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都更案 「卡民」PO文反駁「都市計劃生」觀點 你贊同誰?

Yoshiya 2012-3-30 17:22: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2 24492
25535224 發表於 2012-3-31 17:59
jackydu12 發表於 2012-3-31 17:44
我要發起公投 要把台北市政府拆掉!
台北市人只要多數人同意就可以拆!  ...


讚成,到時候請行政院依法行政拆掉,拆掉記得要說痛心,眼角要有淚光
eth9106 發表於 2012-3-31 18:17
都市計畫生只看到法規面
實際上政治運作不只是法規上的
但實際上這早已是過時的法律概念,同時中華民國法律也賦予了行政機關有改變法律的可能,只要經過下列程序。
第 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一 中央或地方機關,於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因行使職權與其他機關之職權,發生適用憲法之爭議,或適用法律與命令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所以北市府對嗎?
明輝 發表於 2012-3-31 18:46
鴨霸政府.............................................................
聖武異俠 發表於 2012-3-31 18:55
如果各種事情都無根據僅以心情與個人觀點來評判,
那如何來說服我們這種學生呢,
反而讓我覺得使否會有"廉價正義"的感覺。
如果你選擇不接觸不聽不管不顧,那怪按法律走的是錯的嗎?
社會學裡有句俗諺:法律是人訂的
法律會有漏洞,他會是我們社會最低規範。甚至有時還不能與時俱進。
但他有他的申訴與表態管道,你不管不顧不表態,當大家按規則走的時候,]
你說要跳出這場遊戲,難道不是少數暴力嗎?
別忘了多數人尊重少數,但不該有少數暴力的情形。
tryagain1987 發表於 2012-3-31 19:00
套句賴和先生的詩:世間未許權存在,勇士當為義鬥爭。言盡於此......
888tom 發表於 2012-3-31 19:36
這案子我不懂,只覺得當初是否沒溝通討論?!
jae197512 發表於 2012-3-31 19:52
政府本該以民為本才對﹔怎能犯不該犯的錯?我不認為這是小錯!郝市長說會全部承擔?拿什麼來承擔?反正又沒下一任!只要作完最後任期拍拍屁股走人!誰也拿它沒辦法....!
jae197512 發表於 2012-3-31 19:53
而且政府本該以民為本才對﹔怎能犯不該犯的錯?(我不認為這是小錯!)郝市長說會全部承擔?拿什麼來承擔?反正又沒下一任!只要作完最後任期拍拍屁股走人!誰也拿它沒辦法
25535224 發表於 2012-3-31 20:40
我實在不懂
買房時,房價由建商訂,不管一坪60、70、100、200........買不起只能罵一罵。
賣房時(不管你願不願意賣),自己價錢開太高會被罵,最後成交價還是由建商訂,不賣還不行。

產權清楚的房子,建商要買,不管我如何表示不願意,只要建商放一個屁,我就要去研究這個屁,不然我會因不關心自己的權力,房子不保。我還要不要上班阿,不是每個人家裏都有一、二百萬,可以花錢找律師。

我還要搞懂,都更法、土地法.....等聽都沒聽過的法,去對抗建商的大律師,其中只要我一有疏失,我會因不關心自己的權力,房子不保,他媽的,台北是不是只准律師住阿

如果最後不幸上了法院,搞了1-2年,傷錢又傷身,他媽的我的房子不是明明產權清楚嗎?台北是不是只准有錢有閒的人住

住台北沒罪,有罪的是你手上有一塊地被建商盯上了.......................慘慘慘

qoo0126 發表於 2012-3-31 22:11
拆都拆了現在講這些有什麼用
台灣政府做事情真的很讓人摸不清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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