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錯在哪? 請普羅米修斯、大黃蜂指點小弟一下?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09:46:3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2 17121
feng5214 發表於 2010-11-7 11:23
“PS.擷取的資料不是自由時報”
好好笑!!
細看內容報導的資料完全來自民進黨人士
該黨以造謠出名
被拆穿後也從不道歉
有何可信度
有腦袋的就用腦袋想一想吧
gb9989 發表於 2010-11-7 11:42
周占春錯在違反經驗法則.總統一家子收錢電話也打了.李述德也照辦了然後曲解憲法認為總統無該項權責所以沒有貪汙圖利等罪責.

事實是如此嗎?解釋的通嗎?哪個憲法解釋文說總統是個空頭總統?還是周占春的個人見解?如果周占春認為如此不應該停止審判申請釋憲嗎?不然也要引個憲法解釋文文號來服眾啊!他的判決書裡面有嗎?還是馬英九這樣搞就有事陳水扁就沒事?

不要跟我說馬英九沒有怎樣所以陳水扁也要比照辦理.馬英九有收錢只要抓到證據一樣要清算!貪汙的總統一個都不能放過.有收了黑錢的政治人物每個都要清算.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1:54
回覆 11# feng5214


問題是富邦銀併台北銀是事實

北銀是國營富邦是民營

民營的企業還可以併吞國營

是這種邏輯嗎?

原來中央、聯合報還會淪為民進黨的打手唷?

你真的有用腦袋想嗎?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2:02
本帖最後由 等糖吃的小孩 於 2010-11-7 12:06 編輯

回覆 12# gb9989


法律問題跟政治問題是不同面向的

法律問題沒辦法解決政治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

馬英九也這樣搞過

陳水扁也比照辦理這樣搞

他媽的

陳水扁令人氣憤

還有廢物指著陳水扁的鼻子

痛罵板上的淺綠或者討厭國民黨的



因為馬英九比較帥

陳水扁比較討人厭就可以這樣兩套標準嗎?



------------------------------------

依技術層面來說

周占春法官所作的判決書

不會拿來砸自己的腳

所以違憲的問題根本就不存在

只是陳水扁的案子檢察官還可以在上訴

又不是說定案了

有必要這麼氣憤嗎?

下一個法官又不是周占春 ~"~
axu 發表於 2010-11-7 12:02
周占春錯在違反經驗法則

gb9989 發表於 2010-11-7 11:42


馬英九特別費用大發票套出現金
也報了『個人所得』
再從自己的口袋掏出來捐款
馬英九的個人帳戶是『白手套』?

依一般公司拿回扣的經驗法則 這就是污錢了吧
lodica 發表於 2010-11-7 12:03
馬英九和陳水扁都該抓去關到死才對啦
kt7915 發表於 2010-11-7 12:04
回覆  feng5214


問題是富邦銀併台北銀是事實

北銀是國營富邦是民營

民營的企業還可以併吞國營

是這種 ...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1:54




的確
看起來中間是有問題
檢調和在野黨應該快點查一查爆一爆~將他們繩之以法
不過這不能代表周法官判阿扁的邏輯是可以通的吧
這變成是小學生吵架的邏輯
說他也有錯
我有錯也是正常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2:11
回覆 17# kt7915


陳水扁就是在玩法律的遊戲

情、理、法

只能站的住"法"

行使職權的人(金管會主委)沒有收錢

收錢的人(陳水扁)沒有行使職權

因此不構成法條意思上的貪污罪

陳水扁讀法律的要做什麼歪哥的事

一定會留一手

以上
feng5214 發表於 2010-11-7 12:43
回覆 13# 等糖吃的小孩


出售與吞併不同要分清楚
先前全國最大銀行交通銀行跑哪去了?彰銀也差點消失,這更是事實!
況且我說的是報載內容與刊出真實新聞內容的報社無關
邏輯先弄清楚吧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2:49
回覆 19# feng5214


以那麼低的價格併購

連北銀土地、可獲得報酬能力、以及公務存款的戶頭利息都沒計算在內

也沒經過招標直接由馬英九核准

這個不是圖利不然是什麼?

可以有別的講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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