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比「淫魔」更可惡的「魔」(鄉民請理智)

   
tancredo 2012-8-16 11:02:4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4 124706
wasd622000 發表於 2012-8-16 15:16
同情心道德感是要用在對的人身上
那些幫女明星講話的人就像葉少爺他媽媽他叔叔一樣
不但不怪親人酒駕,反而怪起垃圾車違規左轉
那些"受害人"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有些還是人妻
自己行為不檢點,一聽到對方是富少就趕快貼上去
那裡是男歡女愛的夜店,不是圖書館耶
那裡是沒有所謂的痴漢或變態的
甚至可以說那裡就是為了痴漢跟變態而設的
patience 發表於 2012-8-16 15:17
說穿了! 就是因為有人要看

才會給媒體機會

這整各社會體制多生病了

不管是誰多是其中的一員,一各關鍵因素!

我不是聖人,我也想看!

但把痛苦加諸在受害者身上是不對的

還是呼籲當事者,別再躲了!

是非對錯要出來面對!

ECLIPSE0901 發表於 2012-8-16 15:26
說得很有道理                                                         
joey1759 發表於 2012-8-16 15:26
你說的其實只是用另一面來觀察的角度
今天你要說媒體霸凌她嗎?

今天這個時代是個資訊暴炸的時候
何況

媒體要是沒人看
那他們誰會去報?

今天這件事屬於"娛樂圈"大事

你不報
大家搶著報

雖然我很認同汝等之觀點

但是我覺得
都成年人了
自己做的事是否該於自己來負責?

你去夜店玩
不想被灌夜店爛咖的名義
那是不是該有所自重?

人家請你喝的酒就不該喝
你只是去放鬆
那可以喝無酒精的飲料

今天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要去"撿屍體"?

這也是夜店文化出來的
你要說大家不把夜店視為"亂"
可能嗎??

今天一個巴掌打不嚮
夜店=淫亂
這早已深耕大家心中了
redhare 發表於 2012-8-16 15:45
這篇的作者是李大少請來的打手嗎?

其實不用去探討網友們希望公佈畫面內容,以及女星名單背後的動機。
重要的是,我們必須讓這些敗壞社會風氣的人,曝露於陽光底下,絕不能讓他們帶著僥倖的心態輕輕帶過。

人性沒有了道德,才需要法律的監督。

淫魔所觸及的刑罰,最終將得到法律的制裁,但,這些踐踏社會道德的女星,如果不受到譴責,是否會將這樣的風氣遺留到下一代?

週刊媒體不報導,你以為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嗎? 真他媽的自欺欺人,鴕鳥心態。

我呼籲所有司法單位、媒體,將名單畫面全數公佈。

懲戒六十一個人,總比禍留子孫來的好。


現在!立刻!全數公佈!
wink9201314 發表於 2012-8-16 15:53
我覺得!!你不可能改變這個世界
除非你變成總統去改變

所以你可以不用擔心那麼多
因為跟你無關係
不用把自己當作聖人一樣
現在台灣新聞打開就是八卦
除非你不看
你不討論
不聽不看不聞
不然,你也是置身其中之一的人
gn00547710 發表於 2012-8-16 15:53
人在江湖飄 哪有不挨刀??
這不就跟路上遇到穿著火辣的女人 多看兩眼之後被罵是色狼一樣???
mt2097 發表於 2012-8-16 15:56
若欲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t0942631073 發表於 2012-8-16 15:59
因為有人要看所以媒體才會一直報導阿!!
bruce210david 發表於 2012-8-16 16:01
ㄏㄏ  社會新聞就是要給大家批評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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