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法魔導師 作者:草草 (連載中)

bobo0702 2008-9-16 23:02:54 發表於 玄幻奇幻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0 20274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1

卷二 香榭之城 第七章 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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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侏儒對巨人說:‘我和你有同等的權利。’巨人回答道:‘這一點兒不錯。但是,你穿我的鞋就不能走路。’”門森站在大廳門口歡迎他的客人,不過他所說的話就沒那麼動聽了。“勒留德街區就像一個大號的爛鞋子,任何想進來的人都要讓自己的腳適合這雙鞋子。沒人能夠例外。”

  李昂饒有興致的打量著勒留德街區的實際掌控者,他的肩膀寬闊,眼神很有力量,讓每一個都能知道他是一個兇狠的“執法者”

  “我喜歡拉封丹的寓言故事。”李昂說道。他似乎絲毫都不在意門森的諷刺,“但您更應該明白,金錢是誘惑人發魔鬼。我對這片垃圾場沒有興趣,不過它能賺錢,不是嗎?黃橙橙的金幣誰不喜歡?”

  厚厚的面具下面沒人能看透李昂的表情,他揮揮手,斯塔維奇走了過來。這個健壯的男人手中捧著一把精美的鑲嵌著寶石的短劍,他挑釁的眼神讓門森的手下紛紛握住了手中的武器。

  “這是我們送與您的禮物。”李昂輕佻的說道,他抽出短劍,光芒在劍刃上反射出一片雪亮。“你瞧他鋒利極了,雖然還沒飲過血,但是,總會有這麼一天,不是嗎?”

  門森被李昂的態度激怒了,他憤怒的站了起來,盯著這個戴著面具的男人。他很想立刻下令讓自己的手下將這些人全部撕成碎片。

  這時他突然感覺到他的女人拉了拉他的衣角。他和蜜姬已經在一起十年了,他了解她的意思。她讓他冷靜下來。

  “是把好劍。”門森接過了握柄,伸手輕輕一彈,聽著劍鋒顫抖的嗡嗡聲。“不過,好劍只有在好的獵手手中才能捕獲最多的獵物。”他抬頭注視著李昂的眼睛,“不管你從哪裡來,我遲早會知道這一點,管好你的野心。這裡的規矩已經形成了上百年,我們不需要一個破壞者。任何企圖破壞這裡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

  “您說的很對。”李昂的聲調仍然輕佻的讓人覺得渾身都不舒服,“金錢和美人只有強者才能享有,這不也是勒留德街區的規矩嗎?刀疤他們太弱了,所以他們該死。”

  門森的瞳孔縮了一下,他知道李昂在提醒他輕鬆滅了灰狼幫的他們有實力和黑骷髏一拼。

  “哼。”他冷笑道,“很好,那麼三日之後,希望你能來參加我們的聚會。”話中充滿了殺機。

  ……

  不速之客離開之後,門森揮散了手下,他撫著那把漂亮的匕首,心中的殺機久久的不能壓抑住。他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的想殺一個人了,他真想用這把匕首將那個戴著面具的男人的臉皮一點點的剝下來,然後把他吊死在勒留德街區的正中央。

  “蜜姬,你為什麼要阻止我的怒火,你是否看到那個男人的眼神,在它之中充滿了野心,他完全的不把我放在眼裡。他竟然敢送我一把匕首!他是在提醒我嗎?”門森摸著腰眼處一個狹長的傷疤,那是他剛剛來到勒留德街區時留下的紀念品。在混戰中,一個微不足道的小混混用匕首捅傷了他。

  那一次他差點死掉。

  “門森,這次的事情絕不簡單。”蜜姬撫摸著男人的臉龐,用舌頭將他皺著的眉頭一點點的舔平,“那個年輕人肯定是個高等貴族。”

  “哦?你從哪裡看出來的?”門森驚訝的問道。

  “他的做派和說話的口吻,他的上等小牛皮軟底鞋,以及不小心漏出的鏤著金絲的袖邊……這些都能說明些問題,更重要的是那把匕首,那把匕首的價值幾乎趕得上勒留德街一個月的收入了。可見那個年輕人嘴上說錢,可是實際上根本不在乎金錢。還有,你想想,在法蘭,有幾個人能有這麼一夥精銳的打手?我看,他們更像是一夥打過仗的戰士。”

  “你是說他們有可能是某個大人物的私兵?”門森不傻,他腦子一下子就轉了過來,“會是哪位大人?他們來勒留德街區做什麼?這裡沒有什麼值得他們貪圖。”

  “誰能知道。”蜜姬笑道,她纏上了門森的身子,“那些貴族的腦袋裡總是有些奇奇怪怪的念頭。而且你不知道嗎?最厲害的那兩位之間的衝突似乎更激烈了呢。他們或許有某些打算,不清楚底細之前我們最好不要去招惹他們。”

  “可是,我還是覺得很奇怪,有什麼不對勁的。尤其是……”

  “想那麼多幹什麼?只要我們小心提防,他們能拿我們怎麼樣呢?”女人的腿纏在他的腰上,伸手熟練的解開了他的腰帶。

  ……

  一番瘋狂的雲雨之後,蜜姬望著沉沉睡去的男人,冷笑了一聲。歲月已經讓他身上的肌肉鬆弛,甚至已經不能再滿足她的需求了。她揉捏著自己的乳房,發出一聲輕微的呻吟。半晌之後,披著一件紗衣走回自己的臥室,一個男人正在那裡等著他。

  “回去告訴你的主子吧,他交待的事情已經辦妥了。門森雖然有些懷疑,不過我會讓他相信你們是某個公爵的手下的。”女人冷冷的說道。“回去提醒他記得我的要求,否則女人的怒火不是那麼容易平息的。”

  ……

  脫去黑衣、面具,李昂覺得世界都輕快了幾分。鑽進一輛馬車,靜悄悄的行駛回了納賽河東他的宅第。

  他剛一下車,就感覺到一個小小的身體一下子衝進他的懷中。

  “嘿,小薇薇安,吃過晚飯了嗎?”

  女孩使勁的在她懷裡搖搖頭。她抽抽鼻子,似乎聞到了李昂身上的血腥味。不過她並沒有覺得奇怪,畢竟她第一次見到他時,他身上的這種味道更濃呢。甚至,這種味道能夠讓他更加的安心呢。

  李昂打橫將他抱起,宅院裡的女管家這個時候才走過來,輕輕的說道:“薇薇安小姐一天都沒有吃飯。”

  李昂一皺眉,正想教訓一下這個不聽話的小姑娘,卻發現她已經在他懷中睡著了。

  “小傢伙,”他輕輕的撫著她的長髮,生怕動作大點就把她驚醒了。

  “你最近變得很奇怪,為什麼對這個陌生的女孩這樣的好?”莉娜•;波利斯子爵夫人,依著樓梯的欄杆問道。

  “無依無靠的惹人憐愛。”李昂說道。

  “就像我自己。”他暗暗的在心底想著。

  “不久之前你還是一個需要人照顧的孩子呢,現在竟然懂得照顧別人了。”莉娜搖頭笑笑,“說吧,今天你都作了些什麼?”

  “成功的在勒留德街區插上了一腳。”李昂脫下他的外套,用清水洗了洗手,指甲縫裡還有殘留的乾涸的血。

  “你為什麼對那個骯髒的地方感興趣?除了讓你的手上沾上更多的血腥,你得不到更多。”

  “不……你會知道那些人擁有多大的力量。”李昂眼中閃過一絲殘忍的光芒,“在某些時候,就是需要這些人輕輕的推一下子。僅此而已。”

  “你還沒發洩夠你的仇恨嗎?”莉娜拉過李昂的手,讓他看向自己,“你在想什麼?你腦子裡都是什麼?讓仇恨蒙蔽了眼睛了嗎?報仇能夠讓你得到什麼?你要學會享受你現在擁有的人生。”

  “姐姐。不需要勸我了。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我坐這些不僅僅是為了復仇,更是為了我們的未來。”李昂的眼睛一眨,“姐姐,難道你不想成為一個大人物嗎?”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1

卷二 香榭之城 第八章 手雷

“男人有權打他的妻子,用匕首將她刺殺,把她切開,從頭到腳完全砸碎,讓她血流滿地,然後再整個縫合起來,讓她繼續活下去。”


  吃飯的時候,僕人在一旁讀最近的新聞,剛才她所念的正是法蘭帝國邊上的一個小公國的剛剛立下的憲章。

  “你聽聽,阿登堡大公瘋掉了嗎?或者他從小就受夠了女人的虐待?這個極端的大男子主義者,簡直不可饒恕。他難道不知道他也是從女人身體裡爬出來的嗎?”莉娜揮舞著手臂,一幅義憤填膺的樣子。李昂感到有些好笑,如果回到地球,她應該是個女權主義者吧。

  “主說女人是男人身體的一部分。”

  說完這話,李昂就看到他的姐姐危險的眼神,仿佛在示意他再多說一句就要給他點顏色瞧瞧。

  “你也看不起女人嗎?看不起我?”

  “當然不。我只是強調一下宗教學的常識。”李昂笑著把濃濃的黑咖啡喝了下去,最近他的精神差極了,要靠這種飲料來提神。沒有夜晚的日子對於他的生理和心理都是一種折磨,尤其是在陰天的日子,有時他很難判斷到底身處白天還是黑夜。“聖艾瑪難道不是女人嗎?她是我的偶像啊。”

  李昂走過去把手搭在莉娜的肩膀上輕輕的按摩了起來,“有誰敢這樣要求貴夫人呢?你們享有的自由已經很多了。不過,對平民女子來說,阿登堡憲章就成了對現實的解讀。”

  莉娜閉著眼享受著弟弟的按摩,“我知道。只是心中有些不忿罷了。瞧瞧塞爾西最近作的那些好事吧。我這些年辛辛苦苦做出的成就,沒幾天就讓他毀了個乾淨。可偏偏這份家產就只能由他來繼承。現在,家族裡的那些店主、總管每天數封信的向我抱怨,可我又有什麼辦法。那是他的產業,他要敗壞掉我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姓波利斯,已經不是卡佩家族的人了,很久之前就不是了。”

  “百合花……不勞作,也不紡織。”李昂笑道,“英吉國王一定很歡迎你的思想。而且,我還是卡佩家族的人啊。”

  “我在為你抱不平呢!”

  “我不需要那份家產。”李昂慢慢的加大了手上的力度,拇指在她的脊柱上用力的按摩者,讓莉娜的臉上顯出既舒適又痛苦的表情。“讓他揮霍吧,姐姐,你不覺得對於我來說賺錢實在是一件太簡單的事情嗎?你瞧,香榭城每家每戶晚上點亮的“光明”魔陣,那只是我最初無意間的發明。這樣的發明在今後會源源不斷的出現。而我也不會再像以前那麼愚蠢了,會讓別人竊取所有的利益。”

  “別忘記了你和亨利之間的協議。你需要完成它。”

  “我不會忘記的。”李昂停了下來,“或許,你可以幫我參考一下?”

  ……

  在這間別墅下同樣有一間地下室,不過它最初是用來在冬天的時候儲藏土豆。現在,已經被改造成了一間寬敞的實驗室,到處都鋪滿了薄薄的銅板和藥水,和那間深在地下十數米的密室一樣的雜亂。

  唯一不同的是這間地下室裡被光明魔陣照得亮堂堂的。

  儘管這處房產屬於莉娜,但她還是第一次走進這間房間。逼仄的環境讓她驟起了眉,還有不流通的空氣造成的一股霉爛的味道。

  “為什麼不在頂樓找個房間?這裡的味道實在讓人難以忍受。”她抱怨道。

  李昂聳聳肩,在樓頂享受耀眼的光芒嗎?他現在可是“吸血鬼”一樣的生物,見不得光了。

  “最近我發明了三個小玩意。”李昂在架子上挑出來三樣東西放在莉娜身前。“你隨便挑一樣作為禮物送給該死的亨利•;德•;席爾瓦。”

  莉娜把玩著三個漂亮的小東西。它們都不像光明魔陣那樣簡單粗糙,從外表看去甚至你都很難發現它們是魔陣的產物。其中有兩個是個精美的小盒子,另一個則是個橢圓的很可愛的球體,上面印著精美的花紋,看起來像是個工藝品。

  “讓我怎麼選?難道看它們的外形嗎?”莉娜拿起了那個橢圓的球,“要我說,還是這個看起來可愛一點呢。”

  李昂聳聳肩,看來莉娜從骨子里都隱藏著暴力傾向。他指了指她手中的圓球,“小心點哦,知道這個東西是做什麼用的嗎?”

  “做什麼用的?”她歪著頭問道。

  “一個手雷。”

  “手雷。那是什麼?”莉娜好奇的問著,“它會發出雷電的聲音?”

  李昂搖搖頭,偷笑道:“是啊,它能發出雷電的聲音,還能放出火焰,吞噬掉所有靠近它的生命。他周圍的人就像是被博爾良大公的鐵砲擊中了一般,或許,會更加可怕。”

  莉娜嚇得趕緊把它扔到李昂的懷裡,“這麼恐怖的東西,怎麼有這麼漂亮的外形?”

  “哈,最恐怖的東西不都是擁有著漂亮的外形嗎?”李昂冷笑道。“越是美麗的越是危險的。”

  莉娜掃了他一眼,決定還是稍稍退後了一步以保證自己的安全。“你完全沒有必要那麼悲觀,你的小情人愛爾絲•;拉塞爾不就是一個善良的美人嗎?”

  “她可不是我的小情人,亨利每天都會送大把的鮮花給她。上帝才能知道她能抵擋這種攻勢多久。若不是她還不到能成婚的年齡,我看拉塞爾伯爵現在就像把自己和公爵大人聯繫在一起。”李昂隨意的擺弄著手上的圓球,看得莉娜心驚膽戰,生怕它一下子就炸了,奪走他們兩個人的生命。

  李昂看著她的表情偷偷一笑,“這個東西沒有那麼可怕。原理其實也很簡單,並不比光明魔陣複雜多少。無數個我命名為‘電源’的魔紋以一種特殊的順序疊加在一起,產生一種極易被破壞的穩定。通過特殊的手法,破壞它的穩定後,它就會砰的一聲炸成碎片。”

  “你用它做過實驗?”莉娜望著那個剛剛她還拿在手中的圓球,她現在知道了這個可怕的東西和光明魔陣一樣能夠改變這個世界。如果它的製作工藝真的像李昂說的那樣簡便,威力也如他說的那樣大,那麼一個弓箭手把它綁在箭上射出去,什麼樣的軍隊能抵擋的住呢?

  “可憐的道森成了實驗品。”李昂笑道,看見莉娜似乎不明白他是誰,他補充道:“就是伊格維奇勳爵的手下,那個破落貴族的後代。一個英俊的小夥。”

  “我想起來了。”她點點頭。“那麼,我親愛的弟弟,告訴我其他的兩個‘小東西’是什麼好嗎?”她特意的重重的咬字在“小東西”上。顯然對剛才李昂看著她出醜的舉動相當不滿。

  

  注:阿登堡憲章真實存在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1

卷二 香榭之城 第九章 名噪一時(上)

 蕭瑟的秋風吹下了落葉,並沒有吹熄香榭城的熱情。在這樣布滿了金黃色和紅色的季節裡,若說誰是上流社會中談論最多的人物,無疑是“虔誠者”亨利了。

  亨利是緊隨著拉塞爾伯爵一家來到香榭之城的。但是,來到這座城市之後他卻沒能擁有太多的時間圍著小美女愛爾絲打轉。雪片一般飛來的邀請函讓他分身乏術,更別提那些恨不得把他府邸門檻都踏破的人們了。

  不時他還能聽到某些傳言。譬如某個貴族夫人在“私下”“偷偷的”的告訴她的密友,某天她和英俊倜儻的亨利在某個場所進行了某項非常非常快樂的鍛鍊腰部肌肉的體育運動。她還會繪聲繪色的描述了“虔誠者”那東西的尺寸,以及他運動的頻率和時長。

  於是,在貴族圈的流言中,亨利的某個部位的長度便橫跨了可憐的3寸到可怕的7寸。

  當亨利聽到這些傳言的時候,他幾乎吐血而亡。傳言中的絕大多數女人他連見都沒見過,但也有少數人的確曾經和他有那麼一段不太尋常的關係。不過那已經是過去時了,現在,他的眼中、心中、行動中只有愛爾絲。亨利對自己說道。

  ……

  愛爾絲煩透了這無聊的香榭城,實際上她都不知道到底還有什麼能勾起自己的興趣。最近總是無精打採,提不起一點精神,或許只有從波圖港飛來的紙片上才有讓她一瞬間綻放出笑容的魔力吧。

  在這裡幾乎每隔一天她都要去格里美尼女士那裡學習舞蹈、插花、音樂以及其他貴婦人們應該擅長的玩意。

  格里美尼夫人是為很漂亮很淵博的女士,值得尊敬。愛爾絲很喜歡她,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她會喜歡那些枯燥的課程,尤其是下午茶之後,她們要一邊彈著琴一邊談論最近那些藝術沙龍中流傳出來的新鮮事。

  真是枯燥極了,愛爾斯強忍住打哈欠的衝動,音樂、藝術、沙龍這些有什麼用?還不如在法特爾的花園裡一邊聽他講故事一邊逮那些蹦來蹦去的小蟲。可惜芬尼不喜歡它們。愛爾絲懊惱的想著。

  這邊,女士們聊的正起興。對於她們來說,這個時候正是賣弄自己學識的大好時機,不像那位長了漂亮臉蛋的愛爾斯•;拉塞爾,腦袋裡只有些可笑的荒草。

  她們多多少少都聽說了亨利正在瘋狂的追求這位小姑娘,嫉妒即便不寫在臉上也會深深的刻在心底。

  “我聽我的朋友說,他認識的一位傳奇般的藝術家發明了一種奇妙的琴,它能發出世界上最美妙的聲音,和它比起來,最精緻的羽鍵琴也猶如刮擦著鳥籠的叉子。甚至,他稱呼那琴為音樂之王!”一位女士賣弄著她不知道從哪裡聽到的傳言。

  “噢,我可不相信這是真的。”另一位立刻開始了反擊,“羽鍵琴的聲音的確不是最美的,但是那個狂妄者的所謂發明,聲音能比得過佛羅薩斯大師製作的小提琴嗎?音樂之王,真是愚蠢的大話。”女人歪著頭,看像了格里美尼夫人,“夫人,您認為呢。”

  已經年過三十多,眼角生出些許魚尾紋的睿智女士自然看出了兩個女人之間的明爭暗鬥,這樣的事情她見得多了,正是她開辦這個藝術班不多的樂趣之一。

  只見女士嘴角露出一點笑,“我也不太相信這是真的。不過,俗語不是說:世上沒有不可能的事情嗎?或許這個世界上真的存在能發出美妙的猶如天堂之音的樂器。至少我相信在天上我們的聖父傾聽的正是這樣的樂器奏出的音樂。”

  女士的話讓兩人都滿意了。她們互相瞪了一眼然後重新安靜下來。

  “芬尼說的確有這樣的琴。”正當別人已經偃旗息鼓要開始下一個話題的時候,一向在這種場合神遊四方、一言不發的愛爾斯突然插話道。

  “芬尼?芬尼•;羅蘭女子爵嗎?您的表姐?”一連三個問句顯示了格里美尼夫人的差異,其實她心中根本不相信有那樣的樂器呢。

  愛爾絲點點頭,“她前天參加了那場沙龍,回來告訴我說一個年輕人能造出那樣的樂器。不過,現在它還不存在。”

  “大概是那個年輕人吹牛吧!”剛開始就懷疑的那位女士尖刻的諷刺道。

  “也許吧。”她學著某個人漫不經心的口氣說道,順便還聳了聳肩,這個動作看起來真不淑女,讓格里美尼夫人都皺起了眉頭。“不過芬尼好像很肯定的樣子。”

  愛爾絲回憶起了當時的情景。芬尼說話的時候唇邊羞澀和欣喜的笑讓她覺得有些奇怪。她都快忘記芬尼有多久沒有這樣發自內心的笑過了。兩個月還是三個月?

  格里美尼女士點點頭,她知道芬尼•;羅蘭是個什麼樣的人。一兩年前她曾經也在這裡學習過。到現在女士還能記得這個無時無刻都顯得安靜文雅的女孩子在音樂上出眾的天賦。多難的曲子在她的手中都能輕而易舉的奏出。若她是個男子,格里美尼想到,她或許會成為一個偉大的音樂家呢。

  可是音樂家又有什麼好?女士想起那些窮困潦倒靠巴結權貴生存的才華橫溢的男人們,微不可聞的嘆息了一聲。

  “愛爾絲,能讓芬尼將那位年輕人帶來讓我見一見嗎?我對那種能被稱為‘音樂’之王的樂器同樣很感興趣呢。或許我還能介紹他認識一些著名的藝術家和手藝人,他們能幫助他一起將它建造出來。”

  “好吧。”愛爾絲猶豫了一下後還是答應了。或許讓芬尼陪同自己一起參加這無聊的活動是個不錯的主意。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2

卷二 香榭之城 第九章 名噪一時(下)

  亨利•;德•;席爾瓦焦躁的站在拉塞爾伯爵府門口,他數次拒絕了門房請他進去休息片刻的提議。空氣中有些濕漉漉的感覺,抬首望天,一片黑重的烏雲正從頭頂飄過。

  這時,愛爾絲的馬車終於緩緩的駛進街區。

  在看到馬車的一瞬間,亨利迅捷的整理了一下儀容,然後捧起放在腳邊的一盆鮮花。哦,你沒看錯,是一盆。自從愛爾絲說過她不喜歡即將枯萎的花朵後,亨利就開始送這些盆栽。

  不過,說真的,穿著長靴、緊身長統襪和黑色的長尾禮服的紳士在大門口抱著一大盆花花綠綠的植物,那樣子搞笑極了。

  愛爾絲一下車,見到他那模樣就忍不住的笑了起來。看到心愛的人兒高興,亨利也傻呼呼的笑了起來。誰說只有戀愛中的女人智商會下降?單相思的男人才是最癡呆的生物。

  雨滴淅淅瀝瀝的掃了下來。

  “為什麼不到屋子裡等我?在外邊吹冷風會生病的。”她交代完僕人好好照顧那盆鮮花,接著對亨利說道。

  亨利一瞬間有些感動,他在外面苦等的心機終於沒有白費。

  “想早一點見到你啊。一刻見不到你我的心就像被一只大手揪著,得不到安寧。”他以一種類似詠歎調的聲音感嘆道。

  愛爾絲皺皺眉頭,她不喜歡聽誇張的說法。

  “我要去見芬尼了,你先喝杯熱茶吧”說完,就把滿腔熱情等待回應的亨利拋在了腦後。

  “芬尼!”她蹦跳著推開表姐的房門。終於回到家了,不用再裝一幅淑女的模樣了。

  門開後,愛爾絲愕然的發現芬尼並不在裡面,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小東西。

  儘管愛爾絲自己只是一個還不滿16歲的女孩子,但是當她面對比她更小的孩子的時候,她終於找到了幾分當大人的感覺。

  眼前的這個黑發黑眼的小女孩大約有12歲,皮膚白嫩光潔,皺著的小臉漂亮極惹人憐惜。

  愛爾絲驚喜的跳到她面前,擺出一幅大人的樣子。

  “餵,小傢伙,你是誰?”

  一邊說,還一邊伸手摸她的腦袋。

  靜靜的坐在椅子上的小女孩眼中突然閃過一絲異樣的神采,她一仰頭,張嘴就向愛爾絲的手指咬去。

  “啊!你這個討厭的小野獸!”愛爾絲愁眉苦臉的把手縮了回來,中指上留下了兩個紅紅的牙印。她的孩子氣終於露出來了,“啊呀呀呀,不行,小傢伙,把你的手伸出來讓我咬一下!”她齜牙咧嘴的開始恐嚇。

  12歲的小女孩歪著頭,無視了她的存在。

  愛爾絲在她眼前擺擺手,“就讓我咬一下,就一下。”

  還是沒有反映。她喪氣的垂下了頭。“你贏了,你這個小傢伙,愛爾絲姐姐決定大人大量的饒恕了你。”她學著身為大司法官的父親的做派,“赦免你的罪過。”

  “愛爾絲,你回來了。”芬尼不知道什麼時候出現在了門口,她手裡捧著一杯溫熱的牛奶,“這位是薇薇安,你已經認識她了嗎?”

  愛爾絲皺著臉點了點頭,真是難搞的小孩子。她卻不知道在大多數人眼中她本身就是一個更麻煩的小孩。

  “薇薇安,這位是你的愛爾絲姐姐。要對姐姐禮貌哦。”芬尼將牛奶遞給小姑娘,看著薇薇安一口口把它喝掉。她點了點頭,伸手摸了摸女孩柔軟的頭髮。薇薇安順從的接受了她的撫摸,看得愛爾絲嫉妒無比。

  “表姐,你從哪裡找到的這個小傢伙?”愛爾絲趁芬妮不注意衝薇薇安做了個鬼臉。

  “他是愛德華•;科西先生的妹妹。”芬尼的臉上帶著一絲溫柔的神采,“就是上次和你說的那個能造出‘樂器之王’的紳士。”

  愛爾絲瞅著表姐臉上的表情納悶不已,想了半天也沒想出來它到底意味著什麼。

  她彎下腰和12歲的小女孩平視著。

  “給你咬一下。”薇薇安突然伸出了一根中指遞到愛爾絲的嘴邊。

  在芬尼詫異的目光中,愛爾絲羞愧欲絕。她齜著牙再次做了個鬼臉,表情像極了李昂筆下的“阿布”。

  “這個小傢伙!”她分明看到薇薇安嘴邊閃過的一絲笑。

  愛爾絲噘著嘴站了起來,“芬尼,今天有個討厭的女人提起了那個吹牛能做出‘樂器之王’的男人,我告訴她們你認識她。然後格里美尼女士讓你有空帶他去一趟,女士願意為他介紹一些音樂家和出色的手藝人。”

  “哥哥不會吹牛!”薇薇安反對道。

  “是的,愛德華從來不吹牛。”芬尼撫摸著她的頭髮,對愛爾絲答道:“不過,這件事情還需要愛德華的同意。另外,愛爾絲,亨利還在外面等著你呢。不要讓他的一番苦心白費哦。”

  愛爾絲無奈的被芬尼推了出來。

  果然,亨利一瞬間就從她身邊冒了出來。

  “愛爾絲,你不喜歡我送你的花嗎?為什麼你連看都不看一眼。”亨利問道,“如果不喜歡,那我明天送你一些漂亮的小東西,好嗎?”

  愛爾絲一撇嘴,不置可否,每天看各種各樣的鮮花,她早就煩透了。

  “沒意思沒意思,真沒意思。”她跳到椅子上,用撣子抽打著几案發洩著心中的鬱悶。

  亨利的心中一動,“或許有樣東西你會感興趣的。”

  “是什麼?”她停了下來。

  “一個盒子,能儲藏聲音的盒子。”亨利用手比劃了一下它的外形,“可以把精美的音樂儲存在裡面。”

  愛爾絲靜靜的瞅了亨利幾秒鐘,突然她跳下椅子徑直朝自己的居室走去。

  亨利一臉莫名其妙的追了上去,“我做錯什麼事情了嗎?”

  “你沒做錯?”愛爾絲停下來,臉上全是憤怒的表情,說:“難道這個盒子是你發明的嗎?它是李昂的!”

  “是的。”亨利沮喪了起來,“沒錯,可是,這是我們協議規定的,他一段時間要給我一樣魔陣,直到我能自行設計。你知道嗎?我現在很認真很努力了。我每天晚上都要研究5個小時,只留下4個小時供自己睡覺。可是……比起他進步的速度,我……”

  愛爾絲瞅著她的眼睛,對他的藉口不以為然。

  突然她想到了什麼,眼睛一亮,臉上的怒容消失了。

  “原諒你啦。不過……”

  “不過什麼?”亨利急促的問。

  “你要幫我造一架羽鍵琴。”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2

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章 利器(上)

  三天很快就過去了。


  用于聚會的龐大的廳堂原本是一棟教堂,不過連神都無法忍受這裡的污穢了,強盜們佔領了這裡。教堂周圍布滿了凶悍的打手,讓整個空間都充斥了一種肅殺的氣氛。

  和外面的情形相反,教堂內部的廳堂相當空曠,除了各個實力的大佬以及幾個侍奉的使女,便再無他人。

  勒留德街區的大佬們難得的聚在了一起,長長的圓桌上擺滿了食物和美酒,卻沒人有一丁點的胃口。他們互相望著,眼中冒著兇光。如果不是門森坐在首席,他們肯定會大打出手。

  門森對這點很滿意,一群散兵遊勇,互相之間充滿了仇恨和猜忌,只有這樣他才能穩穩的坐在街區老大的位置上,永遠都不會動搖。

  “那個該死的外來者,他有什麼資格讓我們幹等著!”一個長著一臉紅鬍子的大漢不耐煩的大聲嚷著。

  “就憑他們能在一個小時內滅了灰狼幫。”門森的臉色也不好,不過他還是儘量壓低了火氣,畢竟來人很有可能會是某個公爵的代言人。

  ……

  斯塔維奇站在“教堂”的門口,仰頭望著屋頂的浮雕,那是被來自地獄的枷鎖縛著的聖主。他輕輕的笑了笑,感覺眼前的場景有些諷刺。“玷污神聖的魔鬼。”

  他完全無視了站在不遠處用敵視的目光注視著他的匪徒,仿佛這些人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蟲子。作為伊格維奇勳爵手下最精銳的戰士,當他還在家鄉的時候,他曾經帶領著他的手下,呼嘯般的粉碎了超過他們十倍的敵人。

  在他的心中只有勇氣和智慧是值得尊敬的。

  門森憤怒的站了起來,他望著走進大廳的斯塔維奇,憤怒的聲音在高大的廳堂內回響:“你們的主子呢?為什麼只有你們兩條狗出現在這裡!”

  “閉上你的嘴。”斯塔維奇毫不客氣的反擊道:“上次先生親自見你,已經給了你天大的面子了。”

  他的話讓周圍的人一陣喧嘩,不少門森的手下已經拔出了腰間的匕首,用兇狠的目光注視著他。

  “我來到這裡,不是為了聽你們的規矩,也不是等待你們瓜分灰狼幫的地盤。”斯塔維奇獰笑著,“我是來告訴你們,我們全面接受灰狼幫靠近森馬街區的地盤。從此,那裡不屬於勒留德街區了,你們都給我滾遠點。”

  說完這話他痛快的喘了兩口氣,哈,孤身在無數敵人面前破口大罵的感覺果然很爽。李昂並不想惹麻煩,但是斯塔維奇不這麼認為。這些人類社會中的垃圾屬於人類中最接近野獸的那部分。獸性往往戰勝了人性成為他們生活的主流。所以,必須給他們教訓,震撼他們,讓他們知道不要試圖招惹強者。

  雖然這和李昂當初儘量不惹人注意的目標不一致,但是斯塔維奇認為,值得大幹一場。

  斯塔維奇的囂張終於激怒了離他最近的那個大佬,他擼起袖子,掏出一把閃亮的匕首就向他衝去。。

  斯塔維奇冷笑著握緊了手中的一根半乍長的銀棒,輕輕的按下了一個凸起的銀片。

  於是,那個面露凶相的大佬,衝到他身邊幾步的距離時不由自主的停住了。

  然後他的整個身體就像蛛網一般,碎裂了,散播在地面上成為一片長條形的碎塊。

  由於慣性的作用,幾個圓片狀腦殼甚至在地上滾了滾才慢悠悠的停了下來。

  “嘔~~”所有看到這一幕的人都忍不住趴在地上嘔吐了起來,儘管這些人都殺人如麻,哪個手上沒有十幾條人命,但是眼前的血腥還是超出了他們的忍耐的極限。

  門森用顫抖的手指著斯塔維奇,他瞪大了眼睛簡直不敢相信剛才發生的一切。他的喉嚨中發出咯咯的聲音,但最終什麼話都沒說出來。

  “不要試圖挑戰我們的權威。這只是一個警告。”斯塔維奇試圖鬆開了手中握著的銀棒,它燙的驚人,甚至可能已經融化了,他聞到了自己手上的焦臭味,也許皮肉已經和金屬板焦連在一起了。幸好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集中到滿地的肉片上了,沒人發現他的異常。“這個世界上的錢是賺不完的,但還要有命才能去花。我想你們大家都同意這一點,是嗎?”

  他望向四周,這夥平日招搖的大佬們還處於一種精神半崩潰的狀態中。斯塔維奇得意的大吼一聲,“難道你們不同意?”

  “同……同同意”

  “同意”

  ……

  大佬們稀稀落落的屈服在這終極的暴力之下。他們也許不怕死,但是這麼恐怖的,毫無預見性的死法實在讓人無法接受。

  “門森先生,您的意見呢?”

  門森虛弱的癱坐在椅子上,現在他相信了這個人一定是公爵大人的手下,而且肯定是朗斯公爵的手下,不是有傳言嗎?朗斯公爵找到了一個魔陣遺跡。看來這個傳言是真實的了,朗斯公爵的確從遺跡中獲得了非同尋常的力量。

  人類即便再強大,又如何能同魔鬼相比!

  “我同意。”他的聲音很虛弱。

  “很好,”斯塔維奇咧嘴笑了起來,只不過他站在一片血水當中,這笑容就顯得猙獰了許多,“各位先生,你看,我們不是輕而易舉的就達成了一致了嗎?你們也獲得了利益,這個死去的傢伙的地盤不就是你們的了?不過,先生們,管好自己的嘴巴,還有那幾個女人的嘴巴。”

  說完,他轉身慢悠悠的離去了。

  過了很久,裡面的人才慢慢的緩過神來。門森掏出前幾天剛得到的精美的匕首,走過去一刀刀捅死了被嚇暈過去的幾個負責端盤服侍的侍女。

  “親愛的兄弟們。我們現在是一條繩子上的螞蚱了。”

  門森沉著臉,露出隱藏著的猙獰。“我會找回這個場子的!”他在心中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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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章 利器(下)

遠處的殺戮並不能擾亂香榭城的秩序,一切都和往常一樣,平靜而普通。

  李昂用手絹擦去了指上的油脂,美味的蛤蜊和龍蝦使他非常的滿足,難得的吃了許多。

  “我記得你以前從不吃這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莉娜單手支撐著腦袋看著一大一小在餐桌上埋頭苦幹。

  “人總是會改變的嘛。”現在的李昂已經沒有最初那麼敏感了,他的形象已經一點點的印入接觸過的這些人的心中,即便有些小疑惑也迅速的消失掉了。

  “小薇薇安,”他輕輕的擦了擦她粉嘟嘟的小嘴唇,“都吃成小花貓了。”

  “你是只大花貓。”薇薇安翹起手指指著李昂的還沒擦乾淨的嘴巴。

  稚嫩的聲音讓“一家人”都樂了起來。

  ……

  “少爺,羅蘭女子爵的車駕到了。”管家突然在門口提醒道。

  “我知道了。”李昂點點頭,他摸摸薇薇安的腦袋,“小貪吃鬼,在家乖乖的聽姐姐的話。”

  薇薇安小手一伸,拉住李昂的袖子,“帶我去……”

  李昂看著她那可憐兮兮的樣子,搖搖頭,他還是拒絕不了這個可愛的孩子的請求,或許是因為她只是個孩子?

  人啊,就是這樣,在謀殺一部分人的時候對另一部分人卻慷慨的施捨自己的憐憫。

  這樣的感慨不適合出現在午餐後的愉快氣氛中。李昂迅速的把它們拋到腦後,拉起小姑娘的手走到了門口。

  門口停著芬尼的專用馬車,現在上面的標誌已經換成了羅蘭家族的紋章。

  “上來吧。”芬尼打開窗戶招手道。

  李昂把薇薇安抱上去,然後自己也跳了進去。

  “要讓別人看見會以為我們是一家三口呢。是不是,薇薇安?”李昂打趣道。

  薇薇安抿著嘴不說話,而芬尼則羞紅了臉,啐了他一口。

  ……

  格里美尼女士家裡今天異常的熱鬧。

  人們聽說一個能夠發明“樂器之王”的人即將到來,於是爭先恐後的來到這裡準備看一番熱鬧。不過,這其中也有一些人抱著其他的想法。比如維羅索,一個來自塞爾利亞公國的貴族。

  一年多以前,維羅索曾是格里美尼女士的常客,從小在威斯尼長大的他具有深厚的音樂修養。正是在那段日子裡,他認識了芬尼•;羅蘭,並傾倒在她迷人的風采之下。

  幾個月前他回公國繼承了爵位,然後緊趕慢趕的回到了香榭城。

  馬車很快駛到了目的地。李昂率先跳下馬車,然後伸手扶下一大一小兩位女士。

  維羅索用怨毒的眼神注視著一臉陽光的李昂,憤怒的情緒讓他把手中的鮮花一點點的擰成了碎片。

  “芬尼,我的芬尼。”他咬著牙,禁不住的顫抖了起來。

  ……

  格里美尼女士擁抱了一下芬尼,然後驚喜的看著李昂。

  “哦,您就是愛德華•;科西先生?我尊貴的客人。”

  “您好,女士。”李昂恭敬的吻了女士帶著手套的手。

  “噢。”女士有些不好意思的抽回了手,她望著芬尼,注意到了她臉上的緋紅。再瞧瞧英俊瀟灑的李昂,心中便有了一絲明暸。“進來吧,今天來了許多有才華的客人呢。”

  並不大的公寓裡塞滿了各式各樣的人,女士顯然是個好客的人,他讓僕人打開了大門,絲毫不介意那些未經邀請就來到的客人。

  走進大廳,李昂正好聽到一位三十多歲的男人正在人群中間高談闊論,

  “那些歌曲序曲,我從來不在上演前完成它。哦,你們知道,沒有什麼比‘需要’更能激發人類的靈感了。想一想,一個焦急的抄譜手在一旁等待,一個絕望的劇場經理不斷的踱步揪自己的頭髮。只有在這種場合你才能發揮你最大的潛力。”

  他坐在羽鍵琴旁洋洋得意的彈了一小段序曲,“我的《奧斯王》的序曲是在一間鬥室中完成的,憤怒到極點的劇場經理把我軟禁在裡面,只給我一盤通心粉。甚至還讓四個劇場的工人看守著我,每當我完成一頁曲譜就從窗戶上扔出去,讓外面的抄譜手抄好後再傳給樂隊。經理說,如果我寫不出來,就把我自己扔出去!”

  他繪聲繪色的形容著那個經理焦急的咆哮著的模樣,惹得周圍所有的人一陣大笑。

  “不是我吹牛,我在意利爾地區的時候,無論是佛羅薩斯還是塞爾利亞,甚至包括威斯尼,沒有任何一個劇場經理在三十歲之前還沒禿頂的。”

  他的誇張又引來一陣大笑。

  “羅西先生是個很有趣的人,他在這裡的時候我們總是不缺少笑聲。”格里美尼女士笑著把李昂介紹給了他。

  羅西一手插兜,仰著頭高傲的和李昂握了握手,顯然,他沒把這個有著漂亮的小鬍子的年輕人放在眼裡。

  李昂對羅西倒是有幾分興趣。從略微有些磨損的袖口可以看出,他日子過的並不富裕。在這個世界,音樂家地位不高,很多才華橫溢的音樂家只能面前的糊口。

  懷著某種穿越時空的感情,李昂對他表達了自己的敬意。羅西顯得很高興,他拍著眼前這個年輕人的肩頭說道:

  “年輕人,這個世界絕對不會存在音樂之王。每種樂器都有它的優點和缺點,只要你能發揮出它最美麗的一面,它就是你心目中的音樂之王。好了,現在,小夥子,給我們來一段音樂吧。我要邀請美麗的女士跳舞呢!”

  他把手一揮,故意的從格里美尼女士面前伸過,然後彎下腰遞到薇薇安的面前,“可愛的小美女,我能榮幸的邀請您條一支舞嗎?”

  薇薇安迷惑的看著這個陌生人,拉了拉李昂的袖子。

  “噢,難道是怕你的小情人吃醋嗎?我太傷心了,原來在美女的心目中,我已經老了阿。”羅西誇張的表情又引來了一陣大笑。

  李昂坐在椅子前,信手彈起一首肖邦的圓舞曲的第一個樂符。

  笑聲嘎然而止。

  羅西張大了嘴巴像被無形的閃電擊中了一般,愣愣的吐不出一個音節。

  這……是另一種偉大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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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一章 感情(上)

  當文明還處於蒙昧中的社會,藝術家的命運大抵是悲慘的。在金錢和權力的遊戲規則內,他們不是淪落成權貴的寵物,就是在貧困中磨滅了生命的火焰。

  如朗朗一般,憑藉天資得到名聲和金錢,在這樣的社會,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望。

  李昂有些走神了,在鋼琴上譜的曲子,在羽鍵琴上走來,稍稍有些幹澀。不過肖邦的那天馬行空的暢想仍然在音符中逐漸浮現在每個人的腦海裡。

  從什麼時候起藝術家們開始變得富有了呢?如帕瓦羅蒂般死後能攢下數以億計的財產。

  李昂感到有些欣慰,是的,是唱片讓更多人了解的音樂。同樣是唱片讓那些低俗的炫耀技巧的不耐聽的音樂迅速走向了死亡。

  希望他發明的“音樂盒子”能為這些藝術家作出一些貢獻吧。

  即便只有一丁點的貢獻,也比那些只能用于殺人的利器強無數倍,不是嗎?

  一陣熱烈的掌聲把李昂從沉思中驚醒,甚至還有人喊出了“安可爾(再來一次)”,在意利爾地區的音樂會上,少不了這樣的呼喊。

  “天才的音樂!”羅西不敢相信的拍著手掌,他向格里美尼女士要了一支羽筆,在鋪開的白紙上迅速的把譜子默了出來。“這首曲子傳回去一定能轟動整座城市!您真是個天才。”

  他此時望向李昂的眼神已經完全不同了。

  “不。”李昂可不敢將肖邦的榮耀歸於己身,“它是一位大師的作品,我只是個拙劣的演奏者。”

  “我要見他一面,我要見他!”羅西揮舞著稿紙大喊道:“他有讓整個世界都戰慄的力量。”

  “他叫什麼名字?”格里美尼女士問道。

  “肖邦。弗雷德里克•;弗朗西斯科•;肖邦。”李昂一邊說著一邊信手彈了他的《小狗圓舞曲》,不過在羽鍵琴上終究展現不出樂曲最美的一段。

  “您所說的樂器之王就是在這位肖邦先生之處發現的嗎?”女士接著問道。

  “不,女士。”李昂站起來以表達他的尊敬,“我從未見過肖邦先生,只是從他的樂譜中了解了他。不過,他的這些琴曲的確是寫在輕重琴上的。”

  “我現在相信有‘樂器之王’存在了。”羅西嘆息著,他還沒從那優美而又多變的旋律中脫身而出呢。“不過,不管怎麼說,您也是為優秀的音樂家。”

  “我只是個熟練的琴手罷了。”

  “哦,可沒有幾個琴手能有您那麼熟練的技巧。”

  李昂默然,當年李斯特用來炫耀技巧的華彩篇章,21世紀的10歲小孩子就能熟練的彈奏。各種各樣科學的教學手法讓彈鋼琴成了一種徹徹底底的手藝。

  “我決定了。”羅西一拍大腿,“我要和你一起把輕重琴造出來。否則我寢食難安啊。”

  李昂微微的笑了起來,他在地球的時候觀察過鋼琴的內部結構,也許在這個世界他當真能把‘樂器之王’複製出來呢。這對他來說,比作任何事情都有成就感。

  ……

  正當李昂和羅西等藝術家探討音樂的時候,維羅索悄悄的出現在芬尼的身邊。

  “芬尼,很久不見了。”

  芬尼注視著眼前的男人,半晌臉上才綻放出親切的笑容,“是莫倫特先生啊,很久不見了。聽說您回到塞爾利亞了?”

  “是的,不過我又很快回來了。這裡有太多讓我掛心的人。”維羅索興奮極了,仿佛吃了一公斤的大麻,“我在她心中還有些地位嘛。”他得意的想著,突然有些後悔剛才把鮮花弄壞了。

  “不知道我有沒有榮幸請您吃晚餐?”維羅索趕忙發起了邀請。

  “這……”芬尼猶豫了一下,她下意識的扭頭望向李昂,卻發現此時他和另一個女人緊緊的貼在一起。是伊莎女男爵,她認出了她。

  心中莫名其妙的一酸。

  “好啊。”芬尼答道。話一出口她就後悔了,可是此時她又怎麼好意思反悔呢。

  ……

  李昂有一雙神奇的眼睛。因此,儘管他沒有望向那邊,但是依然很快就知道了芬尼和維羅索的對話。他有些意外的回頭望了她一眼,正好看到她那雙有些黯淡的眼睛。

  “你又在望你的小情人了。”伊莎拽著他的衣服,緊緊的貼在他的身上。

  “你來這裡做什麼?”李昂驟起了眉頭。

  “怎麼,我就不能收到格里美尼女士的邀請嗎?”伊莎試圖盯著李昂的眼睛,想從中看出點東西,但是她失敗了。

  她耍賴似的腦袋抵在他的肩膀上低聲說:

  “你不愛我了嗎?愛德華。你好幾天沒來找我了,你有了新的情人了嗎?她和你上床了嗎?她在床上的功夫比我好嗎?”

  “起來。”李昂有些火了,“這裡是什麼場所,說的些瘋話。”他冷笑了一聲,“你是想把我捏在手心中嗎?”

  “啊 ”伊莎臉上浮現出委屈的表情,她拉著他的手把他拽到大廳隱蔽的一角,“你怎麼能那麼想我,我並不反對你有其他的女人。我知道我在床上滿足不了你。可是,親愛的,不要因為新的佔據你心房的女人而拋棄了我。我只是個可憐的小女人。”

  李昂嘆了口氣,他沒辦法責怪她。站在她的立場上她已經付出了很多,甚至現在的語氣算得上是委屈求全了。

  他愛她嗎?

  當然是不。和她在一起完全是一場意外。那個時候被性慾憋的昏了頭的李昂飢不擇食的尋找著能與他交配的女人,伊莎正撞上了而已。

  隨著時間的流逝,他已經能夠部分控制自己的能力,此時伊莎的作用自然就下降了。

  “回去等著我。”他口氣軟了很多,輕輕的用手扶著她的脖頸。

  “不,我要和你在一起。”她撒嬌道。

  李昂的臉立馬沉了下來,“兩個選擇,你現在回去,或者我永遠不再見你。”

  伊莎愕然,她眼裡瞬間充滿了淚水,低著頭轉身默默的離開了。

  李昂也覺察到了自己的口氣不太妥當,但是大男子主義的精神讓他瞬間就把一絲後悔拋到了腦後。

  看見漂亮的女男爵離開了,羅西湊到李昂身邊,“音樂家都是情聖,這是哪個傢伙的名言?果然不錯啊。告訴我,誰是你的情人?女男爵還是女子爵?噢,你真是好命!”

  羅西的語氣誇張,調侃的意味多些,並不引人反感。

  李昂搖搖頭,笑道:“感情和靈感一樣永遠都摸不著頭緒。”

  他努力把頭仰起一點,尋找著傳說中的四十五度的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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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一章 感情(下)

  郭小四是個小資,從某種意義上說,江南也是的。

  小資共有的某種天性讓他們寫下了纖弱而感人的文字,同時也把他們的自私裸露在外。這種自私深深地鑿刻在他們虛榮的骨子裡。

  當然,在這個年代,自私其實是一種“美德”。

  君不見,輸了官司的小四依然風光;踹了猴子的江南仍舊瀟灑。

  然而,再怎麼對他們不爽,李昂還是要承認,他同樣是個深受小資文化影響的八零後,看《夢裡花落知多少》、《此間的少年》、《上海堡壘》的時候同樣被感動的稀裡嘩啦。某種自私同樣鑿刻在他的骨頭裡面。

  那是時代的烙印。

  這種烙印的一個很微小的表現就是他會一邊夢想著能左擁右抱、大被同床,一邊希望自己的女人是個遵從三從四德的處女。

  李昂只是個普通人,他擺脫不了這種烙印。

  甚至在來到這個原始的世界之後,社會和道德的繩索逐漸消失,自私愈發成為了一種放縱自己的藉口和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的工具。

  李昂在伊莎女男爵的身上的享受到了性,而在溫婉的芬尼•;羅蘭女子爵身上尋找到了理想女人的感覺。他嘴上說對芬尼一點想法都沒有,可是真的沒有嗎?當初拉塞爾伯爵的提議他真的沒動心嗎?

  騙得了任何人,但是他騙不了自己。

  同時擁有兩個人來個3P?這種墮落的思想開始啃噬他的心靈。

  ……

  “女人就像是森林裡調皮的小野獸,當你不注意的時候她們就一直在你身邊打轉,可一旦你拿起丘比特的弓箭,她們就嗖的一下不見了。哈哈,我的朋友,你還需要繼續努力!”羅西滑稽的說著,他的大嗓門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不遠處幾位夫人們曖昧的望著李昂,這個英俊的小鬍子音樂家似乎是個感情上的雛,或許應該使點小手段讓他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相信只要肯用點小手段,他很快就能名震香榭城,那個時候自己就成了整個香榭城社交界的名人了吧。

  “您沒事吧?”格里美尼女士端了盤水果來到李昂身前關心的問道,“嘗嘗新鮮的水果?或許能讓你心情好一點。”

  “謝謝。”李昂微微黔首。

  果盤中擺著新鮮的葡萄,晶瑩剔透。李昂想起了在伊莎那裡喝的葡萄酒,還有她常提起的葡萄園。

  “女士,有酒嗎?或許,它可以讓我變得灑脫一點。”李昂笑了笑,他想起了在遺跡裡的那場夢,那個本以為遺忘了的叫做微微的女人。儘管有了這樣一雙神奇的眼睛,自己依然還是看不透許多事情啊。

  格里美尼女士沉靜的望了他一會,最終還是沒有拒絕客人的要求,她回去拿來了一支漂亮的玻璃瓶。

  “就一杯,怎麼樣?”

  李昂點點頭,“就一杯。”

  “我也要喝!”薇薇安不知道什麼時候跑了過來,“我要喝甜甜的果汁。”

  薇薇安喝過伊莎家的葡萄酒,口感和果汁真的沒什麼區別。還從來還沒見她喝醉過呢。

  “小傢伙,這可不是果汁。你不能喝的。”女士彎下腰捏她的小鼻子,出奇的薇薇安沒有對她的行為表示反感。只是用眼睛亮晶晶的緊盯著女士手中的玻璃瓶。

  “只有彈琴彈的人好才能喝果汁嗎?”薇薇安問道。“像哥哥一樣?”

  女孩的天真把格里美尼女士逗樂了,不過她同時發現薇薇安的智商似乎比她的年紀低一些。而且,雖然李昂和她同樣是漂亮的小人兒,但他們相貌特點全無相似之處,使人很難相信這是一對兄妹。

  “好吧,如果我們的小天才能夠彈得和你哥哥一樣好,我就給你喝果汁。”她故意搖了搖瓶子。

  薇薇安高興的跳了起來,她蹦跳的跑到羽鍵琴旁,大聲的讓一位正在彈琴的先生讓開,然後敏捷的爬到對於她來說稍稍有些高的椅子上。

  只見她半蹲在上面,一本正經的按動著琴鍵。

  開始的兩下似乎有些生澀,小女孩緊緊的皺著眉頭,思考了一會,接著一段流暢的音樂從她的小手中飄了出來。

  仔細一聽,正是李昂剛彈過不久的《小狗圓舞曲》!

  “薇薇安和您一樣是個天才。”格里美尼女士恭維道。的確是恭維,這首曲子薇薇安彈的只能稱之為流暢。這種水準,對一個12歲左右的孩子來說算不錯了,但是對於見慣了天才的格里美尼女士來說卻相當的平凡。

  不過,如果她知道薇薇安和她一樣是今天第一次聽到這支曲子呢?

  李昂注視著從椅子上蹦了下來,跑向格里美尼女士討要果酒的薇薇安,心中複雜極了。

  她是誰?

  這個問題從未這樣的困惑他。

  ……

  從勒留德街區回來後,剛剛還威風無比的蠻人一頭鑽進了老巢,他的左手和銀棍燒結在了一起,為了分開它們,他被剝了一層皮!

  “看你這雙狗爪子吧,我真懷疑它還能不能用。”米蒂亞狠狠的一拉繃帶,斯塔維奇“聽話”的聲嘶力竭的慘叫了起來。

  他用力的從狠毒的女人那裡奪回了自己的手,“你這個狠心的巫婆,該被燒死的婊子養的,我的手都要斷了!”

  “你說的沒錯,我就是被婊子養大的。”米蒂亞把那根還帶著血肉的銀棍狠狠的砸在他臉上,“你現在想死在一個婊子養的手裡嗎?”

  “我操!”斯塔維奇吐了口帶著血絲的唾沫,“你這個黑心女人。祝你被男人幹死!”他現在也只是嘴硬,疼痛和失血讓他一點力氣都沒有了。

  “如果能讓李昂幹死,那也不錯。”米蒂亞仰著頭像是在想像著什麼。

  “真不明白你為什麼會喜歡李昂那個變態。瞧他發明的東西,差點要了我的命!”斯塔維奇抱怨道。

  “是你自己要帶著它逞英雄。”米蒂亞嘟囔著,“他那樣的男人,給他睡上一覺,死了也值。”

  “你這個賤女人,他有什麼好?身子瘦弱的貴族的性能力一定差勁極了,還不如讓爺爺我來滿足你。”

  “就你?”米蒂亞鄙視的撇了他一眼。“和他的相比,你的就是個火柴棒。你個沒長大腦的傢伙不會明白的,我對他的感覺,那就是愛阿。”

  “呸。”斯塔維奇狠狠的吐了口唾沫。

   -
V123210 發表於 2008-12-14 21:53

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二章 衝突(上)

 對於貴族來說,帶著僕從和弩弓去狩獵一匹美麗而狡猾的鹿是一件風雅的事情。和平的歲月裡,無法在戰場上證明自己的武勇,狩獵就成了一種最男人的表現手段。

  迪爾獵場是法蘭帝國皇室最著名的獵場之一,緊挨著香榭城的南面,擁有相當大的一片森林和不小的草場,甚至還有一個一平方公里的小湖。

  迪爾獵場的歷史悠久,它在查理大帝時期就成為了皇家獵場,那位偉大的帝王曾經帶著他的獵犬和騎士,漫遊在這片土地上。

  當查理大帝漸漸的成為傳說中的人物,在狩獵場上尋找他當年的身姿逐漸成為一種風俗。每年的狩獵節上,獵獲最多獵物的人都被認為是武勇近於大帝的人。

  獵場對皇家來說意味著臉面和榮譽,許多位帝王在童年時都在這裡消磨了大量的時間。不過它對皇室同樣是一個沉重的包袱,每年數額龐大的維護開支讓皇家財政愈發拮据。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迪爾獵成從最初只有皇室和大貴族才能進入的特殊的場所,變成了現在的只要有錢,有一定的身份就可以來享樂的樂園。不少的有錢佬願意在這裡遊玩上一翻,嘗嘗嬌嫩的烤鹿肉。儘管從未經受過貴族教育的他們根本無法用弩弓狩獵。

  很多人對這種改變不滿,特里尼侯爵就是其中的一員,不過作為皇室的遠親他同樣明白如今的皇家財政已經拮据到了何種的程度。記得他剛剛結婚的時候每年能領到3000法郎的皇家年金。但是現在只有可憐的幾百法郎,而且這點錢也就要保不住了。

  特里尼對這種現狀無能為力,地方大貴族逐漸變得龐大而危險,使皇室只能困守在香榭城,帝王的命令甚至離開了這個城市就失去了大部分的效力。博爾良、朗斯、吉賽,這三位公爵瓜分了整個法蘭帝國最富裕的土地和最偉大的權利。

  可又有什麼辦法呢?梅德家族只能用婚姻來穩固他們的統治。

  理查德六世的妻子,現在的帝國皇帝的母親凱瑟琳婚前的名字叫做凱瑟琳•;德•;洛林。他的哥哥佛朗索瓦•;德•;洛林就是現任的吉賽公爵。

  而理查德七世三年前更進一步的迎娶了鷹堡的公主。

  如今的皇帝在他的妻子和母親的影響下成為了一位異常虔誠的天神教徒,這對朗斯公爵來說是件大大的壞事。特里尼侯爵同樣不欣賞這樣的情況。一方面是因為他是改革派的同情者。另一方面,過於的靠近某一位公爵只會讓帝國的局勢變得更糟。

  再糟下去,帝國的輝煌也許就要終結了。

  前方突然發生了一陣爭吵,擾亂了侯爵的思路。

  “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侯爵勒住了馬指揮著自己的僕人。

  不一會,那位僕人就跑了回來。他面色通紅,氣喘吁吁的指著遠處說道:“大人,前面有一隊人馬和我們的人發生了衝突。”

  一聽這話,急性子的侯爵立馬縱馬前去,前進了沒幾步,經過一小片荊棘叢,他果然發現了一群騎手包圍著他負責包圍獵物的僕人。

  “這是怎麼回事?你們是什麼人!”侯爵嚴厲的說道。他用鞭子抽打著竟然敢擋住他道路的騎手,“你這個賤種!”

  騎手憤恨的回身瞪了侯爵一眼,但是看到他紅色的絲絨外套以及帽子上的三行貂皮,終於還是欠身退了開來。

  “到底發生了什麼。你說。”侯爵指著自己的一個僕人。這位看起來有著異教徒血統的年輕男人正滿身傷痕的守在一頭死去的鹿旁。

  “大人。我們發現了這頭鹿,追逐了它裡路之後才設中了它。可誰知道正當我們要收取我的獵物的時候,這幫傢伙,”他指著周圍的騎手,“他們竟然突然圍了過來,說這是他們的獵物。”

  “是這麼回事嗎,先生?”侯爵憤怒的臉都紅了,可他還是決定給這些人一個辯解的機會。偉大的天主曾經說過,誤解是一切錯誤發生的根源。所以當通達天堂的巴比倫塔倒下、人類再不能自由的交流,戰爭在全世界爆發了。

  “雖然我覺得很遺憾,但是還是要向您說明,您的僕人在說謊。”在眾騎士的中間,一位年輕的騎手騎馬來到了侯爵的對面,“這頭鹿是我親手獵到的。”

  “不!他在說謊!”侯爵的僕人激憤的跳了起來,他臉上被鞭子抽過的傷疤因充血而變得鮮紅。

  “可鹿身上插著我們的箭。”騎士冷笑道。

  “他們這群卑鄙的傢伙取下了我們的箭,然後在原來的傷口上插進了他們的!”僕人快速的答道。

  “哦,真是美妙的謊言。”

  騎士譏諷的口氣讓侯爵再次陷入了憤怒之中。他現在已經相信了他的僕人的話。

  作為一個老獵手,他能看得出一支從遠處射來的箭和從近處插入的箭的差別。即便他看不到鹿身上濺射狀的血液和某位騎手手上的血痕。

  “你們,是誰的騎士!”他厲聲問道。

  “老家夥,不要囂張。”騎士搖搖手指,“你可知道囂張同樣是一種原罪。”

  “放肆!”侯爵大怒,縱馬上千一鞭子就向騎士抽去,但顯然已經年老的貴族不是精銳的騎士的對手,他的鞭子被對手穩穩的接在手中。

  侯爵拽了拽,紋絲不動。

  騎士輕笑一聲,臉上的譏諷之色愈發的重了,他鬆開手指放開了皮鞭。

  “大人,現在您相信這鹿是我們獵下的了?”

  特里尼侯爵的身體因為憤怒而輕微的發抖,但是多年的經歷終於讓他冷靜了下來。

  他抽了那個兀自試圖辯解的僕人一鞭子,縱馬轉向,大吼道:“我們走!”

  當侯爵和他的僕人已經消失在森林中,年輕騎士的一位手下問道:“長官,為什麼放他走?大人交代我們……”

  “你是長官還是我是長官。”騎士反手一巴掌把他從馬上抽了下去,力量之大讓那位健壯的男人當場吐出兩顆槽牙。

  “記住,不要質疑我拉爾森•;席爾瓦的決定。你,沒有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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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香榭之城 第十二章 衝突(下)

 特里尼侯爵縱馬狂奔在回城的路上。雖然脾氣衝動,但是侯爵並不是一個蠢人,既然那些騎士完全無視了他紋章中的百合花,他們必然不是些簡單的角色。

  他明白他現在的處境很危險,這些人不可能是毫無目的的。

  ……

  數匹健馬在道路上狂奔而過,李昂歪著腦袋瞅了領頭的那位先生一眼。

  “特里尼侯爵?還真是巧。”他喃喃自語,望著這些人最終消失在了他的“目光”範圍內。

  此時天色漸晚,穿著黑衣的城市管理人員笨拙的爬上燈架為路燈添加燈油。整個城市的路燈改造正在進行中,“光明”魔陣已經開始逐漸的開始取代這些油燈。雖然全銅質的光明魔陣價格不菲,但是長遠的看它們的維護成為低的簡直可以忽略不計。

  一座古老的城市在神奇的力量的推動下正在緩慢的近代化,燈光只是個開始,更多的改變就醞釀在站立在街頭的這個年輕人的腦袋裡呢。

  李昂依著鐵質的路柱,用寬大的氈帽遮住了面孔,他無須抬頭就能看清這個世界。幾個穿著暴露衣服的流鶯湊了過來,其中一個甚至用她肥膩的胳膊蹭著李昂的胸膛。

  “先生,只要十法郎您就能快活一次哦。”

  李昂微微的抬起頭,嘴唇微張。

  “滾。”

  流鶯聽了這話一愕,臉上的神情瞬間由諂媚變成了怨恨。她呸的吐了一口濃痰,吐沫星子甚至濺到了李昂的褲腳。

  李昂抬起手,一巴掌把她抽倒在地上。

  “滾。”

  這次這些女人聽話的溜了。

  發洩了心中怒火的男人抬頭望向不遠處的一間餐廳,他似乎能看到窗上映照著的男女的面龐。

  芬尼最終還是接受了維羅索的邀請,共進晚餐。

  這是一間私人性質的餐廳,專門用來接待貴族。餐廳的牆壁上繪著精美的壁畫,赤身裸體的女人和英俊的男人是這些畫作唯一的主題。每張桌子上擺放著黃金打造的燭臺,雖然光明魔陣已經成為了一種流行趨勢,但是這裡的老闆仍然堅持著用蠟燭來傳達曖昧的氛圍。

  所有的這一切都映照在李昂的眼中,他的心中有一團火在燃燒。或許這種感覺就是嫉妒,甚至有些憤怒,憤怒芬尼為什麼要和那個男人約會。

  可是他又有什麼資格憤怒呢?李昂站在街上,有些茫然。

  芬尼也有些茫然,她用叉子漫不經心的扒著盤中的蔬菜沙拉,一點食慾都沒有。眼前的意利爾貴族正面帶紅光的暢談他這一趟回家後的所見所聞。他繪聲繪色的描述了在狼堡和佛羅薩斯正在建造的規模龐大的教堂,那些高聳的仿佛要直插入雲霄的塔尖。

  芬尼心不在焉的應和著,無論如何都提不起興趣。她很懷疑自己為什麼要坐在這裡吃一頓完全沒有必要的晚餐。

  維羅索瞧見芬尼似乎不太開心,於是招來提琴手,點了一曲。輕快而頑皮的小提琴聲飄盪了起來,這是一首最近流行的曲子,講的是一個年輕的騎士認識了一位美麗的女士,然後發展出浪漫的愛情。提琴手的藝術表現力相當出眾,音樂也不錯,芬尼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一點微笑,只是只有她自己知道,這絲微笑有多麼的勉強。

  “芬尼。”維羅索幾乎被女子爵的微笑迷暈了,他伸手去捉她嬌嫩的手,她下意識的一縮,沒有捉住。維羅索有些尷尬,他乾笑了兩聲說:“我現在已經繼承了父親的爵位,雖然只是一個子爵。但是塞爾利亞的執政官法斯切尼大人是我們家族的世交,他已經答應替我在市政安排一個要職。也許再過幾年,我就能被提升為伯爵。我現在擁有三座莊園,兩家作坊,還有一個商行,每年能為我提供上萬法郎的收入……”

  “可是您說這些是什麼意思呢?”

  “芬尼,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您瞧,我們是如此的門當戶對。我有自己的爵位和財產,決不會像那些二世祖一般貪圖你的家產,我受過良好的教育,和你有共同的話題。並且最重要的是我愛你!我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比我更愛你了。”

  “我不明白您在說什麼。”芬尼慌亂的站了起來,甚至把叉子都掉到了地上。

  維羅索趕忙站起來攔住了她,“您看。”他彎膝單腿跪了下來,從懷中拿出一枚漂亮的鑽戒,“接受我的愛吧,美麗的女士。我等待這一天很久了。請您相信我的真誠。”

  芬尼手足無措,最近一段日子她有著眾多的追求者,但從未有人如維羅索一般直接。

  她頓了頓腳。

  “抱歉,先生。您讓我不知所措了。”她試圖避開他,“您瞧,現在天色已經晚了,我要回家了。”

  “不!”維羅索伸手去拉芬尼的胳膊,臉上露出一絲絕望和猙獰。

  這時,從他的背後伸出一隻手,牢牢的抓住了他。

  維羅索掙扎了一下,但是在他身後的人力氣出奇的大,抓著他的手紋絲不動。

  “你是誰?”他奮力的轉過身,正好看到那個吹牛能發明“樂器之王”的年輕人。“是你。放開我!”

  李昂冷笑著,輕輕一推,維羅索站立不穩撞到了桌子,讓菜湯淋了滿身。

  “你怎麼來了。”芬尼臉色一喜,隨後又變的難看起來了。“你在跟蹤我嗎?”

  李昂苦笑了一聲。“現在看來我的行為很有必要。”

  芬尼沒說話,皺著眉頭拉起了在湯水中掙扎的維羅索,還遞給了他一張乾淨的手絹。她不明白自己為什麼這麼做,明明自己剛才還想親自踹他一腳呢。

  李昂的臉色變得難看了起來,他盯著芬妮,芬妮則避開了他的眼神。

  他冷笑了一聲,肩膀微微一晃,右腿閃電般的一記鞭腿正掃在傻笑著的維羅索拿著手帕的右手上。

  重重的力量擊打在他瘦弱的手臂上,只聽清脆的 嚓一聲,然後可憐的男人就騰空而起撞在了不遠的大理石牆面上,昏了過去。

  這邊的吵鬧早就驚動了餐廳的老闆和客人,但看到這驚人的一腿,沒人敢來管閒事了。

  “你!”芬尼萬萬沒有想到李昂會動手傷人。她嚇壞了,眼中浮起一層淚水,“你這是在做什麼。”

  李昂對自己的這一腿極滿意,他根本不理芬尼的發問,走過去用腳碾住維羅索兀自捏著手帕的手,狠狠的將它踩碎。然後撿起那塊手帕裝到自己的懷裡。

  他伸手拽住芬尼,“跟我走。”

  芬尼還沒來得及反抗就被他拽出了餐廳,到了外面她才一把甩開他的手臂。

  “你怎麼這麼殘忍……李昂,你什麼時候變成這個模樣嗎?”

  “什麼時候?”李昂冷笑了一聲,“你還不明白是什麼時候嗎?”

  芬尼沉默了一下,但是她很快又激動了起來,“可是你這樣又和你痛恨的人有什麼區別呢?隨意的傷害無辜的人。”

  “他可不算無辜。”

  “他怎麼不無辜?你和維羅索過去從未相識,你有什麼理由攻擊他。”

  “理由?你啊。”

  “我?”芬尼向他逼近了一步,“裡昂•;卡佩,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不要在羞辱我了,好嗎?你已經羞辱過一次了!”

  李昂沉默了,氈帽在路燈下的陰影遮住了他的眼睛,讓人猜不透他的情緒。

  “我從未羞辱過你。”李昂緩慢的說著,“我從不擅於隱藏自己的情緒,事實上我也不屑於隱藏。”

  “是嗎?”芬尼的音調高了起來,“那麼您告訴我,您到底愛我嗎?您有膽量說您愛我嗎?”

  李昂被這個問題難住了。愛她嗎?他不知道。他欣賞她的性格,這是確定無疑的。但是他們之間總共也沒有多少實質的交流,說道互相的了解,幾近於無。這樣的情況,也許能談得上喜歡,但是愛,太沉重的詞彙了。

  “哈,”芬尼的臉上第一次露出了譏諷的神情,她似乎是在嘲諷自己剛剛的一瞬間心中潮湧的某種期盼,只可惜,現在這種期盼碎裂的就像風中的沙塵。“您連說愛我的勇氣都沒有,甚至還不如維羅索。”她忍了忍,最終還是把口中的話拋了出去,“更何況您還有伊莎女男爵呢!裡昂•;卡佩,不要再傷害我了,好嗎?”

  說完,她蹬蹬蹬的跑了。

  “芬尼•;羅蘭。您在嫉妒嗎?”李昂沒有動,他高聲的問道。

  芬尼的腳步慢了一下,沒有回頭也沒有回話,伸手攔停了一輛載客馬車,沒多會就消失在了李昂的視野中。

  “真是失敗啊。”他嘆了口氣,笑了,很無奈。

  維羅索只是個無聊的傻瓜,根本構不成威脅。真正的障礙還是他自己啊。無論如何芬尼•;羅蘭都是拉塞爾伯爵的姪女,他們之間真的能有愛情和未來嗎?或者,讓她拋棄一切來到自己的身邊?自己有這種資格嗎?

  李昂再次的笑了,笑容中有猙獰和冷血。

  他遠遠的看到了一群彪壯的漢子在剛剛被他扇了一巴掌的流鶯的帶領下氣勢洶洶的向他衝來。

  “好多的出氣筒啊。”

  他捏了捏手指的關節,衝了過去。

  ……

  當香榭城的黑衣警察來到這裡的時候,已經過去了半個小時,他們下了馬,看著滿地慘號的人群,這些人無論男女都被掰斷了一條胳膊。當然最重要的是那位兀自躺在餐館裡昏迷的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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