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族應不應該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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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911 2007-9-24 23:52:26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0 18923
humberman 發表於 2007-10-4 17:02
如果單純飆車我可以接受,可是要在合法的地方,如果又要煩害別人,又要傷人殺人的,乾脆處以鞭型
peter0626 發表於 2007-10-4 21:28
乾脆把他們槍斃算了! 留住種人不只會台灣的經濟有損傷也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死一死算了!
ck101.com-test 發表於 2007-10-4 23:08

自重人重!!

蓄意妨害他人免於恐懼自由, 不尊重他人是該嚴加躂閥~~~
地獄幽靈八六 發表於 2007-10-5 05:09
飆車妨礙到別人的路權 我就不認同了 該當受重罰 恩...我也喜歡追求速度 但至少前提是以不危害到他人性命安全和空間為前提 要做至少做的讓別人不知道吧~
crushzion 發表於 2007-10-6 02:59

怎樣算飆車族?

1.我認為飆車族的定義不清.
改裝車輛算是飆車族?
騎原廠車砍人是飆車族?
超速等於飆車族?
去賽車場競技算是飆車族?
這個問題沒確定前,沒有罰的具體對象,故無法聚焦討論.
2.硬來討論個人分為以下兩種狀況
改裝車輛,超速的目前已有罰責,也應足夠,無須加重罰責.
但是砍人的與帶刀械的我認為應該加重罰責
以上
z73818 發表於 2007-10-6 18:11

治亂世用重典
能夠隨便害別人的人
實在是不適用""同情心""三個字
讓他們死吧 !
mashogy 發表於 2007-10-6 20:06

如果被砍的是你的兄弟姐妹親人好友

投下反對票的,居心何在?世上有這麼多人都有愛心啊?
願以自身造業,換得他們浪子回頭?是嗎?如果是你被殺被砍
或甚至他們帶隊包抄警察局,這種沒有善心的混蛋垃圾
真的應該讓他們死一死,建議這種飆車族應該公開處死
把行刑畫面用SNG車現場Live直播,台灣就是對壞人太好了
治亂世用重典,以前古人說的是有道理的。

那些青少年心情苦悶,沒地方發洩精力時間?
去做公益啊,去做社區服務啊,幫幫育幼院、安養老人中心,做義工服務他們
看看這個世界有更多不幸的苦難人願意活下去,想想自己還有大好前程
你們還要用"不合法"的飆車浪費社會成本,敗壞治安?
唉...
jlai3 發表於 2007-10-12 10:01
槍斃  槍斃就對了
罪證確鑿  就是槍斃
knsod 發表於 2007-10-13 16:35
支持重罰~
重罰才可以遏止壞風氣,保障好人路權。
a7717096 發表於 2007-10-13 16:53
什麼重罰,這樣太便宜了
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論處才對
不值得同情
所以我讚同最好見一個殺一個
殺光為止
看還有誰趕飆車
現在的法律只是保護壞蛋而已
所以我們的法律不能保護好人
是大有問題的
這樣的政府不要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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