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特蒐部
核心證據是報警人,報警人是一名私家偵探社的成員,這家私家偵探社受僱調查孫地離開公司總部後的日常行為。他通過技術產品錄下了當時1303房間的聲音。
在錄音中可以分辨出事情的經過。
孫地開門,和王小姐客套,並沒有接過報表後關門。而是說幸苦了,裡面坐喝杯水。然后孫地問,這是什麼報表,王小姐解釋是子公司送來的財務類報表。接下去應該是孫地翻看報表,詢問一些問題。王小姐好一會後回答:這不太清楚,好像是專業詞語,是不是一種化學品呢?
孫地:化學品?女人的直覺?
這句話就出現了語調的轉變,王小姐順應轉變語調:孫董你覺得呢?
接下去是王小姐一聲輕呼,哎呀,孫董,你想幹嘛?別這樣,我喊救命了。
孫地:你敢喊嗎?這話語調並非完全的威脅,而是一種霸道總裁的壓迫。
王小姐:別這樣,孫董,不要,別……持續了大概三十秒的半推半就。
這時候報警人的聲音:“某賓館1303房間有女生呼喊救命。”
略過談心錄音。
雙方交談,大概意思是孫地開始了解這只美麗狐狸是什麼情況,王小姐就說明自己身份。孫地拿出不知道多少錢,讓王小姐去買自己喜歡的衣服。王小姐嗔怒,我不是為了錢。孫地則不以為然,問那你為什麼。王小姐說仰慕孫地,孫地完全不相信。王小姐就說行政秘書處有一個副主管的空缺。
孫地說,他是董事。現在公司由管理集團在運作,他不好插手人事。王小姐撒嬌,這點小事你還做不了主呀?孫地不耐煩:你還是拿錢走人吧。王小姐不高興:我又不是出來賣的。接下去雙方開始出現爭執,原因在孫地根本沒有興趣去哄王小姐,王小姐又錯誤認為孫地對自己有長線認識。最終孫地罵了她,挺難聽的,說她這種人每個月自己都得接待好幾夥。要錢就拿去,不要錢就滾。
大約三十秒後,警察進入了房間,錄音到此結束。
錄音證明了幾個情況:你情我願,條件談不攏,王小姐沒有勒索,孫地沒耐心,孫地很快。也說明了檢方控告王小姐勒索是錯誤的,雙方都存在誣陷的嫌疑。
曹雲早就想到這可能,他現在更好奇,是誰讓私家偵探去調查孫地私人日常生活的?是孫雪衣嗎?孫家資產爭奪戰難道還沒有結束嗎?
……
法庭改為答辯會,少了精彩,更為簡單。錄音證據基本就定性了本案性質。接下來剩餘最後一個辯題:檢方是否以指控為威脅,逼迫王小姐認罪。事實比較清楚,王小姐不存在敲詐孫地的事實,雙方只是就'票子'問題沒有談攏,存在一定分歧。
曹雲認為最後一個辯題應該是最有意義的辯題,可是看題目沒有發現有什麼特別特殊的。這個辯題似乎也沒有辯論的需要,檢方並沒有做錯,這點在第一個辯題中已經證明,三名法官認同檢方可以根據當時的證據對王小姐提出指控。第二個辯題屬於庭審期間的辯題,最終因為錄音證據的出現,王小姐被定無罪。
這樣一來,第三個辯題有爭論性,但是缺乏意義。在曹雲認識中烈焰通常不做沒有意義的事。如果把這點當作基準點,那麻煩可能就大了。烈焰的目的可能要揭破檢方的問題。
看資料,檢察官叫張陌,今年四十歲,他主要工作是審核警方立案,同時也擔負檢控官之職。通常接罪名比較輕,案情比較簡單的檢控工作。資料有些可疑之處,張陌原本是地方檢察院的副院長,調任東唐檢察院特蒐部,但是半年後離開特蒐部,成為普通檢察官,負責的案子和工作也比較簡單。
特蒐部屬於東唐檢察系統中的一個部門,分為四個部門:事務課,相當於檢方刑事部門,主管司法人員,公務人員具備一定社會危害性的案子。資料課:查詢帳戶,資料,搜查,監視,監聽部門,是特蒐課的核心部門。直告課:檢察立案目標通常為公務和國家工作人員,假如A為公務人員,B向A送錢,A沒接受,這就歸直告課負責。另外和公務人員打交道存在犯罪行為,都由直告課負責。第四個部門是財政經濟課,涉及到公務人員參與的經濟、投資等方面的事務。
越三尺詳細身份是東唐檢察特蒐部事務課的檢查事務官,她可以立案調查任何可能涉及和公務人員有關的刑事犯罪案件。她直接受國家最高檢察總長指揮,可以不用向直屬長官匯報工作。特蒐部權利非常大,曾經直接幹翻首相。他們的監督系統這裡就不介紹了。
曹雲:“這人有問題,我覺得烈焰這次的主目標不是孫地,不是律師,而是特蒐部。幫我聯繫司馬落。”
魏君應了一聲,到一邊拿電話聯繫司馬落,司馬落幾分鐘後到達。
司馬落並非特蒐部檢察官,他是東唐檢查事務官,類似劇務,什麼活都可以乾的那種。主管非公務人員的刑事訴訟工作。
司馬落:“張陌是檢方特蒐部資料課的檢察官,資料課權限應該是最大的,他們可以調查公務人員和其直系親屬的帳戶和資料,在有必要情況下可以對他們進行監聽和監視。不過他們不能主動進行工作。在直告課,事務課立案後,需要調查情況下才能介入。比如我要監視某人手機,事務課沒有這樣的技術力量,就可以由資料課完成。 ”
曹雲:“從張陌工作生涯看,應該是朝上走,怎麼會朝下走?”
司馬落道:“我不清楚,我們雖然都被稱為檢察官,實際上我們的部門並不相同。不過按照我的經驗看,張陌應該有違法行為,但是沒有被抓到證據,無法定罪。在這種情況下,就會把他調離重要工作。他可能有違法行為,可能沒有違法行為。”
和普通市民不同,普通市民罪名不成立,就是不成立。司法人員罪名不成立,未必還能留在原本的工作上。
司馬落道:“這類人我們稱呼為司法邊緣人,他們和他們直系親屬的財務狀況受到直接監視,監視時間從五年到十年不等。目前東唐邊緣人不多,諸如上個月有一名警察洗清了冤屈,恢復了搜查三課組長的身份。看資料張陌應該就是邊緣人,他還留在邊緣職位,說明他還處於檢方監視中。”
司馬落:“就個人了解,張陌在地方檢察院時候非常能幹,曾經受到市長的嘉獎。但是……但是……我們私下說……在張陌調任到東唐特蒐部後,有傳聞稱張陌和白素的宇宙集團之間有利益關係,我不太清楚。”
說到這裡,越三尺敲門進來,笑呵呵看看大家,問:“是問張陌的事吧?”
曹雲看越三尺: “你好像是知情人。”
越三尺道:“看見第三個辯題時,我就聯繫過家裡,得知張陌是涉事檢察官,我就知道烈焰醉翁之意不在酒。我現在是請求曹雲你站到我們這 ,打掉第三辯題的檢方威脅王小姐之說。”
曹雲反問:“你認為張陌威脅王小姐?”
越三尺思考了一會,道:“這是一個醜聞,半年前,特蒐部秘密立案調查宇宙集團,我們認為宇宙集團有不當獻金。”
企業或者個人用金錢支持首相或者市長候選者,其是受到一定約束的。經常看新聞美國總統代表了什麼企業,實際上存在很多規避性用詞,如果確認總統代表某家企業的利益,他肯定是要下台的。不過,有利益就有市場,企業也會想辦法給候選人送上更多的金錢,這類行為是非法,不是宣傳中明目張膽收企業的錢。這類事在東唐就歸特蒐部管。
有人說,企業可以直接偷偷給。這也是不行,競選過程中的花費等,都受到審核和檢查。如果你只有一百萬的合法獻金,卻做了兩百萬的事,那你就必須說明另外一百萬的來源。畢竟如果是首相或者市長直接支持某企業,企業肯定飛起。
為什麼首相不能支持某企業呢?因為會形成資源優勢的壟斷。以90年代電信為例,安裝一部電話需要安裝費一千多元,並且還需要預約排隊,電話費也很高。這就是壟斷,壟斷好處在於他們可以爆發式的在短期內拿出讓人驚訝的成績,壞處就不用了。電信被拆分後,有了競爭,花費立刻降低,不用預約排隊,安裝費直線下降到最終免費。也因為打破壟斷才有了現在便宜的通訊費,便捷的高效的服務。
對企業來說肯定不高興,但是受益的是消費者。
在特蒐部調查期間,懷疑資料洩露,宇宙集團規避調查,懷疑有緊急銷毀證據,轉移資產,串供等非法行為。特蒐部找到的宇宙違法操作全部已經轉變為合法。雖然宇宙集團的計劃落空,損失慘重,但是沒有讓特蒐部抓到尾巴。
張陌因此成為重要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但是檢方掌握的資料非常有限,張陌具備相當強的反偵查和反審問能力,最終沒有對張陌提出指控,只是將張陌調任到邊緣工作。
宇宙集團和銀河集團是東唐兩大財團,表面上存在競爭,實際上他們在大利益面前是堅固的盟友。張陌有可能為了孫地逼迫王小姐認罪嗎?
越三尺:“你們知道,如果王小姐有一位好律法,比如呼延屏。呼延屏在法庭上打掉了王小姐的勒索罪名,那代表孫地誣陷王小姐。王小姐反而可以要求立案調查孫地,調查順利,刑事附帶民事對孫地提出指控。一旦孫地罪名成立,他就不能再擔任銀河集團董事。接下來呢?”
越三尺:“孫海頂住壓力,一直保持對銀河集團的絕對控股。他因為身體原因在療養,孫地不能擔任代理董事,那銀河集團怎麼辦呢?第一個選擇,出售股權,放棄絕對控股,孫家人不進入董事會。第二個選擇,太陽公司的總裁孫雪衣成為代理董事長。一旦到了這個局面,一切都沒有選擇權了。所以孫地罪名成立的後果是非常嚴重的,因為有這樣的後果,不排除張陌介入的可能。”
越三尺:“烈焰的目的就引爆宇宙、張陌、特蒐課這枚炸彈。特蒐課一直是市民心中的英雄部門 是堅不可摧的一道防腐敗的防線,是司法公信力的一個具體體現。引爆炸彈之後的後果:宇宙沒事,沒有證據,拿宇宙集團一點辦法都沒有。問題是特蒐課必須回應問題,必須承認有這回事。但是因為沒有證據,又不能指證張陌,這事情就會變得非常尷尬。接下去,檢察總長就會成了專案搜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特蒐課將停擺直到調查結束。最可怕的是,專案組找到了烈焰故意提供的證據。那對東唐特蒐部公信力將會是一次毀滅性的打擊。”
特蒐部調查洩密案,沒有結果,沒有結論,沒法抓人。專案組調查後發現證據,特蒐部就涉嫌包庇張陌。不說別的,司法公信力會最少倒退20年。
越三尺:“我現在在串聯,請所有律師都站到檢方這一邊。”
曹雲不置可否,問:“三尺,你似乎和大聯盟是合作關係,怎麼大聯盟突然會對你們動刀?”
越三尺道:“一件事歸一件事,如果能剷除大聯盟,我本人非常樂意和任何人合作。我相信大聯盟也不介意我時刻準備剷除他們。因為鬣狗我們才有一定的溝通,利用壞蛋對付壞蛋,是合法合規的一種策略。言歸正傳,張陌這件事有些麻煩,想請曹雲你……”
曹雲問:“多少錢?”
越三尺反問:“錢?”
曹雲道:“我們合作如同你和大聯盟溝通,都是在一定利益框架中的合作。我本人沒有幫忙的義務,特別是這件事張陌可能違法了。作為律師,就算當事人違法,也會全力為當事人辯護。在此之前,律師肯定要和當事人簽訂委託協議,委託協議中肯定有報酬。你要雇我可以啊,錢,有錢就有曹雲,只要錢夠多,曹雲甘心當一條添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