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至死:比「淫魔」更可惡的「魔」(鄉民請理智)

   
tancredo 2012-8-16 11:02:41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64 125235
yu3c115 發表於 2012-8-17 09:20
真的不想說出咎由自取
性...沒錯   一夜情...也沒錯
亂交...也沒錯
為金錢而性 其實也沒錯(指非性交易的)
只要不傷害到別人通通沒錯
抵觸到道德標準(社會訂的 不是我訂的)
就會有衛道人士出來撻伐
面對可能結果
還有人願意做
被社會發現時
血腥且毫無憐憫的挖掘是必然的
你真的無法對著一大群人大聲喊話
期待對方會聽你的
再者 夜店不污名化 去夜店的男女不被汙名化
其實可以
夜店要比其他地方更沒有犯罪產生
在此之前 它不要被汙名化 真的不太可能
男男女女 鶯鶯燕燕 自古有之
孔老夫子也說過 食色性也
但都不可以傷害人 才可以成立
才可以站得住腳

jefanll7172 發表於 2012-8-17 09:29
一個巴掌不會響
還不是貪圖你老頭是元大董事
富二少
不然怎麼會這麼容易被把到
mildking 發表於 2012-8-17 09:35
事件爆發才急忙撇清有什麼用,說不定當初幾乎都是自願的勒!
真的是自作孽啊怪誰
kangc3000 發表於 2012-8-17 09:38
說的很有道理。我完全同時對媒體的賺錢模式感到痛恨。
但是為什麼有這樣多人要看?為什麼有這樣多人要買?
大家最好的辦法就是再有這樣的報導時候,不要買、不要支持這樣的媒體。
去多多消費一些有水準、有文化、有深度、不偏袒的媒體。
如果胡說八道的報導沒有人看,自然就會出現更多正面和好的新聞在版面上。
這就是民主。

大家的選擇就是自己未來的方向。小心自己不要被騙。
你想要不整天看到胡說八道的報導,下次就不要買那媒體。
你想不要看到黑道在當政,下次就不要選有黑道背景的人。
你想要環境更美好,那就不要整天用無法真正回收的用品。
你想要社會更有道德關,那就自己先開始有禮義廉恥之心。

PS: 說起來簡單,但是我自己為了自己方便也常常做不到。
greenwater001 發表於 2012-8-17 09:40
火都來 發表於 2012-8-17 09:05
總之就是你們敢"做"~

我們敢看~

會去夜店的人 會有什麼心態

去釣凱子 玩一夜情 還是單純為了喝酒?

騙誰阿  我才不相信  

一般正常的男女 會常常上夜店 會喜歡在外面喝得醉茫茫的?

只有 意圖不軌的男女 尋求一點刺激的人會去吧!!

那  造成這樣的下場  

只能說  你們遇人不淑  跟  運氣比較不好一點

但是這能怪誰啊

我三十幾歲了  路過夜店 也從來不會想進去喝酒或是做點什麼的

因為 我知道  我玩不起

你們玩得起  就別讓人拿放大鏡看你們了

畢竟你們賺的錢  是靠知名度的  靠的是臉蛋跟美麗

而不是勞力  

說句難聽的  你們只要敢做  我們就敢聽 也敢批評~ 誰教你愛放縱
wu0wu094su3 發表於 2012-8-17 09:52
我覺得媒體的報導只要是真的事實
就沒錯 只是分階段報導就是關乎
(營利問題) 這不于評論
但是鄉民的求知欲望
也是沒錯的
因為只要是人就有求知欲
沒有人能阻止跟責備
只能說一句古語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既然娛樂圈想紅
想當公眾人物出名
就儘量做正面的事情來顯示
名氣
如果只做出負面事情來導致名譽受損
不能怪媒體報導以及鄉民的求知
將來 發表於 2012-8-17 10:04
大大寫的真的很有道理
很多需要台灣人深刻反省的地方
alcatrazlin 發表於 2012-8-17 10:05
迷姦?至少從目前的照片都可以看出來那些女星是自願的

我認為啦,藝人去夜店本來就是家常便飯

但藝人算是公眾人物,本身是有一定的道德責任

如果那些藝人都是彼此交往而做,那也就算了

不過這次事件很明顯根本就是一夜情

如果今天一夜情是道德所容許的就算了

當然事實上並非如此

這次事件大部分都是那些藝人先往自己身上捅一刀

鄉民剛好在補一刀上去

但哪一刀比較嚴重

我想大家都心知肚明
WeWe 發表於 2012-8-17 10:18
同意只有 慘勝的結果,

也同意被害者要自己注意行為的說法,
但更同意 被害者" 沒有同意 "就 " 視同犯罪"

1. 你在意的人(親朋好友)不是二情相悅的情況下被人侵犯,
你認為在法律上是不是犯罪? 在情感面上,你憤怒嗎?

2. 藝人 不是二情相悅的情況下被人侵犯,
你認為在法律上是不是犯罪? 在情感面上,你憤怒嗎?

3. 你的東西或土地 不在 你同意的情況下被人偷竊或侵佔,
你認為在法律上是不是犯罪? 在情感面上,你憤怒嗎?

所以這件事的重點是,二情相悅嗎?
不管是情感上的同意,或金錢上的協議,
女生不同意,男生硬要,在情理法上都站不住腳,既便在婚姻中也是。

你說女生愛玩,可能是真的,愛慕虛榮,也許是,
但不等同每個去夜店,參加PARTY的女生,都只有一種心態,那也太簡單了吧。
如果只是年少輕狂,去體歷人生,不代表她們 "同意" 可以不經過她們的同意就硬上。


本人是男生,偶爾去PUB喝點小酒,聊聊天,看看美女。很不恥李先生的行為


karta0892817 發表於 2012-8-17 10:53
端正有什麼用,今天如果有人要惡整你,隨便拍一張妳跟路人擦肩而過的照片都可以當作證據來毀謗你
這就是新聞媒體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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