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教授狀告小六生! 全班轉班只剩女兒一人

 
tel7533967 發表於 2012-9-19 13:51: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69 65578
Amylin1976 發表於 2012-9-21 22:15
如果教育不能解決問題那就不需要學校有法院就好了~教授就要失業了@@~師也傳道授業解惑~自己都無法及格如何教導別人小孩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2:48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1 22:51 編輯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0:16
那你可以不要看或是去檢舉我,歡迎。
→是很想去檢舉


看完你的回答我有幾個問題,

1.
你有看到尤媽媽沒嘗試以其他的方式解決嗎? 她是一開始就馬上提告嗎?
我也回答過你,關於傷害小孩問題的方面難道尤媽媽沒考慮過?
嘗試以其他方式解決,努力了三四年還不夠嗎?
請問要繼續多久才能告?
這些在聲明稿裡面都有陳述了,請問您是沒看到還是不想看?
我也有說到除非教授擺明了說謊,撒瞞天大謊,那我就無言。
但是我懷疑她會不會撒這種一戳就破的大謊?

2.
你明顯認為言語暴力不是暴力,也覺得沒什麼。
這點我非常不認同,言語暴力比肢體暴力的殺傷力還要大的,
聽說過 口誅筆伐、輿論、謠言 沒有?
不要以你現在或者高中的心理承受壓力來衡量一個小學生的心理。
何況我從未說高中霸凌就不是霸凌,請不要拿我沒說過的話來說嘴
再者我說得很清楚了,不要拿社會現象來試圖合理化不合理的事情。
被性騷擾要忍是你個人的事情,憑甚麼要別人跟你一樣忍,
不要跟我說程度,程度只是你個人的程度不是別人的感受。

3.
你看過那些小孩的道歉狀況嗎?
請先去看了之後再來告訴我你的感想。

4.
要對方、學校負責到哪種程度?這問題我覺得好笑了。
重點當然不要繼續霸凌小女孩阿,重點不是道歉你懂嗎?
是道歉之後的行為是否真的改善了,如果沒改善行為就算道歉一千次,悔過書寫了一萬遍,會有用???
沒聽過真心的道歉只需要一次嗎??

5.
從你的論點來看,明顯就是受害一方要等到有實質性傷害才能反擊?
所以等酒駕撞死人才要開罰,而不是去遏止酒駕的陋習嗎??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01
本帖最後由 allen0904 於 2012-9-21 23:04 編輯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2:48
看完你的回答我有幾個問題,

1.


你一直說來說去
都只是站在尤教授的立場

你也沒回答我 有沒有去了解對方家長和小孩
對方沒道過歉?
對方沒誠意解決問題?

跟你說了 尤教授發的文章也只是站在他自己的立場
並沒說對方怎樣道歉 或詳細說明過程

重點是小孩本就容易造成言語傷害
所以更要去解決衝突  而不是用告的

別說其他學生家長合起來孤立尤教授的女兒
是想 要是你的小孩跟對方發生言語問題
吵來吵去
最對方父母要告你小孩 心裡做何感想
其他家長看了又會如何想 難道他們感讓自己的兒女跟對方交朋友嗎?


什麼口誅筆伐、輿論、謠言 什麼言語很恐怖
他們是小學生啊 只是孩童而已
別把他們說的妖魔鬼怪似的
說的好像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小孩就是因為小 很多都不懂
所以更別用大人的方式來對待他們
也別用我們大人的方式介入他們的世界


PS.還有別說我沒被霸凌
      基本上很多小孩都遇過言語的欺侮
      但我或我父母並不會想以告人做為結束方式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3:16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01
你一直說來說去
都只是站在尤教授的立場

我也想問我回答的您真的看了嗎?

如果看了我想你不應該一再問我同樣問題,而是針對其他方面討論。

===================
你也沒回答我 有沒有去瞭解對方家長和小孩
對方沒道過歉?
對方沒誠意解決問題?

→第1點

跟你說了 尤教授發的文章也只是站在他自己的立場
並沒說對方怎樣道歉 或詳細說明過程

→第1 3 4 點

重點是小孩本就容易造成言語傷害
所以更要去解決衝突  而不是用告的

→第1點

別說其他學生家長合起來孤立尤教授的女兒
是想 要是你的小孩跟對方發生言語問題
吵來吵去
最對方父母要告你小孩 心裡做何感想
其他家長看了又會如何想 難道他們感讓自己的兒女跟對方交朋友嗎?

→第1點

什麼口誅筆伐、輿論、謠言 什麼言語很恐怖
他們是小學生啊 只是孩童而已
別把他們說的妖魔鬼怪似的
說的好像做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小孩就是因為小 很多都不懂
所以更別用大人的方式來對待他們
也別用我們大人的方式介入他們的世界

→第1點

PS.還有別說我沒被霸凌
      基本上很多小孩都遇過言語的欺侮
      但我或我父母並不會想以告人做為結束方式

→我沒說你沒被霸凌..+第1點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21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3:16
我也想問我回答的您真的看了嗎?

如果看了我想你不應該一再問我同樣問題,而是針對其他方面討論。

不管你說來說去
第幾點第幾點
你還是以那聲明稿來回答

依然還是用大人的思考
解決小孩的問題

只能說很遺憾
可能等你有小孩
才會知道告人
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只會讓自己小孩更受到傷害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3:27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1 23:30 編輯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21
不管你說來說去
第幾點第幾點
你還是以那聲明稿來回答

我應該早些的回覆有提到過,除非教授撒謊,我也一邊也在等待是不是會出現另一篇聲明。

可是似乎您覺得我以聲明稿來回覆不足以說服您,

OK,好吧..

那我請問同樣狀況發生在您的小孩身上的時候,

請問您如何解決?

當正常管道已無效果,與對方家長協調、老師溝通、甚至破口大罵、拍桌子、等等的方式,

通通都無效,如此努力了三四年依然未有改善,

請問,您該如何解決?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37
本帖最後由 allen0904 於 2012-9-21 23:40 編輯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3:27
OK,好吧..

那我請問同樣狀況發生在您的小孩身上的時候,


我反問你最後到底是想獲得什麼?
花三四年
跟家長協調 老師溝通 破口大罵 拍桌子
是想獲得什麼

真心道歉?   跪地求饒?   賠錢了事?  罰勞動服務?   不准說話傷人?  寫切決書?

如只是言語的問題
我最多直接當他父母面前說
請他小孩說話注意點
就這樣
我實在不知道到底要鬧什麼東西
鬧了那麼久要獲得什麼

最後還要告人

對方小孩當模範生如何?
很嚴重嗎? 以後考試會加分?
以後會當政治家?
為何要看得這麼嚴重
不爽 不滿
家長會說一聲 就好了 對方聽不聽對方的事
這麼執著 到底為的是什麼?
我好好交導我小孩如何去面對才是重點
未來路很長  這種言語傷害還會出現 還會更兇狠 更麻煩
如何教導小孩去面對去解決才是重點吧


PS.別說什麼公平正義 這麼堂而皇之的話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1 23:46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1 23:50 編輯
allen0904 發表於 2012-9-21 23:37
我反問你最後到底是想獲得什麼?
花三四年
跟家長協調 老師溝通 破口大罵 拍桌子


我覺得真是可惜那位教授寫了一篇文,
您卻什麼都沒看到,

要獲得什麼?
這我已經回答您不知道第幾次了,您真的有認真在看,
還是看第一句直接拉到底?

當然是希望不要再欺負她女兒啊,這很難懂嗎?

引述你的話
==============
我最多直接當他父母面前說
請他小孩說話注意點
就這樣
==============

然後呢?
然後讓他繼續霸凌您的孩子?
不知道說幾次了,重點在於真心道歉後改善行為,
要是道歉後繼續霸凌,那道歉做什麼?
道歉有用嗎?道歉解決事情了嗎?
您對他父母嗆一嗆,結果他的小孩依然我行我素繼續霸凌您小孩,
請問這是你要的??

您難道不知道不斷累積之下會越來越嚴重越過分?
最後導致的狀況是什麼? 歡迎多看看案例。
您希望您小孩變成其中一員?
這不是對自己一方處理就能解決的事情。
丫狂 發表於 2012-9-22 00:00
風大 其實小弟我很好奇
你是那位教授本人嗎???
為什麼要一直替那位教授護航
讓我有點搞不懂 文章我也看完了
且昨天也跟你討論過~
到了今天在來看 你還是在辯護...
我滿想知道 你想要大家認同你的點是什麼?
小孩子做錯要誠心道歉 以後不再犯?
希望那位教授的小孩再轉學回來?還是...?
風飄雪 發表於 2012-9-22 00:09
本帖最後由 風飄雪 於 2012-9-22 00:23 編輯
丫狂 發表於 2012-9-22 00:00
風大 其實小弟我很好奇
你是那位教授本人嗎???
為什麼要一直替那位教授護航


我還沒有那麼年長,
只是有幸曾修過那位老師的課,
說護航也好,
但我也說過除非那位教授說謊,不過我很懷疑她會撒這種一戳就破的謊言,
我也說過我在等待是不是有另一篇聲明的出現。

至於認同點我想沒有,
我只是一直就某些論點在做論述,
有機會也請大家多多去原聲明稿看看,

底下的評論相信會更有看頭,講的也比我更清楚更明白,論調也更讚。

最後...假設教授並未說謊的前提之下,
那做錯事的孩子不應該真心道歉並改善行為嗎?
倘若行為並未改善,那一個表面上的道歉試問誰能夠接受?

每個人的堅持都不同,但是片面的認為尤媽媽是怪獸家長我覺得太不公平,

看到有人舉了個有趣的說明,不過這個只是針對聲明稿第五點的例子。其他就煩請各位自行前往瀏覽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20/104868.htm


原文引用
=========
我們都有看懂你說的啊:這件事情可能根本就不是霸凌,甚至尤教授這個作法才是霸凌。但是你沒有看懂我們說的:這個作法就是霸凌,不管是不是常常發生在社會上,他霸凌的本質不會變,難道因為很多人選擇摸摸鼻子就算了,所以尤教授就應該也要算了?你舉的例子很明顯在表明一句無心的言論被誤會,但如果在你的故事中,你的主管發了一封信給全辦公室的同仁,告訴他們以後跟這個女同事講話要特別注意,不然他會告你性騷擾!這樣一來事情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樣了?本來可以各退一步的事情卻變成整間辦公室都在說要離職,不然會被那個女同事告!這樣你要怎麼處理這個狀況?
==========

這個本來是應該是要回給另外一位與我討論的人看的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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