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員工貪腐 該不該罷免 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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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butten 2006-6-14 20:38:13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6 7006
紫要A片 發表於 2006-6-14 22:41
那就罷免啊
拜託你去台北市連署罷免馬英九
為了台北市民好
拜託你速速進行
佐藤真子 發表於 2006-6-14 23:09
若是閣下所言之貪污,往上追查到馬英九,一樣罷免阿?!
哪像綠營被接二連三抓包,大總統也不是說他不會下台嗎??
很多泛藍.藍.深藍.跟中間選民,是一直很理智的
只是某黨太習慣把這些人貼上標籤..又不是CAS肉品..ㄘㄟˊ!
只要你有證據,甚至能讓檢方追查,就去做..若是這政治人物真的不好
若是是因為你們的大頭目頻頻出茶..就想要開始找一些543的來做
萬一無此事..可是會被控告污告歐@O@
您趕快去罷免吧..,有證據就講資料提供給檢調單位,罪名成立的話,也不用罷免,職務就會被取消歐
若是閣下認為只是因為自己大頭目要被罷免,就也想要罷免馬英九的話
閣下可以努力去台北市各區連署,達到選罷法的罷免門檻,就可以直接罷免掉馬英九
以上各方式..可提供閣下挑選,這是法律所允許的
尤其是閣下所說的罪證還沒到一個階段..恐怕您得更努力一點歐,不然就是造謠跟毀謗歐~加油吧!

[ 本帖最後由 sakuraame 於 2006-6-14 11:14 PM 編輯 ]
jerrybutten 發表於 2006-6-14 23:14
"如果有證據支持馬英九也貪污的話,那就罷免掉阿...."   馬英九 自己在新聞上講   罷免不一定要有罪

同樣的  如果有證據支持阿扁有罪   在罷免也來得及 有證據說話也比較不會早成族群的分裂   
就算是任期滿下台了  再把他關起來就好ㄌ   為何一定要這樣上街頭   立法院該審的不審  罷免第一   
現在馬英九煽動群眾上街頭 反扁 要罷免   還群眾中公然恐嚇 " 子彈已經上膛,請自動下台  不然會死的很難看"
為ㄌ每天新聞能有多一點自己的秀 造成社會不安  股市也因政治盤 而狂瀉.....
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只能說媒體的造神能力 令人讚嘆....

社會病了 明明是法治的社會   因為媒體的亂象   讓人 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
DEEP-BLUE 發表於 2006-6-14 23:58
原帖由 jerrybutten 於 2006-6-14 23:14 發表
"如果有證據支持馬英九也貪污的話,那就罷免掉阿...."   馬英九 自己在新聞上講   罷免不一定要有罪

.... 社會病了 明明是法治的社會   因為媒體的亂象   讓人 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 ...


社會真的病了 明明是法治的社會   卻因為執政者貪污腐敗 目無法紀

卻歸咎於媒體的亂象 放縱地下電台...    讓人 真不知道標準在哪裡
HubertLin 發表於 2006-6-14 23:59
可以試試啊!
如果能得到一定比率的市民連署!
當然可以發動罷免!
jun1971 發表於 2006-6-15 00:03
原帖由 albertluo 於 2006-6-14 09:09 PM 發表
罷免阿扁~是因為那些貪汙的人是阿扁的親朋好友心腹親家~
睡了她女兒的那個人都已經收押了~

如果大大想以這理由罷免馬英九~
意思是說這些人都是馬英九的親朋好友心腹親家囉??
我怎麼沒看到誰跟他有關係的??養 ...

他媽的我的帳號不要也沒關係!你他媽的有你這種人民是台灣之恥!有個屁用只知說他人護短不知自己護短之人!那你知道貪污的在野黨跟貪污的執政黨有何差別嗎?答案是沒差別!問題是當貪污的在野黨有前科時是不是要罪加一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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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狗國 於 2006-6-15 09:28 AM 編輯 ]
jun1971 發表於 2006-6-15 00:07
原帖由 jerrybutten 於 2006-6-14 11:14 PM 發表
"如果有證據支持馬英九也貪污的話,那就罷免掉阿...."   馬英九 自己在新聞上講   罷免不一定要有罪

同樣的  如果有證據支持阿扁有罪   在罷免也來得及 有證據說話也比較不會早成族群的分裂   
就 ...

真的要說嗎?台東縣長的妻子是"罪不及妻駑"對手就是十惡不赦該滿們抄斬的家族!你們的標準還真厲害啊?不是自己人可以他人不可嗎?
藺無雙 發表於 2006-6-15 00:23
身為長官不能管束下署的行為就該下台以示負責.
simon989 發表於 2006-6-15 00:23
九哥不要只會做秀和與綠對立,那天當上總統位置才會坐的穩,好好管管內部人員吧,現在焦點都在綠上,那天無料可報,藍就倒大沒楣了........
justin59 發表於 2006-6-15 00:30
喲喲~~生氣了喔?
講得好像你的帳號很值錢似的??
若你說"拼個所有的錢通通不要也沒關係", 這樣應該比較有震撼力喔!

還有啊, 你的積分還有三百出頭, 若真的拼個不要帳號.
大概還要十六篇發言被扣二十分才能夠變成過期麻吉!
那你要多加油喔! 不然就不像真心"不要帳號"了! 祇是嘴巴說說而已!
這方面小飛俠都還做的漂亮些呢!
嗯, 對了, 若真的哪天過期了, 千萬別另開帳號又游回來啊!

回歸正題!
管他陳水扁或馬英九, 若誰真的涉及不法行為.
照法律規定辦理就是了.




原帖由 jun1971 於 2006-6-14 10:03 AM 發表

他媽的我的帳號不要也沒關係!你他媽的有你這種人民是台灣之恥!有個屁用只知說他人護短不知自己護短之人!那你知道貪污的在野黨跟貪污的執政黨有何差別嗎?答案是沒差別!問題是當貪污的在野黨有前科時是不是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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