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是否該處死刑引以為戒呢?

 
rueur 發表於 2012-5-6 11:32:1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668 107996
mickeykai 發表於 2012-5-7 08:05


殺人要有故意才有可能重刑,故意很難證明。

怎樣證明一個喝酒的人去開車,就是要去殺人。 很難。



sunny631 發表於 2012-5-7 08:08
小邪鬼大王 發表於 2012-5-6 15:29
大非成是!!!

酒駕根本就不應處死刑!!!

"酒本身無罪,只是物品,而使用它的人才是源頭"閣下這句話講得對,不過這樣指的應是那些酒駕的人,而不是賣酒的人吧!如果說要歸責於賣酒的人,那麼那些賣刀具的人呢?是不是也要為殺人負責!?那是不對的,"使用者"裁示應負責的人吧!所以加重酒駕者的刑罰是正確的
幻滅愛 發表於 2012-5-7 08:10
可以不用到死刑!!!
但重刑一定要~不然都會用僥倖的心態!!
mickeykai 發表於 2012-5-7 08:17
tcake 發表於 2012-5-6 20:42
酒駕死刑...
那大慨所有有關交通違規的公共危險以後也會死刑吧~
未打方向燈超車...死刑

重傷害在刑法中有定義

刑法傷害罪按行為對於被害人之身體或健康法益的傷害程度,可分為重傷害罪及普通傷害罪.
所謂重傷害罪,依我國刑法第十條第四項係採取
列舉方式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及概括方式(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法官不能判超過法條中的限制。不可以高過法條也不可以低過法條
這是為了防止像以前隨便判刑的情況, 所以現在甚麼刑可以怎樣判有規定。

另外檢察官跟法官不一樣。
我們常看到新聞說 幾年起訴 這是檢察官,並還沒有上法院審判。

以前去上課的時候,上課的老師對我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法律不保護在自己權利上睡覺的人

平常多充實自己的法律常識吧!



阿橙 發表於 2012-5-7 08:20
死刑~~在台灣是不太可能..

加重刑罰..比較實際吧!!
klk369klk369 發表於 2012-5-7 09:13
mickeykai 發表於 2012-5-7 08:01
刑法中有 自由原因行為

意思就是不可能因為自己喝醉就免責,詳情請參考 Google ...

我指的不是可以免責
而是殺人後可以被判比較輕的刑責
ybanana58 發表於 2012-5-7 09:37
死刑太極端了
不過
再加重處罰有必要
阿里巴巴巴 發表於 2012-5-7 09:55
我覺得酒駕可以處以重刑

撞死人可以規定唯一死刑

這樣大家才會怕

發表於 2012-5-7 11:18
酒駕可以關起來,
然後再教育,不過
要是有撞死人,或
態度不好的話,我
贊成執行死刑。
dondon730928 發表於 2012-5-7 11:39
酒駕刑責為什麼會那麼輕~還不是那些"狗"官
對啦~~你們就是要應酬~這樣才有錢拿
百姓的錢就是拿來養你們這些無用的人~一點建設都沒有
酒駕刑責說好聽的最重7年~怎麼不說最輕3年~加上不肇事逃逸的話~還可以刑責減半
一般來說~只要不判超過5年~減半不超過3年~基本上都會緩刑~罰一點對他們來說沒什麼感覺的金額罷了!!!!
原因也是~~~~~~~~~~~台灣監獄不夠關><
如果改最輕7年~百分百會被抓去關~這樣不就好了~~~~~~~~~~超級重大的判死刑這是可以接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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