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比「淫魔」更可惡的「魔」(鄉民請理智)

   
tancredo 2012-8-16 11:02:4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4 124658
唐湘龍:比「淫魔」更可惡的「魔」


年紀大了,老在回憶。電影我外行,但最近常想起一些老電影。待會聊一部老電影,也許對大家理解「李宗瑞事件」(重磅懶人包)有點幫助。我說「也許」。



李宗瑞的偷拍風暴才剛開始,大家說他是「淫魔」。淫不淫魔,我不知道。光碟內容我沒看過,也不想跟著八卦媒體下結論。但只要偷拍就不對。如果迷姦,更不對。這都是法律問題。「如果」都不是,也沒迷姦,也沒偷拍,那剩下的,就是八卦。李宗瑞還是淫,但到底是「魔」還是「神」?就見仁見智了。我說「如果」。

假使你像林書豪一樣虔誠、規矩,是個good boy,我會很尊重你。如果你不是,你「少年聽雨歌樓上,紅燭昏羅帳。」你年少輕狂,你男歡女愛,你夜店人生,我也覺得正常。如果我還年輕、有錢,我也想過過。白天,我常開車經過那些「刻意低調」的夜店門口,想想深夜徘徊的男男女女,沒本事的,像禿鷹,等著「撿屍」。有本事的,像熊鷹,直接帶回家「驗屍」。醉翁之意不在酒?應該是吧。我說「應該」。



把夜店污名化,沒必要。把去夜店把妹的男性污名化,更沒必要。把去夜店被把的妹污名化,更更更沒必要。只要兩「情」相悅,或是兩「性」相悅,都OK。剩下的良心提醒就是: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這不是我要談的重點。我不是要確定李宗瑞是魔還是神。不是。這是未來檢警司法要確定的事。我只是想呼籲一下:如果真的有女生是被迷姦、被偷拍,不堪回首,痛不欲生,不管妳是那一個字母,妳要不要站上鏡頭前控訴?我很猶豫,我不能勸妳勇敢。我覺得,妳要三思。

這是整件事最可怕的地方,如果李宗瑞是「淫魔」,他傷妳,他該死。但如果妳挺身而出,妳終究發現,傷妳最深,最久,甚至一輩子的,是比淫魔更壞的魔。媒體。佛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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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中的女星、名模、人妻,幾十位。媒體就算繪聲繪影不繪人,但自己有沒有跟李宗瑞有過什麼,當事人心裡總有八九分明白。這件事,到現在一個禮拜了。一個禮拜來,李宗瑞不見人影,傳聞中的、用字母編碼的受害女性,一定非常煎熬。事情比妳想像中更糟,對吧?

我在媒體工作好久,但我從沒像此刻自慚。真對不起,我無能為力。在這起「淫魔事件」裡,我看到媒體最醜陋的一面。妳們的恐懼是對的,妳們一定感覺到,媒體報導的焦點不是李宗瑞,是妳們。說得更直白點,是因為妳們,才會帶到李宗瑞。妳們比李宗瑞有名,有名太多。因為妳們有名,這起事件就有了巨大的「媒體商機」。

八卦,就是拿別人的苦痛當生意。十個,就是十樁生意。六十個,就是六十樁生意。擠牙膏,但擠的是被害者,一兩天擠一個,一個字母,一張照片,一段敘述,真是細水長流,一本萬利的好生意。死是死道友,不是死貧道。



陶子說得好:如果受害的,是老闆、總編的女兒,報導會這樣寫?照片會這樣登?妳們有名,妳們註定是被消費的對象。妳們有名,這件疑似性侵、偷拍的事件,妳們受害,妳們活該。

妳們是驚弓之鳥,但也沒地方飛。

史上頭一次,我們這麼縱容媒體「消費被害者」。

我從沒看過這麼明目張膽的含沙射影。我從沒看過如此針對被害者而來的人肉搜索。那樣的文字,那樣的照片,這不必拼圖,這不是對號,不管是「壹周刊」、不管是「自由時報」,這幾天,都是「竭盡所能」怕讀者看不懂,怕讀者不知道那些字母女星是誰。是的,他們不是怕讀者知道誰受害,他們是怕讀者不知道誰受害。這幾天,這些媒體,把所有可以加工殺人的筆法、編法,都用上了。

這一次,這些「被害者」被消費的如此公然、徹底,因為她們弱勢而有名。「弱勢、有名」,就註定是最悲慘的被害者。像璩美鳳。她被拍,她受害。但她人生全毀。拍她的,一起被拍的,還有狠狠消費她,不斷在她傷口上灑鹽的媒體,大家還記得嗎?沒。他們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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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為什麼我猶豫,我不敢鼓勵受害者站出來的原因。我真的很怕妳們受傷。更重更重的傷。一生全毀的傷。這種事,媒體的報導,不是單純的「二度傷害」。比較像登革熱,第一次感染,發燒。第二次,死亡率就高得嚇人。淫魔可怕,但比淫魔更可怕的,是媒體。媒體有意識、有技巧,努力「消費被害者」,把被害者的痛苦當商機,真可恥。他們不怕妳痛,他們將在妳痛苦裡獲利。

這種事,很容易出現一種「被害者主義」的鄉民邏輯,讓這種「消費被害者」的行為更振振有辭,更膽大妄為。「誰叫妳辣?」「誰叫妳貪?」「誰叫妳不小心?」「誰叫妳要去夜店?」「誰叫妳這麼好上?」這跟「誰叫妳裙子穿這麼短」是一樣的邏輯。妳被害,妳活該。妳自己也要負責任。「消費被害者」沒有罪惡感,因為妳不合乎我界定的行為尺度。妳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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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的電影「控訴」在講這件事。這是真人真事改編,女主角茱蒂佛斯特,她因此拿了奧斯卡最佳女主角。故事中的女主角到酒吧裡找朋友,她喝酒,她和其他男客跳舞、調笑。之後,失控了,她被公然輪暴,她控訴,但酒吧裡沒有一個人願意做証。整個訴訟過程,她的「行為不檢」、「公然挑逗」成了主軸。

最後,女主角勝。道理只有一個:她沒有同意。但那是慘勝。很慘很慘的勝。

我同情李宗瑞事件裡的受害者。這陣子,妳們必然承受了比被偷拍當時更大的痛苦和壓力。如果妳們真的受害、委屈,妳忍無可忍,妳要挺身而出,我會支持妳。妳會勝。但是,我不能騙妳,妳的勝,會是更慘更慘的勝。



新聞來源:網路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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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andycole 於 2013-3-28 20:04 編輯

已有(26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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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exin 發表於 2012-8-16 11:20
只能說做人要端正.................
oldjolly 發表於 2012-8-16 11:30
挺身而出???妳會勝???
勝??勝什麼????
她的對手是淫魔還是媒體或是鄉民???
當跟淫魔掛勾的那刻,她就已經慘敗
不論有沒有爆出
"名義"上的勝....也只是她剩下來能爭取的
heartlee 發表於 2012-8-16 11:31
對於這問題,我想當事人自己要負最大的責任。
都是成年人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固然媒體站在道德責任上不該如此消費受害者。
但是為何是這60人而不是其他人?
今天是誰導致這問題的?難道當事者不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嗎?

今天突顯出的問題是我們社會病了。我們的道德良知不斷的敗壞。
我們進入一個"性自由、愛無能、沒道德、無良知、貪享受、猛求快"的一個衝突的社會。
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hereandnow 發表於 2012-8-16 11:37
說得很有道理
只是看回覆就知道
人們總是會說"她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來合理化自己的好奇與貪婪


我只能說
這個世界上
沒有道德的反而來指責其他人沒有道德 不少見
olpboy7788 發表於 2012-8-16 11:41
我覺得樓上說的很對,媒體有錯,但思想成熟的人就該爲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像飲水,冷暖自知,再再的突顯社會道德、

現代人價值觀念改變的問題,並不是說現在這些東西不好,而是要把握好"度",失去控制可能就會爆發出來。李的新聞,

我想,不會是最後一件,所以做好自己,才能避免成為下一件或下下一件的男女主角
maxmuder 發表於 2012-8-16 12:20
要怨就怨不給錢的..要怨就怨那些整天找有錢人結婚的藝人...整天聽到就是某某藝人又跟XX小開結婚.
我聽到整個感覺就是.進演藝圈就是要找有錢人結婚...靠,賣美色的永遠沒靠實力的天王們活的久.
P.p1 發表於 2012-8-16 13:12
被迷x的不關她們的事

因為只有沒把握得手才需要用犯罪的手段

所以全都是無辜的

但清醒的.....

難道陳冠吸事件不夠嚇人??

裡面的女主那一個有好下場了

她們有做錯任何事嗎

沒有 可是她們確付出了最大的代價

好奇是人的天性

就算是路人爆出這類腥聞 都會上新聞

何況是小有名氣的妳們

別用道德面批判鄉民

關我屁事 難不成是我們做的
zxc74410 發表於 2012-8-16 13:42
這一篇文章的確值得大家思考,
公眾人物本來就會被放大檢視,
只要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名人的8卦總是大家最關心的..
不然X周刊、水果日報不會賣這麼好

再說這件事..其實我覺得..被拍的也有那麼一點責任..
假如當初跟三五好友結伴去,結伴回家..
假如當初不要喝到這麼醉..
假如你別去勾引他,或是他勾引你..
假如你不是別有目的..
甚至..根本清醒的,當初就不該拍照..

不過,這些都是馬後砲了..
還是當個鄉民看看熱鬧
事情的結局究竟如何!!!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qk12345 發表於 2012-8-16 14:57
我同意板大的觀點

但是令我不解的地方是,小李子不是一個晚上迷姦60個人阿

在這段期間被他用任何手段上的的"女性",為啥都沒人願意站出來

是因為害怕"被放大檢視",還是說這輩子無法做人?

就算不站出來,至少也可以影響周遭的人,要跟"小李子"保持距離

娛樂圈有多大,我不知道,但是娛樂圈的"八卦"有時比我們這些外人傳得更快

只要有幾個人願意透露"小李子"會使用不好的手段欺負女生這樣的"八卦"出去,

我想"小李子"也不會如魚得水般每次都能得逞吧!!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我想"鄉民"們會有"這些女生該死,貪財"等言論,

也並非空穴來風,我不相信這些非自願的女生事後都默默承受,而是已經

獲得"補償"才作罷,但是他們是受害者,我認同!! 但是也同時扮演"加害者",因為

他們讓其他的"姊妹"陸續受害,這樣怎麼會讓人同情他們

如果第一時間就站出來,我想結局或許不是這樣

我反而佩服站出來的兩姊妹,就算是"價碼"談不攏,但是現況媒體並沒有追者他們打

以上只是個人一些觀點


我也是常常跑夜店,但是我從不帶妹回家,不是不想帶,而是我清楚自己的斤兩

出來混,總有一天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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