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都更案 「卡民」PO文反駁「都市計劃生」觀點 你贊同誰?

Yoshiya 2012-3-30 17:22: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2 24502
akata 發表於 2012-3-30 23:32
ireadercn 發表於 2012-3-30 17:50
强差就是强盗.........................

最喜歡台北好好拆的kuso
真是傳神傳意傳情
該把它貼到台北市政府大門口
sandtu 發表於 2012-3-30 23:39
郝龍斌老是搞這種飛機......
davidberger 發表於 2012-3-30 23:52
他真的是腦袋有問題,看他蓋的那個空中腳踏車道就知道了
jamesshin 發表於 2012-3-31 00:05
這件事看了半天,雙方真的都很難搞,政府在中間應該居中協調,但令我好奇是房子可以賣那樣快!
zbcx1990 發表於 2012-3-31 00:10
就今天這種情況來看, 我想最大的輸家依然是政府吧....
我們處在的是一個民主國家, 然而政府的舉動卻有如共產專制的國家!!

我雖然不懂法律, 但我卻很懷疑政府的腦袋在想甚麼!?
既然有那麼多的時間派了大批的警力與相關人力, 卻怎麼不見政府提出更有 "效力" 的法律聲明書!
或是請某位大法官出面澄清都可以吧....  我想這中間的比較利益應該就很清楚了吧!!!

而中間最為難的大概就是警察了吧, 為什麼? 警察就是要服從上級命令, 聽從指揮!!
所以遇到這種事情, 警察們也沒有那膽識去罷工吧....  畢竟吃的是公家飯, 誰敢去賭會不會被革職!!
最後就淪為市民們口中的財團打手, 民主統治下的暴力打手.....

就今天兩篇所發表的內容, 都有可取之處, 有不對的點我也不會說, 畢竟我不是念法律系的!!



chenchijin 發表於 2012-3-31 00:24
我覺得該學生所強調的,是王家從頭拒絕參加聽證會,而後被強拉入"都更遊戲"無法自拔,最後才再做無謂的消極抵抗;三方都有問題,但他們的問題是最大的,是這個意思嗎?
該這麼說吧
如果一群人罵你是豬,你想說"肖ㄟ,我才懶得理你勒";之後他們投票表決你是不是豬,你想說"我何必跟著一群肖ㄟ起舞,我還是我阿",然後選擇避免無謂的紛爭不理他們;最後他們把投票結果貼在布告欄上,說大多數人覺得你是豬,而且你也沒有與會反駁說你不是豬,所以從今以後你的另一個名字就是豬......你覺得,這麼做對嗎?!

該學生所強調的"拒絕參與公共事務"乍聽之下好像有道理,不過仔細推敲之下反而有倒因為果之嫌!

1.居住、遷徙的自由本來就是憲法所保障的,而財產權更是"人權"的延伸;"我就是不要賣、我就是要保留自己的房子"本來就是王家的權利,在此權利前提下,合理的狀況本來就是建商、政府要"拜託"他們出席、"請託"他們出讓,怎麼反而扣一個他們不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大帽子呢?!

2.不講還好,那位"學有專精"的學生一提到"預售"讓建商沒有退路,反而讓人更覺得政府是財團的打手,強制拆遷是赤裸裸的替財團解套;建商愛搞預售那是建商的事,預售完而該地目無法取得,就算王家真的是二億就肯賣他們也得買單,不買單所造成違約建商也得一肩扛,投資嘛,哪有什麼穩賺不賠的;講什麼"建商的誠信",笑話,除了國揚的侯西峰,你看看到時候樂揚的老段欠一屁股的時候跑不跑路?

3."一級拆除士"難過個屁阿,輿論韃伐說要一肩扛之餘還不忘拉內政部、行政院下來墊背,說有請示過長官!他們是我們一票票選出來的"公僕",而如今"公僕"當起了"工頭"反過來拆"主子"的房子叫人情何以堪!!他是拿了對方多少好處?選舉前後樂揚是贊助了多少選舉經費?究竟郝團隊與樂揚有沒有對價關係?如果有空請"新聞挖挖挖"或"水果日報"來挖一挖,敢說裡面一定有料;當年郝伯伯所服務的國民黨就是因為政商關係盤根錯節、忽視了人們的聲音以至失了大陸的江山,果真有其父必有其子;如果不想辦法善終,可能不只"拆除士"沒得拆,國民黨可能也沒得玩了。

天賦人權、三民主義之民有民治民享;這回我只看到蠻橫、玩法與傲慢;只能說林義夫不饋是林義夫,哈,看破了、早早投共去了。
zoozxc 發表於 2012-3-31 00:37
依照好市長的說法
偷東西.搶劫.殺人其實是法律有問題
不是這樣作是錯的修法就好了

.......................................呆北果然是天龍人住的地方(誤)
chenchijin 發表於 2012-3-31 00:48
lionwei11 發表於 2012-3-30 22:22
今天支持王家的人不也是支持居住正義的同一批人
當妳們覺得房子被強拆是一種剝奪是一種強盜行為的同時
要求 ...

我建議您可以看看這個
http://www.myoops.org/main.php?act=course&id=2258

裡面再在的舉證,多數人的利益、少數人的利益之間的折衝,相信士林王府就是一個最血淋淋的例子!
先不講黑道半夜拆房子一半的這種鳥事,理想中我們是一個法治且民主的國家;一個法治且民主的國家在已違憲的前提下,糾集了一票警察直接把人家的家給拆掉這到底是對或不對?

一再強調,民主的定義是服從多數,但前提是要尊重少數;若少數未被尊重,服從多數是有意義的嗎?金錢的補償、房子的存廢、居住的正義與否在我看來都不是問題的核心與該關注的重點;該被凸顯的,是我們怎麼看待"人權"、"憲法"、"民主"等等的、我們常掛在嘴邊普世的價值
gerry10236 發表於 2012-3-31 00:59
該效率好的又拖 拆完就在哭= =
jhang 發表於 2012-3-31 01:28
如果.己客觀來看...該大學生比較能說服~~
也希望這件事..可以趕快來修正現有缺失的都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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