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區住3都更(求助)??

pcc0921 發表於 2008-5-7 20:20:4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1 17827
teddysu 發表於 2008-5-19 16:24
權狀的坪數=銷售坪數

既然2.3坪是最基本的.你也可以提出你的條件.在2.5 ~ 3.125 坪之間做交涉.必要時可以參考你的土地位置(角地.臨路...等)與房屋的基本條件(樓層.邊間...等等)來開條件.土地的條件好時(角地.臨路地界線較長..等等)甚至可以超過3.125坪.必要時可以把 都更案的名稱 (我可以找到計畫案.確定開發範圍) 查一下你的權狀.把你的土地(完整地號.坪數.持份比例)房屋(建號.坪數.屋齡.地址) 的資料傳給我.我可以幫你計算一下.只是這得花不少時間.我得找工作空檔先找到資料.再根據條件套公式計算一下.才能找出合理的範圍. 要不.就是請建方提出計算式(都更的所有條件.建方一定有資料.如果已經請到建照.有建照的資料會更容易).我來幫你看看是否合理.但最好還是要有土地與房屋的基本資料.這樣才有辦法判斷.如果真的想知道.也不趕時間.是可以這樣試看看^^

[ 本帖最後由 teddysu 於 2008-5-19 16:51 編輯 ]
pcc0921 發表於 2008-5-21 09:22
非常感謝大大!!

[ 本帖最後由 pcc0921 於 2008-10-10 00:53 編輯 ]
teddysu 發表於 2008-5-21 15:27
我發短訊給你了.有兩個信箱都可以用.點我的帳號也可以看到我的msn.都可以^^

我常在做相關的案子.現在也有案子在手上.但最近沒做都更.都更有總法規.也有個縣市的各別規定.台北市也有台北市的一些規定.也經常在修改.說起來是蠻複雜的.我會儘量找到相關的正確資料(台北市比較容易.網路上可以找到一些).最好是有建方提供的詳細都更資料.這樣最快^^
pcc0921 發表於 2008-5-21 18:39
感謝泰迪熊大大!!已E-MAIL!!
teddysu 發表於 2008-5-22 19:01
今天剛好有空就整理了一下.計算式是前幾天就做好的.直接套算了一下.也修正了一點數字.我把整理好的資料mail過去了.您看一下.如果沒收到再通知我一下^^

希望你會使用excel的計算式.我沒做複雜的函數.所以應該不會太難.可以修改的數字也有用底色區分開了.只要計算的連結沒破壞就可以使用.不過就算亂了也可再找我拿. & 這計算式你就自家留著.不要流傳.裡面有些是經驗值.要會用的人才有用.其中有一兩個數字在裡面沒辦法算(建照坪數的計算較複雜.我有另外算了一下.也有比對了一下.差距很少.就忽略了.畢竟也只是試算.沒畫圖出來.一切都是只是試算的.只是準確度的差異而已^^).我是另外算好放進去的.要是直接拿去用.可能就有人會說我太不專業.那就糗了^^~

不過我想以我的方式去計算.只要確定一些數字.大體上不會差太多.這樣你甚至可以計算出幾個模式.印出來.就可以那去跟建商討價還價了^^  如果實在沒交集.那就進入 [權利變換] 吧.最少不會吃虧^^

[ 本帖最後由 teddysu 於 2008-5-22 19:15 編輯 ]
小二哥 發表於 2008-5-23 11:23
大大
我問你一件事喔
你沒有沒有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
我去問過我上過課的老師(官員)了
若是走""合建""你可以完完全全不用鳥他
他不能將你的財產作處理
若是硬幹你反而可以告死他

再來要是走權利變換
沒錯都市更新條例是有說可以提存法院
但是...還是一樣..他硬上妳還是可以告死他
民法位階高於都更條例...

不要再說我灌輸錯誤的觀念了
就像是我老師說了
若是都更條例有那麼大的權利
很多的搞了很多年的案子通通走權利變換就好了...

我是覺得啦(我們也是這樣在處裡的)
你們先成立都更委員會
在自己決定讓那間建商蓋(我們同時有三家上市建商對我們簡報)
你們居民在投票讓誰蓋
不要被建商唬了
記得...我說的
居民有共識再找多家建商談(可以找上市建商的開發課喔)
條件會好很多........
上市建商的條件比較差喔...
但是相對的有保障啦

[ 本帖最後由 小二哥 於 2008-5-23 11:25 編輯 ]
pcc0921 發表於 2008-5-23 11:46
感謝小二哥回覆!!!都更有送件,目前只有1家跟我們接觸,給我們契約書是合建,對都更處是更新,且更新獎勵也沒有看到,就給的條件是2.3!!其他都.......
teddysu 發表於 2008-5-23 15:21
都更有 [公辦] 與 [自辦] 兩種.如果是公辦的(實施者是官方).因為已經劃定好範圍.那就自己先成立都更委員會來辦理.如果是 [自辦] 的.就得要有人去送都更案.成案以後再成立委員會就可以了.只是這時案子是在申請人手中.除非案子是都更範圍裡的人辦的(要花錢的)就比較不會有問題.如果是外人申請的.那主動權還是在別人手裡.除非申請人同意.其它建商才有機會介入^^

都更的規定看起來很死.但在執行上都比較偏向地主或屋主.所以建商(或實施者)通常都會比較傾向於以合建的方式先談好.這樣才有利潤可圖.以我個人的經驗.在進入權利變換時.因為計算式中的一些 [因子] 是不定數(造價.售價等).審查的結果都會壓縮到建商獲利空間.所以通常都會以合建的方式來運作.成局的機會才比較大.只要合建談成了.權利變換都只是做好看的而已.

話說回來.其實.所有的都更案都是 [合建] 的延伸.只是增加了都更的條件而已.如果[自辦]也可以自行成立委員會.大家出一點錢.由委員會委託有經驗的建築師申請都更.成案後就可以拿著案子與各建商談條件.只是這其中最困難的就是 [整合] .人是很多疑的.也都想為自己多爭取一些利益.這是很正常的.但這就很難獲得共識了.這年頭誰有時間這樣玩.所以才會出現一些[實施者]來整合.說穿了也只是利用都更來增加一些[合建]談判的空間而已.如果[合建]沒談成.案子通常也就無疾而終了.這也是很常見的^^
小二哥 發表於 2008-5-24 08:54
大大小弟問你一個問題喔
你們是否有符合都更面積等的條件..

我舉一個實例(也就是我之前在搞的案子)
我家這邊已經被台北縣政府劃為都更地區
原本我這條巷子左右兩邊要做都更
全部面積大概是1200坪(左右兩邊面積差不多)
容積率是300%
一共是94戶
不願意簽意願書的有7戶
之前有一家建商來談
就是我說的全部55對分的那家
(這家是非常有名未上市的建商風評很好)
在談時因為知道我們對都更很了解
就直接開宗明義的說啦(算給我們看)
包含都更獎勵.獎停.空獎.機電.屋凸...等(包含去買容積率移轉)
通通5050
一坪地坪可以蓋9坪..(當然實際數字要看台北縣政府給多少)
至於是為什麼目前沒成呢(我不繼續推下了)
因為對面那排有一戶剛剛好在中間(那戶190坪)
被他親朋好友(也是建商)
騙了簽了同意書(不是意願書喔)還拿了1億
因為是那塊地剛好卡在中間
沒它對面沒辦法加進來
而那個建商開出來的條件是....
一坪地坪蓋7坪
五五對分....
對面的所有住戶
就不願意參與她們的更新了
而我們這邊也有四戶不願意
一戶是說要賣給建商
他當初是用5百多萬買的(法拍)
他喊1800萬要賣給建商
而兩戶說要直接跟建商談
另一戶是獨身的榮民盃杯
他的子女都在美國
他說他要住到死.....

我的說法是..要談大家一起談
若是有人要單獨談
那我寧願不談(沒有我不行因為我是""唯二""的角間)
其實一直有很多建商要跟我接觸
我現在都不想談拉
因為...房價快崩盤啦
幹麻急著蓋勒
套句長輩說的話..房子會跌價土地不會....

[ 本帖最後由 小二哥 於 2008-5-24 10:40 編輯 ]
小二哥 發表於 2008-5-24 10:53
其實我很生氣我被扣分
說我提供錯誤觀念誤導人
我有推過都更
我當然討厭釘子戶阿
但是我更討厭不公不義貪得無厭的建商
欺騙不懂得法律的百姓簽下賣屋賣地的同意書
(小弟的母親不識多少字.以前也被北市府官員及工程開發公司騙過)
所以我看到你的條件時
很明顯就是被建商恐嚇...
才會留言的....
做都更不僅要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也要給建商有利可圖
這樣才會有人跟你合作的...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pcc0921

LV:1 旅人

追蹤
  • 2

    主題

  • 62

    回文

  • 1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