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拉,那是小說內容拉,PO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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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10ppp 2009-5-20 15:39:01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35 31311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47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那是原文,沒有被你修改過。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48
你想告就快點去,不用再嚇人了。
法院你也要到,我們再見面啊。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0
我只能說,我像大聲公裡的那編新聞報導一樣,
被你設計了。
你要告,就快去告吧!
如果你再騷擾我,我也會告你。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1
我要上新聞了,因為魔性之眼說要告我。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1
我要去法院了,因為魔性之眼說要告我。
第一次上法院。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4
法院是你网址為準的,你的照片沒有用,那是什麼,你自己設計的嗎?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5
魔性之眼,我每天都會為你禱告的。
yyuayan 發表於 2009-5-21 22:56
我是來圍觀的。。。
樓主很強大。。。膜拜中。。。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3:02
你要告就告吧!
我想你一定很偉大,偉大到故意跟對方起衝突,
再說告對方。
連照片都準備好了。
你告吧!
我也只能上法院了。
我們法院見吧。
alexbbe 發表於 2009-5-21 23:08
本帖最後由 alexbbe 於 2009-5-21 23:21 編輯
我要上新聞了,因為魔性之眼說要告我。
ppp10ppp 發表於 2009-5-21 22:51


現在是誰要告誰?
不過一開先提出要告人
請對方在家等收到傳票的又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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