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比「淫魔」更可惡的「魔」(鄉民請理智)

   
tancredo 2012-8-16 11:02:4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4 124868
spoonkid 發表於 2012-8-16 20:46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44redking 發表於 2012-8-16 20:49

有人說不要用「道德面」來要求鄉民,好奇心人人有...「反正大家都這樣嘛」

原本我也是這樣覺得的...直到去年年底有一天...水果日報上登出車禍照片...

大辣辣地刊出殘肢的特寫照片...那是我大學學弟...非常不舒服...


是不是照片中的主角不要是我都沒關係...會不會有那一天?...

當然我也想下班很累之後什麼都不去想...

我不覺得是作者太聖人...是社會太墮落不自知...


不要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syubon1231 發表於 2012-8-16 20:52
本帖最後由 syubon1231 於 2012-8-16 20:57 編輯

男女都活該!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

男: 禿頭, 啤酒肚, .偷拍, 下藥,  無業 又 靠爸~~ 根本無敵

女: 電視螢幕前, 假清高, 檯面下, 腿張得越開, 錢撈得越多

這種價值觀~ 根本值得同情!

媒體加油!
快點披露 事情的真相吧!
an11538 發表於 2012-8-16 20:57
我真的覺得有時候媒體真的是在人傷口上....刺刀撒鹽...
zhanhung69 發表於 2012-8-16 21:05
小弟覺得這有點像是供需法則吧
人民需要血、腥、膻的內容
那麼媒體就必須要滿足人民的需要
但往往失去了真正的焦點
媒體如果可以顧慮到公正偶道德兩方面的報導話
試想,這樣的文章是不是真的可以帶給我們民眾真正些什麼?
oratorio666 發表於 2012-8-16 21:12
只能說自己算是公眾人物
行為舉止很容易就被放大檢視
更何況是腥羶色盛行的台灣媒體
不這樣做就好像沒新聞一樣
lang56 發表於 2012-8-16 21:21
情境模擬

事發前
寫真女星在富二代床上表示:
買我寫真集的宅宅,不要著照片自瀆喔!我會感到不舒服的!
鄉民:

事發後
寫真女星:
鄉民:終於等到了

這樣真的有很過份嗎!

MASON045 發表於 2012-8-16 21:22
勝? 是要勝什麼? 如果有犯罪嫌疑, 被設計的, 就去討回公道阿!!!
難道不是行為不檢點的問題嗎? 無欲則剛~~  
林坤賢 發表於 2012-8-16 21:26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每個藝人都懂得要利用媒體
迅速的在演藝圈竄紅.但是有沒有想過.在妳小有
名氣的時候.要懂得愛惜羽毛.上夜店抒發個人情緒
無可厚非.就像前面眾多的大大所說.成年人就要為
自己的行為負責一樣.而我們這些"鄉民"在談論八卦
就好像吃飯的時候.總會挑外觀美.氣味香.口感佳
的菜來吃.當然也會跟三五好友討論一下菜色內容
所以.好奇心人皆有之.媒體只是滿足我們的口味罷了
今天妳們藝人如果都循規蹈矩.那就不會有這些勁爆新聞了
jam1234a 發表於 2012-8-16 21:27
你的勝
是讓
比淫魔更壞的魔。媒體。佛地魔有消費你的理由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tancredo

LV:1 旅人

追蹤
  • 87

    主題

  • 88

    回文

  • 1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