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IFE
發表於 2007-10-26 20:43
原帖由 DEEP-BLUE 於 2007-10-26 20:32 發表
憑啥你說無權就無權 用凹的就算喔
李逸洋認為「準直轄市」並不等同於直轄市
而先前在朝野立委同聲支持下,立法院院會昨天上午變更議案,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4、7條增訂「準直轄市條款」。修法後,只要縣轄市 ...
個人認為:
不必和漁民討論依法論法這種事情~
對他們而言:只要不是民進黨的主張都是錯的!
晉升警官花得了多少錢?
民進黨國庫通內褲都挖了多少錢了呢?
如果能因此改善治安.有何不可呢?
阿扁升了多少將官.漁民有說過話嗎?
套具民進黨用語:這根本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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