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對多最佳武術??--近日新竹惡少事件有感

 
windyangel 發表於 2009-6-17 12:16:4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2 33427
schneiderhung 發表於 2009-7-6 14:47
如果是我
會抓住一個人
用食指或大拇指
把他的眼睛挖出來..........
thockykdd 發表於 2009-7-6 22:20
遇到人多的時候...
逃命比較實在吧
a22504298 發表於 2009-7-11 12:09
哇!那我不如花個幾千塊帶之CO2生存遊戲競技用槍在身上(等等警察叔叔匯沒收喔~)
jackwolf 發表於 2009-7-11 16:29
就算是習武之人..
遇到這種情形也很難去處理...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珍惜生命安全,一開始就不要去危險的場所嘛!

這個問題已不是單純武學裡的格鬥技巧的問題了...
而是治安和教育上的問題了....
所以宅神朱學恒才會在上禮拜到新竹市政府前的市警局前靜坐抗議呀!
linboy 發表於 2009-7-13 23:30
如果你不是超猛的強者,還是落跑或操傢伙比較好一些。
所謂的超猛強者就是一招斃掉一個的職業武者。

如果打過架,就會知道一個人有多難倒下。
電影中打兩下就趴的,都是演戲。

遇上圍毆,既沒傢伙又逃不了。
縮起身子護住頭部,讓他們打到累了或爽了。

真的要防範這些惡少事件,花點錢買防身用品,再好不過了。
沒錢的,買防狼噴霧,非常有效。只是可能傷不到遠一點的人。
有錢的,買電擊槍或鎮暴槍,我建議是鎮暴槍,一槍可能就可以幹掉一個。
firend29 發表於 2009-7-16 18:23
武術是用來強身健體的我也不反對
可是說真的
該用的時候就要用
總不能人家都已經打到你眼前了
你還在說
我是練身體的
不是用來打架了
有時候
以暴制暴是最快的
sungvince 發表於 2009-7-16 18:25
這種情況下~
只能跑了~
不能跑的時候~~就只能~~下手超重
把對手打到半死~全都不能動~
不然就不要打了~還有一半的機會活命~~
davidhouflying 發表於 2009-7-18 05:15
出门带根球棍吧,双拳难敌四手,先打电话报警然后跑路,再有,想要不伤人就别学国术,国术就是杀人之术!
goodandbad 發表於 2009-7-19 09:07
這位大大基本上不管是那一種格鬥技都有其一定程度的殺傷力
只是看練的人已經到了那一種境界而已
至於像你說的要一對多的武術就這個事件而言是不太適當的
如果我說當你遇到這些人時你用兩根手指把其中一人的眼球挖掉
...
WOLFIRON 發表於 2009-6-21 05:48

如果再把眼球放到嘴裡咬幾下,相信震懾力會更大的!
alice22f 發表於 2009-7-19 21:08
在這個事件之後    看了一部電影叫『勇敢復仇人』
電影一開始    男女主角到公園散步蹓狗    遇到小混混
男主角為了保護女主角    把女主角保護在身邊
結果    男主角被打死    女主角昏迷3週還是3個月記不太清楚

如果我遇到這種事時    有女性朋友或家人在身邊
我會先叫他跑到人多的地方    然後報警跟叫救護車
那我會留在原地挑釁    讓他們能有時間逃跑
至少可以保護他們不被攻擊

那我覺得皮帶是相當好的攻防武器
以不戰死為前提進行攻防  並且視情形且戰且逃
一對多千萬不要傻傻的被圍
圍起來就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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