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怎可無罪推定,不要愚弄百姓了!

 
ssilvch 2013-9-22 08:18:48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5 5526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1:32
malerfuk 發表於 2013-9-27 19:12
另案監聽可以 但是有要件 實質要件大家心裡一把尺
形式要件最輕本刑就是要三年以上
請問本案有嗎 總長都 ...

關說案如果有對價關係,就是貪汙重罪。如果不監聽怎麼知道有沒有對價關係?
後來無法證明有對價關係,並不能反推之前的監聽是錯誤的。

撤銷王金平黨籍的是國民黨考紀會,不是馬英九。

馬英九以總統身分對國內的重大司法弊案發表意見,並無不妥。

立院院長關說司法,立法權藉預算要脅介入司法權,才是敗壞憲政體制。
立委只能就法律案或預算案質詢檢察總長,卻擴權藉質詢公報私仇,柯建銘甚至不迴避,就個案公審檢察總長,才是敗壞憲政體制。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2:09
liangrong 發表於 2013-9-30 23:02
真的相信了馬在意的是關說這件事的「大是大非」?
別自欺欺人了
目的還不是為了要鬥爭拉下王

劉櫂豪講得有幾分道理,但藉此包裝他的話術混淆視聽,還不讓黃世銘辯解,沒什麼好得意的。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偵辦中的刑事案件,九月五日偵查終結的是法官收賄案,又不是司法關說案。八月三十一日查無進一步事證能證明王金平等人涉及刑事貪瀆,但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涉及行政不法,當然要報告總統。這跟九月五日偵查終結的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哪裡違法了?

今天你王金平在立法院裡面關著門搞什麼,總統尊重你不過問。但你黑手伸到司法這一塊,搞上法務部長、檢察長和檢察官,總統怎麼能不聞不問?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2:17
csitee84 發表於 2013-10-1 00:04
現在9/30了!!  特偵組出醜了   現在你要怎麼講ㄚ?? 趕快換帳號吧~~

特偵組出糗了?明明是立法院違法把檢察總長叫去輪姦,還說是人家出糗了。

劉櫂豪你告訴我哪一條法律允許你們這麼做?

立法院只能就法律案和預算案質詢檢察總長,結果一群立委毫不迴避地,就兩黨立委黨鞭涉及的關說司法案,用盡各種方法謾罵審問,行疲勞轟炸式精神虐待,你們這些老百姓就爽了嗎?

看到一堆流氓打警察,會在一旁喊爽的,是什麼角色可想而知。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2:32
ann_1980 發表於 2013-10-1 00:50
王金平到底有沒有罪,不是你我 或是馬英九說了算,

你開頭就批 "王金平怎可無罪推定,不要愚弄百姓了"


王金平不能無罪推定,是因為這不是刑事案件。

不是刑事案件,就沒有無罪推定這種事。

鄰居和你老婆光溜溜在床上,你找不到明確證據他上了你老婆,法官就不能定他刑事上的通姦罪,這是無罪推定。

但是打民事訴訟,法官依個人心證及常理判斷,就可以判他敗訴,而必須負民事賠償責任。這裡沒有什麼無罪推定。但鄰居除了賠錢了事以外,不會丟工作,他的老闆不能因此開除他。

但是,在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政治人物的操守就是他的生命,有任何背德的行為都會失去大眾的信任,必須辭職下台。如果搞上鄰居老婆都很不得了了,何況是關說司法。

台灣正在上演做賊的喊抓賊,偏偏老百姓為了反馬,看著賊打黃世銘也爽。

希望你認真想想。





本帖最後由 ssilvch 於 2013-10-1 02:49 編輯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2:48
gorsachius 發表於 2013-10-1 01:19
這件事有那麼難懂嗎?連特偵組都已經明白的說
沒有刑事不法,只有行政不法。
就算有刑事不法,也得經過起訴 ...

我說學理工是給大家台階下,不是怕了誰。

該說的都說了,有幾個人仔細看我寫什麼?

你的心裡是否有預設立場?

反過來說,當一切證據那麼明顯,60%以上的人相信王金平關說得時候,還要說無罪推定。

反而特偵組拿法院的監聽票,掛線監聽的是調查局,在沒有任何不法事證的情形下,卻先要定特偵組的罪,這時無罪推定的原則又到哪裡去了?

馬英九違憲的說法畢竟只是某個角度的觀點,實際上與現行制度與法規並無任何違背;每個國家憲法規定及慣例、國情都不同,馬英九的處理方式充其量是有爭議,哪有到什麼毀憲的地步。只因為打馬變成各路人馬共同的目的,才搞出現在這套劇本。看著這齣荒謬的劇,你心裡不覺得詭異與不安嗎?
k8b7712 發表於 2013-10-1 03:03
我贊成王金平關說下台!!!

同樣的~違憲的馬英九呢?

是否也該下台?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3:04
特偵組和黃世銘根本就是被立委抓來公報私仇的替死鬼。

要說特偵組是東廠,除了這次關說司法案之外,有哪次特偵組跟馬英九報告,或馬英九指使特偵組的證據?不要說眼線一堆勾結一大串的立委們會抓不到。

說特偵組違法監聽,請問如何能違法?監聽票是法院開的,掛線側錄是調查局做的,特偵組只能依法拿到申請到的結果,如何違法?要說濫行監聽,也要怪法院審核不實。

這次關說司法案公布監聽譯文,是因為關係到公眾利益的重大事件,其中內容並無涉及隱私,平心而論並無不妥。若是這種事都被掩蓋起來,不讓民眾知道,才應該要生氣吧。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3:05
k8b7712 發表於 2013-10-1 03:03
我贊成王金平關說下台!!!

同樣的~違憲的馬英九呢?

你先證明他違憲啊,看你學了多少。
gorsachius 發表於 2013-10-1 05:11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2:48
我說學理工是給大家台階下,不是怕了誰。

該說的都說了,有幾個人仔細看我寫什麼?

60%認為王金平關說,所以不能無罪推定?我們還在十八世紀搞公審嗎?
你根本連無罪推定的意思是什麼都還搞不清楚!
你可以認為王有關說他有罪,那是你的事,你只是個人,
你怎麼認為不影響王的利益,無關緊要,沒人在乎.
其它人怎麼認為也一樣,包括馬英九.王是否有法律責任
要由法院經正常程序決定,這部分特偵組已經告訴你沒有,所以特偵組才
退而求其次,送監察院.即使監察院也是有個程序,要給當事人說
明的機會.就算殺人現行犯,也不能當場槍斃.
結果馬英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趁人家出國,從指控,起訴,判決,行刑一手全包了.
有點常識的現代公民都知道不能這樣硬幹的.中國鬥薄希來都還有象徵性的審判呢!

至於特偵組有沒有罪,也是同樣的道理.多數人認為有,但並不是就二話不說被定了罪.
特偵組有沒有辯解的機會,當然有,他們已經開了不知幾場記者會,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
也不知說明了多少遍了.它就是不能說服大家,反而越爆越多,現在爆出連立法院總機
都監聽,接下來還不知有什麼.這就像在法院審判中證據確鑿的嫌犯當然會被判刑一樣.
ssilvch 發表於 2013-10-1 07:52
gorsachius 發表於 2013-10-1 05:11
60%認為王金平關說,所以不能無罪推定?我們還在十八世紀搞公審嗎?
你根本連無罪推定的意思是什麼都還搞不 ...

麻煩看一下84樓。



林益世當時也還沒審判,國民黨就開除他。而且林益世要自己辭職退黨,國民黨還不肯,一定要開除他。
那時候怎麼就沒人替林益世說話,不覺得未審先判,也沒有無罪推定?

王金平的事,比林益世嚴重得多了。

林益世的案子是一人對一私人公司,搞了私人的錢;王金平關說涉及立法院院長、法務部長、高檢署檢察長和負責個案的檢察官,還有在野黨的黨鞭,搞了全國的司法公正。 林益世就算真的搞了一億四,也是一個人的錢。王金平沒拿錢,交換的是人情和政治利益,卻賠上了司法公正和正義,以及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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