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族應不應該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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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911 2007-9-24 23:52:26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0 18926
shacker3 發表於 2007-12-17 15:45
我覺得要學學新加坡的鞭刑
不要說我殘忍
我寧願打死飆車族也不願看到自己家人受傷
twins423 發表於 2007-12-20 17:48
你要死請不要傷害到他人,
你要這樣,
就一定會有代價的,
geo700822 發表於 2007-12-25 08:40
自己的生命不愛惜 無所謂
但是當你的行為會危害到他人生命
這跟謀殺沒有多大的分別
不用重典 沒辦法嚇阻這些不懂事的人
win9127 發表於 2007-12-25 08:45
重刑對他們沒差啦...直接把他們綁在車子上...
第二高速公路封閉一段...然後用搖控加速那車子...
讓他們好好享受一下速度的快感
死了就聽天由命吧...
nick8419 發表於 2007-12-25 14:16
飆車的不要命用不著讓我們守法的人 提心吊膽
倒楣的還會跟著把命賠
飆車直接用謀殺未遂起訴
撞死人直接用蓄意謀殺起訴
simonchen23511 發表於 2007-12-25 21:08
亂世就要用重典..
飆車跟酒駕一定要重罰
現在看起來都還罰不重..每天都有酒駕出事的社會新聞
今天還有飆車族丟爆裂物在高雄市政府...
真是夠了
axelshyu 發表於 2007-12-25 21:23
如果只是純粹飆車 不妨害別人
我想應該要給點機會
那如果有傷害到別人或妨害到別人
那就沒有什麼好說的
直接關到死啦~:emo 009:
carloslie 發表於 2007-12-25 22:31
飆車,我支持沒收犯罪工具,被捉到就由政府代為保管3年,每年繳交保管費給政府,3年後發回,如果逾一定期限未繳保管費就直接進國庫拍費,飆機車就沒收機車,飆汽車就沒收汽車,如果車上有查獲非法物品(如有強大殺傷力的刀具),除沒收犯罪工具外,一併移送法辦。現在政府不是稅收很少,想必能由這些造成社會不安的人,多回饋點錢給社會,會比關起來更有用。而不是還要浪費社會納稅人的錢,在監獄養飆車族。
ENZO807522 發表於 2007-12-25 23:20
我覺得台灣真的太自由了
導致低能的飆車族越來越多,且抓不甚抓:emo 005:
我覺得應該多判一點死刑,讓那些社會敗類在社會上消失:emo 042:

在台灣不求人多,只求每個人都能安分守己
這樣就可以了
HenryCYC 發表於 2007-12-25 23:21
飆車族
指的應該是一般改車改的很吵那種吧
吵死了
又是以一些不入流的為主
所以該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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