據,王小姐被定罪的可能很大。”

    蓋然性證據就是優勢證據累積到一定程度,量變轉為質變。如同葉瀾在機場被誣陷一案,曹雲就是通過詢問,一次次的揭穿誣陷者的謊言。誣陷者謊言越說越多,導致了最終的質變,讓原本處於公正的法官也表明態度,公開表示對誣陷者的證詞和人品持嚴肅懷疑態度。

    王小姐處境是一樣的,因為她的口供筆錄在重要細節上幾乎都不一致,上了法庭,王小姐很難抵禦檢方轟炸式的提問。

    法理中,刑案證據不足就為無罪,蓋然性證據屬於比較特殊的主觀證據。也是英美法系中,律師會讓被告穿戴整齊的原因,一個乾淨整潔的人總是比較有主觀說服力。

    那問題來了,為什麼王小姐的口供和筆錄會出現前後矛盾呢?實際上也比較正常,我撿到一百塊錢,去找失主,我可以光明正大說:我拾金不昧。你要問如果找不到失主,你會留下錢嗎?說實話:會。你希望找到失主嗎?偉光正:希望。自私:希望也不希望,不知道。人的言行經常性的會不一致,理智控制思維,有些事和想法不能表露和表達出來。但是從筆錄轉為審問後,因為環境和壓力的變化,可能導致王小姐思維脫離理智控制,或者理智做出錯誤的判斷。

    最重要一點,王小姐沒有在腦海裡將事情經過進行無數次演化,因此她作為受害者,作為嫌疑犯時因為身份不同而想法不同。動態細節上也出現了記憶模糊。不說她記得不記得事發當時情況,她未必能記得筆錄時候自己說了什麼。

    核心原因,受害者到嫌疑犯身份的轉變。再伴隨著審問次數的增加,導致王小姐憂慮加深,從而出現了一次筆錄,三次審問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訊息。

    曹雲自認為如果是王小姐的律師,這案可以翻,只是可以,並沒有把握。在這種分析和推論之下,曹雲在十一點下單,站隊控方。他認為控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勒索。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2 01:52
第三百二十一章誰在撒謊?

上午九點,答辯會開始,司儀請大家分別入席辯方和控方陣營。認為檢方證據不足,可以去辯方席,認為檢方證據充足的可以去控方席。

    結果讓人尷尬,所有人都去了控方席,沒有任何人選擇辯方席。

    司儀播放了三名東唐退休法官對本案的看法。這三名法官退休前在東唐頗有名氣,目前定居國外頤養天年。三名法官就第一條答辯會輪流說明了自己觀點,三名法官皆認為檢方有足夠證據告王小姐敲詐。

    司儀關閉電視,道:“這裡恭喜所有來賓獲得一百萬元的勝利獎金。明天上午九點,是答辯會的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這邊有個提示:XX國烈焰法律諮詢中心已經掌握有核心證據,證明誰在撒謊。這個證據是事後拿到的證據,所以不會將證據公佈。來賓們需要就目前掌握的訊息和資料,做出陣營判斷。謝謝大家,再見。”

    大家起身,司儀接收到通話,拿麥克風:“不好意思,大家稍等。特別說明一點,如果孫地和王小姐都存在撒謊的情況,那麼請選擇更接近真相的一方。嚴格說明:孫地認為王小姐主動要求談心,談心後要求封口費一百萬。王小姐認為孫地主動要求談心,並且有一定物資許諾。關鍵點在誰主動談心和誰提出物資補償。謝謝大家,另外船隻遊樂設施開放,大家可以隨意遊玩。”

    ……

    郵輪娛樂設施是非常多的,連照顧小孩的項目都開放了。釣魚、玩牌、保齡球、潛水、快艇飛傘等等,不僅遊樂項目多,而且食物也開始正常提供。早餐、上午茶、午餐、下午茶、晚餐、宵夜……24小時都有東西吃。

    曹雲選擇的是釣魚。在船尾釣點,水手幫忙上餌下溝,站立到一邊。曹雲坐沙灘椅,桌子邊有點心有飲料。豪華郵輪的服務是非常好的。

    享受優質服務又回到錢的問題上。曹雲為什麼會偏向錢,但是又不是極度追求金錢呢?這就是曹雲接受訊息能力太強,導致了其塑造出獨有的金錢價值觀。

    在考律師證期間,曹雲的老師告訴曹雲,錢是所有一切的根本。曹雲作為曾經的警察大學學員,並不同意老師的說法。有一天曹雲老師說了自己的故事。曹雲老師年幼時家境貧寒,有一位非常要好的鄰居,青梅竹馬。一起上幼兒園,一切上小學,甚至兩家家長都想給他們定親。

    到了初中時,朋友病倒了,她的病並非無藥可救,她最終還是死了,原因是無錢可救。雖然有慈善機構支付了第一期治療費用,但是第二期的康復費用呢?接下去五年持續治療的費用呢?

    曹雲這位學法律的老師說起這件事仍舊非常難過和憤世嫉俗。

    盧群不缺錢,他給曹雲灌輸的思想是夢想和追求,人的一生非常短暫,如何在短暫的人生中取得輝煌,最終無憾的面對死亡,依靠的就是理想。

    十人營老師對理想,對人生,對金錢看法又不一樣。十人營老師說的詞叫:精彩。煙花雖然轉瞬而逝,但其發出最璀璨的光芒。當所有人都不知道你曾經存在的時候,那是你真正完全的死亡。人生價值在於精彩,在於出眾,在於無可替代。如果無法留下濃重的一筆,人生的意義何在?

    曹雲是綜合了自己尊敬的幾位人的想法,再加自己生活個工作經歷,慢慢衍生出自己的三觀。錢是要的,但是又不是極為重要。中庸可保身,但悶騷之火時刻準備熊熊燃燒。曹雲有時候也很迷惘,諸如挑戰東方,他不太在乎鬣狗給的報酬,他要挑戰刑案之王歐陽逸。結果因為悶騷過頭,險些被幹掉。

    後怕,又不後悔!

    曹雲看大海,想著事情。

    “怎麼?沒去拉幫結派?”歐陽逸打斷了曹雲的思緒,他拿了一杯飲料坐到了另外一個位置上,對水手示意,水手幫忙下桿。

    歐陽逸說的拉幫結派,指的是現在三派,其中兩派是知情律師,孫地當時的律師何英,王小姐當時的律師呼延屏,還有就是神探越三尺。

    九個人分三派,加上曹雲和歐陽逸,那就是四派。想起來也有些好笑。

    曹雲戴著墨鏡,問:“沒有人拉你?”

    歐陽逸道:“第二辯題是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我作用不大。”

    曹雲道:“我的看法想法:案件有趣在沒有結論,答辯會就是雙方陣營的交鋒。歐陽律師你刑事水平在所有人之上,這時候應該拉你才對。”

    歐陽逸道:“司儀也說明了,已經掌握了可以證明王小姐和孫地誰說實話的核心證據。辯論似乎一點意義都沒有。”

    曹雲問:“你信嗎?”

    歐陽逸反問:“你不信?”

    曹雲靜默許久,道:“烈焰一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按照我的看法。本次烈焰活動主要目的未必是孫地,而是……”

    歐陽逸接口:“而是我們這群自稱東唐最高端的司法人氏。檢方王牌司馬落,新生代律師王曹雲,刑案之王歐陽逸,老狐狸南宮騰飛。加上大財團律師所銀河律師所合夥人何英,首富東方私人律師團的呼延屏。三代神探越三尺。九 被邀來賓中有七人舉足輕重。”

    曹雲反問:“司馬落有這地位嗎?”曹雲並不同意歐陽逸看法,烈焰目標不可能是司法人員。但他沒有反駁。

    歐陽逸道:“司馬落在檢方水平中算是很高的,或者說在東唐檢方水平中最高。他的特點是穩如泰山,幾乎不漏破綻。他輸給你幾次是你強攻打開防線……說實話,檢方想要打贏我們,真的需要需要鐵證。早在一年前我就挖過他,可惜他很有信念,不為金錢所動。據說他現在休假加入你們律師所充電,等他畢業出山後,我想他會變得很難對付。”

    曹雲笑:“我應該謝謝歐陽律師的誇獎。”

    “有實力自然有讚譽,如果不為了讚譽,不為了金錢,不為了名利,我們為什麼要刻苦努力?別人只看見我們的成功,卻看不見我們的付出。”歐陽逸道:“我一直想找個機會向你道歉。”

    “道歉?”

    “我知道軒轅法準備對付你,但是迫於淫威,我最終選擇沉默出國旅游去了。你沒事我很高興。”

    曹雲道:“歐陽律師太客氣了,這是我太年輕惹禍上身。”

    “什麼 惹禍上身?年輕人就要桀驁不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當年就是這樣,只不過現在有了家庭,有了負擔,不再是為自己而活。”
   
     司馬落道: “話說回來,從張子喬跳陷阱可以看出,曹律師對刑偵頗為了解。”

    曹雲笑問:“我們兩人算一派?”

    “哈哈,為什麼不?”歐陽逸道:“我雖然拖家帶口,但是不蒸饅頭爭口氣,我不想在這裡被滅。”

    好律師的統一風格,不拘於泥,面子重要,贏更重要。

    曹雲:“我來郵輪後就分析過案子,對王小姐進行過側寫。我對孫地因為一些案子的原因也有所了解。我個人認為,他們兩人都撒謊了,我比較在意的是大家都沒注意到一個人。”

    “誰?”

    曹雲道:“報警人。”

    “哦?”

    “關於報警人我有幾點疑問,第一點:既然1303是孫地常年包的客房,按照道理來說,在房源充足情況下,酒店不應該會將1303房間隔壁租售出去。第二點,酒店的隔音效果通常不錯,除非當時03和01房間窗戶都是開著,否則王小姐要喊多大聲,才能驚動1301的報警人。問題在於……”

    歐陽逸接道:“問題是一兩點左右,天氣很熱,開了空調,窗戶肯定是關閉的。1301的房客是一位有心人。你認為報警人是指使者,還是王小姐的同夥?”

    曹雲道:“如果是同夥,報警不符合利益。按照法律規定,如果孫地強姦成立,孫地必然不能再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是佈局陷害,水平似乎低劣了一些。我無法確定報警人到底是什麼情況,但是他很可疑。”

    曹雲道:“事實按照我推理應該差不多,王小姐有心,孫地臨時起意,王小姐'不小心'勾引,孫地順水推 舟。本來你情我願,討厭的1301訪客報警打破了這情況。”

    歐陽逸皺眉:“孫地說王小姐要一百萬,他不同意,發現了一些輕微肢體衝突。你怎麼看?”

    曹雲道:“我不認為王小姐會開這個價,如果王小姐開這個價格,不會沒有其他準備。最少有錄音,影片之類。我認為王小姐就是想攀枝,她要的應該不多。孫地筆錄,事後和王小姐就報酬產生分歧,肢體衝突,王小姐喊救命,1301房客才會報警。王小姐稱,事前被壓倒,她喊救命,孫地許諾提拔,她才半推半就。事後兩人很和平,一直到警察到來。按照道理來說,孫地撒謊。”

    歐陽逸道:“可是很多事是不講道理的。”

    曹雲:“對,王小姐有個非常不利的因素,她在孫地午休期間,主動前往客房。作為行政秘書不是通常意義的秘書,他們負責處理文書工作,並不隸屬某位管理層。王小姐和孫地肯定 熟。基於這個立場,王小姐撒謊的可能性更大。”

    曹雲:“但是,我注意到第三條辯題。王小姐稱檢方以指控為威脅,要求她認罪,是真的還是假的?”

    歐陽逸品味一會:“如果孫地說的是實話,第三條的辯題基本沒有意義。既然坐實了王小姐撒謊,有足夠證據控告王小姐敲詐,那第三條辯題還有什麼意思?”

    曹雲道:“因此,我認為烈焰掌握的核心證據對孫地極為不利,所以我這局會押寶王小姐。”

    歐陽逸笑:“你先分析了一堆王小姐的劣勢,最後卻站隊王小姐。很不講道理。”

    曹雲也笑了:“你也說了,很多事是不講道理的。”

    ……

    第三天上午九點,答辯會進行第二個問題:王小姐和孫地誰說的是實話。

    這次答辯會分成三方,一方是辯護席支持孫地說的是實話,包括了呼延屏、何英等四名律師。另外一方控方席位支持王小姐說了實話,包括了曹雲、歐陽逸和南宮騰飛。還有一方坐聽審席,越三尺、司馬落兩人就坐。

    司儀首先詢問:“越檢察官,司馬檢察官,你們兩位是棄權嗎?”

    越三尺拿起面前麥克風,道:“本案孫地和王小姐都在撒謊,事實真相應該是,王小姐有引誘孫地的成份,孫地則讀出王小姐的想法,於是主動進攻。按照規則來說,女生穿的多少,動作如何,只要不超過一定界限,就不違法。男生由於女生的衣服多寡、某些容易讓人誤會的動作,進行肢體接觸,男生違法。所以在道德上,我站孫地,在法律上,我站王小姐。”

    司馬落伸手要過麥克風,道:“按照烈焰定的規則,區分點在是孫地主動觸碰王小姐,還是王小姐主動觸碰孫地。按照法律規定,王小姐是不足信的。第一條:王小姐知道房間內只有孫地,她的工作並不著急,在沒有任何強迫情況下,她仍舊進入了客房。第二條:在驗傷環節,未發現有暴力衝突,也就是說王小姐是順從孫地的。第三條:綜合第一和第二條,王小姐帶有目的,並且達成目的。他們情況類似鏢客和那誰,只是因為價格上存在了差異。所以控告孫地侵害王小姐是不成立的。王小姐在法律上是不對的,但是很明顯的孫地主動觸碰了王小姐,這在烈焰規則中孫地是不對的。所以我不知道應該怎麼選。”

    越三尺和司馬落互相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訝然,兩名檢察官雖然都選擇聽審席,但是竟然意見不一致。越三尺認為法律上女可以搔,男不可擾。司馬落認為,法律上王小姐是不對的。

    律師們知道誰對誰錯,越三尺是以公眾場合來衡量這件事,但是這件事不是發生在公眾場合。王小姐進入孫地客房帶有主動主觀惡意,就法律來說,司馬落是對的。越三尺在這方面不如司馬落的,她就是一名偵探。

    司儀點點頭:“好吧,接下去是辯方,你們認為王小姐主動身體接觸孫地,還是孫地主動身體接觸王小姐?誰在撒謊?”

    呼延屏開口:“這案子我和何英律師是最了解的,我可以告訴大家,王小姐承認自己在得到機會後,已經有心理準備,特意前往1303房間。如司馬檢察官所說,王小姐帶有主觀惡意的主動進入客房。並且主動以說明報表為理由,和孫地有直接身體接觸。孫地讀取了對方的意思,順水推舟。王小姐半推半就。孫地沒想到王小姐有前科,事後王小姐直接要一百萬。這讓孫地感覺被耍了,於是雙方發生了爭執。”
jaeschen 發表於 2019-7-25 11:37
第三百二十二章勒索?

司儀看控方席,南宮騰飛後仰閉目似乎已經睡著了。歐陽逸示意,曹雲點頭,道:“呼延屏,你剛才說王小姐主動以說明報表為理由,貼到孫地身體,請問,這個細節是你聽孫地說的,還是聽王小姐說的。”因為呼延屏已經不是律師,曹雲直接稱呼她名字。

    呼延屏道:“我和王小姐是同學,關係一般,我還是盡全力幫助她。現在王小姐在這裡舊案重提,很明顯有炒作的性質,對孫地來說非常不公平。所以我將當時她告訴我的實情告知大家。”

    曹雲:“呼延律師,不用解釋那麼多。我只是問,這個細節你是聽誰說的?”

    呼延屏:“王小姐。”

    曹雲點頭,道: “那就有一個巨大的問題,王小姐之前在貿易公司小發集團工作,工作職位是公關部。王小姐進入銀河集團行政秘書處不到一個月時間,還在實習期。王小姐大學的專業是歷史。”

    曹雲拿出十幾張復印件:“這是我隨便下載的一些簡單財務報表,王小姐看得懂?還能解釋?我現在分發給大家,大家來看看,你們看得明白嗎?”

    曹雲分發:“王小姐拿的報表,全稱應該是某子公司資金預算計劃表,裡面涉及幾百個項目,各種名目,各種賬目。不是我看 起王小姐,我的助理魏君她曾經學習過財務方面的學科,她仔細的翻看可以看得懂,但是要她說明解釋,她做不到。我就算王小姐是一位財務天才,她看得懂,並且很了解。而那份報表是化工子公司的預算計劃表,裡面涉及大量的專業名詞,王小姐竟然還能解釋?”

    何英道:“曹律師誤會了,王小姐不用專業明白的解釋,我相信她也沒有這個能力。她只是隨意說明,主要目的不在報表上。如果孫地有心情有興趣聽她解釋,那說明孫地對她也有興趣。”

    曹雲道:“何律師說的很好,何律師是要否認呼延屏剛才的說明嗎?如果要否認核心細節,那是不是應該否認其他細節呢?既然呼延屏在一個細節上撒謊,那麼會不會在其他細節上撒謊呢?以何律師你來看,呼延屏的說明到底是要採納,還是不採納?”

    何英可以回答,呼延屏沒撒謊,是王小姐撒謊騙了呼延屏。可問題又出來了,曹雲會請一直在郵輪內的王小姐影片作證,如果王小姐否認自己和呼延屏說過這句話,那局面將更難收拾。

    呼延屏站立到辯方立場上,讓曹雲等三人大喜。看似兩個知情律師混在一起將無往不利。但事實是一旦他們一個立場,那他們說的話就存在被質疑的空間。

    曹雲很犀利的扔出了一個難題,這個問題讓辯方進退都難受。最難受是何英不能否認呼延屏,這等同出賣同行。雖然呼延屏的執照已經被吊銷,但是她還有不少司法人脈,今後的職業也不會離開司法圈。

    辯方四人開始互相商議,好一會後,何英回答:“現在看來呼延律師是聽信了王小姐一家之言,所以呼延律師不具備做出證詞的資格。”

    曹雲道:“謝謝,另外何律師是孫地當時的律師,目前是銀河律師所的合夥人,和孫地屬於上下級關係。我認為何律師似乎應該避嫌。”秒掉呼延屏,而後刺向何英。曹雲不走正常路,不和你去玩案件細節庭辯,而是從身份上做文章。

    司馬落剛開始認為,呼延屏拋棄自己是王小姐律師的立場,轉到孫地立場的辯方,是很不道德的。現在聽曹雲一說,呼延屏為辯方是非常有說服力的。相反,何英因為是孫地律師,他支持孫地是立場,反而沒有說服力。呼延屏證詞中一個漏洞被曹雲抓住,除掉呼延屏。轉而再滅了存在立場嫌疑的何英。

    司馬落對身邊越三尺道:“辯方敗了,實力不均。”

    扣除曹雲不說,南宮騰飛是公認名律師,歐陽逸是刑案之王。另外一邊雖然也是比較著名的律師,但是相比之下還是有相當的差距。何英算是最有名氣的,可惜他屬於當事人,說服力不足。

    銀河律師所走規模路線,宇宙律師所走精英路線。銀河的何英對陣宇宙的歐陽逸,這本應該是這場庭辯的看點,可惜歐陽逸還沒出馬,何英已經輸了三分。

    何英反駁:“正因為我對案件的了解,所以我才會很堅決的站在孫地一邊。只是答辯會,不需要避嫌。”

    曹雲道:“我認為何律師更適合做一名證人,不過如果何律師堅持,我們就繼續下面一個話題。”

    何英問:“什麼話題?”

    曹雲道:“第二個辯題是兩部分,第一部分,孫地主動觸碰王小姐,還是王小姐主動觸碰孫地,兩位檢察官已經說明的很清楚,我本人沒有疑義。我想說的話題是,王小姐是不是在事後開出一百萬的價格,這點也是孫地筆錄中清楚說明的一個細節。”

    何英反問:“這個話題有什麼討論意義嗎?兩位當事人各說各詞。”

    曹雲道:“我只有一個問題,王小姐在沒有錄音,沒有錄像,沒有傷痕的情況下,憑什麼敢提出一百萬的封口費?也就是說,從證據看王小姐是沒有任何憑證指證孫地侵犯她,這種風花雪月的事在不少人看來沒什大不了的,對孫地的名譽很難構成影響。那麼王小姐憑什麼開一百萬的封口費呢?特別在王小姐沒有故意製造任何被侵犯的證據情況下,她憑什麼敢勒索一百萬?”

    何英道:“地球有幾十億人,也許王小姐傻呢?沒有考慮的如同曹律師這麼周詳呢?”

    曹雲:“周詳?不,恰恰相反,王小姐不是一般的傻,簡直是傻透了。我們這麼辯駁沒什麼意思,我個人認為王小姐智商和閱歷最少在平均線上下,何律師認為王小姐就一傻妞。姑且不說王小姐既然是傻妞,還會想到藉機上位。孰對孰錯,我猜測王小姐也在郵輪上,可以請她出來,大家提一些問題,看她是不是真的那麼傻?”

    何英道:“這是答辯會,不是聽證會。而且一個人的想法經常在變。我想王小姐在事後認為風月之事會影響孫地的前程,所以才會開出這個價格。”

    曹雲道:“很有意思的是,王小姐有前科,她曾經因為敲詐小發集團總裁而被捕入獄。那次勒索原本是很安全的,王小姐看準總裁面臨被撤職的風險,不敢被外界知道自己亂來,所以開出了五十萬的價碼。最終因為總裁還是被撤了,所以總裁才會報警。注意,這裡有一個巨大的問題 王小姐手上握有和總裁談心的影片。”

    曹雲道:“兩相比較,在孫地證詞成立下,王小姐是判若兩人。在小發案中,她看準時機,拿到影片,以此要挾要五十萬。在孫地案中,她沒看準時機,沒有任何要挾手段,竟然還要一百萬。我只聽說人的性格會變,沒聽說人的閱歷會退化。”

    呼延屏見何英當機,拿過麥克風道:“如果曹律師你說的是實情,那麼請問警察到來後,為什麼王小姐要說孫地侵犯她?”

    這個問題很致命,不過曹雲早就琢磨過這問題,劍有雙刃,既然你拔劍,那我就借劍。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王小姐說孫地侵犯她,就算罪名成立,王小姐有什麼好處?按照法律規定,誘姦屬於強姦,不過誘姦民事賠償很少,甚至沒有。在經濟利益上王小姐是沒有好處的。那王小姐為什麼要撒謊呢?”

    呼延屏回答:“王小姐在事後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誣告孫地。所以王小姐勒索一百萬是符合邏輯的。”

    曹雲道:“不符合邏輯,因為王小姐有類似的前科。”

    歐陽逸拿過麥克風道:“曹律師已經說明勒索一百萬的不可信,辯方卻沒有就此解釋,反而是跳過了問題,用問題尋找一個答案。這是我們律師常用的混淆法,請呼延律師不要在這個場合用這個辦法。”

    什麼是混淆法?

    A打了B一拳,B報警,A稱自己被B打了。警察查看傷勢,發現B只是皮外傷,A為輕傷。雙方都有過錯,按照賠損法理,B要賠償A醫療費,A賠償B醫療費。很顯然,B為此付出了更大的代價。

    B沒有打A,但是A混淆了概念,他把概念從單方面毆打轉變為毆鬥,將事情的性質轉變,用自殘方法讓自己成為受害者,讓B受到刑事責罰。

    如剛才辯論,辯方無法直接回答曹雲這個問題,呼延屏就借可能是可能不是的問題來製約曹雲的問題。呼延屏認為王小姐在勒索一百萬被拒後,惱羞成怒。這似乎反證了前面的問題,但實際上只是一種解釋。在王小姐還沒有確定是否勒索一百萬的時候,呼延屏就把後面發生的事歸咎於王小姐勒索一百萬。

    歐陽逸道:“根據筆錄,三份審問口供,王小姐對這問題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王小姐對自己有前科的事一直很擔憂,在警察到來後,王小姐知道孫地遲早知道自己的前科,於是提出了被侵犯的說法。她知道自己鬥不過孫地的律師團,她是先下手為強的心態。”

    歐陽逸道:“我們可以否認王小姐筆錄和口供。我想說的是,即使王小姐勒索一百萬被拒,她就敢惱羞成怒?她不清楚自己的前科嗎?不清楚孫地的實力嗎?”

    歐陽逸:“綜上所述,孫地筆錄中王小姐勒索其一百萬的說法,非常不可信。不僅不符合王小姐的人設,性格,經歷與智商,而且違反了基本邏輯,王小姐真勒索一百萬被拒,警察出現,她應該是息事寧人,而不是把事情鬧大。”

    這時候,南宮騰飛接麥:“何英,我們是老對手了,你有個缺點叫畫蛇添足。你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你有時間和機會與孫地溝通。你不應該讓孫地反告王小姐勒索,還好王小姐在筆錄和口供中存在大量矛盾,加上她有前科,事情才被認定。你當時就知道王小姐有前科?你不認為你的策略很冒險嗎?作為一名律師,在知道王小姐是主動進入客房情況,不需要去添油加醋,就這一點就足夠了。你呢?非要加上勒索,這就留下把柄了。以孫地的地位,王小姐坐牢對他有什麼好處?律師應該站立在雇主的立場和利益去看待問題,而不是越狠就代表你越厲害。”

    “南宮騰飛,你什麼東西,敢來教訓老子?”何英怒道:“你除了做偽證,還有別的本事嗎?”

    南宮騰飛慢悠悠回答:“有,我出道二十五年,打了七十八個民事官司,勝率74%。打了十九個刑事官司 ,其中十個案子的被告無罪,五個案子的被告減罪,兩個案子的被告免牢獄之宅。這就是我的本事,數據在這裡。你的數據呢?三十歲到四十歲,你民事官司勝率竟然只有35%,因為會拍孫海的馬屁,銀河律師所將容易贏的案子交給你,你又拒絕了難度大的官司,導致你的勝率上升到70%。也只有70%。就憑這點,我就有資格教訓你。”

    麥只有一個頻道,在一個人說完前,司儀不會切麥,避免吵鬧一團。雖然何英大喊大叫,但是南宮騰飛的每句話大家都聽的很清楚。

    司馬落不太明白:“師姐,南宮騰飛在幹嘛?”

    越三尺側頭在司馬落耳邊道:“打廣告,南宮騰飛這幾年來很不順,丟失了不少重要客戶。打廣告就是他參加這次烈焰答辯會的目的。他不在乎踩別人上位的,他也曾經踩過曹雲。他現在以數據說明自己的實力,非常有效。為這老狐狸鼓掌,希望他繼續倒霉下去。”世間如果還有不能被戰勝的,那隻有命運了,俗稱的運氣。

    司馬落道:“如果我是法官,我覺得曹雲那邊更有說服力。”

    越三尺點頭:“沒錯,但是你也被曹雲誤導了。曹雲的立場是王小姐被控勒索,刑事被告只要破一點,或者讓證據存疑就足夠了。曹雲沒有證據肯定王小姐沒有提出一百萬的勒索,他只是因為沒有證據表明王小姐勒索一百萬,所以他就否定一百萬。我個人判斷,王小姐之所以在警察到來後說自己被侵犯,很可能是真的惱羞成怒,也就是孫地沒有滿足她的心理預期。但是我不認為是一百萬。”

    司儀關閉了麥,道:“兩位不要再吵了,我們看看三位法官給出的看法。 ”

    三名退休法官通過影片看現場,稍有延遲,等待片刻後,三名法官給出了自己的看法。總結起來,他們認為孫地稱王小姐勒索一百萬,不可信。另外,他們很贊成南宮騰飛所說的,只要證明王小姐是主動前往客房,孫地就不會有司法方面的麻煩。潛台詞認為,一百萬勒索是何英讓孫地加上去的,這是一個敗招。

    何英氣的把麥砸向大螢幕,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會場。

    在小混亂後,司儀公佈了之前所說的核心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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