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案/馬英九也報假帳? 市府:承辦科員取巧已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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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05562022 2006-11-14 23:53:22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5 6240
0938680926 發表於 2006-11-15 14:09
只要是貪污的官員我門就有權利要他下台

希望趕快調查出來.....如果馬.陳2人都一樣的話就一起下台吧...
溫柔的風 發表於 2006-11-15 14:56
原帖由 0938680926 於 2006-11-15 06:09 發表
只要是貪污的官員我門就有權利要他下台

希望趕快調查出來.....如果馬.陳2人都一樣的話就一起下台吧...


最好是都滾下臺
小馬這麼會跑步~相信可以跑到天涯海角
不過阿扁就比較可憐了
落跑還要推輪椅~
就這點來說~小馬贏了
kanyung11 發表於 2006-11-15 15:02
只能說是阿扁用人不當,沒人事發之後肯為他承擔..而且阿扁也不夠坦承發票造假.
不像市府小馬哥坦承發票為行政方便事宜所以造假..
看來各行政首長的特支費可能都有問題喔~繼續擴大的可能性極高!:heart:
發霉麻吉 發表於 2006-11-15 15:18
呵~爽呀
真能同一套標準 那就太爽了
把所有縣市長通通炒翻
連過往下任的前市長(別漏了歷任台北市長)也抓來鞭屍
照情節重大程度來排個名  再慢慢定罪
有好戲看囉

不過呢  照綠色邏輯來說  這些市長應該沒事
第一   沒有對價關係  金額也不夠大  零用錢額度而已嘛
第二   有那麼多大金額的公費可以貪   馬英九沒貪   都捐給公益團體了  幹麻每個月費神貪那麼小的錢
第三   就算有公費私用  也都是用在自家人身上  沒進口袋的   馬英九的是花在狗娘生的公益畜牲身上   同等的  總統有嫌疑是花在老婆和岳母身上
如果以上任何一點不合邏輯  而有任何一縣市長被判刑
那按照情節重大比例   我國的現任元首   早就被判上刀山下油鍋囉   罪過  罪過
泛綠死士別再鬧了啦   那會害了台灣之子的喲


快報
發完帖才看到這則新聞
我發誓  我不是呂副派來的臥底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sunkiss20061115135900
針對檢方傳馬英九說明特別費一案,副總統呂秀蓮下午表示,希望可以將所有縣市首長通通查清楚,以證明陳總統的清白。

副總統呂秀蓮:「要查的話應該要從中央開始,而且應該前後任一起瞭解,因為你只是針對現任的也不是很公平,因為現任都是繼承以前卸任的,譬如說副總統,就覺得過去的副總統他怎麼樣來支用這件事情,讓大家來瞭解一下。」


副總統表示,不只是現任的縣市首長,要查就從以前卸任的開始,暗指呂蘇謝這3人,要接受調查的話都可以查的清楚,也能夠證明這段期間,陳總統因為國務機要費案的清白。

[ 本帖最後由 發霉麻吉 於 2006-11-14 23:35 編輯 ]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15 16:14
說的不錯  一查下去全都死光   那連公務員每年用教育補助請一堆東西養蚊子   估計早死一大票

照綠營說要求小馬的標準   來要求謝長廷跟陳水扁   

估計高捷弊案跟國務機要  早讓這兩位死一千一百回~都有餘
不過好奇怪   為什麼他們還活著   大剌剌的在街上走呢?:what:
好奇怪的一貫標準阿?  各位綠營大大:tongue:
wayyoung 發表於 2006-11-15 17:26
看到謝欣霓說的義正言詞...
她說:把自己早餐吃的包子豆漿拿去報特支費這就是貪腐!要負責!!!
我想...要幾萬顆包子幾萬杯豆漿才能買T牌鑽介~
有種就用同一標準去對待阿扁和阿珍阿!!!

另外王世堅又說他家阿扁第一時間就出來負則不像馬英九不付責任!馬英九應該下台!!
不知他是哪隻眼睛看見阿扁有第一時間出來負責了!!!

這種貨色到底都是誰選的阿!!!!要投給他們還不如投給許純美~至少人家還有政見!!!
魔性之眼 發表於 2006-11-15 20:46

回復 #35 發霉麻吉 的帖子

這樣...呂副總統算是落井下石嗎??
尤其她說了那一句前後任市長........
而且自她以下......各部會首長的特支費都要查耶.......
jslee 發表於 2006-11-15 21:31
現在是一團亂了,總統貪污硬凹之後,下面的莫衷一是,搞的亂烘烘的,也不知如何處裡,反正我只知道,爽的是阿扁大總統,因為暫時弊案不會繼續被挖出來了,至少休息一下,等口力恢復後,繼續硬凹囉~~~~
chrysanthemum 發表於 2006-11-15 21:43
雖然同名為報假帳
但這跟國務機要費的最大差別

是國務機要費沒有用在公務
而用假發票報假帳,領錢買鑽戒
被檢察官戳破

而特支費目前仍然顯示是用在公務支出
只是承辦人員貪圖方便,化整為零違反規定而已
真相還待檢察官釐清

有人說入私帳就是貪污?

A:不,那是法律規定

特支費買水果,報紙就是貪污?

A:拿來請下屬是可以的,買報紙放辦公室也是

都屬於公務支出
-----------------------------------------
所以唯一的問題點在於報假帳這個部份

是不是承辦人員的投機取巧所造成?

怎麼判斷呢?看原始憑證就知道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15/8/6kty.html
大楓 發表於 2006-11-15 21:46
把阿扁跟馬英九都抓去關啦  最好是關在同一間

馬跟扁合起來不就是~騙~嗎?!  注定的啦

注定這兩人要合起來把大眾騙得團團轉

現在他們兩個也算功德圓滿了  好滾啦  通通抓去關~~

保扁派跟保馬派也好清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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