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族應不應該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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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911 2007-9-24 23:52:26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0 18960
chjndn 發表於 2008-1-20 00:18
新竹飆車族 之前超多
最近比較少見了
不過真的要重罰
抓到至少罰個幾萬
最好是改設備的都要罰~~
LEO777 發表於 2008-1-20 01:05
晚上不睡覺~~~擾人清夢~~~
不法結黨~~~看人不爽自行動用私刑~~~
這種歪風不能縱容~~~希望警察大大掃光飆仔~~~
A840309A 發表於 2008-1-22 23:20
罰 不罰沒天理 改來改去 又吵 又危險 不只危害自己生命 甚至也危害到他人生命
這真的該罰 甚至要重罰!! 甚至也騷擾到他人 自以為好玩 還會成群結隊包圍其他車子
這樣還不罰 真的是沒救了!
chixi 發表於 2008-1-24 09:55
原帖由 絕色美女 於 2008-1-1 12:03 發表
飆車我是不反對.年輕人嘛 飆車粉正常
但砍人就不正常 
我覺得飆車 只要不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就行了
重罰:個人認為要用在既飆車又砍人的這種才適用.像這種的最好先重罰後再抓去槍斃


正方才對~~

飆車要如何不危害到他人的安全呢?

在賽車場跑道、設施都有經過設計了,有時還是會有意外發生,在大馬路上飆的話,道路狀況不好、又有別的車輛、行人等等。

就算你自已打滑了,也難保不傷及他人吧?那因你而受傷的人該怎麼辦?

如果真要飆就去沒人的地方飆。

[ 本帖最後由 chixi 於 2008-1-24 09:56 編輯 ]
jksuper2000 發表於 2008-1-24 10:05
臺灣的飆車族通常是指那些砍人的不良組織.
那跟路上愛開快車的人比是有很大的差異.
沒錯, 開快車是不守法的事也有可能造成事故.
但誰能說他在路上從來沒超速過的? (超速就是超過速限, 就算是1KM/H也好)
而且有經驗的人也知道, 不是純粹開慢就是安全. (高速公路順暢時,內線道開30KM/H安全嗎?)
我個人認為執法單位應教導大眾飆車族跟砍人的不良組織之區別.
任何違反交通法則的行為應視同普通的違規行為, 而不是重判.
砍人的不良組織就用刑法來審判吧.
CraLa 發表於 2008-1-27 21:45
開/騎快車不等同於"飆車族" 開/騎快車頂多就算是違反交通規則 開單而已 誰沒快過
但大家口中的"飆車族"應該都是指成群結隊手持刀械逞兇鬥狠的人
這種的 直接死刑比較快 不需要什麼坐牢罰款的 這樣只會牽連到家人
既然他們不尊重大眾的生命 那麼法律也不需要保護這些人的生命

殺吧 不殺不快:emo 009:
橘小苡 發表於 2008-1-27 22:18
..........為啥反方比正方多阿:emo 047:
我支持正方
joseph0177 發表於 2008-2-1 05:46
飆車就已經是公共危險罪了
而且自己出事就算了
最慘的就是還把無辜的人拖下水
每個人都是媽生的
飆車爽的時候有想過出事了怎麼辦嗎?
kk974 發表於 2008-2-13 09:22
當然應該重罰
道路是給人行車用的
不是飆車用
還說什麼不影響他人的屁話
要嘛不要制造噪音啊
肇事基本上應該判無期了
syous 發表於 2008-2-13 10:16
這種沒有懂不懂事 年不年輕的問題
連腦殘是什麼都不知道
這些人應該給他們重罰
而且要越血腥的越好  關越久罰越重越好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緩刑 不得交保 不得上訴 不得緩起訴 不得假釋
當然前提是 再有傷人的情況下
如果只是一般聚眾 騎快車拔消音器 不過沒有其他重大交通違規 或是無照....
那這我是覺得 頂多妨礙他人  適度處罰並且強制上課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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