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耶 我剛剛翻了一下都計圖 恩 是(住四) 較多沒錯 在此致歉 不過依然分不回去(那卻更符合我說的不是嗎?) ~~不過你所說的商四特 商三特 商二我也看了只有臨大馬路的街廓 才有可能
你要做開放空間獎勵 要在"商業區" "特" 才有可能!!住四你怎摸做開放空間阿 ?但是我想不可能做開放空間~
其理由是 你店面分不回去 你條件基本上應該會下水平分配 車位立體分配 如要滿足地主需求 還要做開放空間很難吧
然後 我說的比例不是一個要偷比例的做法 而是你必須應付景氣向下房價反轉的做法 通常跟地主講定了坪數 不太可能往下修的空間 只會往上加 可是你的投報除非每個月都在做修正不然是看不太出來的 怕是你完成了3分之2 以後卻不能做的保險措施 真要講坪數 你必須有打算 在3個月內 完成百分之九十的合建契約才去做 比較好吧 我覺得談案子 跟打橋牌一樣 有時候要軟 有時候要硬 有時候要有打和的打算~太早掀底牌
總是不太好~尤其現在不管是景氣 風險...等,不確定因子那麼重的情況下.越晚掀出底牌 對地主對建商都有利不是嗎~很多前半年的都更案 現在無法進行下去了.為何? 大部分我想都是固定坪 開出去收不回來了地主的觀念已經定在那邊,有錢的地主比較沒差,但是一生靠那間房子過活的地主,就差多了!!
56樓 基本上我附議 他所說的看法~但是停獎要取消了 我現在的算法 兩年內完成不了的案子
我沒辦法計算停獎 "都更很費時"~~看案子啦(連公辦都更都沒幾個玩成功了~例 軸心翻轉計畫 玩幾年了~心理os.市府那些白癡 還再玩)
我同意1.7不太困難 既然要保守估計 那就保守唄~
[ 本帖最後由 n3210ku 於 2008-10-13 11:2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