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是覺得人跟人之間本來就存在著許多複雜的關係
自從這個世界的貨幣系統被創造之後
人人為了錢你爭我奪的,犧牲自己寶貴的東西都是為了錢
有了錢還要有權,這一切都出自人的慾望
沒錯,每個人都有慾望,有錢的慾望,有身體的慾望,這之間也包含了性愛
說實在的,人在國外...我覺得自己看事情的標準不一樣了
李宗瑞上夜店花錢上女模甚至搞出這一堆事,老實說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我覺得錯就錯在他"硬來"的部分
但就事實的本身,強迫的定義其實本身是很模糊的
沒人說做愛本身爽的一定是男的(這就是我要說的)
台灣的教育本身塑造出"男女做愛,女人吃虧"
為什麼?WHY?女人自己都知道男女都有性需求
重要的應該是"心態上的調適",為了接近有錢人(錢or權)
用自己的身體去交換,我覺得挺正常的
至於媒體,我覺得就更沒有錯了
媒體的本身,這樣說好了...
媒體也是營利事業單位
電視台哪一個不需要錢
人需要錢,公司需要錢,政府需要錢,國家也需要錢
人人都需要錢,幹嘛人家報出來就說是人家的錯
幹嘛動不動就說人家"二度強姦"被害人
如果性愛本身都沒有對與錯
何來的被害人???
記者就不用吃飯?記者就沒有家庭要養?記者的工作就很輕鬆?
你需要看,你需要知道,就不要怪媒體把他揭露出來
你有知的慾望,記者也有生活下去甚至養家活口的需要
我相信記者也可以去採訪大自然,但你看嗎?有收視率讓電視台活下去嗎?
我覺得這是社會必然的道理,每個人工作都是在提供別人"需要的東西"
你不需要,多數人不需要,媒體報了沒人看...相信我...他就報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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