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有權自行升警察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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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龍黃 2007-10-26 19:34:10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4 5310
NY2 發表於 2007-10-27 07:59
直轄市有三個,台北縣市,高雄市

台北市 高雄市都能自行升警察職
台北縣當然也能

原因出在 內政部警政署 他想自己升,人情做給民進黨,
不想讓給國民黨  所以就阻擋

台北縣人口最多,一個警察管區很大,福利卻沒比較多,抱怨連連,早該升了

直轄市與準直轄市之差,>>準直轄市一詞那是威權時代的產物,民主時代 升格了就 升格
不能拿以前的制度來套用
pokjcook 發表於 2007-10-27 08:24
哇~~
看到這邊大家都還是在淪為
藍和綠的口水戰中
針對這各問題個人覺得
是不妥的:emo 059:
警察人員的升遷有一定的制度
年資:emo 017: 積分:emo 017: 這些都要考慮的
而不是說要升誰就升誰
不能說成為直轄市就能打破制度
更不能說台北縣工作量大就能這樣硬稿
那其他年資老的就不辛苦..沒貢獻:emo 001:
在仔細想想周縣長這樣硬搞的
升官的警官也無法參加警署開會及輪調
只能窩在台北縣直到退休
升遷也只能在有限範圍內(要等上位者退休才有缺阿):emo 026:
這樣對他們真的好嗎:emo 016:
33332210 發表於 2007-10-27 08:49
我想原地直升也是一大爭議吧?不能因為目前服務於北縣又剛好遇到升格而不顧資歷及倫理.那那些資歷及年資較完整且還沒晉升的人怎辦?又不是私人企業.老闆說升就升說拔就拔!
NY2 發表於 2007-10-27 09:04
誰說沒按資歷
台北縣當然都是有按資歷 ,升職只有少數人

這些人 過一陣子2008總統或立委選前後, 警政署早就規劃要升了
(侯友宜為這次的事件定調,表示140位警官原本就已經達到升遷標準)

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26/8/n2ms.html
侯友宜則表示,原本就已經規劃調升,時間點是在選後調整


周錫瑋只是認為 既然都已是直轄市   
按照北高標準,已自行可以升
這也沒說錯

[ 本帖最後由 NY2 於 2007-10-27 09:14 編輯 ]
zcbvn2006 發表於 2007-10-27 09:39
不要什麼事都扯到藍綠
煩死了
台灣大小事通通都可以變成藍綠大戰
看膩了
33332210 發表於 2007-10-27 12:04
<承諾在選後>和<本來就規劃在選後>二者有差喔!還有直轄市能做的事不代表<準>直轄市也行!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27/11/n3fd.html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7-10-27 12:39
只是一堆低下的公務員升級而以有何好關心的
升在大又怎樣,就算當到署長又怎樣
還不是一群沒卡小的魁儡升那無關緊要的官而以.又怎樣

對社會有好處嗎?沒有
對治安有好處嗎?沒有
對人民有好處嗎?沒有

升在大也只是幫政府擦屁股,圓謊,背黑鍋,給人看不起的職業罷了
cckly 發表於 2007-10-27 12:45
說直接一點
藍綠惡鬥,犧牲到那些警官們
要是現在兩方都是一樣顏色的話
頂多是兩方見個面,聊聊天~欠個人情!
根本不會犧牲到警官們

縣長的確不適合這麼做,但如果雙方都是一樣顏色的話!就不會演變成這個樣子,還被報導出來。
muta00 發表於 2007-10-27 13:35
當縣長有需要這麼屌嗎
黨跟黨之間已經夠亂了
現在換地方跟中央都快要槓起來了
台灣真的有夠亂
難到要搞到跟韓國一樣
分南台跟北台才開心嗎
NY2 發表於 2007-10-27 13:50
升直轄市  北縣警察擴編與升遷,是既定政策
目前問題在,直轄市 與 準直轄市的權限爭議

沒法源說, 準直轄市不能比照直轄市

地方自治法規定  :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會議議決之。
所以注定交給立法院去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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