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篇新聞之後,你還會支持強姦犯假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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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 2007-9-18 22:25:02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8 8325
qqaz93 發表於 2007-9-20 19:14
當他犯罪時就失去了人權 那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別再把人權掛在嘴邊 不然那天受害的很可能就是自己本身了
jasonzyx 發表於 2007-9-20 19:27
要放出來可以
把他雞雞砍掉= =
我妹每次看到類似的新聞就會這樣說
北台灣小王子 發表於 2007-9-20 20:30
我支持放出來
然後只要放出來再犯
不論罪行大小
直接槍斃
light612 發表於 2007-9-20 21:31
我的立場當然也是:關到死
憑什麼要放他出來
那些受害者呢
有考慮他們的心情嗎

與其如此,我寧可接受那些家屬對楊xx用私刑(sorry,偏激言論)
不過,有時候真的希望這種事情發生
至少,那種人不會出現在社會上
sunny631 發表於 2007-9-21 08:15
這類犯罪者的再犯率太高,而且多半有心理方面的疾病,難以根治,導致這類人不斷犯案,若假釋出獄很難不再犯,當然會讓人感到不安,即使有所謂監控,若這些人再次犯案,即使又抓回牢中也太晚了,不是嗎?我認為政府應更積極來面對再犯案的可能性,同時做出更嚴密的配套措施,才能讓民眾更放心
sunny631 發表於 2007-9-21 08:18
原帖由 daniel161301 於 2007-9-20 12:59 發表
何不:先"去勢"再假釋,
無性伴侶者,解決性衝動可以花錢消"腫",也可以DIY
這些人卻選擇將自己的快樂建於別人的驚恐痛苦中,
既然自己無法控制自己,那就交給藥物及手術刀來控制 ...

我想閣下的建議可能是無效的,因為這類人多半心裡有疾病,即使去勢還是阻止不了這類人繼續犯罪,他們仍可使用"工具",不是嗎?
牛肉湯餃 發表於 2007-9-21 15:38
我個人覺得

人犯錯就給他一個自新的機會....

相關的配套就是...累積2次就直接以化學藥品直接讓他們無能吧!!!!
jpc01 發表於 2007-9-21 17:50
個人是反對
  不過真的要讓他出..也沒辦法
  不過只有一次機會..要是再犯..直接割掉吧
  還有要是有人再替他說話..
  讓犯罪者去強奸那群人看看 看他們心理怎麼說
papris 發表於 2007-9-21 21:38
天天蓋布袋痛毆一頓
過接老鼠人人喊打一樣
再來看能不能固定施打陽痿藥~~手指僵硬藥...
讓他的力量小於女性.....如同瘦弱的體力!
這樣的配套措施應該可以應付再犯機率
cymaryo 發表於 2007-9-21 21:48
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禮義道德忠孝仁愛廉恥~~~
就算這樣子考上大學
弟也認為它們得從國小的社會道德重新學起

不贊成放出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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