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土官流官
明末的青海,並非王爍想的那樣,理所當然都屬於明朝,而是各種勢力混雜,情況相當複雜。
青海屬於明朝直屬的地方,與現代的中國地圖差距甚遠。
東面從莊浪往西,到青海湖東面,也就是海東,南面至柴達木盆地,北面至祁連山脈,與甘肅搭界,大致這塊地方,屬於明朝西寧衛所有。
青海湖以東,屬於蒙古厄魯特部固始汗建立的汗國。固始汗坐鎮西蕃,也就是現在的西藏拉薩,海西的青海部分,則由他的十個兒子分別統領,號稱十台吉。(蒙語,太子。)
另外,青海許多地方還有吐蕃藏人的勢力。他們名義上歸屬明朝朝廷,實際各成勢力,崇尚佛教。各地有名的喇嘛廟裡的,受過朝廷封號的活佛,往往也是最高權利的擁有者。
除以上兩個大些的勢力,青海還有少數回鶻,薩拉等民族,散居在各地,影響甚小,不足為慮。
西寧衛直屬的這些地方,多以漢人或者是漢化了的少數民族為主,靠種地為生,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便是戍卒。
戍卒多隨軍征戰來到這裡,然後便在這裡娶妻生子,定居下來。戍卒制度是明代軍隊的基本軍制,全國基本一樣。
明軍制規定,戍卒以戍所為單位,在其駐防地附近居住,國家劃撥給予部分土地耕種,用於生產戍所所需糧食,剩餘歸耕種者家屬所有。
戍卒組成的家庭,每戶必須出一人組成軍隊,是謂戍卒,一所大致一千戶組成,故戍所指揮官往往被稱之為千戶。
戍卒是世代相傳的,倘若有一戶後代沒有男丁,則需從祖籍過繼男丁,或者重新遷一戶有男丁的過來替換。
西寧衛直屬衛所是六個,也就是六個千戶,散佈于西寧周圍,主要用來保衛西寧衛直屬地的安全。西寧城內設指揮使,兵備道,這些機構都隨著戍所的戍卒,被馬爌調往肅州了。
一般其他同類的衛所是五衛,西寧多出一衛,足見西寧的重要性。
在西寧衛城的北面和西面十幾裡到幾十裡不等,還有一道城牆,稱作邊牆。
邊牆大致由大通以北的娘娘溝,老虎溝,向西南延伸,經元朔往南直達柴達木,與長城一般,將西寧衛保護起來,每隔幾裡便建有烽火臺,用來防禦外敵入侵。
守衛這道邊牆的,還有四個衛所,稱外四衛,均勻分佈在邊牆附近。
這四個衛所不直屬西寧衛,但歸屬西寧衛指揮。
意思就是,遇到外敵入侵時,外四衛有點燃烽火臺報警和首先阻止敵軍進攻的職責,西寧衛有派軍支援和組織指揮抗擊敵軍進攻的權利,但沒有隨意調離外四衛的權利。
故而,馬爌與林日端從青海抽兵保衛甘涼,只能抽走西寧六衛,卻沒有權利調動外四衛。
魯文彬進犯西寧衛,西蕃的固始汗曾傳信給祁廷諫,願意派海西的十台吉出兵幫他。
祁廷諫卻沒有答應,即便在最危急的時刻,他也沒有求救于外四衛的戍所,可見他民族意識還是很強的,內部之爭與外敵入侵分的十分清楚。
從這一點上,也可以看出他的為人和品格。
除卻戍卒的勢力,西寧衛明朝廷直屬的,就是土司了。
土司制度是自秦漢時代就有的。
地方勢力割據一方,朝廷因為路途遙遠而無法實施直接管理,就按照勢力大小,分封不同的官職給這些勢力的頭領,是稱土官。
由土官代替朝廷,管理地方,鎮壓叛亂,必要的時候出兵幫助朝廷正規軍抵禦外敵入侵。
土官只是個空銜,不拿朝廷的俸祿,但權力卻不容小窺。
土司勢力範圍之內的土地,屬土司私有,百姓也是他的私有財產,而被稱作農奴。
土司養有私兵,稱作土兵,大的土司擁有土兵四五千,小的也有幾百幾十人,是真正在自己勢力範圍內掌握生殺大權的土皇帝。
朝廷採取懷柔政策,由著他們胡作非為的時候,他們就認朝廷是爹,也多少的給這爹個面子,交點稅,點個卯。
朝廷不由著他們的時候,則聯合起來抗捐抗稅,甚至趕跑朝廷委派的官吏,滅掉朝廷的軍隊。
自古以來,歷代朝廷想盡辦法,也治不了這些土司。
明代曾多次強制在土司的地界上認命官吏,因認命的官吏不是世代相傳,可以隨時更換,史稱流官。
這強制認命流官管理的辦法稱作改土歸流。
朝廷改土歸流,無非是試圖真正統治這些地方,但土司不配合,農奴只聽土司的,否則性命不保。
結果,就是認命的官吏拿著銀子也顧不到人手,飯都沒人敢賣給他們,只能哪兒來的滾回哪裡去。
故而,胡璉器會預計王爍不敢對這些土司怎麼樣。朝廷都沒有辦法,你一個小小千戶,幾萬軍隊,就能把這些土司都制服?做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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