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錯在哪? 請普羅米修斯、大黃蜂指點小弟一下?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09:46:34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2 17108
穿梭戰艦 發表於 2010-11-7 14:31
拿了錢的人都判無罪了
你在追究沒拿錢的人該負什麼責任
這算不算雙重標準
同理吳淑貞不是公務員
所以也該無罪???
gb9989 發表於 2010-11-7 14:34
回覆  gb9989


法律問題跟政治問題是不同面向的

法律問題沒辦法解決政治問題

現在的問題是

馬英九也這 ...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2:02


高見高見!原來陳水扁跟馬英九的案子都叫做政治問題?那以後每個拿錢的都叫做政治問題了.周占春有沒有曲解憲法循私裁判各人心裡都有數.陳水扁一個適用而已.別人能比照辦理嗎?等著看吧!還是您同意以後馬英九一干人等能比照辦理?也是政治問題?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4:36
回覆 21# 穿梭戰艦


你敢用你的人格擔保馬英九沒拿錢?

合理的推斷

如果沒拿

為什麼北銀售出連招標都沒有

直接給富邦以廉價併購(包含土地)

"吳淑珍就算不是公務員也是有刑法23條

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以公務員犯罪處斷"
懸命入魂 發表於 2010-11-7 14:45
其實捐獻政治獻金的企業
不宜與其公家機關有生意往來
但若此還有企業要捐錢嗎
又試想每朝每代的政府為何施政總是偏向財團
是人情債難還?
而只有人情嗎?
platop 發表於 2010-11-7 15:05
周法官依循KMT所制定的法去判決陳水扁,
何錯之有??
若要陳水扁伏首認罪,
大可再重定法律規範,
把陳水扁一家滿們抄斬大快人心啊!!
依KMT目前國會席次超過3/4而言,
又是執政黨,這應該不難吧??
"法律遇藍會轉彎"~~這眾所皆知,
KMT又不敢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修了法之後,難保日後DPP依樣畫葫蘆清算KMT,
為了選舉,欺騙選民的奧步又開始了!!!
等糖吃的小孩 發表於 2010-11-7 15:21
回覆 22# gb9989


法律問題乃是於法律技術上的問題

政治問題是眾人之事

法律遇到政治是無解的

因為不可能讓眾人都滿意

你可能把定義搞混淆了

有人說法律不能超脫於政治之外

也就是要考慮實務及常理

周法官作成這樣的判決也就是只在法律上打轉

卻沒有顧及實務及常理

我真的不知道你再激動什麼 = =

就說陳水扁這個案子還沒完

你就一直揮說憲法

就跟你講還沒到最高法院法官不一定會做一樣的見解

你真的蠻揮的
紛飛雪月 發表於 2010-11-7 15:22
本帖最後由 紛飛雪月 於 2010-11-7 15:48 編輯

扯毛阿
啥叫合理推斷
等證據出來再叫也不遲啦

反正玩政治的都沒有好人
沒好處得是誰這麼熱衷阿
現在就在看X扁神奇的收入而已
沒是扯到動物身上做啥
轉移視線還是混淆視聽阿

連正視總統當個幾年帳戶裡就可以多出十幾億的勇氣都沒有
還在那邊來扯去
就只會扯一些小小邊邊的點
還是說當總統就可以散發王八之氣
下面小弟跟傻B一樣
傻傻送上幾億給你當柴燒喔

狗屁合理推斷啦
怎麼不推斷X扁一下
看會不會散發某種氣體
就是有某些人存在
難怪總統這麼好當
隨便當個幾年就有N億的收入
這種事就是合理推斷喔

推斷?
不如幹掉所有法官
叫邏輯教授來判就好了啦
比推斷就好了咩

反正在政治的前提下
啥民主萬歲言論自由司法獨力都是狗屁
一切以政治需求為準

最後
請不要引用
也不要回覆
我只是來砲爽的
只要跟政治扯上關係的
通常可以忽略做人的標準
再回我也懶得說第二次
玩政治的沒好人

反正在下面怎麼砲
也不會影響上面的決斷
民主?
我呸
我現在心中最民主的方法
就是覺得扁沒錯的和覺得他有錯的站出來
一對一PK
覺得扁沒錯的人比較多的話
多的可以打馬
覺得扁有錯的比較多的話
可以圍毆X扁全家

題外話
反正用這點砲我我也不會理
我覺得X扁娶某位姓吳的真是一輩子最英明的決定
悲情牌真好用
feng5214 發表於 2010-11-7 18:19
還是沒有搞清楚重點
版大所取得的資料都是民進黨提供的片面之詞
文中數據盡是“告發狀”中的數字
而所謂的告發狀,是由提告者提供
內容當然是以對提告者有利
對提告者不利的部份一律掩蓋
這就是版大的邏輯觀念
現在被錯誤資訊牽著往錯誤方向
rouchen 發表於 2010-11-7 18:41
我比較不懂的是
無論藍綠都喜歡說以前誰誰誰怎樣都沒事
所以現在誰誰誰怎樣就沒事

也就是綠的說藍的以前貪污都沒判
那綠的也就都不能判,不然就司法不公
之後換藍的被抓也是一樣的道理
那依照這個關係和邏輯,
最後結論就是,貪污無罪,收錢有理
是嗎,

這不是傳說中的烏賊戰術嗎,
反正天下烏鴉一般黑嗎.
還是說互相妥協,你不抓我,我不抓你

其實最後好笑的是司法,是台灣的政治
yoyo67 發表於 2010-11-7 19:22
馬先生受邀到過富邦招待所多次,

後來資產六千億的台北銀行併給資產一千多億的富邦金控,

台北銀行的獲利能力是富邦金控2.75倍,

這是不可思議的金融整併案,

後來在馬先生卸任前,

在沒遴選、沒招標、沒簽約的情況下,

直接批公文下令由富邦金擔任「代理市庫」,

幾百個機關學校公款存款放在富邦,平均月存量存款高達約六、七百億元,

60億元以下存款,富邦可以不必付利息給市府,而沒有簽訂契約,

這些事由市議員簡余晏與李慶鋒在立委陪同下,

於2008年2月26日前往最高法院特偵組告發,

馬先生及五人小組有被起訴嗎?

並沒有!


參考網址
http://www.yuyen.tw/2008/02/20061130.html
簡余晏部落格

http://www.epochtimes.com/b5/8/2/26/n2024046.htm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二十六日電)
2/2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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