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作業嗆「給零分」 師摑生挨告

里歐哈特 2009-2-5 17:07:4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0 13223
hover 發表於 2009-2-8 19:22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2&Art_ID=31367964&IssueID=20090205
這是蘋果日報的報導

學生嗆「要零分」師掌摑挨告 教學認真 多次獲獎 檢方求緩刑
2009年02月05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台中市安和國中理化老師謝明勳,去年六月間質問班上吳姓學生為何整學期都不寫作業,遭學生反嗆:「我要零分,不然你要怎樣?」老師一時怒火中燒,抓住吳生頭髮甩耳光,吳生重心不穩跌倒撞到桌角頭部受傷,事後老師雖認錯道歉但家長堅持不撤告,全案經台中地檢署調查後,昨依傷害罪起訴老師。

情有可原
昨學校仍放寒假,無法聯繫上雙方。不過根據檢察官調查,謝明勳教學認真,過去從無體罰學生紀錄,且近五年來有多次獲獎勵紀錄,因此檢察官雖依法起訴謝明勳,但還特地請求法官給予緩刑處分。

整學期作業沒交
全案發生在去年六月十九日,當時已接近學期末快要放暑假,安和國中八年級(國中二年級)理化老師謝明勳(五十一歲)卻發現,班上一名吳姓學生被他多次催促補寫理化科習作,吳生始終不肯補寫,甚至整學期的理化科作業均沒繳交。
謝師當場質問吳生為何不寫?吳生回答:「我沒有習作可以抄」,謝師又質問:「為什麼不到前面來借?」吳生不答話,謝師追問:「那要怎麼辦?」吳生語氣不佳回嗆:「我要零分,不然你要怎麼樣?」
謝師受吳生言語頂撞,又看見吳生在班上走動,認為吳生故意妨礙上課秩序,一時氣憤,竟扯住吳生頭髮,再出手掌摑吳生的臉四下,吳生後退閃躲,謝師又接續追打、推擠,致吳生跌倒,頭部撞到桌角,造成頭部外傷、前額頭皮血腫、後枕部頭皮血腫等傷害,家屬憤而提告。

家長求償二百萬
事發後謝明勳隨即對自己的行為向學生道歉,且承諾賠償醫藥費,但家長要求賠償二百萬元,謝師認為超出能力,雙方無法和解。
檢察官調查認為,雖然吳生態度惡劣、出言不遜,影響課堂秩序,若置之不理將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權益,但老師可依校規對學生做記過、寫悔過書等處分,掌摑學生、致頭部受傷,非屬合理管教範圍,因此仍依傷害罪起訴老師。

師摑學生示意圖

吳生被老師甩耳光追打後,重心不穩摔倒撞到桌腳並傷及頭部。

中市安和國中老師謝明勳,因甩了學生耳光被起訴。許淑惠攝

體罰學生判賠案例
◎高雄曾姓女鋼琴老師以「愛的小手」責打趙姓小六女學生的右臀、大腿,造成瘀傷
.判處拘役40天,賠償21萬餘元定讞
◎台北陳姓老師體罰過動學生,以藤條打手心、腿、屁股等處成傷
.判賠50萬元定讞
◎苗栗一名國小男老師敲打學生的頭兩下,造成前額瘀傷
.判處拘役50天,緩刑2年,雙方55萬元和解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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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所說,你也是猜測我也是猜測。
所以這就是態度的問題~
假設學生真的對老師有言語的衝突,你所論的法律能對學生有何判決?
又假設是老師對學生有言語的衝突,你所論的法律能對老師有何判決?
整個事件你說的都是法律,那誰來跟這位老師說人倫道德在哪?
上篇我已提到分出法制與道德倫理的各自看法,你只提到法制,道德倫理呢?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8 20:13
原帖由 hover 於 2009-2-8 19:22 發表
http://1-apple.com.tw/index.cfm? ... mp;IssueID=20090205
這邊所說,你也是猜測我也是猜測。
所以這就是態度的問題~
假設學生真的對老師有言語的衝突,你所論的法律能對學生有何判決?
又假設是老師對學生有言語的衝突,你所論的法律能對老師有何判決?
整個事件你說的都是法律,那誰來跟這位老師說人倫道德在哪?
上篇我已提到分出法制與道德倫理的各自看法,你只提到法制,道德倫理呢?

你引述蘋果的報導是想強調台灣的檢察官都鄉愿成性嗎?
就算是長年樂善好施的大善人也不容許違反一次的殺人犯罪不是嘛!
所以你現在要談的是『鄉愿』還是『道德倫理』呢?
該報導大家只能猜測的部分在於當時師生的對話是否涉及『頂撞』,
但無論是否有『頂撞』的情事在報導中可明顯看出的是『傷害罪』的構成確定,
所以我看不出在這則報導中依法論斷有甚麼不對,
要談『道德倫理』的前提是在『合法』的情況之下,
不然當年"李師科"殺警搶銀行的理由為『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這樣的說法難不成也能成立而給予輕判嗎?(李師科的結局是被槍決伏法)
教師既然老是自以為『為人師表』自認為學生的模範,
那如今公然違法的行為不正跟『為人師表』這四個字背道而馳,
如此的教師還有甚麼資格從事教職繼續誤人子弟呢!
san1982 發表於 2009-2-8 20:28
當父母的還真不知羞恥!!!自己的小孩不會教!!怪到老師頭上!!今天要是在社會跟人嗆!!被砍死也是要先怪你小孩不對..當父母還幫腔..講那不負責任的話..所謂不打不成器..難怪現在小孩那麼廢..白目
就是鬼 發表於 2009-2-8 21:23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9-2-8 12:13 發表

不然當年"李師科"殺警搶銀行的理由為『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這樣的說法難不成也能成立而給予輕判嗎?(李師科的結局是被槍決伏法)
教師既然老是自以為『為人師表』自認為學生的模範,
那如今公然違法的行為不正跟『為人師表』這四個字背道而馳,
如此的教師還有甚麼資格從事教職繼續誤人子弟呢!


我只是剛好瞄到
什麼叫做  有什麼資格從事教職繼續誤人子弟....?
難懂  原來誤人子弟也是要資格的
哈哈哈  沒事沒事 你們繼續討論 不用理我

[ 本帖最後由 就是鬼 於 2009-2-8 13:26 編輯 ]
_kazkaz 發表於 2009-2-9 00:49
台灣很多人喜歡談道德倫理
有趣的是
台灣幾乎沒有人真正研修過道德倫理是什麼~
許多人用來壓抑他人的道德倫理充
其量不過就只是個人自我的價值觀罷了

[ 本帖最後由 _kazkaz 於 2009-2-9 00:56 編輯 ]
hover 發表於 2009-2-9 00:53

回復 96樓 瘋狂eric 的帖子

台灣的檢察官都鄉愿成性嗎?
鄉愿成性是您的認為,台灣的法律就是如此,這是您強調的法治社會。
明顯看出的是『傷害罪』的構成確定,
沒有錯!老師傷害了學生這是犯罪沒錯,老師必須接受法制的判決。
教師既然老是自以為『為人師表』自認為學生的模範,
那如今公然違法的行為不正跟『為人師表』這四個字背道而馳,
如此的教師還有甚麼資格從事教職繼續誤人子弟呢!

總結原因,老師需要再接受情緒管理教育並受到法制懲處。
不過,只要他的教師資格還在就能繼續執教。
上上篇我已說過,老師應該為傷害學生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很認同您這個觀點,您不須再強調)

我提的倫理道德,是華人社會的尊師重道。每年祭拜孔子電視都有播。您跟我提鄉愿做什麼?
倫理道德雖然沒有強制約束力,卻是成為人的一種規範,也是社會形成的道德良知。
學生言語頂撞老師,這就是違反規定也違反校規,也是造成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但是您的論調學生和學生家長都沒有錯?(我是不認同這點)
學生家長必須承擔學生的過錯,向學校以及老師道歉,學生自行轉學並記過處理。(我的觀點)
請問您學生與學生家長要不要受到懲處?
hover 發表於 2009-2-9 01:10

回復 99樓 levisjean 的帖子

觀看討論請看全部!學生不尊敬師長,何來管教?父母?依照法制可以修正學生的言行偏差嗎?
這個事件,兩方都有過錯,差別只在於一個有法律規定另一個沒有,這就是我分開討論的原因。
大哥你到底有沒有完整看到我所發表的論點?
_kazkaz 發表於 2009-2-9 01:12
我認為這個事件學生所需要付出的代價
頂多就是記過跟零分(當然要經過校方評議該學生是否牴觸校規)
至於家長回家有沒有管教小孩我們不會知道的
而且
ERIC沒說過學生家長沒錯的樣子

最後反對HOVER一下
道德良知跟倫理只是一種自由心證
與其說這些維持人的規範跟良知
不如說"利益"才是維持這些的真正黑手
而事實上道德就是利益的一環
在華人現代基層教育裡往往會故意忽略"利益"的認識跟教學
並且常常用比較崇高的辭彙來隱藏其背後的涵義

[ 本帖最後由 _kazkaz 於 2009-2-9 01:14 編輯 ]
KM23 發表於 2009-2-9 01:20
果然有什麼家長就會教出什麼小孩....
所以學校還是要有適當的體罰比較好..
不過..那個老師真的是有點失控了..
s0545525 發表於 2009-2-9 01:36
雙方都有錯,這是官方說法,
要是我是那老師;我才不理您寫不寫,
薪水還不是一樣多,
您不肯學又不是我的錯...
要是我是那學生;不予置評,
要是我是那家長;先灌爆他,在謝謝他認真教我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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