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可免
活刑不可減
看到台灣目前的刑法實在是太"輕"了
你強姦了這麼多個女性
卻只換來十年不到的徒刑
在美國,一個各案就屬於一個案子,一個刑期就屬於一個罰責
今天偷幾家便利商店就是幾個案子,當然也會視情況而定
但是對於台灣
簡單說來就是罰的太輕,沒人會遵守,反正關關出來還是一個好漢。
而對死刑犯來說,我寧願用吊死的方式來還比較好
再者,這樣子又省去一個子彈。對想做壞事的人來說又是一個警惕。
(還真希望有"五馬分屍"的刑罰出現XDDDD)
目前聽說台灣的監獄都快要滿了=_="
而台灣人民還要去養他們???
為什麼不就一個一個套上頸圈(上面有通電流的那種)
然後逼他們作工,這樣子又不用外籍勞工,又可以省錢,讓台灣人民富有起來,多好!
以上純屬虛構,會被人權組織奸譙。
不過人權組織似乎都保護那些個犯人似乎保護的太過頭了。
難怪越來越多的人寧願犯案殺人也不願正當的做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