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o 009: 一定要重判!!!
你看看台中跟高雄,到處各地的飆車族!!
玩車人人都可以,但是搞的噪音一堆,隨便把馬路當你家的表演場,還強迫要大家看你表演;
不看或是出個聲音,還是那天比較衰,被看個不爽,就會被賞個飽餐一頓!!!
真是圈圈叉叉,把自己當成神阿?!稿的真正把玩車當興趣的人,被當成壞人一樣的看待!!
可惜的是我們偉大的警察叔叔,被嗆聲成這樣,又無法大刀執法,
你們的威權到底在哪里?
最好這些自大狂,又不愛惜生命的傢伙,抓到候,讓他們先拖著他們的「寶貝」車子遊街示眾;
然後再躺在地上,嚐嚐讓無數輛的機車輾過的滋味,
稿的半死之後再抓起來,用超高噪音讓他們耳膜破裂;用棍子插瞎雙眼,用刀子舵掉雙手跟雙腳,
折磨快死後,再痛快的給個一槍,剁碎餵豬或當肥料,算是有點回饋這個社會
[ 本帖最後由 kaiwind 於 2008-1-12 20:2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