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

 
tel7533967 發表於 2012-9-19 13:51: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9 65577
zp33 發表於 2012-9-21 16:24
本帖最後由 zp33 於 2012-9-21 16:26 編輯

這位家長是有點寵小孩,大家都沒注意問題點,全都被轉班這問題給帶走了~,是誰找麻煩呢?

這是個很好的示範,近8成嚇阻找碴的同學,
在未來中都還是會有霸凌問題,可以提起這新聞來有效嚇阻,
算是額外幫助了其他所有各地被霸凌的同學,

其實問提不在於這位家長,而是轉班的"所有家長",他們更寵小孩害怕小孩或自己被告,

"如果自己的小孩管教好何來此一問題呢?"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16:47
本帖最後由 allen0904 於 2012-9-21 17:02 編輯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14:50
痾....那是回給明顯未看過那篇文章的人看的..


看了 又如何(只感覺你一直再洗版)

老實說
或許媒體曲解了尤菊芳的說法
只為了新聞聳動而已
但她告學生是不爭的事實
如果這學生是高中生或因毆打 甚至性侵害
傷害到她小孩
而尤教授去告 我支持

但現在雙方小孩都只是小學生
而所謂的霸凌就只是言語的衝突
卻升級到要告對方小孩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說對方因言語傷害自己小孩 是霸凌
那以一個大人身分 用告人的方式
讓對方一個小學生的小孩害怕 是否也是霸凌呢

寧可拍桌對小孩說 "不准妳接近我小孩"
也比告人好多了

用告的方式 傷到的絕對不是對方小孩
最傷的絕對是自己的女兒
誰敢再找她說話

自己捫心自問 小時候有沒有跟其他小孩言語衝突
不管用綽號嘲笑還是其他閒言閒語(我想很多人都發生過)
最多遭對方父母罵
但如果對方用告的話 感受如何

不是不能告
但也要看對象和事情阿
明明只要拍桌罵一聲 就可解決
卻要鬧到告對方 有何意義


與其告對方 不如好好看前面人回的這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1/105265.htm
我覺得有意義多了

與其告還不如教小孩如何面對
像我以前高中二年級
有位同學就是喜歡鬧我(要說 也差不多是言語的霸凌)
但最後 他卻成為我的好朋友(如用告的 就不會成為朋友了阿)

用告的方式 只會幫小孩關閉上交友那扇窗


PS.要說言語霸凌 去國外讀書就知道了 很常會有種族歧視的言論 那要怎麼辦
   一直跑去告他們霸凌?
      出社會怎麼辦 老闆罵你豬頭 告他霸凌?
justin 發表於 2012-9-21 17:41
這種人還當教授, 真是誤人子弟啊!
沒法處理好人際關係,
動不動就提告!
當然沒人要與她女兒玩!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19:14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1 19:17 編輯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16:47
看了 又如何(只感覺你一直再洗版)

老實說


看了 又如何(只感覺你一直再洗版)
→那你可以不要看或是去檢舉我,歡迎。


老實說
或許媒體曲解了尤菊芳的說法
只為了新聞聳動而已
但她告學生是不爭的事實
如果這學生是高中生或因毆打 甚至性侵害
傷害到她小孩
而尤教授去告 我支持
→所以你的論點就等同於殺人犯等他殺了人在論罪就好,而不是在他沒殺人之前就導正他的觀念?

但現在雙方小孩都只是小學生
而所謂的霸凌就只是言語的衝突
卻升級到要告對方小孩
真的有這麼嚴重嗎
→就是太多項你這種人的放縱,總是一堆藉口跟理由,這很常見阿、這沒什麼阿、有這麼嚴重嗎?
等到真真正發生後果影響的時候才在那邊懊悔,然後開始期盼浪子回頭,可是被傷害的那些人呢?他活該嗎?


說對方因言語傷害自己小孩 是霸凌
那以一個大人身份 用告人的方式
讓對方一個小學生的小孩害怕 是否也是霸凌呢
→做錯事情就要有勇氣承擔,不先做錯,何必擔心受怕?
你去看過那些小學生道歉的影片嗎? 那叫做道歉?


寧可拍桌對小孩說 "不准妳接近我小孩"
也比告人好多了
→要是拍桌子有用我相信一堆人都會去拍桌子,但是很可惜..絕大多數無用。

用告的方式 傷到的絕對不是對方小孩
最傷的絕對是自己的女兒
誰敢再找她說話
→用告的不是傷到對方小孩?
這句話您矛盾了,在上面您提到大人霸凌小孩,這邊又說沒傷害,您不覺得矛盾?
或者您想說的是告人也會傷到自己小孩? 如果是這意思,我認同。
另外...在教授還沒提告之前早就受到欺負跟排擠了,這樣提不提告有差別嗎?
還是您覺得被欺負的人就該吞下去 ? 要是出聲音有意見,進行反擊就是錯的?

自己捫心自問 小時候有沒有跟其他小孩言語衝突
不管用綽號嘲笑還是其他閒言閒語(我想很多人都發生過)
最多遭對方父母罵
但如果對方用告的話 感受如何
→用罵的有用就不用後續動作了,問題今天已經持續三四年了,你覺得這期間教授都沒有去進行溝通協調?
對方父母要是有認真看待這件事情且管教他的小孩,會演變到今天的局面?


不是不能告
但也要看對象和事情阿
明明只要拍桌罵一聲 就可解決
卻要鬧到告對方 有何意義
→要是拍桌有用,誰也不會想自找麻煩提告,看到這邊我感覺你真的是沒認真看文章的人+1。


與其告對方 不如好好看前面人回的這篇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1/105265.htm
我覺得有意義多了
→意義?歡迎你看完下面其他人的評論之後再做評論。



與其告還不如教小孩如何面對
像我以前高中二年級
有位同學就是喜歡鬧我(要說 也差不多是言語的霸凌)
但最後 他卻成為我的好朋友(如用告的 就不會成為朋友了阿)

用告的方式 只會幫小孩關閉上交友那扇窗
→你用高中的心態標準來衡量一個五六年級的小孩?請站在他的立場而不是你自認為的立場。



PS.要說言語霸凌 去國外讀書就知道了 很常會有種族歧視的言論 那要怎麼辦
   一直跑去告他們霸凌?
      出社會怎麼辦 老闆罵你豬頭 告他霸凌?

請問現在他們班是有不同種族嗎?
狀況不可一概而論,根本沒有相比性。
出社會是出社會的事情,到時候小女孩已經是成年人該怎麼處理是她的問題了,
而現在它就只是個國小學童,她母親理所當然有責任幫她處理。
還是你認為老闆性騷擾你你也是都忍一下這樣?
那些提告老闆性騷擾的人難道都是白癡笨蛋?

不要老是認為小孩子做什麼都可以,
拿小孩子當藉口真是要不得,
不要以為是小孩子就做什麼都可以。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19:19
zp33 發表於 2012-9-21 16:24
這位家長是有點寵小孩,大家都沒注意問題點,全都被轉班這問題給帶走了~,是誰找麻煩呢?

這是個很好的示範,近 ...

說得好,完全認同加一。

一堆人只會要受害者檢討,殊不知更大的問題是出在加害人。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19:23
justin 發表於 2012-9-21 17:41
這種人還當教授, 真是誤人子弟啊!
沒法處理好人際關係,
動不動就提告!

1. 請問哪邊誤人子弟? 你上過教授的課還是被他當掉過?
2. 請問你哪邊看到教授動不動就提告?

用以上不實的說法來推論沒人要跟他女兒玩完全無法成立。
廢言一篇。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0:16
本帖最後由 allen0904 於 2012-9-21 22:00 編輯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19:14
看了 又如何(只感覺你一直再洗版)
→那你可以不要看或是去檢舉我,歡迎。



那你可以不要看或是去檢舉我,歡迎。
→是很想去檢舉

用告的不是傷到對方小孩?
這句話您矛盾了,在上面您提到大人霸凌小孩,這邊又說沒傷害,您不覺得矛盾?
或者您想說的是告人也會傷到自己小孩? 如果是這意思,我認同。
另外...在教授還沒提告之前早就受到欺負跟排擠了,這樣提不提告有差別嗎?
還是您覺得被欺負的人就該吞下去 ? 要是出聲音有意見,進行反擊就是錯的?

要是拍桌有用,誰也不會想自找麻煩提告,看到這邊我感覺你真的是沒認真看文章的人+1。
→拍桌為何沒用
  如要一直分對錯 這才沒用
  貼那篇文章
  就是要知道不是告就能解決問題(而且失敗率超高)
    現在你我的心態都是用成人的方式在想
  跟本沒有站在小孩角度
  也沒去思考 告的話對小孩的成長未來會造成什麼傷害
  寧可對對方小孩罵
  也不願意用告的手段
  自以為用告的很文明?
    難道告了小孩就會知道錯了?(賞個竹鞭都比較有用)
   
    而且言語霸凌有嚴重到哪種程度
  事情也是有分大小的 別每個事情都要拿來告
  有需要到告嗎

  你那篇文章 也只是尤教授以自己角度寫的
  尤教授到底要對方 學校負責到哪種程度?
    對方有沒有道歉? 誠意如何?你有去了解對方小孩和家長的行為嗎?  你有真的了解事實嗎(祇知道你一直貼這
  篇而已)
   
  

你用高中的心態標準來衡量一個五六年級的小孩?請站在他的立場而不是你自認為的立場。
→真好笑 高中霸凌就不是霸凌? 國中霸凌就不是霸凌?這什麼邏輯
  站在他的立場 那你有站在對方是小學生的立場嗎
  


請問現在他們班是有不同種族嗎?
狀況不可一概而論,根本沒有相比性。
出社會是出社會的事情,到時候小女孩已經是成年人該怎麼處理是她的問題了,
而現在它就只是個國小學童,她母親理所當然有責任幫她處理。
還是你認為老闆性騷擾你你也是都忍一下這樣?
那些提告老闆性騷擾的人難道都是白癡笨蛋?
→你有出過社會嗎? 種族的霸凌 社會的霸凌?
    都比小學生的言語嚴重太多了
  老闆性騷擾 那也是看程度的
  現在問題是小學生的言語失當 不是性騷擾 不身體傷害 不是鬥毆
  是言語失當 也沒到粗俗不堪的言語
  

不要老是認為小孩子做什麼都可以,
拿小孩子當藉口真是要不得,
不要以為是小孩子就做什麼都可以。
→我從沒說過小孩做什麼都行 或都可原諒
  但處罰也是看方式的 不是做什麼都要告
  也考慮一下對方的身分 只是"小學生"
   

既不是殺人放火 也不是性侵害
也不是找人圍毆 也沒有傷害身體
也沒有粗俗的問候
只有言語的不適當
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不是只有提告
無也風砂 發表於 2012-9-21 20:29
好可怕

誰敢讓小孩繼續待在那種環境下

lop1234567 發表於 2012-9-21 20:58
http://tw.news.yahoo.com/%E4%B8% ... A%BA-203628430.html

以上是YAHOO新聞的連結 評論方面有差多少嗎ZZZ
edyin 發表於 2012-9-21 22:02
有些事真的不要太認真  
當老師的和當教授的
你們都沒當過小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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