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拉,那是小說內容拉,PO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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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10ppp 2009-5-20 15:39:0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5 31312
惡魔翅膀666 發表於 2009-5-21 13:07
我又沒有錢(沒有財產,現金有快3000元)要湊一湊
長的又普通,石獅爺看不上的。
你不用再政擊我了
我會多叫石獅你的
惡魔翅膀666

石獅說你長的好可愛
你不用再攻擊我了拉,
你想找他聊天,就主動一點,
不 ...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02


請准我在解釋一點
思想上強姦意思是說
妳在思想方面對某人進行自我行為審判
當然不是只有你啦
其實在心理方面很多人因為愛恨情仇
都會有這種心理方面的慾望而產生
所以思想強姦也算很正常行為
只要把現實和虛有區分開而不是拿來現實上
都算正常喔
redzcaps 發表於 2009-5-21 13:08
「公然侮辱罪」而言,網際網路是一個開放的環境,只要電腦處於連線狀態,任何人皆可連上網站,瀏覽其上的網頁內容,沒有任何時間或地點的限制。因此,顯係一種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皆可共見共聞之狀態,符合刑法上公然侮辱罪「公然」的要件。

故只要行為人在網路上之侮辱行為,足以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即符合該罪之要件,且該罪法條並未明文限定犯該罪之行為方式,故不論係以文字公然侮辱他人,或是以照片圖畫侮辱他人,僅是觸犯該罪之手段不同而已,皆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若所陳述被害人的說明為事實則不成立)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14
本帖最後由 ppp10ppp 於 2009-5-21 13:16 編輯
請准我在解釋一點
思想上強姦意思是說
妳在思想方面對某人進行自我行為審判
當然不是只有你啦
其實在心理方面很多人因為愛恨情仇
都會有這種心理方面的慾望而產生
所以思想強姦也算很正常行為
只要把現實和虛有區 ...
惡魔翅膀666 發表於 2009-5-21 13:07

好拉,好拉,我怕你了拉,
你愛怎麼說都好拉。
石獅爺是你的拉,你自己留著,不用讓給我了。
我長的太普通,個性又不好,又沒有工作
又不像是建築設計師,常常飛去國外
你跟石獅是金童玉女拉
你的收入這麼多

我又搞自閉
又沒工作
朋友也很少
也沒有財產
我說自己什麼背後有人支持,沒有吧,背後靈嗎?

祝福你有一天跟石獅爺結婚囉。
惡魔翅膀666 發表於 2009-5-21 13:16
本帖最後由 惡魔翅膀666 於 2009-5-21 13:17 編輯
「公然侮辱罪」而言,網際網路是一個開放的環境,只要電腦處於連線狀態,任何人皆可連上網站,瀏覽其上的網頁內容,沒有任何時間或地點的限制。因此,顯係一種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皆可共見共聞之狀態,符合刑法上公然侮 ...
redzcaps 發表於 2009-5-21 13:08


版主大大有時候只是心理上感到不平衡
我想不需要特意找這種文章來嚇小朋友
就當是在大聲公裡發洩情緒
再則旁觀者自清好像也是你們版主其一交我的也
不要太生氣羅

阿那個誰跟另一個誰2個人在言行上難免會有衝突事件我想在大聲公難免會有少許摩差啦
至於要告誰誰跟誰我想在這裡發洩情緒是可以的
只是言論不合大可以冷眼相看無須這樣無意義一刀一箭吧
滅夜 發表於 2009-5-21 13:18
還以為是什麼大事勒!
原來是這種小事!
真是無聊!
怎嚜?
有錢了不起?
有權力了不起?
交警遇到你就下跪?有這麼神?
你沒跟他說你的背景他會跟你下跪?!這麼強喔!
還是你有王霸之氣虎軀震一震他就跪了?!那你怎不跟我說總統看見你就下跪?
市長看到你就下跪?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24
賠償?
我沒有財產耶!
只有現金約2仟多元,快3000元。
有一台騎了12年的老破機車,常常壞。
我沒有錢耶,對不起哦。
讓大家失望了。
我一直沒有工作,快2年沒有工作了,錢都花光了。
只好回到鄉下的家裡住了。
泣--真的,人家沒有錢。
每天都在上网,對不起,人家沒有錢拉。
連想買一台腳踏車,我爸都說:叫我騎一台生锈的舊車,說有的騎就好了。泣
人家沒有錢真可悲,又可憐
算了,有家住就好了。
人家也沒有男朋友。
長的普通,有脾氣大,又沒錢,沒工作
泣--
朋友又少,又不知道要去哪裡
每天關在家裡,閞出亂上网
才上一個月,問題就一天堆
一堆人轟我

人家是不成材拉

我朋友有一個有重度精神病
她的卡我借來用一下好了,泣。
惡魔翅膀666 發表於 2009-5-21 13:25
好拉,好拉,我怕你了拉,
你愛怎麼說都好拉。
石獅爺是你的拉,你自己留著,不用讓給我了。
我長的太普通,個性又不好,又沒有工作
又不像妳是建築設計師,常常飛去國外
你跟石獅是金童玉女拉
你的收入這麼多
我又 ...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14


謝謝你喔

不好意思我不會跟你搶的
不要老是把誰跟誰搬出來
妳不把人當朋友誠心看待也是你的問題
如果老是把自己想成獨一無二
那誰也救不了你
請把自我中心調整低一些
把眼睛放大心情放寬
只是一句不對就好像全世界對你不好
自己想想最好不是嗎

妳這樣會把石獅害死的把我們2個私人恩怨搬到這裡來講
妳真的是害人精啊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28
本帖最後由 ppp10ppp 於 2009-5-21 18:53 編輯

什麼下跪,怎麼可能,那是小說的編劇。
警察不可能跟民眾下跪拉~阿呆。
那是我在寫的小說
po上來大家看的拉
不是真旳拉
你們誤會了拉
泣~~
那是小說,我不知道有這麼多人相信耶
天兵,我是天兵,你們也是嗎?
人都會幻想劇情,
你們怎麼把网路當真了。
那個不是打字嗎?
怎麼叫講話?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13:31
妳這樣會把石獅害死的把我們2個私人恩怨搬到這裡來講
妳真的是害人精啊.
惡魔翅膀666 發表於 2009-5-21 13:25

對不起拉,我也知道自己是害人精,
遇到我的人都沒有好下場。


我以前還被人說:怎麼長的這麼醜
你長的那麼可愛
石獅爺喜歡的是你拉
加油哦。
redzcaps 發表於 2009-5-21 13:33
因為網路上的言論不當被告的現象時有所聞
我只是想提醒一下
不要以為是在網路上
就可以為所欲為
如果有心人想告
還是告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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