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版友間的激烈討論是為了?(5/3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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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蘭提斯 2006-4-23 13:51:07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5 3688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6-4-24 22:51
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6-4-24 07:17 PM 發表
觀察半天哦,個人發現這種無恥又愛硬拗的版友大概都不脫這三種特質:

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不管大家是在討論什麼事情,他都想方設法拼命誇讚自己,而且明明大家都很不屑他,他依然故我完全不在意。…反正沒人褒 ...

= =+說到重點
其實多半到最後沒討論到答案反而炮火一直這樣子的延伸出來
哪來激烈的爭鬥出答案?
關於共識...
的確
我到是真的沒想到這個:sleep:
抱歉啦

因為很多事情真相到最後就連要有個模糊的答案都很困難
更別說有一點共識了

TO小飛俠:不用因為自己被扣分嚴重而打小報告= =a,反正我並不是在辱罵.真要被扣分那我也無話說.不過跟你無所謂的拿砲彈轟炸網友並不同.請要有自知之明.
科學小飛俠 發表於 2006-4-24 23:06
原帖由 克蘭提斯 於 2006-4-24 10:51 PM 發表
TO小飛俠…
原帖由 克蘭提斯 於 2006-4-24 10:51 PM 發表
因為很多事情真相到最後就連要有個模糊的答案都 ...

呵呵!爭辯歸爭辯…我從來也沒因為這樣就像某些人跑去打小報告…
你問那些被我用簡訊提醒小心違規和回文提醒的人就知道了…
唯一提報的一篇,也因為誤會解釋清楚,被我刪掉了…
人家辛辛苦苦打字的回覆,就這樣被抹殺掉,我覺得不應該…
所以我也不會做這種事…除非真的到忍無可忍的地步…
訐譙歸訐譙…爭辯歸爭辯…無非是為了找到真理…:smile: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6-4-24 23:41
爭辯要有理啦,有理才要爭辯

常有人爭辯的理由是用常人對該職業的反感來當批判的理由,反爾不去先檢討自身的行為

這種人就不值得尊重了

像很多人只要一被警察開罰單就PO文譙,什麼業績啊,欺負沒勢力的老百姓,有牌流氓,賊頭啊

那種可以當批判的理由嗎,難道覺得自己的違規行為不應被罰的理由就是因為自己是無權勢的老百姓

真搞不清楚,為何有人自己不守法反爾可以理直氣壯的罵人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6-4-24 23:45
爭辯要有理啦,有理才要爭辯

常有人爭辯的理由是用常人對該職業的反感來當批判的理由,反爾不去先檢討自身的行為

這種人就不值得尊重了

像很多人只要一被警察開罰單就PO文譙,什麼業績啊,欺負沒勢力的老百姓,有牌流氓,賊頭啊

那種可以當批判的理由嗎,難道覺得自己的違規行為不應被罰的理由就是因為自己是無權勢的老百姓

真搞不清楚,為何有人自己不守法反爾可以理直氣壯的罵人
風雲 發表於 2006-4-25 01:19
激烈討論的原因往往會根據對象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對於理性的網友來說...
激烈討論是為了溝通了解'雙方的觀點;並試著從對方的立場來思考...異中求同!

至於愛耍無賴的網友...
激烈討論是因為看不慣其顛倒是非、模糊焦點又喜歡無理取鬧...
原帖由 普羅米修斯 於 2006-4-24 07:17 PM 發表
觀察半天哦,個人發現這種無恥又愛硬拗的版友大概都不脫這三種特質:

喜歡往自己臉上貼金:不管大家是在討論什麼事情,他都想方設法拼命誇讚自己,而且明明大家都很不屑他,他依然故我完全不在意。…反正沒人褒 ...

無賴標準作業程序

1. 他絕對不可能會錯!若有的話請拿出證據....
2. 旁人提出證據之後...那些所謂的證據只是有心人刻意造假抹黑,不足採信!
3. 當證據證明為真時...那也只是他故意錯!更何況是小錯又不是大錯!再不然就是別人先錯他才錯!
4. 討論對錯沒有意義!雙方不可能會有交集,無謂浪費彼此的時間...

就像是在擠牙膏,說法一變再變,到最後再替自己找個台階下...
正所謂一〝皮〞天下無難事...硬拗才是王道!
yen.tsue 發表於 2006-4-25 15:56
每一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有的留言蠻好笑的.有的說一一些543的.有的很正經的回答問題.是看個人的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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