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都更案 「卡民」PO文反駁「都市計劃生」觀點 你贊同誰?

Yoshiya 2012-3-30 17:22:2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42 24527
sadless 發表於 2012-3-31 22:29
憲法最大,違反憲法的法律都沒用。
eugene0047 發表於 2012-3-31 23:47
強拆的行為絕對是錯的!!!
到目前也沒看到誰出來講什!!
這就是政客就是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政府!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是嗎??
明明就可以不用強拆的方式不是嗎
如果今天是自己的家被強拆
大家會怎麼想?
alex9900 發表於 2012-4-1 00:31
那些讚成拆的終於閉嘴了,一付為了發展之類的屁話,簡直和獨裁國家一樣沒有人權觀念在說這件事情,台灣人的民主觀念很薄弱,過去的中國為了發展,強拆多少房子後所衍伸的社會問題更是嚴重, 我很不客氣的說, 國民黨從過去到現在, 對於人權毫無建樹, 而且現在更是限縮過去已經有的成果.
想想過為何聲援的人被抬離現場還被丟在別處, 這就是集會遊行惡法, 你只要和政府作對, 政府就用集會遊行法給你法辦, 由其是類似的事情發生, 聲援的人被當暴民對待, 我們都清楚什麼是暴民, 但警察依法行政,依"集會遊行法"的法條, 你去聲援的一律都當成暴民, 一律都當成現行犯, 如果政府加上媒體給你冠上暴民的名稱時, 看電視的人沒用大腦就直接相信, 從前台灣人為了爭自由爭民主, 有多少人曾被當暴民看待, 也因為集會遊行法被關的有多少?

集會遊行法一定要廢除, 讓人民有自由可以隨時隨地抗議的權利....
tlinux 發表於 2012-4-1 07:28
真的寫的很好
其實是很大很重要的事情
消極是一切錯誤的開始
Forfeit 發表於 2012-4-1 11:20
alex9900 發表於 2012-4-1 00:31
那些讚成拆的終於閉嘴了,一付為了發展之類的屁話,簡直和獨裁國家一樣沒有人權觀念在說這件事情,台灣人的民 ...

所謂的法律並不是只給我們百姓的 並不是事情弄糟的時候就叫被欺負
建商難道不是人? 一直把企業 政府 當壞蛋是很錯誤的觀念

這件事拿到美國 或其他國家去根本就不會有人理 在通知的情況下還沒有爭取自己的權利
不能怪別人

alex9900 發表於 2012-4-1 12:24
Forfeit 發表於 2012-4-1 11:20
所謂的法律並不是只給我們百姓的 並不是事情弄糟的時候就叫被欺負
建商難道不是人? 一直把企業 政府 當壞 ...

"不要相信政府"...這是美國總統羅斯福上任後對選民講的話,美國為何要開放槍枝? 其中一個理由是當政府變成獨裁的時候,人民有權用武力推翻政府, 所以當政府與民間的力量取到平衡時, 這就是民主..

一昧的相信政府,不是民主的常態, 我們選民代監督政府, 民代無力對抗時, 我們百姓只能行使自衛權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可惜的是台灣在國民黨政權裏, 並沒有和人權取得平衡, 更沒有對人權有所建樹, 只知帶給百姓破壞來成全財團的利益, 造成現今的財富分配所得不均, 當國民黨只傾向財團利益時, 你相信的政府便無時無刻的永遠在硬幹這種和百姓對抗的事情, 在國民黨身上完全看不到民主與人權的表現..
25535224 發表於 2012-4-1 18:13
曾處理多件都更訴訟的律師蔡志揚建議,民眾應盡早找專家處理,曾有民眾提出異議,最後未被劃入都更範圍。例如住在北市仁愛路、杭州南路的趙醫師,家住五、六層樓房屋,屋齡僅十多年,九十八年被劃進都更單元,便和附近二、三十年屋齡的住戶一起找上蔡志揚幫忙。

 蔡志揚說,趙醫師家位在更新單元邊陲處,不參與都更也不會影響他人。建商因申請「台北好好看」系列案,希望把趙家房屋納入範圍,可多申請卅%的容積獎勵。經他計算,建商未來推案總銷售額可達二二○億元,「如果差卅%會差很多!」

 蔡志揚協助這十幾戶不願參與都更的民眾提出陳情,在案子進行概要、事業計畫及權利變化計畫審議期間,多次以書面表達意見,甚至還到監察院陳情,同時也要求審議委員到現場勘查,了解屋況;後經委員會評估,不納入這幾戶,建商也可以做都更,於是便同意排除。

為了一勞永逸,不同意戶也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市府撤除該區更新單元的劃定。蔡志揚說,高等行政法院已判決市府敗訴,須撤除更新單元,但市府已經提起上訴,尚待最高行政法院裁定。


這這這台北市還幫忙建商上訴,這這.....................這是花誰的錢
依法行事
在加個
便民上訴
chen09 發表於 2012-4-1 18:14
請好好聽市民的話好嗎~!!!
別人不想要換不想要錢,只想要原來的房屋養老阿....
這是基本人權吧……為啥人權常會低於錢財><
xingxiong 發表於 2012-4-1 20:25
一定有利益輸送,一般也沒看政府效率這麼好
Forfeit 發表於 2012-4-1 21:22
恩我同意 不可以一味相信政府

但是  我覺得這種話聽多 講多 的情況下 會變成一種先入觀念

事實上美國人有槍枝不是為了推翻政府啦 是為了可以保護自己和自己的財產
因為美國獨立的時候很亂 加上有原住民的關係

至於美國的政治狀況 有很多時候是企業明目張膽的合議員勾結 (由捐選舉基金的方式) 但是只要不去
犯那些很複雜的條例 都不會有事

美國比台灣的"法治社會"更嚴重" 儘管你在有人道理由 只要不懂法的話 吃虧的一定是自己
這就是為什麼美國人的和美國人的訴訟案件數律師薪水那麼高

但是因為美國人已經習慣了這種方式 所以才不會有這樣的案件造成社會關注

大法官的釋憲權 是政府的工具來保持法律的一定活性 因為假如真要從憲法算的話
很多很多的法律的可以被解釋成侵憲 (只用憲法的話太完美主義了)

美國人的民主也是慢慢的走過來的 100 年前 美國為了發展 簡直就直跟財團站在一起
有興趣的話 可以看看

美國總統 Calvin Coolidge 的任期和他的商業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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