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繳作業嗆「給零分」 師摑生挨告

里歐哈特 2009-2-5 17:07:40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10 13216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7 00:53
原帖由 就是鬼 於 2009-2-7 00:44 發表
要人尊重你也請先拿出你可以讓人尊重的地方來
雖然暴力不好 不過嗎
對付白目小孩剛剛好(不負責任留言)
老師也是人 你挑釁別人 難道還要微笑的對你說  對 你說的對嗎
不懂 為啥有錯就先推給老師
說老師都這 ...

老師『違法』毆打學生還想得到甚麼尊重,
反倒是該學生的父親『依法』提起告訴才是那自稱為人師表的人應該學習的,
一個『違法』的人還有甚麼資格繼續誤人子弟呢!
就是鬼 發表於 2009-2-7 01:02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9-2-6 16:53 發表

老師『違法』毆打學生還想得到甚麼尊重,
反倒是該學生的父親『依法』提起告訴才是那自稱為人師表的人應該學習的,
一個『違法』的人還有甚麼資格繼續誤人子弟呢! ...

請注意 是學生先不尊重老師的
老師就不是人阿 可以嗆爽的
雖然暴力不可取 但是老師的行為是可以想像的到的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7 01:29
原帖由 就是鬼 於 2009-2-7 01:02 發表

請注意 是學生先不尊重老師的
老師就不是人阿 可以嗆爽的
雖然暴力不可取 但是老師的行為是可以想像的到的

你何不先舉出法條,
老師有哪一條法律規定被嗆就可以『公然』且『合法』的毆打學生呢?
如果沒有這樣的法條,
那在這事件中該老師很明顯的『違法』了!
而學生有『違法』嗎?
學生家長又有『違法』嗎?
就是鬼 發表於 2009-2-7 01:34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9-2-6 17:29 發表

你何不先舉出法條,
老師有哪一條法律規定被嗆就可以『公然』且『合法』的毆打學生呢?
如果沒有這樣的法條,
那在這事件中該老師很明顯的『違法』了!
而學生有『違法』嗎?
學生家長又有『違法』嗎? ...

我沒說老師不用罰阿
我只說 小孩愛嗆被打活該而已
不錯了啦  只是個巴掌加上踹肚子而已
新聞上有多少嗆到被人砍的
我個人支持老師 老師加油黑  繼續打 打死最好
反正白目小孩長大也是白目一隻
留著也沒用
不知道經過這次 那個小鬼還會不會在嘴賤?
會的話 可能再被打吧
再亂嗆 這世界上每種個性的人都有
你懂我說的

[ 本帖最後由 就是鬼 於 2009-2-6 17:37 編輯 ]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7 01:52
原帖由 就是鬼 於 2009-2-7 01:34 發表

我沒說老師不用罰阿
我只說 小孩愛嗆被打活該而已
不錯了啦  只是個巴掌加上踹肚子而已
新聞上有多少嗆到被人砍的
我個人支持老師 老師加油黑  繼續打 打死最好
反正白目 ...

原來對你而言老師跟黑道沒兩樣啊!
被嗆就可以逞兇鬥狠啊!
連最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
那何不將『為人師表』的『表』字改成『婊』呢!
這看來比較符合你所認知的老師喔!
玄武 發表於 2009-2-7 01:56
我想在國小國中時期,作業是天天有吧!?每天都必須做不同科的作業,
這不也是學習的階段??
連一開始的學習的基礎都不肯去打,我想這算是很誇張的事情.
事後態度是如何??要人尊重那位學生,
那位學生態度一開始就這麼惡劣,誰會想尊重他??
要是事後態度良好不惡劣,老師還毆打他,那我想今天情況是全部一面倒.挺學生而已.
就是鬼 發表於 2009-2-7 01:58
原帖由 瘋狂eric 於 2009-2-6 17:52 發表

原來對你而言老師跟黑道沒兩樣啊!
被嗆就可以逞兇鬥狠啊!
連最基本的守法都做不到,
那何不將『為人師表』的『表』字改成『婊』呢!
這看來比較符合你所認知的老師喔! ...

哈 對白目小鬼客氣什麼
只能說那個老師太笨 笨到只會用打的
這種學生就是垃圾 拿去回收都不知道哪邊能用
拿去火化啦
至於婊不婊嗎 就看誰先耍婊摟
對方要婊那就一起婊阿 對吧
也不先看看婊子是誰先當的 哈哈哈
黑道? 黑道會教你知識嗎 想一想嗎  真是的

[ 本帖最後由 就是鬼 於 2009-2-6 18:00 編輯 ]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7 02:34
原帖由 就是鬼 於 2009-2-7 01:58 發表

哈 對白目小鬼客氣什麼
只能說那個老師太笨 笨到只會用打的
這種學生就是垃圾 拿去回收都不知道哪邊能用
拿去火化啦
至於婊不婊嗎 就看誰先耍婊摟
對方要婊那就一起婊阿 對吧
也不 ...

從你的言行看來,
你的老師應該也沒教你何謂『法治』何謂『守法』對吧!
所以你也只是被誤人子弟的老師誤導的『受害者』之一對吧!
現在有點級數的流氓都知道要研究法律了!
只有那些被人使喚的小毛頭只懂得虛張聲勢裝腔作勢,
在這看來你的級數還真不是普通的低喔!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9-2-7 02:46
原帖由 levisjean 於 2009-2-7 02:42 發表
eric,說言極為正確,我單純想跟你請益,
因為我怕有天我兒子會用你這套說詞來頂撞我,
依你之見,你認為我該怎麼做呢?

從頭到尾我的說法都在『守法』跟『合法』上,
我想~教你兒子要『守法』應該沒那麼難吧!
我看不出來他能用『守法』來頂撞你甚麼呢?
就是鬼 發表於 2009-2-7 02:47
哈哈 我老師是個好老師呢
我不會嗆他 他也不會給我巴掌
不過嗎 客氣是要看人的 懂嗎
不懂的尊重人 那說話幹麻客氣勒
我還特地降低格調級數說話呢
我這叫做見人說人話 見婊說婊話
我現在就在說婊話
就看看我現在跟誰說話摟
哈哈哈哈

[ 本帖最後由 就是鬼 於 2009-2-6 18: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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