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隊「出拳」得分 副審鄭大為成公敵 反嗆曾志朗

cust123456789 2009-12-9 22:48:14 發表於 人物訐譙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26 12069
本帖最後由 cust123456789 於 2009-12-9 22:49 編輯
東亞運跆拳道國手曾敬翔,被南韓選手犯規動作擊倒,痛失金牌,後來發現,當時擔任比賽副審之一的我國裁判鄭大為,按下按鈕判定韓國選手得分,導致最後主審宣布曾敬翔落敗。現在所有人矛頭都指向他,視他為全民公敵,中午才返國的鄭大為澄清,他當時看到的畫面,是確實擊中護具,當然是有效得分,而且也批評曾志朗的抗議違反規定,根本是煽動暴動。


才剛回到家門口,臉色鐵青,鄭大為再次澄清,當時的判決絕對沒有偏袒韓國選手。跆拳道裁判鄭大為:「打過(脖子)的傷痕是一塊瘀血啦,如果我們被打到的話,可是我們看到的落點是在護具上,怎麼跑到臉上,這個我也不知道。」

不過從媒體拍攝的角度來看,當時南韓選手的確出拳打在我國選手曾敬翔的脖子上,在場擔任副審的我國裁判鄭大為說,他時他跟其他副審看重播畫面,就沒看到我國選手挨拳,或許每個人看的角度不一樣,而且當時他也的確聽到拳頭打到護具的聲音,強調自己當下的判決絕對公平公正,問心無愧,不怕檢驗。

但鄭大為對曾志朗在現場高分貝抗議的動作,痛批是破壞規定,讓台灣丟臉。鄭大為:「我覺得我們的官員太囂張跋扈,他那個行為。」記者:「你說曾志朗嗎?」鄭大為:「對,那個已經到了競賽規則裡面,一個煽動暴動的情形。」

痛批曾志朗丟臉,但鄭大為卻成了中華跆拳道隊的全民公敵,氣他不僅誤判,還沒有在現場跳出來維護選手權益,跆拳道協會已經要對他永不錄用。跆拳道協會秘書長何豐彥:「往後國內的一些比賽,我們的講習,他沒辦法上場執法,對他來講就是非常嚴重。」

到底有沒有誤判?雙方堅持己見,跆拳道會下達封殺令,鄭大為反嗆,早就在國內被協會處處封殺,未來考慮要到國外當教練,另謀生路。
鄭大為反嗆,早就在國內被協會處處封殺,未來考慮要到國外當教練,另謀生路。

另謀出路??到國外??難道是韓國嗎..

已有(126)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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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ala2008 發表於 2009-12-9 22:58
何必呢!!
該爭都爭了,已經仲裁過了,尊重一下裁判吧!!
就當hand of God 又出現就好了啦~~~
sama51 發表於 2009-12-9 23:10
個人認為  永不錄用有點嚴重  ...........

乾脆依叛國罪  判唯一死刑好了................
黑色之光 發表於 2009-12-10 00:44
鄭大為反嗆,早就在國內被協會處處封殺,未來考慮要到國外當教練,另謀生路。

不知道之前發生過什麼糾紛,不過說出這句話好像表示他這次在報復一樣。
凰犽 發表於 2009-12-10 01:38
阿就漢奸咩

講這麼多

什麼都可以做

就是不可以做漢奸阿!!

尤其是那種自大國家

自大又愛自婊

永遠自婊!

婊不完

改天我看全世界的發源地都變那裡了!

這種漢奸就不用管了

記住長相記下來世世代代的鄙視就好了
roy629 發表於 2009-12-10 01:55
把他譙到臭頭也於事無補,但抒發一下情緒也好。
他是裁判,我們還是是得尊重他的判決,
雖然是個令人賭爛的判決。
以後國際比賽遇到"含X人",自己當心留意點就是。
月耀 發表於 2009-12-10 03:23
其實他的口袋大概已經有不少泡菜幣了吧
不然怎麼會作這種腦袋有洞的判決
風水屋 發表於 2009-12-10 04:29
這就是跆拳道版的上帝之手嗎???
哈哈哈哈哈哈
幹裁判的本來就會堅持己見了
那怕自己是誤判了
它也絕對不會更改自己所下的決定
不然它就沒飯吃了不是????
也因此
在國外
尤其是踢足球的
這種裁判通常都會死很大滴

以上
homing28 發表於 2009-12-10 07:06
鄭大為不要氣餒
他們輸不起才找你出氣
chris124 發表於 2009-12-10 08:04
個人認為  永不錄用有點嚴重  ...........

乾脆依叛國罪  判唯一死刑好了................
sama51 發表於 2009-12-9 23:10

現在都要廢死刑了,
乾脆回來就給他來個限制出境十年八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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