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事無罪推定的原則,王金平關說的證據還稱不上是確鑿,但應該也足以採信了,只要法官沒有昧著良心。
無論如何,王金平關說無涉刑事,但民事和行政訴訟可沒有無罪推定,目前的證據足夠讓王金平輸掉官司了。
而對於一個政治人物,又是立院龍頭,對操守的要求更高,容不下一些瑕疵或可疑。
這時更優先考量國家和社會的法益,容不下一絲不可靠與風險。沾到了就是下台。
曾勇夫下台了,就是這個理由。而王金平呢?居然還好意思賴著,沒有一點風骨。
當一個人面對刑事責任,罰與不罰之間,必須優先考慮保障人權,所以有無罪推定原則,寧可放過壞人也不能冤枉好人。
而對於政治人物,託付以國家重任,必須優先考慮保障國家社會的利益,所以道德操守要求非常高,寧可冤枉好人,也不容許任何讓壞人在位掌權、危害國家社會的風險。
這次許多綠營人士,甚至所謂法學專家出來挺王,瞎扯什麼無罪推定,我不信他們不懂!這是愚弄百姓、混淆視聽的手法;操弄輿論,顛倒是非,實在罪大惡極,令人不齒!
本帖最後由 ssilvch 於 2013-9-22 09:43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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