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遊行(於9/30舉行)同性戀可以結婚?將帶領台灣人倫沉淪!9月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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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兔 2006-8-31 21:56:2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52 7147
莎筱 發表於 2006-9-1 01:45
天阿@@
這是違反常理的= =+

不管我觀念多麼開放~我都不會認同的
如果我有兒女是這樣  我會叫他遷出戶籍
當作沒生.....

拜託~
想想看....
你家要是有養2隻公狗
有一天突然看到它們在....


這種事簡直上對不起父母~下對不起社會
自己喜歡就去做就好哩阿
不是我家人我也懶的理他們要棍子打棍子還是要玩多P
還搞遊行~
是要對大眾宣導這是正確的嗎???

如果小孩子看到這各遊行
問他人說她們遊行對嗎
你要跟小孩說什麼
這是正確觀念嗎
那他以後在學校要是都只注意同性不理異姓時
我就不相信你笑的出來
然道說你還會放鞭炮慶祝@@a

這要是都能宣導遊行抗議是正確的
以後都有人獸交了
人獸結婚
人獸抗議遊行要求結婚合法化哩

別說我說的不對~
覺得同性戀觀念正確的...
那您們就也要認同人獸交是正確的
不為什麼~
道理一樣阿~

甚至更不道德的您們也要認同
兄姐弟妹戀  父女母子戀

法律為何要禁止親人不得結婚
就是會產生畸形兒
而同性戀會有愛滋病跟一堆問題

如果說帶套子或做好防護就OK
那也可以阿
人獸交也帶套子算哩
那它們也可以去公証哩



有夠受不了啦><

[ 本帖最後由 夜七 於 2006-9-1 02:07 AM 編輯 ]
ihope0 發表於 2006-9-1 02:04
我看到同性戀還是有點不自在
結不結婚我沒意見
不過領養小孩當然不行
開什麼玩笑
小孩子也有人權啊
AliAdoTmo 發表於 2006-9-1 04:30
沒這麼嚴重吧!!!
不要搞得和布希一樣什麼都無所謂就是不要同性戀!

那只是性取向罷了,
每一個人都有爭取自己權益的資格,
何必視之為洪水猛獸??
也許五十年以後再回來看當初那麼樣大力的反對是很可笑的,
就像如果沒有某些當時的"前衛人士"的努力,
我們還在一夫多妻呢!!
莎筱 發表於 2006-9-1 04:37
原帖由 AliAdoTmo 於 2006-9-1 04:30 AM 發表
沒這麼嚴重吧!!!
不要搞得和布希一樣什麼都無所謂就是不要同性戀!

那只是性取向罷了,
每一個人都有爭取自己權益的資格,
何必視之為洪水猛獸??
也許五十年以後再回來看當初那麼樣大力的反對是很可笑的,
就 ...


&#28173;...
一夫多妻@@"
如果沒有這些前衛人士...
我怕很多人都沒出生哩跟娶不到老婆哩

都被有錢有權有身材臉蛋的搶光哩= ="

女性也不可能平等哩吧.....

雖然我也很想要一夫多妻

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
就是因為人類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有道德也有價值觀
不然與禽獸有何分別

如果同性戀合法化~
我大概可以預想幾百幾千年以後
人獸團體上街抗議人獸戀合法化吧
因為人類從異姓和同性間找不到安慰
只有野獸能了解他們
而且有些人更認為這是正常傾向.....

[ 本帖最後由 夜七 於 2006-9-1 04:48 AM 編輯 ]
jasonzyx 發表於 2006-9-1 04:50
上帝造人為何造一男一女?
我是不讚成同志!
因為不合生理上的需求!
但心裡契和...
我是覺得ok啦...


但同志遊行是向下沉輪??
我看你是因為政黨色彩在罵的
找東西罵
找事情嗎
AliAdoTmo 發表於 2006-9-1 04:53
原帖由 夜七 於 2006-9-1 04:37 AM 發表
人之所以為萬物之靈
就是因為人類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
有道德也有價值觀
不然與禽獸有何分別


哈,你真的這樣以為嗎???

人類真的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
同性戀無異於禽獸,沒有道德也沒有價值觀???

這就是我覺得最好笑的地方~~~
就算你對他們不以為然,
他們有做什麼令人髮指的事嗎???
值得大家這麼大肆韃伐??
再說一次,
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權益的基本權利!!!
就算我不喜歡,
但是我承認有這樣的人,
也不岐視和我不同的人!!!
HubertLin 發表於 2006-9-1 04:59
我個人對同性戀是抱持中立的立場
反正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
她/他喜歡就好
莎筱 發表於 2006-9-1 05:13
原帖由 AliAdoTmo 於 2006-9-1 04:53 AM 發表

哈,你真的這樣以為嗎???

人類真的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
同性戀無異於禽獸,沒有道德也沒有價值觀???

這就是我覺得最好笑的地方~~~
就算你對他們不以為然,
他們有做什麼令人髮指的事嗎???
值得大 ...


同性戀我是沒有歧視啦....(心虛中
可是也不能太合法化阿
只是覺得有些要求能領養小孩還要求做節目雜誌宣導觀念正確就有點...
我是覺得不能太鼓勵啦~

人類就因為上面還有一各法律約束阿
所以該破~可破~不能破的還是要有各標準阿....

反正幾千年以後的世界怎樣我也不知道
搞不好地球都沒哩= ="

追求是可以啦..
不能教壞下一代呀
總不能讓下一代認為同性也是可以結婚的對象吧.....

[ 本帖最後由 夜七 於 2006-9-1 05:15 AM 編輯 ]
jo1019lin 發表於 2006-9-1 07:08
沉淪??
有些人同性戀是不得已的耶
是你剛好不是而已
不要太自私了吧
每個人有權利選擇自己的真愛
只要是兩情相悅
沒什麼理由不能結合

其實我並不喜歡同性戀
我不會體會同性戀的感覺
但我想
相愛卻不能光明正大在一起是很痛苦的

[ 本帖最後由 jo1019lin 於 2006-9-1 07:14 AM 編輯 ]
一番星 發表於 2006-9-1 09:07
我一半贊成(女性)一半反對(男性).......
因為....
看到兩條香腸會想吐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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